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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行事准则 林前6:12

日期:2016-10-27作者:涟源天程堂

林前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林前10:23-24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林前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基督徒的行事准则

  此处的圣经说,“凡事我都可行…”我们可别错解了!千万不要以为是上帝任由我们去做任何事情,毫无准则。因为同一本圣经中,神曾经明确地宣布他给人必须遵守的诫命!像:不可拜偶像,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怎么理解这里所说的凡事?我想这是一个关乎“基督徒的自由”的话题。

  基督徒是自由的吗?毋庸置疑,答案是肯定的。圣经说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奴仆的轭(加5:1),不再被黑暗的权势辖制、不再受魔鬼的控告,不再被罪恶捆绑!天父的儿子叫我们自由,我们就真得自由了!(约8:36)

  但是,基督徒因为是自由的就可以随心所欲吗?绝不可如此!圣经加拉太书5:13中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

  由此可见,基督徒的自由是受约束的自由,不受约束的自由叫做放纵,叫做野蛮。基督徒的自由受什么约束呢?圣经的答案是真理!约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换而言之,我们若遵行真理,就有自由;我们若违背真理,离弃真理,我们就会失去自由,落在捆绑中。这就好像,一个公民如果遵纪守法,做好良好公民,那么法律是保护他,使他可以享受自由的生活。倘若他作奸犯科,干违法的事情,那么他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审判,被监禁而失去自由!

  因此,这里的凡事也是有范围的!也就是说这里的凡事是不包括犯罪的!有了这层认识以后,我们就来具体分享基督徒行事的准则。

 

林前6:12上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一、不做没有益处的事

  做一件事,必须付出代价,当然也会收获结果。如果付出了代价,而收获的却是与我们有损无益的结果,那么这就是一件没有益处的事情!圣经叫我们不要去做这样的事情。

下面,列举一些事情。

  打牌赌博。打牌的事情,是几个人花几个人的时间,再加上耗损几个人的健康,换来的结果却是没有创造任何的价值。比如,四个人,各带2500元打牌,打了10小时。那么就可以得到以下公式:四个人 + 一万元 + 4 *10小时 = 一万元。也就是说,四个人花了四倍的时间,没有创造一分钱的价值。开始一万元,后来还是一万元。这不是在创造价值,这是在损耗生命,顺便搭上自己健康,有时还会因为打牌失去朋友情谊,为了打牌的事情打架的也实在不少。甚至有人因为打牌公司倒闭,家破人亡!!!所以说打牌可以说是百害而无一益的!是没有益处的事情,要认清它,并且弃绝它。

  吸烟。每一盒烟的盒子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我们并非不认识,而是不在意,但是这不是我们基督徒应该做的事情。圣经说身体是不但我们自己的,也是圣灵的殿,我们当保养顾惜身子!吸烟是一件不但伤害自己,也伤害你旁边的人。医学表明,吸烟者周围的人受到的伤害是比吸烟者本人更大的!所以,吸烟是一件有损无益的事情,是花钱破坏自己和别人健康的事情!

  饮酒。酒文化在中国大行其道,也不知害了多少人,同时对中国的社会风气,政道风气是一种极坏的影响。有许多人饮酒致死,有官员陪酒致死。这里引用一篇文章供大家参考:http://blog.qq.com/qzone/622008946/1251957891.htm

圣经同样描述了酒对人的危害。箴言书23:29-35 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斗?谁有哀叹(或作“怨言”)?谁无故受伤?谁眼目红赤?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见异怪的事(“异怪的事”或作“淫妇”),你心必发出乖谬的话。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卧在桅杆上。你必说:“人打我,我却未受伤;人鞭打我,我竟不觉得。我几时清醒,我仍去寻酒。”



  没有益处的事情还有很多,在这里只是代表性地列举了这三样,这也是我们教会中一些信徒最忽略的!其实也很非常严重的!愿我们都能发现自己的错误,做个聪明人,不做没有益处的事情。把时间金钱花在有益的事情上。倘若我们无视这些教训,招损的是我们自己,同时上帝也会审判我们!

 

林前6:12下  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二、不做受它辖制的事

  所谓受它辖制,是指着:一旦我们沾染了这样的事情,就很难摆脱,就像掉到了沼泽地一样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这一类的事情,讲直白一点叫做上瘾或者是陷阱。

  这类的事情在现在社会上最常见的莫过于吸毒了。这也是现今社会的一个毒瘤,一个大难题,大隐患。太多的瘾君子都是糊糊涂涂就染上毒瘾的,一旦沾染了,就很难再戒掉了。这就是被毒品捆绑了,一天没有就会痛不欲生!人都当远远躲避这样的事情!

  另外黑社会组织也是这样。我也曾听说过,一些年轻人以为好玩进入了黑社会,后来想出来却是极其艰难,更有甚者,受到恐吓甚至残害!这些都不是我们应该沾染的,我们应该远远的躲避,因为他会辖制我们,所以基督徒应当弃绝这样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情也是使人受辖制的,其实也是人自作自受,那就是一些人搞婚外情,结果弄得家破人亡,这也是陷阱。前段在电视中看到一档节目,里面述说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婚姻遭遇困境的事情。这男子拥有不少的钱财,是企业高管,在人生得意之时有了外遇,后来终于抛弃家庭、妻子和女儿,选择离婚和外遇结婚。但是没有多久,也许是他失去了新婚的新鲜感,又或者是以前女儿苦苦相求打动了他,他又想要回到原来的家庭,和现在的妻子离婚。当他有这样的想法时才发现,事情早已不能按自己所想的去发展了,他这时再想离婚,已经是非常困难了!节目最后也没有结果,但是这个男子的遭遇我们可想而知,哪有人放纵情欲而不付代价的?今天的社会中有太多人在年壮的时候潇洒,风流,找外遇,结果到头来,家庭也破裂,钱财也花了,可以说是人财两空啊!其实这样的事情,都是自找苦吃,自食其果。如果人能安分守己,忠诚对待婚姻,哪里会有这样的苦楚?基督徒啊!一定要小心谨慎,上帝给我们的诫命中明明说到:不可奸淫。圣经中也讲到我们要忠于自己的婚姻,不可违背!而且圣经还说,人若有这样的事情,神必要审判那人!

