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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何所欲? 罗马书7:14-25

日期:2016-10-27作者:林信仁

罗马书7:14-25

孔子曾经对他的学生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用他自己的经验鼓励弟子好好学习,就孔子来说,从十五岁立志做学问后,经过了五十五年,到了七十岁的时候终于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如果说“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孔子一生中的最好境界,很可惜这种境界对孔子来说只有短短的三年,因为孔子在七十三岁过世了。这一位被公认为世界伟人的孔子,按照他自己所说的,七十岁时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他七十岁之前必定有两种状况,一个是“从心所欲而逾矩”,另一个是“弗心所欲不逾矩”,这两种情况对任何人来说,都会带来内心的挣扎与无奈。就如同我们今天看的圣经,保罗所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这段圣经所描述的挣扎情形,是保罗生命中的哪个阶段,圣经学者之间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保罗还没有重生得救之前的写照,早期教会历史中的奥古斯丁也曾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这段话是保罗回顾自己信主之前的情形,他承认从小开始就受的律法教育不能帮助他摆脱内心的挣扎。以传统犹太人的教育来说,小孩子大约在五、六岁的时候被送到会堂附设的学校,拉比在他们十岁以前只教圣经,十岁到十五岁学习传统的律法,十五岁之后开始学习一本叫做“他勒目”的法典,这本法典包含了古代律法和传统的应用,在什么处境中如何适当使用律法的研究。而保罗大约在十三岁时,被送到耶路撒冷做当时犹太人最伟大的律法之师一迦玛列的学生,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保罗从小就是一位特别资优的学生才能被迦玛列收在门下。他的知识、智慧、品行都是当时社会都是一流的佼佼者,而且他为他所信的传统律法大发热心,去BP跟他同样是犹太人却信耶稣的人。保罗重生得救信主之前,内心会有罗马书七章所描述的挣扎吗?

对于保罗的挣扎,第二种观点认为,这一段话是指他刚信主,信仰还不够成熟时的挣扎。有一些人喜欢用“属肉体的基督徒”来称呼这种人,相对于属肉体的另一种基督徒叫做“属灵的基督徒”。“属肉体”和“属灵的”最常用的界定方式,是由行为表现来做判断。凡是热心爱主、灵修生活正常、肯奉献肯服事的基督徒,都是“属灵的”,反之就是“属肉体的”。最近有一为政治人物跟情妇闹翻了,这几天的新闻常常有他们的报导,最近有传闻说那个情妇用民间信仰所谓养小鬼的方法,试图挽回情夫的感情。在报导中,那个情妇面对镜头说:“我绝对不会养小鬼,而且我也不敢养小鬼,我是基督徒,而且受洗过,民间信仰我尊重,也许各有功用效果,但是养小鬼这件事,绝对不会发生我身上。”这样的表白实在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见证。既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基督徒,为何二十多年来介入到有妇之夫的家庭中,却没有回转改变呢?或许这个女子这么多年来都是活在挣扎里面。

还有第三种看法,认为保罗并不是在讲他自己的挣扎,而是在描述一种已经对自己的罪有所觉醒,却不知道要如何处理的人。这种有所觉醒的人也许试图做一些努力,改变自己被罪捆绑的处境,经过各式各样的方法后,还是回到老问题上,没有办法摆脱犯罪的生活。这种种人自己不喜欢自己,却也无法改变什么,他们因此活在挣扎里面。

最后一种看法是大多数解经家所接受的。保罗以他自己是成熟基督徒的立场来谈内心的挣扎,从他在前往大马色的路上重生得救之后,他仍旧是那个从小就非常认真追求真理的人,差别只是他转向基督,他为了基督放下一切,保罗在腓立比书3:8说:“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这样一个已经完全委身于基督的人,勇于承认自己在罪里面会成为失败者。

