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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与罪的挣扎(罗马书7:14-25)

日期:2016-10-27作者:阿斗



前言
你曾经历过内心的挣扎吗?那滋味不是好受的。我们信主之前,就读过罗马书这段经文:「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当我读到保罗自我的描述时,心中发出感叹:「这就是我」。信主之后我期待这种身不由己的问题能得到解决。没想到挣扎仍然在,而且比以前还厉害。以前犯罪不当一回事,信主之后每次要犯罪时,心中的争战就非常厉害。这是怎么回事?信主不就是要解决罪的问题吗?怎么我会对罪这么敏感呢?这是正常的吗?还是主放弃了我,我到底有没有得救?这是我在刚信主的一段时间,常会有的问题。后来我也知道这是很多基督徒共同面对的问题。尤其是过去曾经沉溺在一个顽强的恶习当中,信主后仍然受到世界对我们的百般的引诱。因此就常常会有掉进犯罪的陷阱当中。

基督徒活在这样的挣扎中,我们怎么看待这样的现象,是拒绝承认,还是面对解决?是愿意悔改,还是习以为常?在不信主的时候,我们常听到其他信仰的人说:「不要自我要求太高,失败后就不会太失望了。」这是不是一个可以接收的标准呢?仔细想想我们是不能接受这种观点的。罪恶的标准是在神的手中,不是在我们。不能为了消除罪咎感了,就自己把标准放低了,这种做法是掩耳盗铃。那要怎么办呢?我们已经信主了,在地位上已经被称为圣洁了,可是又无法抗拒罪的影响,我们不愿意当一个表面圣洁,实际又做不到的两面人。可是神为什么会让这种挣扎存在我的生命当中呢?我是要继续这样挣扎下去,还是主会帮助我脱离这种痛苦的情况?如果主能救我脱离,那我要如何才能成就呢?这就是我们每个基督徒在追求成圣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今天的信息也就是要讨论这种存在我们生命中常见的挣扎。让我们一起来看罗马书第七章14-25节。

在讨论这段经文之前,我们必须以宏观的眼光来看,保罗对于成圣有什么教导?要解释这段经文,首先要明白它与前后文的关系。罗马书六、七、以及八章前半,是讲到基督徒的成圣。第六章提到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要向罪死,他的旧人已经与主同死了,所以要实际上活出与主同死同活的生命来。第七章提到向律法死,律法不能让人成圣,所有重生的基督徒不能再走靠行律法得救的路。第八章则提到如何活出成圣的生命,就要顺服圣灵的管制,治死肉体的恶行。第七章夹在第六与第八章中间,到底有何作用呢?它似乎是对着想靠着律法成圣的人说的,因为罗马教会中仍有许多明白律法的犹太人,他们信了主仍然放不下过去活在律法下的习惯。当他们犯罪了首先想到的就是糟糕了,我不是重生得救了吗,是不是救恩没有果效,我们还要靠着行出律法来自我约束。保罗在第七章告诫他们:不是的,我们已经靠恩典得救,就不要仍然活在律法的约束下,想靠行律法成圣,这是走回头路。保罗在第七章就是要处理,到底成圣的拦阻是什么?

1. 在心态上离开对律法的依赖:第一到六节就提出:当我们信主,旧人与基督同钉S字J,我们的身份已经转变。我们在律法上已死,而归于基督。律法不能再控制我们了。
2. 律法在克制罪上的软弱无力:七到十三节则提出,靠律法不能使我们成圣,因为我们心中最大的问题是罪,就连圣洁律法也会被罪利用,吸引我们犯罪。
3. 直接面对心中仍然受罪影响的问题:我们信主之后都有与罪争扎的经历,应该如何看待我们还会犯罪这个事实呢?不该怪律法,而是要认清我们里面还有肉体的存在。十四到二十五节就是以保罗亲身的经历,提出问题的所在,并在第八章提出解决之道。让我们先一起来看罗马书第七章14-17节。


争战的源头:肉体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15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17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马书7:14-17)