来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审判。

 

林前10:23-24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三、不做不造就人的事

  不造就人的事情,就是于别人没有益处,使别人得不着帮助的事情。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做!

  我们生活的环境已经被污染到很可怕的地步了,不仅是自然环境,也包括文化环境。我们走在大街上,或者是听人谈论什么事情,我们都能够很轻易地听到一些不惨入耳的言语,像是暴力的,下流的,咒骂的等等都有。在如今的社会中文明礼貌的事情是非常罕见的!

  像以上所说的这些言语谈论都是对人没有帮助,听了不能得到益处的话语,应该弃绝。罗12:14 BP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弗4:29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

  我们不仅不应该说一些不造就人的话,也更不应该做一些不造就人的事情。就像损人利己的事情,如偷窃,或做强盗!这都是使别人受亏损,是不当做的!圣经说,不可偷窃,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业,就可有余。人若偷窃,就是犯罪,不但违背上帝的诫命,也是触犯国家的法律,是会被审判的!所以这一类的事情,基督徒是不能做的,哪怕参与,或者帮忙销赃,购买赃物,跟随犯罪、帮着放风都是不可以的!是同与之犯,在他们的罪上有份了。

  以上这些损人的事情,我们都不能做,我们应该做的是律法上说的,当爱人如己!律法的总纲就是爱。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对人以爱心出发,就不会去咒骂别人,更不会去偷窃别人的血汗钱了!当我们执意昧着良心、不顾圣经的教训、不理会圣灵的责备去做这些事情时,到头来受亏损的还是我们自己!

 

上述三条总纲都是讲到我们基督徒不该做的事情。那么,我们该做什么事情呢?

 

林前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四、要做能荣耀神的事

这是总纲,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得衡量一下,能否叫神的名得着荣耀。所谓荣耀神,就是使神的名透过我们的行为得到认可,得到称颂,被人信服。

我也列举以下几点供我们学习,努力去做:

1、  离弃罪恶 

  以前犯罪作恶,信了耶稣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上让人看见耶稣改变人的大能。这样的人是能叫他所信的神得荣耀的。反之,如果有人信主以前做大恶,信主以后仍旧一样,没有改变,那神的名就不能得到荣耀,甚至受到羞辱。

弗4:28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2、行为纯全

  基督徒应当是一个好儿子(女儿),好丈夫(妻子),好父母,好公民,好员工,好信徒。

多2:2-10 劝老年人要有节制、端庄、自守,在信心、爱心、忍耐上都要纯全无疵。又劝老年妇人,举止行动要恭敬,不说谗言,不给酒作奴仆,用善道教训人,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谨守,贞洁,料理家务,待人有恩,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 神的道理被毁谤。又劝少年人要谨守。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 神的道。

3、  爱人舍己

  为了爱人,为了得人,宁愿自己受到一些亏损,也心甘情愿,这就是主的教训和榜样。我们当甘心也是凭着信心这样去做,因为知道凡这样做的人主必纪念,也不会叫我们受亏损。

罗12:18-19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4、彼此相爱

教会肢体之间彼此帮助,彼此照顾,彼此分担,这是极其美好的事情,是能彰显上帝大爱的作为,是能叫世人羡慕称赞的作为。荣耀神!我们当这样行。

约13:34-35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5、忠于信仰

来11:33-38 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释放”原文作“赎”),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这里描述的是,上帝的仆人有在肉身非常得意的,在凡事上都顺利的得胜;也有一些,他们为了上帝的道却是受尽了苦楚,BP,残害等。但是,不管是怎样的境遇,这些都忠于信仰,无论顺境逆境都没有违背神,所以他们被称为世界不配有的人,这是极其荣耀神的!因为在这些人的身上就看到了神的真实。感谢主!

以上这些都是我们基督徒应该做的事情,都是能够荣耀神的事情!遵守的人有福了!

 

结语:

  上帝禁止我们做的事情,一定是于我们无益有损的事情,因为他是爱我们的。但我们若要执意去做,受亏损的终归是我们。就像上帝要亚当别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一样,这是对人有益处的,但人执意违背了这禁令,收获的只是死亡,失去却是与神正常美好的关系,并神里面的一切丰富和生命!而且我们知道神要我们不要做的事情都是神不喜悦的事情,我们就当为了讨神喜悦而弃绝它们!

  真理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神也给了我们自由,愿我们用这自由选择遵行神旨继续在自由中间享受神的恩典;倘若我们用神给我们的自由去做违背神真理的事情,做了不当做的事情,那我们也必将为我们的行为付出代价,也将失去真正的自由。

  所以说,凡事我们都可行,但凡事都当三思而后行,依靠神做得胜荣耀神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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