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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诗篇》第15篇浅析

日期:2016-10-27作者:李世峥

《诗篇》第15篇的标题告诉我们,本诗亦是大卫的作品,但其写作背景不详。不过,有解经家从诗歌的内容推测,本诗的背景可能是《撒母耳记下》第6章的记述。那里记载,大卫“欢欢喜喜地将上帝的约柜从俄别以东家中抬到大卫的城里”(撒下6:12),“众人将耶和华的约柜请进去,安放在所预备的地方,就是在大卫所搭的帐幕里。大卫在耶和华面前献燔祭和平安祭”(撒下16:17)。大卫的此举,标志着会幕崇拜的重新恢复。犹太人的心目中,约柜是上帝同在的象征,约柜在哪里,上帝的祝福就在那里。约柜被非利士人掳去之后,几经周折,终于回到上帝的帐幕。这样一个神圣而庄严的时刻,大卫想到,人们应当如何面对帐幕中的崇拜呢?于是“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这样的诗句便脱口而出。多年前,一位伯示麦人在看到上帝的威严之后独自问道:“谁能在耶和华这圣洁的上帝面前侍立呢?”(参撒上6:19-21)遗憾的是,对于自己的问题,他没有答案。大卫却在提出问题之后,当即回答了这个问题——能够“寄居”上帝帐幕的人,“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诗篇》第15篇问世之初,常常用于帐幕中的崇拜,通过诵读或吟唱本诗,提醒前来参与崇拜的会众,来到上帝面前的人,必须具备上帝所喜悦的品格。因此,不少解经家认为本诗是崇拜诗。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本篇诗歌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它不再仅仅用于提醒来到帐幕中的会众,同时也用于提醒身处任何地方的上帝子民。上帝无处不在,所以无论身处何方,其实都在上帝的面前,所以需要有与在帐幕中一样的严谨,来面对自己的一切言行。因此,也有解经家认为,本诗应为训诲诗。正如周郁晞所言:“本篇的内容,既然有很好的伦理和道德的教训,不只在进入圣殿崇拜时适用,就是在平时与上帝交往,到他面前时,也是十分合适的。因此后来就不一定在崇拜时用,成为一首训诲诗篇。”(《中文圣经注释——诗篇》)

本诗共有5节,很自然地分为三段。1节为第一段,该段是诗人的提问,他藉着连续的问句独自发问——什么样的人才配来到上帝的帐幕?2至5节的上半节为第二段,该段是诗人的回答,他以自问自答的方式,指出了“寄居”上帝帐幕之人应当具备的素质;5节的下半节为第三段,该段是诗人的信念,明确了上帝子民的素质之后,他表达了自己的信念,真正按着上帝之要求严格处世为人的人,一定会得到上帝的眷顾和保守——“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一、提问(1)

诗歌的开头,大卫首先提出问题:“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诗歌中的“帐幕”是指犹太人敬拜上帝的处所,系上帝与人同在的地方,与后世的圣殿、教堂具有相同的意义;而“圣山”是指锡安山,是帐幕及后来的圣殿的地址。诗歌中的 “寄居”和“住”在原文中的意思虽有区别,但在本诗中并无太多差异。这两个诗句,诗人运用了希伯来诗歌惯用的同义平行体,句子虽异,意思相同。大卫藉着这两个不同的诗句,表达同样一个意思,就是想要知道,怎样的人才配“寄居”在上帝的帐幕。透过这两个诗句,我们能看到大卫所表达的两个意思。

首先,诗人向往上帝的帐幕。大卫问“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表明他对上帝的帐幕有好感,并且愿意在此“寄居”。倘若他对上帝的帐幕毫无兴趣,也就无须提出这样的问题了。阅读《诗篇》时,我们会发现,大卫一直无比喜爱耶和华的帐幕,他曾在多首诗歌中表达了这种情感,如:“耶和华啊,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大卫时代,圣殿尚未建成,但大卫一直以帐幕为上帝的殿,笔者注)和你显荣耀的居所。”(诗26:8)“你所拣选、使他亲近你,住在你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我们必因你居所、你圣殿的美福知足了。”(诗65:4)“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诗27:24)“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诗23:6)不仅大卫如此,一切真正的犹太人,都对帐幕及圣殿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比如,可拉后裔中就有人写诗道:“你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宁可在我上帝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84:10)对于今天的信徒,我们是否对上帝的教会,有大卫及犹太人那样真诚的爱慕及真挚的感情呢?

