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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的“序”——《诗篇》第1篇浅析

日期:2016-10-27作者:李世峥

《诗篇》是形成于希伯来民族的一部诗歌总集,共凡5卷,计150篇。收录于《诗篇》的诗歌,出自不同时代的不同作者,时间跨越了1000余年。这些诗歌问世之后,或用于宗教礼仪,或散落于民间,经过较长时间的流传后,约于公元前4世纪被整理、编辑在一起,成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诗篇》。按着常理,编辑诗集时,一定会对各篇诗歌的编排顺序有所讲究,虽然我们没有穷追《诗篇》之编排原则的必要,但编者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诗篇》第1篇放在整本诗集的卷首,却是很值玩味的。该诗以“有福”为主题,教导人敬畏上帝,远离罪恶,过上帝喜悦的生活,这样的思路与整本《诗篇》所倡导的主题相一致。将该诗放在诗集的卷首,具有统领全书的作用,可视为全书的眼睛,或全书的窗户。因为这个缘故,很多解经家将该诗形象地称为《诗篇》的“序”(严格地说应该是“代序”)。虽然编者并未如此交待,但该诗的确起到了“序”的作用。因此,当我们阅读《诗篇》时,需要留意《诗篇》第1篇的信息,若能深刻领会该诗的含义,就能正确理解《诗篇》的整体信息,并能正确把握《诗篇》的诠释方向。笔者不揣冒昧,将阅读该诗的一些粗浅心得撰写成文,与读者分享并交流,期盼上帝祝福并使用这些文字。

一、蒙福的选择(1)

犹太人深信,人所能经历到的“福”,与他的个人操守及处世为人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诗人在以“福”为主题的诗歌中,开宗明义地指出,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及生活方式,是蒙福的先决条件,一个愿意走上蒙福之路的人,必须在善与恶的面前果断地做出选择,那就是“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有了蒙福的选择,才可能有蒙福的人生。

第1节的三句诗采用了希伯来诗歌惯用的同义平行体,三个句子的用词虽有不同,但所要表达的意思却基本一致。这里的“恶人”、“罪人”和“亵慢人”都是指犯罪作恶之人,“计谋”、“道路”和“座位”都是指罪的具体体现,而“从”、“站”和“坐”是指人们对罪恶的态度。

“计谋”是指人的思想或意念,“不从恶人的计谋”就是不顺从产生于内心的罪恶思想或意念,这是面对罪恶应有的第一种态度。生活在世界上的人,每一天甚至每一刻都会受到罪恶念头的侵扰,而这些念头足以将人引向罪恶之路。因此,如何对待这些邪恶的念头,成为人们重要的选择。有的人打消了罪恶的念头,于是成为义人;有些人顺从了罪恶的念头,于是成为恶人。恶与义之间,其实只是一念之差,而这一念之差,关系着人的前途命运,甚至祸福生死。可见,“不从恶人的计谋”是何等重要!《箴言》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我们应当时刻切记这个教训!

“道路”一词《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脚步”,代指人的举止或行动,“不站罪人的道路”就是不在肢体上有罪恶的举止或行动,这是面对罪恶应有的第二种态度。与人的思想一样,人的行为也影响着自己的一生,“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说的正是行为对人生的影响。“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16:25)。人虽然能找出很多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但事情的结局却没有一个人可以预料,更没有一个人可以改变。因此,“不站罪人的道路”是至关重要的。《箴言》说:“不可行恶人的路,不要走坏人的道。要躲避,不可经过,要转身而去。”(箴4:14-15)愿意走上蒙福之路的人,一定能洁身自好,疾恶如仇。

“座位”一词《思高本圣经》译为“席位”,代指人的地位或立场,“不坐亵慢人的座位”就是不将自己置于罪人的行列,不和罪人保持一样的立场,这是面对罪恶应有的第三种态度。一个人如果自甘堕落,乐意与罪人为伍,这是非常危险的,他几乎不可救药,他完全和恶人保持一致,赞同并追随他们的一切作为。“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24-31),这种人的结局我们可想而知。因此,我们应当切记“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保罗说:“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这是达到“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之目标的重要方法。

上帝是“福”之源头,对“福”的赐予有绝对的主权,然而,他却将对“福”的选择权赐给了世人。愿意走上蒙福之路的人,就当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出正确的选择,他必须远离罪恶,并时刻对罪保持高度的警觉。经上说:“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1:14-16)这是我们面对罪恶时永远不变的立场!

