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讲章网

“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诗篇》第30篇浅析

日期:2016-10-27作者:李世峥

《诗篇》第30篇的标题清楚地交代了诗歌的写作背景:“大卫在献殿的时候,作这诗歌。”这句话为我们提供了两个重要的信息:第一,本诗出自大卫的手笔;第 二,本诗写于“献殿的时候”。不过,这个标题给我们带来一个难题:大卫作此诗时,圣殿尚未建成,何谈献殿?因此,如果本诗果然出自大卫的手笔,就不可能写 于“献殿的时候”;如果本诗果真写于“献殿的时候”,就不可能出自大卫的手笔。从诗歌的文风和意境来看,本诗毫无疑问是大卫的作品。这样,我们就必须对 “献殿”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根据诗歌的内容推测,一些解经家指出,诗歌标题中的“献殿”,不是指圣殿建成时的奉献礼,而是指圣殿选址后的感恩礼,其经过 记载在《撒母耳记下》24章和《历代志上》21至22章:大卫因数点民数而得罪上帝,导致了“耶和华降瘟疫与以色列人”的严重后果,一日之内,“从但直到 别是巴,民间死了七万人”(撒下24:15)。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时,大卫在先知迦得的指点下,购得阿珥楠的禾场,在那里筑坛献祭,恳求赦罪。上帝垂听祷 告,瘟疫当即止住。此次经历之后,大卫选定阿珥楠禾场为圣殿的地址。大卫虽然未能亲手建造圣殿,并且无缘在有生之年目睹献殿的盛典,但他为筹建圣殿做了大 量工作。完成圣殿的选址,这实在是一件举足轻重的大事,称之为“献殿”并不为过。面对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大卫有了以诗感恩的感动。作此诗时,诗人的思绪 始终没有离开数点民数的失败经历,他为自己的愚行懊悔,更为上帝的宽恕感恩。尽管一时的冲动招致了上帝的“怒气”,但诗人最终依然得着了上帝的“恩典”, 所以他写下了作为本诗诗眼的名句:“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范甘麦伦(Willem A. VanGemeren)指出:“本篇的核心是对比上帝的怒气和他的恩典。因为他的恩典,上帝为属他自己的人行事。他们有理由个别地、并整个群体地赞美 他。”(《麦种圣经注释:诗篇〔上〕》)

本诗共有12节,可分为四段:1至3节为第一段,是诗人的感恩,讲述了自己由“阴间”到“存活”的往事;4至5节为第二段,是诗人的宣告,讲述了上帝由 “怒气”到“恩典”的慈爱;6至10节为第三段,是诗人的见证,讲述自己由“稳固”到“惊惶”的失败;10至12节为第四段,是诗人的赞美,讲述了上帝由 “脱去”到“披上”的拯救。

一、感恩——由“阴间”到“存活”(1-3)

提笔作诗时,诗人敏感地回忆起上帝以往对他的历次拯救。这一段中,诗人连续用了三个“曾”字,藉此讲述上帝对他从不间断、从不改变的拯救。以往的日子,诗 人一次次陷入危机,又一次次获得拯救,那些惊心动魄的经历,就仿佛从“阴间”走向“存活”。想到上帝那充满慈爱的拯救之时,诗人不得不向他的救主唱出感恩 的颂歌。

第1节,诗人感谢上帝的“提拔”:“耶和华啊,我要尊崇你,因为你曾提拔我,不叫仇敌向我夸耀。”本节中的“尊崇你”,《吕振中译本》译为“尊你为至 高”,表明诗人无比尊重、崇敬上帝,这是因为他经历过上帝的“提拔”。原文中的“提拔”,会让人联想到一幅图画,就是人们从深井拉起水桶的场景。诗人感觉 到,上帝对他的历次拯救,就好比打水者把桶从井中拉起,全是上帝的帮助,毫无自己的努力。大卫常用类似的诗句描述上帝的拯救:“他从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 从大水中拉上来。”(诗18:16)“他从祸坑里、从淤泥中把我拉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使我脚步稳当。”(诗40:2)诗人如此看重上帝的“提 拔”,是因为这个举动让他免去了“仇敌向我夸耀”的尴尬。我们无法确定诗中的“仇敌”究竟何指,但从诗句的文法来看,一定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个人,因为该 词在原文中为多数。故此,这里的“仇敌”可能是指一切幸灾乐祸、落井下石之人。这种人乐意看到他人受苦,但上帝断绝了他们奚落诗人的机会,这是诗人无比感 恩的,他曾在另一篇诗歌中写道:“因我的仇敌不得向我夸胜,我从此便知道你喜爱我。”(诗41:11)