基督徒在两种极端的思想中拉锯。其中一种是:律法既然无法让我们称义、也在使我们成圣上毫无功效,它甚至引动我们犯罪,让我们陷入死亡。因此有人就将律法看成是无用的。其实律法真实的功用,原是让我们明白,靠行律法称义的无效,转而来到基督的救恩当中。一旦否定了律法中神所定下的标准,等于是放弃了神对我们圣洁的要求。这种矫枉过正的想法是保罗想要澄清的。另一种想法是属灵完美主义,也就是认为基督徒一旦信靠主了就全然脱离罪的影响力,他们鼓吹基督徒能以在今生达到完全的圣洁。这两种看法都无法带给我们正确的态度,面对今生的生命。前一种放弃了圣洁的追求,等于是不战而败。另一种是自认为已经胜利,不承认可能会发生的失败。一旦看到在实际生活上完全做不到,在基督徒饱受挫折之后,反而会对成圣的追求转为失望。在罗马书第七章,保罗说什么呢?他既没有全盘否定律法,也没有应许基督徒「已经全然成圣」的完美主义,这等于是脱离现实。他所说的是基督徒是活在激烈的争战中,要继续在肉体中与罪争战。

在第六章时,保罗已经说了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S字J了(罗6:6),罪不能再做我们的主了(罗6:14)。为何我们内心还会争战?我们心中还会争战,因为我们内心还有肉体。肉体让我们不断的陷入软弱与失败中。保罗不希望人将犯罪矛头指向律法,因而否定律法。他要找出失败的根源,就是肉体。他说:「律法是属灵的」,意思是由圣灵所赐的。表示律法的源头来自神。律法与圣灵互相不冲突。更重要的是与下一句「我是属肉体」的对比。 「属肉体」与「属灵」互为对比,表示我的里面还有一个部分,是非属灵的、由肉体所造成的、或是被肉体的本性所限制的。这是否说我们还没有重生呢?并不是。这里的属肉体与另外两处「属肉体」意义不同。那里的属肉体是「在肉体中」的意思。七章五节:「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这里明显是不信主的时候,这里的属肉体是过去式,表示信主以前。八章九节:「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里的不属肉体,是用现在式。表示现在他们已经不在与过去一样了。如果这个时候还属肉体、不属基督,就是没得救的。

既然两处说到「属肉体」都是指没有得救,保罗在这里第七章十四节,为什么说自己是属肉体的呢?因为这里的属肉体的意思,就是指在我们是肉体所造成的,内心都有肉体的软弱,也就是容易堕落的本性。所谓食色性也,我们会贪吃、贪睡、好逸恶劳、有性欲。这些原本人性中天生的软弱,就是罪的力量引诱我们堕落的地方。我们就算信主了,这个软弱的肉体仍然存在,罪仍然不断的引诱我们堕落。这就是为什么保罗用整段经文描述他心中的争战是何等强烈。

十四节下半部,保罗再说是已经卖给罪了,这是指他里面属肉体的这部分。如果此时他已经得救了,怎么会说自己又卖给罪了呢?这个说法是不是和第六章所宣称的:「罪不能再做我们的主了」不合呢?怎么可能罪不作保罗的主,然后他又说自己被卖给罪了呢?其实「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是用未来式,地位上我们虽已转变,但实际上活出来还需要我们一生的努力的。已经卖给罪,是过去不信主时卖的,现在影响力还在。表示只要有肉体,罪在我们心中还是有吸引力。这是我们今生不能逃避的考验。

保罗的告白是描述他信主前或信主后?
有的人会据十四节推论,这段经文是在指保罗回顾自己信主前的经历。但是我们仔细分析前后文。发现有许多理由支持这段经文应该是指保罗信主后的自述。为什么呢?简单的说,主要的理由是本段经文完全使用第一人称、现在式,然而在第七章七到十三节前半部,却是用过去式。时态的改变表示保罗自我描述情境的改变。如果还是同样的情境应该仍然用过去式。另外,如果保罗当时还没有信主,应该是十分骄傲的,他曾为自己法利赛人的身份自夸。以为自己「就律法的义说,是无可指责的」(腓 3:6)。不可能有如此敏感的自觉,说出:「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他当时以自己的严守律法自高自傲,也发不出这种绝望的呼声:「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有人以为这种描述太绝望了,不像一个信主后的基督徒。其实这正是许多基督徒的经历,信主前作恶事还心安理得,信主后圣灵进入心中,才发现内在的自我分裂了,新生命喜爱神的律,我的肉体却仍贪爱罪恶。良心与情欲争战越来越激烈。这正是基督徒一生要走成圣道路时必经的过程。

