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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希伯来书的作者一点探讨

日期:2016-10-27作者:我心赞美主

在新约圣经的二十七 卷书信中,只有希伯来书的作者没有被肯定,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因为该书中没有写上作者名字,因此引起各界的猜测。虽然从前被认为是保罗的作品,但是近代出版的圣经都删去保罗的名字,因为越来越多的释经家,表示怀疑保罗是该书的作者。

原因是该书没有保罗的名字,若是出自保罗的手,他必写上自己的名字,而且书上的风格、行文遣字与保罗的一贯作风不同。他们纷纷猜测作者可能是路加、阿波罗、巴拿巴、西拉,甚至是与保罗一起织帐棚的亚居拉。时至今日,希伯来书的作者是谁,还没有得到释经家的共识。

最近,笔者追查究研这个问题,发现在圣经中有明显的足迹可寻,只要查考研究,祈求圣灵帮助,不难发现希伯来书的作者,非保罗莫属!现将所发现的「蛛丝马迹」,分述如下,愿与各位弟兄姊妹及爱慕圣经真理的信徒分享。

真理信息的印证

首先请注意:保罗在新约圣经中写作最多,而且论述广泛又深入,基督教的精髓,都可从保罗的着作中得到。

作者一开始即说明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又早已立他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来1:1-2)。这论点与歌罗西书相同:「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1:16-17)

作者两次引证诗篇二篇七节:「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来1:5;5:5)说明基督是上帝的「长子」(来1:6)。「长子」希腊原文是Prototokos ,与歌罗西书的「首生」希腊原文是同一字:「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原文Prototokos),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

这句诗篇上的话,保罗曾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讲道时引证过(见徒13:32-33),其他作者从未引用过。

基督是上帝的「长子」或「首生」的,在当时代是绝无仅有的观念,保罗首先在书信中提示出来印证他.后来约翰写福音和书信时,就极力提倡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原文是Monogene),他共用了五次之多。

希伯来书主要的真理信息,最可印证保罗是该书的作者。作者指出:地上圣所献祭赎罪的事,是属肉体暂存可废的,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见来9:1-10)。又说:「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10:4,11)

他再指出:「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3-14)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上帝面前。」「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 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18-19,25)

这些道理,是与犹太人的整个旧约献祭赎罪,割礼条文及祭司的供奉,产生全面直接冲突,除了保罗直接从基督得来的启示,无人能明白(见加1:11-12)。

即使是十二使徒,他们也没有得到这个启示.请看保罗最后一次返回耶路撒冷时,那时离耶稣被钉S字J,已经约有三十年了,但身为教会领袖的雅各,还不信保罗在外邦教导犹太人,不必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守献祭的规条。雅各认为保罗不会这样传违反犹太人的传统教条,因为这些割礼及献祭规条,是上帝晓谕摩西,命令犹太人要世世代代,永远遵守的定例(见徒21:17-22;出29:42;30:10)。

雅各建议保罗带领那四个有愿在身的人去圣殿,按照律法献祭,以消除别人对他反犹太教的传言(见徒21:23-26)。

由此可见,上至教会领袖,下至普通信徒,当时他们还不明白基督被钉死,与割礼和献祭赎罪有什么直接关系。

只有保罗得蒙主特别启示,他在希伯来书中,用对称方法指出:两个圣所;两种祭司制度;及两种赎罪仪式。一在地,以人为祭司,献牛羊赎罪;另一在天,以基督为祭司,献自己为永祭赎罪。前者称为旧约(赎罪旧仪式);后者称为新约(赎罪新仪式)。作者指出:天上赎罪新仪式(新约),取代地上赎罪旧仪式(旧约)。正如他说:「 (基督)是除去在先的(旧约),为要立定在后的(新约或更美之约)。」(来10:9)

这些真理信息,只有在保罗的书信中找到:

(一)「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S字J上。」(西2:14)

(二)「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弗2:15)

(三)「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林后3:10-11)

唯有保罗胆敢宣布:耶稣的死,成全了历世历代的祭物,然后升到天上的圣所,为我们作新约的中保和大祭司,继承了地上圣所的一切祭祀与供奉的事.就把那些献祭的规条或字据「撤去钉在S字J上」或「废掉」了,从此地上献祭的事就中止了。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是何等震撼的真理信息呀!除了得蒙主特别启示的保罗,其他的圣经作者,都没有这样的信息。

  影儿词语的用法

「影儿」 (原文是Skia),这词语的用法很特别,只有保罗用来说明地上圣所献祭赎罪的事,是天上圣所赎罪事的「影儿」。请注意下列经文:

「 (基督)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他们(祭司)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原文Skia,亦即影儿)。」(来8:4-5)。这两节与歌罗西书所说: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事〕原是后「事」的影儿」(Skia),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6-17)是何等地吻合,必是出于同一作者。

