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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遵行主的律法 圣经:马太福音 5:21-37

日期:2016-10-27作者:约拿单

用爱遵行主的律法

——2011(甲年)显现后第六主日

圣经:马太福音 5:21-37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申命记30:15-20

“看哪,我今日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你面前。吩咐你爱耶和华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诫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数增多,耶和华你上帝就必在你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赐福与你。倘若你心里偏离不肯听从,却被勾引去敬拜侍奉别神,我今日明明告诉你们:你们必要灭亡,在你过约旦河进去得为业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长久。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且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听从他的话,专靠他,因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他。这样,你就可以在耶和华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所赐的地上居住。”

前面我们恭读了主耶稣基督的圣训,其中论到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休妻、不可背誓等教导。这些教导给人的感觉似乎是非常严格的,甚至达到了一个常人所难以做到的要求。试问下,谁能保证说,他的心里从来没有憎恶过一个人呢?若是如此,这人岂不是犯了杀人了罪?谁又能保证说,他的意念中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淫念呢?若是如此,这人岂不是犯了奸淫的罪?谁又能保证说,他说的话从来都是实实在在,没有一点虚妄呢?若是如此,这人岂不就是从恶者出来的吗?谁又能保证说,他的眼从来没有犯过罪,他的手从来没有犯过罪呢?若是这样,犯罪的就要挖眼睛,就要砍手断脚,今天教会中岂不都是残障人士了?

难怪有一些人认为,耶稣基督的教导实在太难遵行了,他的话是不切实际的,似乎只有将来在天国中才能实现,若是这样的话,那主耶稣的教导对我们现在在地上生活的基督徒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呢?这不得不值得我们仔细思考。

其实,当我们一直在叹息自己的软弱,无法遵行耶稣基督教导的时候,或者我们当感叹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标准,实在叫人难以遵行的时候,圣经却指出,上帝的律法和诫命,是不难遵守的。

约翰一书五章一至四节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凡爱生他之上帝的,也必爱从上帝生的。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圣经指出,那些不难遵守上帝诫命的人,需要有几个条件。

第一、他是信耶稣基督的人。第二、他是有耶稣基督生命的人。第三、他是爱上帝的人。第四、他是愿意遵守上帝诫命的人。有这些条件的人,他们自然就不会把上帝的诫命当成是一个重担,当成是一个重轭,因为上帝的旨意是纯全、善良、可喜悦的(罗12:2),因为基督的轭是容易的,他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30)。

一、上帝颁布律法的目的

既然我们要遵行上帝的律法和诫命,我们就要知道上帝颁布律法的目的。请大家先读一处圣经,提摩太前书一章五节,“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上帝就是爱(约壹4:8),三一的上帝本身就是爱的团契,上帝一切的工作,都是从爱中发出的,但是,上帝的爱绝对不是人的爱,人的爱难免掺杂着私心杂念和肉体情欲,人的爱常常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但是上帝的爱,却和公平、公义交织在一起。

今天不少人对上帝的理解,往往是很片面的,他们要么强调上帝的爱,而忽略了上帝的公义,要么强调上帝的公义,而忽略了上帝的爱。其实,上帝的爱和公义都是上帝神圣的品格和属性,并不能忽略其中一个方面,若是忽略了,我们对上帝的认识就会有所偏差,而产生信仰上的错误。其实,上帝在他一切的作为中,都无一不彰显了他的爱和公义,这一点在藉着基督的S字J而达到了顶峰。

而上帝颁布律法也同样彰显了爱和公义。

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上帝对他的选民颁布律法和诫命的目的,乃是出于他对选民的爱和保护,并不是为了要辖制他们。我们读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历史,就可以知道,是上帝先拯救他们出埃及,然后才颁布律法,上帝并没有对以色列人说,你们要先遵守我的律法和诫命,我才救赎你们。上帝乃是先伸出救恩的手,把以色列人从法老的奴役下拯救出来,然后,才颁布律法叫他们遵行。