争战的过程:内心的分裂
第十五、十六两节正描述了保罗所面临的,内心中两个自我、各自分裂。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这句话开头用因为,表示保罗认为自己为何属肉体的原因。他发现自己内心中仍然存在,他不明白、无法掌控的那部分,也就是肉体。肉体与真我作对,也就是与已经被更新的新生命背道而驰。真我所愿意行的善,肉体却偏偏不行。真我所不愿行的恶,肉体偏要去行。他观察了这种自我分裂的现象,他得出了结论,既然真我也是愿意行律法,表示不是律法害他行恶,律法是善的,不会是行恶的原因。让他行恶的原因就是「住在他里头的罪」,也就是肉体。他说:「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这几句经文就解释了,到底什么是肉体。肉体就是人心中未被圣灵更新的部分,容易被罪引诱去行恶。它与旧人的意义非常接近,旧人就是从亚当所以传下来犯罪的本性。当我们信主之后旧人被钉在S字J上,不能再成为我们的主。然而这是地位上的称义,我们在名分上已经不再属于罪了。但是在我们生命的实际中,仍然要每一天活出这个属灵的地位来。也就是说我们的内心仍然有软弱的部分,容易受到罪恶牵引诱惑去犯罪,这就是肉体,也就是住在我们里面的罪。如果我们不明白这一点,很容易就掉到属灵的乐观主义。以为我已经得胜了,罪不能再侵害我了,对罪恶的势力掉以轻心,如此就无法平稳的走上成圣的道路。有这种心态的人,在经历犯罪的过程中,没有时时警觉,以神所赐的力量来克制罪的引诱。反而容易一再地掉进罪恶的陷阱。甚至因为实际活出来的生命,与所期待的不同,而完全失望、放弃信心。

第十八到二十节是前面一段的平行经文,等于是重讲一次。 「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9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20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马书7:18-20)只不过头一句的重点不同。第14节强调不是律法使他犯罪,而是他里面的肉体让他如此。第18节讲的是同样的事情,也就是他的肉体里没有良善。从这节经文我们就能更清楚的认识肉体是什么?保罗说:他的里头没有良善,也就是说他里面的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他既然已经信主了,有圣灵内住了,不能说自己里面没有一点,顺服主圣灵的这种新生命。是有的,他既然愿意为善,就不能说自己毫无良善。只不过他也非常明白,内心中同时也存在着,不服圣灵管制的另一部分,这部分的他是毫无良善。正如未得重生的生命一样,全然败坏,不爱神的话、不服神的命令。这部分的自我同时存在他的生命中。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怎么可能一个得救的人竟然内心还有不服神的部分,这就是保罗所说的肉体。保罗的经历也正是我们信主的人共有的经历。我们常常能够感受到,这种住在我们里面的罪,也就是肉体,对我们的影响。这也是我们走成圣的道路时,要认真对付的。我们如果不承认它的存在,就不知道如何对付他。所以我们并不会乐观的认为,一旦信主之后,就百毒不侵了。这是过于乐观的想法。我们就算重生得救,肉体还在,罪就还能利用我们的肉体影响我们。所以我们对罪的警戒是丝毫不能放松。我们靠着圣灵的力量克制肉体的私欲,是一生要行的功夫。这样是否又走入靠行为成圣的想法呢?不会的,第八章就清楚地告诉了我们,我们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足与罪对抗,因为我们的肉体是软弱的。克制罪的引诱,若不靠圣灵的大能注定要失败。

在我刚信主时,有种错误的想法,以为自己必能胜过罪的引诱。还天真的以为若不经过试练,怎么能知道自己能够胜过罪的考验呢?所以遇到引诱是不知道逃避,让自己流连于罪恶的引诱之前。现在想起来真是笨,这种天真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根本对罪毫无招架的余地。每次都在罪的面前失败、跌倒、后悔,没有一次例外。我太不自量力了,我自以为可以对罪百毒不侵了,事实上跟本没有这个能耐。对罪的引诱最好的做法就是逃避,远远地躲开,离开可能发生的环境。自以为能靠自己胜过的人,几乎都惨败在罪的脚下,没有例外。