  有关写作的地点

到底收信人是谁?作者也没有交代清楚,以致释经家也议论纷纷,未达共识。奇妙的是,这卷书称为「希伯来书」,但整卷书都没有「希伯来」这一名词,为何被称为「希伯来书」呢?颇耐人寻味。

依笔者研究使徒行传发现,这一卷书是保罗在哥林多与犹太信徒亚居拉同织帐棚时,就在亚居拉的家中写的(见徒18:1-5)。

因前些时候,保罗从庇哩亚逃难,由那里的弟兄护送保罗到雅典。既到雅典,保罗命令那人「速速」的带西拉与提摩太来见他(见徒17:13-15)。但是就在那时,保罗得悉帖撒罗尼迦教会被人搅扰,受诸般患难,恐怕初信者被人诱惑,因此他宁愿独自等在雅典,立刻打发仍然在庇哩亚的提摩太回去,坚固和劝慰他们,免得保罗的劳苦归于徒然(见帖前3:1-5)。因为庇哩亚离帖撒罗尼迦很近。

很可能好像上次耶孙的事件一样,提摩太到了帖撒罗尼迦,被先前欲捉拿保罗的犹太人捉住,将他送到地方官那里审问,扣留了一段时期,才将他释放(见徒17:5-9,虽然圣经没有提到这点)。

这足以解释为什么保罗在雅典等不到西拉和提摩太,他就独自步行到哥林多,与从义大利来,以制造帐棚为生的亚居拉夫妇同住。保罗也与他们一齐制造帐棚维生(见徒17:10-15;18:1-3)。

保罗在哥林多住了一段时日,很可能提摩太在帖撒罗尼迦被 b u下在监里,还未释放,否则,不可能到那时,他们还没有到哥林多与保罗相会。

保罗在哥林多等候他们时,圣经记载:「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西拉和提摩太来(到)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归到你们的头上,与我无干,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徒18:4-6)在这事件前一点时候,约公元五十一年,保罗得悉提摩太已经释放,并快来见他,就在亚居拉的家中写了「希伯来书」。

这点与希伯来书结尾是何等地吻合,他说:「你们应知道我们的弟兄提摩太已经释放了,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来13:23)

这节经文中的「我」字,必是作者保罗的自称。请注意:「提摩太」这一名字是整卷「希伯来书」,唯一被作者提及,而且在当时与作者同时还活着的人,这点对于寻找作者是谁,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一般释经家都认为「帖撒罗尼迦前书」是保罗所有的书信中最早的一卷,约在公元五十一年,写于哥林多。但笔者发现保罗写「希伯来书」,比「帖撒罗尼迦前书」还稍为早一点点。请比较「帖撒罗尼迦前书」三章六节,与「希伯来书」十三章廿三节即可得到答案:

「但提摩太『刚才』从你们那里『回来』,将你们信心和爱心的好消息报给我们。」(帖前3:6)提摩太当然是回到保罗的身边啦。

希伯来书说:「我们的弟兄提摩太已经释放了,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来13:23)

由此可见「希伯来书」,是保罗得悉提摩太已经释放,他「快来」的时刻写的;而「帖撒罗尼迦前书」,则是提摩太「刚才回来」的时候写的,是在同一地点,同一作者,提到同一人物--提摩太的回来,只是在时间上稍有迟早的差别罢了。

因为提摩太是保罗带领他出来传道的,他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形影不离,保罗视他为「真儿子」(见提前1:2;提后1:2)。他们曾联名写信给哥林多、腓立比、歌罗西、帖撒罗尼迦教会。保罗曾写过两封信给他,吩咐他带马可去见他,也要带那件外衣、书本和皮卷,在冬天之前赶到罗马去见保罗最后一面(见提后4:9-21)。可见提摩太被释放后去见的作者,必定是与他同甘苦、共患难,传 福音的使徒保罗。

  收信人是谁?

作者在信末说:「我必同他(提摩太)去见你们。」到底去见谁呢?保罗与提摩太要去见的人,就是希伯来书的收信人。

根据使徒行传,后来保罗带提摩太及西拉从哥林多,经坚革哩及以弗所返回耶路撒冷(见徒18:18-22)。

可见这封信是保罗写给耶路撒冷讲希伯来话的希伯来人(即是犹太人)信徒的。因此,该卷书若按地名,亦可称为「耶路撒冷书」。

保罗是希伯来人,而且会讲希伯来话;他在最后一次返回耶路撒冷向他家乡的希伯来人作见证时所讲的是希伯来话,由路加释成希腊文记载在使徒行传上(见徒21:40;22:1-2)。此信很可能是保罗用希伯来文写给他家乡的希伯来信徒,由路加释成希腊文。希伯来文送去耶路撒冷教会,希腊文则传达给外邦教会流通,造就外邦信徒。