其次,诗人看重上帝的心意。大卫爱慕帐幕,所以急切地想要进入,但他又非常谨慎,不敢贸然进去。东方人有接待客旅的习俗,旧约圣经多次记载关于接待客旅的事例。这一节中,大卫把自己比作一位旅行者,来到上帝的帐幕,希望借宿于此,在这里享受与上帝的交通,并享受上帝的保护与供应。我们可以对大卫写诗时的情景作一合理的想象:那一刻,大卫站立在帐幕的门口,准备进到里面,但又不敢,所以开始思考,怎样的人才能进到上帝的帐幕呢?于是向上帝提出问题:“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对于进入圣殿的条件,犹太人的传统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教导,对于这些,大卫一定心知肚明,但他还是要发问,原因是他看重上帝的心意,过于看重宗教的仪式。大卫不愿意使自己对上帝的崇拜沦为程式化的做作,因为他到上帝的面前来,不是为履行宗教仪式,而是为真诚地敬拜上帝。所以,他要认真地向上帝询问:“谁能寄居你的帐幕?”他其实是在问:“我可以进去吗?”耶稣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约4:23)我们应当常常思考,怎样的敬拜才是真正的敬拜,才是上帝所喜悦的敬拜。

二、回答(2-5上)

大卫的问题是向上帝提出的,但他并没有等待上帝的回答,接下来的诗句中,大卫自己回答了自己所提的问题。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当他提出问题时,思绪当即回到圣经的教导当中,回到上帝的旨意当中,所以他感受到,这样的问题其实并不需上帝亲自回答,因为上帝早已把这些问题的答案启示在圣经之中,亦放入到人们心里,只因世人愚钝,不能明了上帝的旨意。于是,大卫写道:“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通观此段回答,我们会发现一个重要的特点,这里所提到的崇拜者的素质,都与人们的道德修养及内心世界有关,没有一个与崇拜的礼仪及祭物的要求有关。诚然,这才是追随上帝这人最为重要的追求。弥迦先知说:“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6-8)大卫在此处所要表达的意思,与弥迦的思想及其相似。

谈到上帝子民当具备的素质时,大卫一口气写下了十项素质,有人称之为“大卫的十诫”,这十大素质的具体意思,简要分析如下:

1、行为正直

上帝子民的第一样素质,就是“行为正直”,此处的“正直”,原文中的意思是“完全”,有纯正、圣洁、完整、没有瑕疵等。从这个意义上讲,“行为正直”的意思就是“行为完全”。不过,此处的“完全”并不表示“无罪”,因为世上没有哪一个人是无罪的,但作为上帝的子民,必须把行为上的完全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对于上帝的子民,没有什么比行为上的完全更为重要了,倘若一个人时常到帐幕献祭,却没有好的行为,那么他的一切祭物都将失去意义。让我们牢记耶稣的教导:“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2、作事公义

上帝是公义的,他盼望自己的儿女都有公义的品格,大卫在一篇诗歌中写道:“耶和华是公义的,他喜爱公义,正直人必得见他的面。”(诗11:7)这里告诉我们,公义是通向上帝面前的桥梁,毫无公义的人自然无法来到上帝的面前。上帝看重公义,所以旧约中说,上帝向世人所要的就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新约中说,“上帝的国……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壹2:29)。

3、心里说实话

谈到行为之后,大卫又谈到了上帝子民的言语,他必须民为一个“心里说实话”的人,他的嘴里不能有谎言。在这里,大卫指出“心”与“口”的关系,一个人心里想的与口里说的常常会有很大的距离,以致成为口是心非、心口不一之人,但作为上帝的子民,却不能如此,他必须从内心出发,说出实话。我们的上帝憎恶口是心非之徒,他曾严厉地指责口是心非的犹太人:“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赛29:13)

4、不以舌头谗谤人

《雅各书》说:“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雅3:6-8)“以舌头谗谤人”,这是人们最容易犯的罪,造谣生事、恶语中伤,常常会给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不能管好舌头的人,很难得到上帝的喜悦。雅各说:“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上帝形像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雅3:9)

5、不恶待朋友

“不恶待朋友”,《现代中文译本》将之译为“不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朋友是人与人之间一种极其重要的人际关系,圣经对此也持肯定的态度,比如,上帝以亚伯拉罕为朋友(参雅2:23),耶稣以门徒为朋友(参约15:14)。《箴言》说:“朋友在乎时常关怀;亲人在乎分担忧患。”(箴17:17,《现代中文译本》)此节经文一语道破了朋友关系的价值和意义。为了保持朋友之间“时常关怀”的关系,双方就都要做到“不做对不起朋友的事”。大卫告诉我们,这不仅关系到自己与朋友的关系,也关系到自己与上帝的关系。

6、不随伙毁谤邻里

毁谤也是一种与舌头有关的罪,亦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罪。大卫在这里所说的,不仅是“毁谤”,更是“随伙毁谤”,这种毁谤是盲目的,可能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跟风,因此比一般意义上的毁谤更为可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邻里”,不能从字面理解,并不是说邻里不能不能毁谤,不是邻里的就可以毁谤了。就与爱邻舍的道理一样,并不是说不是邻舍的就不要爱了。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邻舍,新约中,耶稣明确了这个道理。