我们一生都在与罪争战,其中我们也很可能会失败。如果我们偶尔在与罪的争战中失败了,怎么办?我们千万不要失望。以为主放弃了我们,以为自己又没得救、再度堕入地狱的深渊。要知道主从没有放弃我们,当我们与罪争战的时候,圣灵也正在以他的大能与我们并肩作战,我们的敌人是心中的罪,是魔鬼利用我们肉体对我们的引诱。不要经历失败,就对主失去了信心。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个电邮,有位基督徒学生告诉我,他陷在情欲的试探中。他知道应该要求主赦免,但是心中魔鬼的控告,让他对自己完全失去了信心。他觉得自己已经完了,主不会再听他的祷告了。收到时我的心里很沉重,我虽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对主认真的基督徒,才会这么明白的把自己的软弱告诉我,向我求救。我知道他的痛苦,因为我自己也曾面对这种引诱。只不过我蒙主的保护,没有掉入罪恶的深渊。因此我对他的求救,有深刻的感触。撒旦想要筛我们,让我们这些愿意服事主的人,败在他的脚底下,永远抬不起头来。我勉励他:「不要放弃对主的信心,回到主面前真切的悔改。找一个信得过的长辈,与他一起祷告,请他为你守望。逃避罪恶任何可能再掉入的环境。」我们连续通信两次,之后就没有在有消息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一位掉在罪的网罗中,忧伤后悔的脸孔,常出现在我的心中。这是一位愿意求救的基督徒,但愿主最终救了他。

每个基督徒都在打这场战,你与我都是如此,只不过我们所经历的引诱不一样。有的是情欲、有的是苦毒恼恨、有的是争竞嫉妒、有的是贪心、懒惰。这就是撒旦要筛我们,想要让我们离开神。我们从信主起,直到离世,都在面临这场战争。连使徒保罗也不例外。我们没有弃甲投降的权利,直到一天我们见主的面,身体完全得赎为止,这是在罗马书第八章会讲到的。也是我们一生走成圣道路的盼望,我们的目的地不是坟墓,而是天家。我们将要领受的赏赐是荣耀的无比的,你有这样的盼望吗?你愿意继续争战下去吗?

心中二律交战
「21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在前一段经文中,保罗将自己软弱的源头归到住在他里面的罪,就是肉体。这容易败坏的肉体,与他的真我分别。有人会认为他是推卸责任,明明自己犯罪,却推给心中的罪。其实保罗只是特别以自己深受其害的经历指出,让他跌倒的力量就是心中的罪。即使是因肉体软弱而跌到,罪既然是我犯的,我们仍然脱不了责任。找出犯罪的源头,只不过让我们知道如何来对付它。我们也都有与他类似的经验,每个基督徒在经历诱惑时,内心都会有这种善恶的交战。我们知道该怎么做才是讨神喜悦,但是软弱的肉体却受到罪的吸引,让我们走向离开神的道路。这个力量是何等强,我们多次在这斗争面前失败。而且这失败的打击让我们抬不起头,甚至怀疑神是否抛弃了我们。我们不可忽略了罪的权势在我们心中还有影响力,借着引诱我们的肉体,在我们里面建立营垒,准备与圣灵做顽强的对抗。就如我们养成一个坏习惯十分容易,只要一放松意志,马上掉下去。如抽烟、喝酒、赌博。但要改掉它,简直要痛下决心、花掉很大的功夫、并长期坚持,才可能摆脱他的辖制。我们不能轻忽这个顽强的敌人。我们也不能忘记自己是有肉体的,是容易软弱跌倒的。才不至毫无警觉,而一再落入失败。

二十一节说明了,保罗发现自己的心中有个律,就是支配他行为的法则。 「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这两种力量在他心中进行拉锯。保罗说明这种斗争的原因是什么:「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两个力量同时存在他心中,其中一个是顺服神的。按照他里面的人,就是真我,也就是他被主更新过的新生命,他原是喜爱神的律法的。这不是一个未得重生的人能够有的反应。不信主的人也可能明白善恶的区别,也可能承认律法的良善。但是按照人信主前被罪污染的本性,他不会从心中喜爱神的律法。但他也知道自己的限制,他虽然喜爱遵从律法,但是另有一个力量,与顺服神的力量对抗,是引诱人犯罪的力量。这个力量被称为「肢体中另有个律」,它和「我心中的律」,也就是顺服神的律交战。罪控制着肉体,要我们附从罪的权势,悖逆神、离开神。要把我们掳走,服在罪的权势底下,成为它的奴仆。就如同我们不信主时的光景。这里的把我掳去是现在式分词,表示目的。也就是「犯罪的律」与「爱神的律」斗争,为要把保罗掳去随从它去犯罪。这里的罪要把我掳去,并不表示我已经失败、已经被掳去。保罗在这种斗争中,整个人经历极大的挣扎。他不要随波逐流、他不要被罪掳去。因此他才会发出痛苦的呼喊。这种呼喊,也只有经历过激烈挣扎的人,才可能发出的。