希伯来书曾遭教会长达三百多年的抗拒,因与旧约献祭赎罪产生直接冲突,直到第四世纪,在新约圣经廿七卷中,是最后被教会接受为正典的一卷。后来,被收集在圣经里的是希腊释文,这就是为什么此书信与保罗其他的书信,在风格与行文遣字方面,有所不同的缘故。而保罗写的希伯来原文,因耶路撒冷在主后七十年被罗马军焚毁,很可能该书卷亦在那时葬身火海,化为灰烬,永别人间了。

耶路撒冷是当时代众教会的总部,亦是宗教活动的中心,对于献祭赎罪与供奉的事,每日、每安息日、每月朔、每年节期,都在进行着。每年的三大节期,即逾越节、五旬节及住棚节,各处的犹太人都要遵上帝之命,返回耶路撒冷过节,这已成为犹太人的传统风俗习惯了(见出34:23-24;民28-29章)。

这群在耶路撒冷的希伯来信徒,曾遭受BP,他们甘心忍受被人抢夺家业(见来10:32-34)。保罗说他们应该作师傅的,但因他们不明白,基督在天上作新约的中保和大祭司,就继承了地上旧约一切祭祀与供奉的事,因此他们反而成为吃奶的婴孩,需要从头学起(见来5:12-13)。

  为何无作者名字

这是因为当时保罗正在逃难,又由于希伯来书是反犹太宗教仪式的,与整个旧约摩西五经献祭、割礼及祭司制度,产生全面冲突,必定会被忠于传统的犹太人激烈反对,即使是当时犹太信徒,读了该卷书也未必接受这个新观念。因为保罗的使徒职份,及他的着作,在当时还没有被一般信徒完全肯定的原故。所以他为了避免偏见和增加传福音的阻碍,保罗只好以隐名方式写这封信。

他交代送信人,说明这封信是他保罗写的,因为他与收信人是很熟悉的,他在信末说:「我更求你们为我祷告,使我快些回到你们那里。」(来13:19)保罗虽生在大数,却长在耶路撒冷,且自幼在迦玛列的门下受教,他又参加了公会BP信徒,自然视耶路撒冷为他的出发地了(徒22:3-5;26:4-5)。

  以问安语为记号

保罗的书信,常以问安为结束,他写给帖撒罗尼迦教会,在信末说:「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凡我的信都以此为记。」(帖后3:17)此信亦然,他问候众信徒安。在信末他提到:「从义大利来的人,也问你们安。」(来13:24)这从义大利来的人,必是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因为他们新近从义大义逃难来到哥林多,而保罗正住在他们家里与他们一起制造帐棚为业(徒18:1-3)。

还有一点可作为佐证,就是保罗常以无亏的良心作见证,在他的书信中常常提到清洁或『无亏的良心』共达廿次之多。他在耶路撒冷向公会的人作见证,说:「弟兄们,我在上帝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徒23:1)他又在腓力斯王面前作见证说:「我因此自己勉励,对上帝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 24:16)他曾写信给提摩太两次提到『无亏的良心』(提前1:5, 19)这和希伯来书信末提到:「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因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来13:18)实在和保罗的语气和心态很吻合。

  结论

综合以上所说的事实真相,希伯来书的作者,非保罗莫属。他于公元51年,在哥林多写给在耶路撒冷教会的希伯来信徒。保罗是用希伯来文写,很可能由路加译成希腊文,而原文可能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罗马军攻陷时焚毁,后来留传在教会的是路加的希腊译文。保罗应是该书的作者,因为保罗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自幼在迦玛列门下受严谨的教导,大得学问,对于以色列人的历史与摩西律法,有关祭祀与供奉的事,有极高超与深入的体会,可作精密正确的分析。加上主基督在大马色的路上,召他作外邦的使徒,将圣殿祭祀的意义启示给他,要他传达地上圣殿祭祀与供奉的事,本是天上圣殿祭祀与供奉事的形状和影像(见来8:4-5)。

他作一比较,若从前以洒牛羊的血可以成圣,身体洁净,那么基督的宝血岂不更能洁净人心,除去我们的死行吗(见来9:13-14)?

地上旧约祭祀的事,已经终止了,但基督却在天上圣殿,为我们作新约的中保和大祭司,永久为我们赎罪祈求,比地上所献的更美更好。因此我们凭这更美的指望,得以坦然进到上帝施恩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4-16)。他又勉励我们说:「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你们要忍耐,使你们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来10:35-39)

原标题:《希伯来书的作者正是保罗》,编辑时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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