7、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

这一个诗句道出了上帝子民应有的人际关系。大卫告诉我们,“匪类”(“匪类”并不仅指“匪徒”,其含义比“匪徒”的范围要广,泛指一切行为卑劣、心灵黑暗之人,《现代中文译本》将之译为“犯罪作恶的人”)与“敬畏耶和华的人”同时并在于世界,作为上帝的子民,应当有鲜明的是非立场:对于“匪类”,要“藐视”;对于“敬畏耶和华的人”,要“尊重”。该藐视的不藐视,该尊重的不尊重,都是不合宜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上帝的子民若不能有鲜明的道德立场,势必会被自己所交往的人所影响,以致走上歧途。保罗劝勉提摩太说:“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这对我们依然是重要的提醒。

8、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这一诗句,强调了上帝子民应有的诚信。大卫告诉自己,也告诉我们,真正追随上帝之人,必须做到言而有信,无论是对上帝,还是对世人。言而无信之人,不会被人尊重,更不会蒙主喜悦。老子说:老子说:“轻诺必寡信。”一个随意给人许诺的人,一定经常失言。上帝的子民不应轻易给人许诺,但一旦许诺,就要努力兑现,不能失言,不能拖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为了兑现承诺,哪怕自己吃亏,也在所不惜,这是上帝子民的重要素质。

9、他不放债取利

对于借贷之事,旧约律法有明确的规定:“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上帝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23:19-20)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一个人在借贷之事上的态度,关系到他与上帝的关系。大卫在谈到上帝子民与上帝的关系时,一定想到了这段经文,所以将崇拜上帝与放债取得的事联系在了一起。事实上,如果一个人在钱财的事上贪得无厌,利用穷人的缺乏而牟取暴力,一定不蒙上帝喜悦。一个真正敬畏上帝的人,一定不会向弟兄取利,同时也不会向外邦人取得,因为我们都有责任帮扶那些有需要的人。

10、不受贿赂以害无辜

大卫提到的上帝子民的最后一项素质,是“不受贿赂”,理由是贿赂会造成“陷害无辜”(《现代中文译本》)的结局。大卫的这一表述,与旧约律法的规定相似,《出埃及记》23章8节说:“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出23:8)贿赂的危害多么可怕,受贿的行为多么可恶!因为贿赂,历史上不知上演了多少次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闹剧,不知酿成了多少屈枉正直、伤天害理的悲剧。上帝的子民,万不可如此!

三、信念(5下)

大卫认真地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之后,突然信心倍增,所以在诗歌的结尾,深情地写道:“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这一句看似简单的诗句,表达了大卫对上帝之公义与信实的信念,同时也表达了他对遵行上帝旨意之人必然蒙福的信念。这句话中,有以下两点教训。

首先,大卫强调将上面所提的各样素质,落实到“行”上。对于上帝子民应有的素质,大卫已经清楚了,但这并不表示他已经具备了这些素质,他所知道的这些,不过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更为重要的是切实地活出这些素质。于是,大卫非常强调“行这些事”。“这些事”,即上文所提到的十样素质。对于这些素质,不能只有理性中的认知,更为重要的是将这些认识都落实在具体的行动当中。行,在上帝子民的生活中,总是无比重要的。因此,《雅各书》中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走后,随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2-25)

其次,大卫将“行”与上帝的恩典联系在一起。大卫相信,只要上帝的子民坚定不移地遵行了上帝对他的各项要求,就必然得着上帝的祝福,具体地说,就“必永不动摇”。“动摇”一词,在希伯来文中是指强烈的震动,“永不摇动”也就是说永远不会经历强烈的震动,表明他的的生活一直有上帝的保守与看护。《箴言》说:“人靠恶行不能坚立,义人的根必不动摇。”(箴12:3)《约翰一书》说:“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2:17)大卫在这里描述的,与耶稣在“登山宝训”的结尾时所说的话相似:“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7:24-25)

《诗篇》第15篇是大卫所写的训诲诗,他以自问自答的写作方式,将上帝子民在圣殿崇拜中应有的态度及平日生活中应有的态度勾勒出来。开头,大卫提出问题,什么样的人才能来到上帝的面前;接下来,具体指出了来到上帝面前的人应当具体的素质;最后,宣告了遵行上帝旨意,活出上帝形象的结果,就是“永不动摇”。透过本诗,大卫让读者清楚地知道,能够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悦的人,就是在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的人,这样的人必定得蒙上帝的保守和看护。不过,这篇诗歌可能会给一些读者带来困惑,如此教导,岂不是成了“因行称义”了吗?威尔斯比的话很好地解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们必须注意,第15篇不是一个使人得救的处方,而是给已得救的人的一份说明书,教导他们应该怎样生活才能讨上帝喜悦,与上帝相交。”(《生命更新解经系列——崇敬真神:诗篇》)我们与大卫一样,已经知道了上帝对我们的要求,当下最为重要的,就是在上帝的帮助下,努力活出上帝对我们的要求,这样,我们就必蒙上帝喜悦,记住上帝给我们的应许:“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发表于《教材》2010年第1期

《诗篇》第15篇
 

得居圣山者的品行

(大卫的诗。)

1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

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2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

心里说实话的人。

3他不以舌头谗谤人,

不恶待朋友,

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4他眼中藐视匪类,

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

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5他不放债取利,

不受贿赂以害无辜。

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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