二、蒙福的追求(2-3)

蒙福之路不是一劳永逸的,选择了这条路后,还需要竭力追求,以求生命更加丰盛,具体的方法就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并“昼夜思想”。一个人若不如此追求,很难成为蒙福之人。

诗人所说的“耶和华的律法”并不是指旧约律法的条文,而是代指“摩西五经”,这是当时唯一已经确立为经典并广泛用于宗教礼仪的经籍。今天的读者理解“耶和华的律法”,却并不仅指“摩西五经”,更泛指整本圣经,包括旧、新两约。

一个寻求蒙福之路的人,一定会“喜爱”圣经,因为他能从中得到更多的造就,使自己的生命不断成长。经上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8:3)圣经对我们有如此之大的用途,我们怎能不认真阅读呢?一位上帝的仆人说过:“圣经是主所赐的生命粮,藉此可以养育我们的灵性生命,从未见不常看圣经,他的灵性生命能日益健全的。”一位先知说:“耶和华万军之上帝啊,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因我是称为你名下的人。”(耶15:16)一位诗人说:“首领无故地BP我,但我的心畏惧你的言语。我喜爱你的话,好像人得了许多掳物。谎话是我所恨恶所憎嫌的,惟你的律法是我所爱的。”(诗119:161-163)先贤们对圣经的爱慕,值得我们效法!

对于圣经,单有“喜爱”并不足够,还需要“思想”(此处的“思想”是动词,《思高本圣经》将此译为“默思”),只有“喜爱”而没有“思想”的读经态度,没有实际的意义,即便他“喜爱”到能倒背如流的地步,若并不理解其中的含义,仍然与他毫无益处。耶和华提醒约书亚:“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约1:8)基督徒阅读圣经并不只是为了增长知识,更为重要的是明白圣经的教导,从而可以“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最终达到“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的目标,而这个目标,非有认真的“思想”就无法达到。以“思想”的态度读经,就不能走马观花,也不能囫囵吞枣,他会细嚼慢咽,细细品味其中的滋味。如此,他的生命必然健康成长。

读经需要“思想”,而“思想”的态度又非常关键,他必须“昼夜思想”,不能忽冷忽热,更不能一曝十寒。当然,这里所说的“昼夜思想”只是诗歌所惯用的夸张手法,并不是说一定要24小时不间断地“思想”,这样的人全世界都不可能有。诗人提醒读者 “昼夜思想”,所要强调的是,“思想”上帝的话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喜爱”并“思想”上帝的话,是我们远离罪恶,并追求圣洁的重要途径,如经上所说:“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119:9-11)因此,我们应当“昼夜思想”上帝的话。

一个“喜爱”并“思想”上帝话语的人,他的生命是健康活泼的,是积极向上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这里提到的“栽”,《现代中文译本》和《吕振中译本》均译为“移植”,“喜爱”上帝律法的人原来没有在“溪水边”,但因“喜爱”上帝话语的缘故,被上帝“移植”在平安稳妥之地,这是上帝给人的恩典,而不是人的功劳。的确,当一个人愿意远离罪恶并热爱上帝话语时,上帝会使他的生命及生活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栽在溪水边”的他,可以从上帝那里源源不断地支取能力,所以他生命丰盛,硕果累累。《耶利米书》也提到了“溪水边”的人生:“倚靠耶和华、以耶和华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在河边扎根,炎热来到,并不惧怕,叶子仍必青翠,在干旱之年毫无挂虑,而且结果不止。”(耶17:7-8)

有了丰盛的生命,就有了和上帝的亲密关系,所以他能得到上帝的看顾,以致“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上帝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4:6)又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8-11)“顺利”、“亨通”,都是我们所羡慕的,但我们却要记得,其前提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因此,我们应当记住耶稣的教导:“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

三、蒙福的自律(4-5)

4至5节的经文,描述了恶人的结局:“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诗人清楚地告诉读者,上帝是一位公义的审判者,他要对人们的所有行为作出评判。读到这两节关于审判的经文,很多读者容易将之视为上帝对他人的警告,而并不当作对自己的警告。然而,我们读经最为重要的是给自己读,而不是给别人读。当我们读到这两节关于审判的经文时,应当以此警戒自己,而不是去恐吓别人,或是咒诅别人。因此,笔者将这两节关于审判的经文视为作者对自己警戒。作者如此警戒自己,是自律的方法,他告诫自己:如果我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如果我成为恶人,就会有这样的结局。事实上,一个人倘若能够时常清醒地意识到罪的危害并罪的恶果,他便可以少犯很多的罪。一个人做事时一旦不计后果,就有可能不择手段。想要蒙福的人,要学会自律。

紧接对义人之福气的描述,作者写到了恶人的结局——“恶人却不是如此”,说明恶人和义人有着天壤之别,他不会成为“树”,只能成为毫无分量、毫无价值的“糠秕”。此处,诗人用了一个农夫扬场的画面来告诉人恶人的结局,施洗约翰预言耶稣的工作时也用过这种说法:“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3:12)打谷场上,农夫用簸箕将搅有糠秕的谷粒扬在空中,经风吹过,谷糠和秕谷都会被风吹去,只有籽粒饱满的谷子才能留下。恶人“乃像糠秕被风吹散”,这是诗人对恶人之结局的概述,接下来的经文,诗人具体地谈到恶人如何“被风吹散”——他有两方面的结局,一是被上帝丢弃,二是被义人唾弃。