圣经出埃及记记载:“摩西领以色列人从红海往前行,到了书珥的旷野,在旷野走了三天,找不着水。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玛拉。百姓就向摩西发怨言,说:‘我们喝什么呢?’摩西呼求耶和华,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他把树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耶和华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在那里试验他们。又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上帝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出15:22-27)由此可见,上帝颁发律法是出于他的爱,为了他的选民免受罪恶世界的影响。

真正爱,不是放任自流,乃是有所约束,叫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了荣耀上帝,什么做了不荣耀上帝;什么做了对人有益处,什么做了对人没有益处。在一个自由环境中生活惯了的人,给他们约束,对他们来说是很不自在的事,但是,这种约束恰恰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恩典,是他大爱的彰显,因为上帝不愿意我们与世界上那些不信的人一同沉沦。

律法的颁布也同样彰显了上帝的公义。使徒保罗指出,“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人若是违背了上帝的律法而犯了罪,公义的惩罚就要临到世人,没有一人能得以幸免,而罪的结果,就是带来死亡。所幸的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以他公义、无罪的生命为我们就成了律法的要求,又以在S字J上的赎罪之死,满足了律法对干犯律法之人的公义的要求,承担律法对他们的刑罚,于是上帝就将赦罪的恩典白白地赐给那些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的人。

当我知道上帝赐下律法是为了爱我们,我们就会用感恩的心去接受;当我们知道上帝赐下律法是他公义的要求,我们就会用敬畏的心去遵行。

但是遵守和违背上帝的律法和诫命,所得到的结果也是截然相反的。

正如有一位哲人所说:“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并赋给他自决的能力;又给他定了法律和诫命。假使你愿意,就能遵守他的诫命;成为一个忠信的人,完全在于你自愿。他在你面前安放了火与水,你可任意伸手选取;生死善恶,都在人面前;人愿意那样,就赐给他那样。因为,上主的智慧是广大的,他强而有力,不断在察看着万物。他的眼睛注视敬畏他的人,他洞悉人的一切行为。他从未吩咐人作恶,他从未准许人犯罪。”(便西拉智训 15:14-20)

二、基督指出律法的真意

我们在读登山宝训的时候,常会产生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主耶稣在新约圣经中提出了比旧约律法更高的标准,这不仅是一般弟兄姊妹的看法,甚至也有不少传道人持有这样的观念。但是,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我们的上帝是永不改变的(诗102:27),他不可能对世人颁布两样不同的标准。

主耶稣在新约中的教导,并不是提出一个新的要求,而是指出了律法的真意,他以此来纠正法利赛人和文士对律法的错误理解和教导。因为犹太人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达到律法的要求,想要靠遵行律法来获取上帝的救恩,这正是说明他们根本不知道律法的真正意义。

律法上说,不可杀人,难道恨人之心就可无所谓了吗?律法上说,不可奸淫,难道心中有淫念就可无所谓了?一切不都是从心里出来的吗?所以,人若是仅仅想靠自己外在的努力而遵行律法,内心却没有更新的话,那这样的人就沦为律法主义者了,律法主义者恰恰就是那种双重性格的人,这样的人是非常矛盾和可怜的。

故此,主耶稣对门徒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可见,主耶稣没有废弃律法,但是他对门徒提出:“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这显然是要门徒从内在的生命中,把律法的真意活出来,我们甚至可以说,律法不是被遵行的,那是从新生命中被彰显的。

人心若是没有归正,那如何能纠正他的行为呢?故此主耶稣让我们知道一个道理,就是真正的遵行律法,不是靠人强制自己的行为,乃是要约束自己的心灵。正如圣经所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那要靠谁保守呢?乃是因信被上帝保守(彼前1:5),也是蒙恩被主耶稣基督保守(犹1:1)。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若是没有信靠主耶稣基督,这个人就根本没有能力去遵行上帝的律法,若是人的生命没有更新,这个人就算想努力遵行律法,也是假冒为善的。