第2节,诗人感谢上帝的“医治”:“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我曾呼求你,你医治了我。”“呼求”带来“医治”,这是诗人宝贵的经历。上帝曾亲自宣告:“我耶和 华是医治你的。”(出15:26)“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上帝,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 来。”(申32:39)诗人之所以“呼求”,是因为他相信上帝的应许,上帝之所以“医治”,是因为他坚持自己的信实。上帝向“呼求”者兑现了“医治”的应 许,得“医治”者当然要献上感恩。大多解经家按字面理解诗中的“医治”,认为是指肉体上的疾病得以治愈,但也有不少解经家认为,也可能指精神上的紧张得到 解脱。

第3节,诗人感谢上帝的“救”:“耶和华啊,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使我存活,不至于下坑。”这里的“阴间”和“下坑”是同义词,都是指人类死后的 归宿。与死亡联系在一起的“阴间”,总会让人毛骨悚然,但诗人已经没有恐惧,因为上帝将他“从阴间救上来”,并且使其安然地“存活”。需要指出的是,诗人 称上帝将他“从阴间救上来”及“不至下坑”,不是指他真的去过“阴间”,而后又从那里回来,经历了“使我存活”,因为《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大卫有过死而 复活的经历。诗人所指的是,无论环境多么恶劣,上帝都会与他同在。他所经历的拯救,就仿佛“从阴间救上来”。他在另一首诗歌中写道:“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 我,匪类的急流使我惊惧;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向我的上帝呼求。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我在他面前的呼求入了他的 耳中。”(诗18:4-6)

二、宣告——由“怒气”到“恩典”(4-5)

表达了自己对上帝的感恩之后,诗人开始向读者说话,他要透过自己的经历,向读者宣告上帝的属性,以便让更多的人认识上帝、经历上帝。既要表达个人的信仰,又要造就他人的灵性,这是大卫之诗的一个特色。威尔斯比(Warren W. Wiersbe)指出:“本篇不但是大卫个人赞美和感恩的诗歌,也可以供会众用于敬拜,大卫在这里是向会众说话。……个人的敬拜,若不能造就集体的敬拜,可能会使一个人变得自我,以致更加自大!”(《生命更新解经系列——尊崇真神:诗篇》)

第4节,是诗人的邀请:“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要歌颂他,称赞他可记念的圣名。”“耶和华的圣民”,是指与上帝建立盟约,并被上帝分别为圣的选民。张国定 指出:“‘耶和华的圣民’指那些与神有盟约关系的人,他们曾亲身经历过神救赎的恩典。这些耶和华的圣民就有能力去共鸣诗人所经验的,也明白神的拯救之真 实。所以他们就是那些能够与诗人一起称颂谢恩的人。”(《天道圣经注释——诗篇〔卷一〕)诗人相信,在他的身边,有一大批乐意与他同声称颂上帝的“耶和华 的圣民”,所以藉着诗歌邀请他们与他一同“歌颂他”,并“称赞他可记念的圣名”。

第5节,是诗人的宣告:“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藉着上一节的呼吁,诗人引来了读者的关 注,接下来就要向他们宣告与上帝有关的信息。诗人之所以邀请更多的人“称赞他可记念的圣名”,是因为这位上帝满有慈爱,满有怜悯。这一节中,诗人巧妙地运 用了对比的手法,以强烈的反差衬托诗歌的主题。首先,是“怒气”与“恩典”的对比:上帝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所以他必会有 “怒气”,摩西说:“我们因你的怒气而消灭,因你的忿怒而惊惶。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我们经过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 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诗90:7-9)然而,我们不必为他的“怒气”过度恐惧,因为我们的上帝也是慈爱的,所以他更有“恩典”,大卫说:“耶 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 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 103:8-13)其次,是“转眼之间”与“一生之久”的对比:上帝会有“怒气”,但持续的时间不会太长,充其量不过是“转眼之间”,而他的“恩典”却是 长久的,长到“一生之久”。上帝自己说:“我的怒气涨溢,顷刻之间向你掩面,却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恤你。”(赛54:8)再次,是“一宿”与“早晨”的对 比:这一对比,是要强调上帝由“怒气”到“恩典”之转换的迅速,这是提醒我们落在上帝的“怒气”中时,应当以信心的眼光看到希望,“怒气”固然不好承受, 但那不过是“一宿”的事,“早晨”到来,“恩典”就来。上帝说:“我离弃你不过片时,却要施大恩将你收回。”(赛54:7)最后,是“哭泣”与“欢呼”的 对比:诗人要藉此强调“恩典”所带来的果效,上帝的“怒气”所带来的是“哭泣”,但他的“恩典”会在短时间内将之化作“欢呼”。因此,正在经历上帝之“怒 气”的人,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欢呼”。《希伯来书》说:“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所 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来12:11-13)这一系列的对比中,诗人一直 强调上帝的“恩典”,似乎在轻看上帝的“怒气”,实际却不是这样,唐佑之帮助我们解答了这个困惑:“此处并非使人不重视神的怒气,将神怒只轻描淡写就带过 去了。作者的用意是指神的恩典,促进人及早放弃罪恶与错谬的行为,早日悔改认罪,弃恶就善,而不至被神的怒气所灭绝。”(《诗中之诗〔第二集〕:感恩 诗》)

