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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系列讲章第七篇 陈约翰

日期:2016-10-27作者:陈约翰

 一. 这是救恩系列讲章第七篇.

到现在各位应该确实的知道,当日使徒保罗所传的福音是:

听传道人传讲主的道(徒16:32)-->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徒8:37)-->悔改受洗叫罪得赦(徒2:38)-->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

在基督的教会里过着神儿女的生活(罗马书8:16,徒2:47)(永远不可以是任何教会!)

二. 有学问的宗派传道人传错误的救恩方法!

  相信和接受耶稣是个人的救主-->悔改认罪-->祈求天父赦免他的罪-->在神的家中成为一个新造的人-->

  自己拣选一个教会过着成为圣洁的生活荣耀神.

  请留意:他们所传的这个救恩方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没有水的洗礼!

三. 他们引用支持这方法最主要经文有以下两处:

1. 约翰一书1:7-10节-->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葛理翰Billy Graham就是一辈子传讲这个救恩方法的典型代表!请看他的传道光碟就会听见他常引这段经文劝世人相接受耶稣为个人救主...)

请留意,这段经文里没有提到信耶稣,没有提到悔改与受洗!

感谢神的恩典,我确实的知道为什么缘故,这段经文没有提到这些世人要得着救恩必须作的三项事!

从约翰一书开始就知道,这本书是写给教会里那些已经信耶稣,悔改和受了洗叫罪得赦的圣徒们!

这些经文是关于那些在基督教会里,过着神儿女生活的人.在他们日常生活里,不小心或是灵性生命不坚强的时候所犯的罪,如何得赦免的教训!

这就正如约翰一书1:9节所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请各位必定要留意,约翰一书这段经文所提的罪得赦免的方法,

是给所有已经信耶稣,悔改受洗叫罪得赦了的人.不是给世上还没有信耶稣的人!

问题是,为什么我们能够这样清楚分析!宗派传道人经过500多年的奋斗还没有发现!我也知道为什么!另有机会的时候再讲这些吧!

2. 马太福音10:32-33节-->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请留意,这段经文里没有提到信耶稣,没有提到悔改与受洗!感谢神的恩典,我确实的知道为什么缘故,

这段经文没有提到这些世人要得着救恩必须作的三项事!

请读这段经文的前文和后文,读了以后,你也会知道!

马太福音10:1节-->耶稣叫了12门徒来,给他们权柄...马太福音11:1节-->耶稣吩咐完了12门徒...

这段经文是耶稣差门徒去传福音的时候,预先告诉他们,传了福音之后,社会有什么反应!

这是良药,给错的病人用!

为什么我们能够这样读圣经正确明白并使用经文,但是宗派教会的人不知!

我也确实的知道为什么!

正确的福音传了,社里就必定会有人要信耶稣!

就算像当日的犹太社会里,主耶稣的福音传开了,就有人会信耶稣,悔改受洗成为神的儿女.

通常一个家族,有一个或两三个先相信.这时其他族人,乡里的人就会歧视迫害!甚至自己家里的人也会害死他!当然是劝他不要信,劝不听才杀!

这就是为什么马太福音10:28节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魂的,不要怕它;惟有能把身体和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然后在10:32-33节耶稣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这吩咐对彼得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他曾经因为怕肉身的死而三次不认耶稣!

所以10:37-38节耶稣又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不背着他的S字J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可怜今天许多信耶稣的人连放弃周六看电视,周日能够有精神力量,准时敬拜神也不能作!

说的真实不好听就是-->这就是为什么教会不发展,社会不平安!

已经信耶稣多年的人,灵命不长进,连参加聚会也不能准时...请多读马太福音第十章记取教训!

愿神赐福保守各位直到永远!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讲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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