争战的希望:基督的拯救
「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拯救的呼喊
保罗喊出:「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里的「我真是苦啊!」原文就是:「我真是一个可怜的人啊!」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意识到靠自身无法脱离罪恶引诱,这败坏的身体所作所为,都导引我们进入死亡,让他对这个必死的身体彻底绝望。所以他会发出绝望的呼喊,这是对他自己无力抗拒罪恶的觉悟。同时也表示他渴望拯救。 「谁能救我」这句话,表示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处情况的危急,对于靠自己得救不抱希望,因此向外发出呼求,愿意得到他人的拯救。我们陷在罪中的时候也是应该如此,我们没有能力自力救济。因为我们身陷罪中,无法自拔。然而,神却随时愿意拯救我们。只要我们向祂呼求。我们的主是信实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这是主给我们的宝贵应许。

你曾经向主呼求吗?特别是在受到罪的引诱的时候,面临失败、感到无助的时候。失败并不可耻,只要自己还在主的手中,我们就还有希望。只要我们愿意向主求救,主必然会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深渊。大卫的例子就是如此。在历代志21章7-14节,大卫数点民数,神不喜悦他所作的事,便降灾给以色列人。大卫向神祷告,承认自己的错:「我行这事大有罪了。现在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神让他选择三种惩罚:三年的饥荒、被敌人的刀追杀三个月、或在国中有三日的瘟疫。虽然三样都是惨痛的惩罚,大卫选择了瘟疫,他说:「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我不愿落在人的手里。」他的罪虽深重,但是还被神称为合神心意的人。为什么呢?因为他知道神的心意后,愿意随时转向神。即使犯罪被责备后,仍然愿意立即悔改,求神赦免。他愿意悔改的心,让他没有被神抛弃。我们也该从大卫身上学习,虽然失败,不要硬心,马上回头。即使是落入主的管教、也总比让撒旦嘲笑好。


第二十四到二十五节,有三种情绪的转变。保罗从起初对自己的绝望,转而向主发出了求救的呼喊,最终却以感恩的欢呼结束。 「感谢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保罗靠着主耶稣的拯救,脱离了罪的控告。从罪的挣扎中走出来。向主呼求是保罗得救的唯一希望。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得拯救的希望。唯有主耶稣能救我们脱离死亡的命运,也唯有祂能救我们脱离肉身的败坏,走完成圣的道路。我们一生都需要主耶稣的拯救。在我们信主时祂救我们脱离地狱的刑罚,给我们称义的地位。在信主之后,我们仍然靠着主的拯救,胜过罪恶的试炼,走成圣的道路。最终他要接我们回到天家。我们最终身体得赎,不再犯罪,这是救恩的成全。这也是我们每个基督徒一生要走的路。

称义唯有靠耶稣,成圣也是一样。耶稣是我们救恩创始成终的主宰,祂必然会保守我们跟随祂到底。然而我们的责任是,全心全意信靠祂、仰望他、顺从他的引导。这是每位基督徒胜过罪恶权势的唯一途径,也是我们最终得救的盼望。

结论
基督徒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成圣的道路总会不停经过试探,与内心的罪恶斗争。这是一场持久的战争,也是无法逃避的战争。我们既然已经信了主,就必然要走完这条成圣的道路。所幸的是我们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主耶稣应许与我们同在,他会在我们需要时,给我们足够力量。要记得在困难时,向主呼求、求主拯救。回顾我自己过去的经验,不能说顺利,甚至可说失败连连。但是主多次救了我,没有堕入罪恶的深渊。是我自己的意志强吗?一点也不是。是我的定力够吗?要靠自己,我早完了。只能说主的怜悯,没有丢弃我。在我向祂发出呼求时,主及时救了我。他是信实的主,总不丢弃我。你是不是也曾向主呼求呢?人生在世,与罪恶的战争是不会停息的。让我们记住主的话,不靠自己,只靠耶稣。在无助时,向他呼求,他必救你脱离罪的引诱。愿我们每一位在主再来时,都能欢喜快乐的进入他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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