我们不要忘记,罗马书是保罗在晚年时所写的,那个时候他已经把福音传到很远的地方,也在不少城市建立教会了。他曾经为他所做的工作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 4:7)但他不像孔子那样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他诚实面对人里面的罪性,他认真的看自己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14节:“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的“晓得”;18节:“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的“知道”;还有21节:“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的“觉得”,这三个地方中文圣经翻译为“晓得”、“知道”、“觉得”的三个字,在圣经原文里面的用字,意思都是“看见”。这段经文从三方面叫我们看看自己在罪中挣扎的原因是什么。

15节:“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我们挣扎的第一个原因是,对自己的认识不够。我们所知道的,跟能够做到的,往往有很大的差距。在红楼梦里面有一首歌叫做“好了歌”,描述人的知道与实际做到是两回事。这首“好了歌”这样说: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世人都知道像神仙一样无挂虑的过日子很好,但是人们却脱离不了功名、金钱、感情、家庭的问题纠葛。保罗承认对自己的认识不够,才会有“想做没做、知道不该做却做了”的情况。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对自己认识不够的问题,所以需要外来的提醒,帮助我们看见自己的真实情况,免得我们陷入罪里面。

18节:“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我们会挣扎的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的意志力不够。决定去做一件事,一直到按计划去实行出来,中间的距离是很远的。在人的本性中,在意志上有一极大的弱点,就是遭遇到问题,困难,反对,就会败下阵来。有一次,彼得非常坚决的对耶稣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太廿六35)。但他这话才讲完没几个钟头,一连三次否认了他与耶稣的师徒关系,那一个晚上他失败得非常的彻底。保罗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所以我们需要外力的扶持,帮助我们抵挡犯罪的意念。

22-23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 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第三个使我们挣扎的原因是,我们的判断力不够。保罗对自己分析的很透彻,他知道在他里面有爱神的态度,但是他却不能改变他在行为上的犯罪情况。

基督徒有三种错误处理犯罪的方法。第一个是找一些简单的“秘方”去处理罪,这些“秘方”常常让我们对自己太过于乐观,以为按照几个步骤去做,就能够让犯罪的问题过去。有一段时间台湾教会很流行所谓的心灵医治,在这类的聚会中常常做一件事,有很多人被罪捆绑着得不到释放,解决的方法就是拿一张纸出来,把曾经犯过的罪一件件写出来,写得越详细越好,写好之后开始为那些事情向上帝认罪祷告,一直祷告到心里面得到释放了,然后把那一张纸烧掉,或撕得碎碎的。接下来呢?祝福祷告,散会。几个礼拜之后,心里没有平安的时候,再来一次同样的程序。这类的“秘方”有些是“宣告”,有问题的人被带到牧师面前,牧师一只手按着他的头,另一只手举起来祷告,然后“宣告”这个人的某某问题被神解决了。我不认为这样有用。如果有人请我为他祷告,我会尽量了解是问题的状况,也会想鼓励那个人去面对问题,但问题被隐瞒起来的时候,我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帮助人了。

第二种错误处理罪的方法是寻找新经验。没有讲过方言的人开始追求讲方言,或者换个教会,体会新的聚会气氛。新的经验或许会给人带来新鲜的感受,但绝对不会让问题自然消失的。第三种错误方法就是逃避,很多人做错事以后的反应就是逃避,避免谈那一个问题,避免面对那一个人、避免被别人知道。却没想到问题的核心,却是自己本身。

透过保罗的观察,我们看见原来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认识不够、我们的意志力也不够、我们的判断力也是不够。只要活着一天,跟罪之间的争战不会停止,神乎召我们成为基督徒,同时也是呼召我们一辈子跟罪争战,我们靠着自己没有办法得胜,当我们跟神的关系很好时,靠着圣灵的帮助可以胜过罪,但不要忘记这场战争是一辈子的战争,只要我们有一点点的不小心,就会被罪的权势胜过。保罗感叹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是在提醒我们,要随时靠主耶稣基督才能得胜。我们宁愿在抵抗罪的过程中叫苦,却不要在神审判时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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