三、我们藉着爱来遵行主的律法

路加福音10:25-28“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主耶稣和一个律法师的交谈中,指出了律法的精意,就是爱,并且他还指出,要遵行上帝的律法,也必须需要有爱。

基督徒需要遵行律法吗?有些弟兄姊妹认为,今天基督徒在恩典之心,不是在律法之下,所以基督徒不用再遵行律法。这种观念是错误,并且有害的,其根本原因乃是不明白什么是律法。其实,在圣经中的律法一词有多种含义,我们在读圣经的时候需要仔细分辨。

1、律法可指上帝的话

在整本旧约圣经,尤其是诗篇一百十九篇中充满了这样的教导。

2、律法可指摩西五经

路加福音24:44“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

主耶稣这里说的摩西的律法就是指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

3、律法可指民事律法

约翰福音19:7“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上帝的儿子。’” 这里的律法指的就是以色列人的民事律法。

4、律法可指礼仪律法

希伯来书10: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这里的律法指的是旧约中的礼仪律法,包括那些会幕的设置、献祭的条例。这些都是主耶稣基督的预表

5、律法也指道德律法

道德律法就是十条诫命。

明白了圣经中律法这个词的意义,我们就知道,律法是没有被废弃的,相反是应该被遵行的,因为圣经说,“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9:21),因为基督就是礼仪律法的实体,所以我们在基督的里面,不需要再按旧约的规定的礼仪来敬拜上帝,献上牛羊鸽子的祭物;有如有关饮食等条例,在新约中也被废止了,但是我们必须追随基督,而遵行道德律法。至于民事律法,我们应该注意其中的精义,而不是拘泥于字句。

总之,律法是必须被遵行的,基督徒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但是得救之人必然乐意心甘情愿遵行上帝的律法。

上帝就是爱,这是我们每一个弟兄姊妹都知道的道理,但这仅仅是一个真理,一个要真正认识到上帝是爱的人,必须要经历上帝的爱。同样一个要爱上帝的人,必须真正经历,并且拥有上帝那样的品格。圣经中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

法利赛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想要遵行上帝的律法,却又没有上帝那样的爱心,结果他们反成为假冒为善的代表,成了一群心口不一的人。

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我们若是用爱心来遵行主的诫命,你就可以发现,主的律法确实是不难遵行的。

1、一个爱上帝的人,肯定不会承认其他的神。

2、一个爱上帝的人,肯定不会去崇拜偶像,亵渎上帝的形象。

3、一个爱上帝的人,肯定不会不尊敬上帝的圣名。

4、一个爱上帝的人,肯定不会不尊敬上帝所定的,崇拜他的圣日。

5、一个爱人的人,肯定不会不孝敬自己的父母。

6、一个爱人的人,肯定不会对人心怀仇恨。

7、一个爱人的人,肯定不会激动自己情欲。

8、一个爱人的人,肯定不会偷盗,而是会乐意会施舍。

9、一个爱人的人,肯定不会毁谤他人,或是说谎欺骗。

10、一个爱人的人,肯定不会对他人的财务产生贪婪之心。

主耶稣基督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一个因为爱主基督的缘故而遵行主的律法,却又因为遵行主的律法而常在基督的爱中,这是何等奇妙的经历。律法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重担,乃是一个恩典,遵行律法不是为了赏赐,乃是为了报答主的救赎之恩,这样的人,才会真正的爱主之人。

美国大布道家慕迪先生说过,“如果上帝的爱浇灌在你的心里,你就能够成全律法。”感谢主,盼望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使我们能真正活出律法的要求。

但愿荣耀归于圣父、圣子、圣灵;起初这样,现在这样,以后也这样,永无穷尽。阿们。

2011年2月13日讲于美国三藩市中华福音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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