首先是上帝的丢弃——“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但无法选择自己的结局,当他走上犯罪之路时,结局就是遭受上帝公义的审判,并被上帝丢弃。从圣经来看,上帝的审判包括两个方面:(1)现世的审判:“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上帝。若有人不回头,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预备妥当了;他也预备了杀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诗7:11-13)人的很多恶行,都会得到及时的报应。(2)末后的审判:“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现世的审判和报应之后,还要有将来在天国里的审判和报应。如此严厉的警告,我们怎能等闲视之?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指出,“上帝是爱”,他并不愿意审判恶人,恶人的结局乃是自己选择的自然结果。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7-48)

其次是义人的唾弃——“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现代中文译本》将此句译为“罪人要从义人的群体中被淘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恶人因为自己的行为是恶的,所以他不愿与义人往来,也无法与义人往来,他“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成天与臭味相投的人混迹在一起,与义人的距离只能越来越远,最终自绝于义人的群体,成为义人的公敌,亦成为社会的公敌。长此以往,到头来只能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真的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实,恶人在短暂的罪中之乐后,他们的内心也非常苦闷,没有真正的朋友,本来就是一种折磨,那种孤独是很难消受的,其实这也是上帝对恶人的另一种惩罚。

四、蒙福的信念(6)

诗的结尾,诗人写道: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这是诗人坚定不移的信念,这个信念也是他蒙福的途径。前面的诗句分别谈到了义人和恶人的结局,但作者也清楚地知道,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好像并不尽然如此。有时,义人多有苦难,恶人倒享平安。然而,诗人却有坚定的信念,他相信:从长远来看,义人和罪人的结局依然十分明确,不容置疑。诗人提出的这种信念,对今天的读者是很重要的提醒。有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因善行得不到报偿而忧心忡忡,更因恶行得不到报应而愤愤不平,以致失去了生活的乐趣,甚至失去了行善的力量。读到诗人的诗句时,我们应当与他有一样的信念,这样我们才能蒙福。

从现实生活来看,义人的道路总的来说是平坦的,是“尽都顺利”的,但有时也难免遇到坎坷,但作者相信“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现代中文译本》将此处的“知道”译为“关怀”,译文为“上主关怀义人所走的路”,“关怀”比“知道”表达得更加清楚。义人的道路虽然会有坎坷,但他有上帝同在,上帝时刻都在注视着他的处境,并适时地给他帮助。经上说:“耶和华的眼目看顾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爱的人,要救他们的命脱离死亡,并使他们在饥荒中存活。”(诗33:18-19)有上帝时刻的看顾,何需一筹莫展?请听一位诗人的信心颂歌:“我要为你的慈爱高兴欢喜,因为你见过我的困苦,知道我心中的艰难。”(诗31:7)再请听耶稣语重心长的训导:“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太10:29-31)

与义人的道路相反的,是恶人的道路,诗人说“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看到恶人得不到报应,人们的心里难免产生不平,约伯就曾焦急地呐喊:“恶人为何存活,享大寿数,势力强盛呢?”(伯21:7)不过,诗人却坚定地相信,恶人虽能逞一时之能,享一时之乐,但灭亡的结局在所难免,正义终究要得到伸张,罪恶终究要受到报应。倘若我们有了诗人这样的信念,就不会失去心灵的平安,更不会失去行善的信心。经上说:“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义的生出嫉妒。因为他们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你当倚靠耶和华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实为粮;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37:1-4)

《箴言》说:“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因什么跌倒。”(箴4:18-19)这两节经文可视为《诗篇》第1篇第6节的注解。

“福”是人们共同羡慕并共同追求的生活境界,于是诗人以“福”为主题,告诉人如何走“有福”之路,如何做“有福”之人。透过本诗我们可以看到,上帝所赐的“福”并不是民间所理解的消灾免祸,或者富贵荣华,而是敬畏上帝、远离恶事的敬虔生活,诚如经上所言:“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2)《诗篇》的编者以本诗为诗集的“代序”,是要告诉人整本《诗篇》都指向离恶行善的蒙福之路。为此,读到《诗篇》第1篇及整本《诗篇》的人,应当远离罪恶,过圣洁的生活,努力追求上帝所应许的“福”。让我们牢记圣经的教训:“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7-10)

发表于《教材》2008年第1期,此处发表时略有改动

《诗篇》第1篇

弃恶从善必蒙福

1不从恶人的计谋,

不站罪人的道路,

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2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

昼夜思想,

这人便为有福。

3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

按时候结果子,

叶子也不枯干。

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

4恶人并不是这样,

乃像糠秕被风吹散。

5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

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

6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

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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