三、见证——由“稳固”到“惊惶”(6-10)

向读者介绍上帝的属性之后,诗人继而现身说法,以自己的经历向读者见证上帝之“怒气”与“恩典”之间的关系。曾经,他因上帝的“怒气”而由“稳固”走向“惊惶”。后来,又因上帝的“恩典”而经历“应允”、“怜恤”和“帮助”。诗人希望读者透过他的经历来认识上帝。

6至7节,诗人讲述了自己的失败见证:“至于我,我凡事平顺,便说:‘我永不动摇。’耶和华啊,你曾施恩,叫我的江山稳固;你掩了面我就惊惶。”“至于 我”,是用来引出个人经历的。曾经,大卫经历了“凡事平顺”的生活状态。那时,外患得以平息,内忧得以安抚,国中歌舞升平,百姓安居乐业。本来是值得珍 惜、值得感恩的事情,但过度的安逸摧毁了他的谦卑,催生了他的的骄傲。“凡事平顺”时,他竟发出“我永不动摇”的狂言!正是这种盲目自信和好大喜功,促使 他做出数点民数的错误决定,纵然臣仆反对,依然一意孤行。周郁晞说:“魔鬼常用这个方法——人的成功都出于自己的本领,把上帝的恩典帮助,置于九霄云外, 使人失去感恩的心,离开了上帝。”(《中文圣经注释——诗篇》〔上册〕)摩西曾劝以色列人说:“你要谨慎,免得忘记耶和华你的上帝,不守他的诫命、典章、 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恐怕你吃得饱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银增添,并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气傲,忘记耶和华你的上 帝,就是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的。”(申8:11-14)大卫正是犯了摩西所担心的错误。经历上帝的管教之后,大卫恍然明白,“凡事平顺”原来不是 自己的功劳。因此,他感叹道:“耶和华啊,你曾施恩,叫我的江山稳固;你掩了面我就惊惶。”有主“施恩”,“江山”才能“稳固”,倘若上帝“掩了面”,剩 下的就只能是“惊惶”了。诗人的这种认识是无比深刻的,只可惜他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过也好,他总算明白了这个道理!

8至10节,诗人见证了自己悔改的体现:“耶和华啊,我曾求告你。我向耶和华恳求,说:‘我被害流血,下到坑中,有什么益处呢?尘土岂能称赞你,传说你的 诚实吗?耶和华啊,求你应允我,怜恤我;耶和华啊,求你帮助我。’”诗人知道自己的过错,也知道上帝的宽恕,所以他凭着信心向上帝祈求,恳求上帝及时地给 他“应允”、“怜恤”和“帮助”。从祈祷中的“曾”字可知,这不是诗人在当下的祷告,这个祷告不但已经过去,而且已经成全。因此,我们可以将这段祷告看作 是大卫在意识到错误时的忏悔。他在祷告中告诉上帝,应当及早赦免他,万万不要将他“下在坑中”,这不仅对他自己无益,就是对上帝也没什么“益处”,因为成 为“尘土”的诗人,将无法“称赞”上帝,也无法“传说”上帝的“诚实”。这个有些俏皮的祷告,体现出诗人的诚恳。

四、赞美——由“脱去”到“披上”(11-12)

诗人相信上帝那“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的应许,所以他在任何境遇下都懂得恒切祈祷。诗人的这一信念,永远不会让他羞愧!作诗时,诗人已经再次经 历到了上帝的拯救,所以不由得向他献上赞美:“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好叫我的灵歌颂你,并不住声。耶和华我的上帝啊, 我要称谢你,直到永远。”这是何等真挚的赞美!柯德纳(Derek Kidner)说:“第1-5节的欢乐又回来了,因着第6-10节对过去磨炼的回顾,如今欢欣之情更盛。”(《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诗篇〔上〕》)

诗人的高傲引来了上帝的“怒气”,致使他陷入“惊惶”之中。然而,在他悔改之后,当即经历了上帝的“恩典”。“哀哭”表示沮丧的心情,是一般人在困境中最 常用的宣泄方式;而“跳舞”表示兴奋的状态,是犹太人在喜乐时最常见的表达方式。诗人觉得,“哀哭”时,无助的他仿佛成为身着“麻衣”的服丧者,但上帝亲 自为他脱去“麻衣”、“披上喜乐”,致使他不得不“不住声”地“歌颂上帝”。当“哀哭变为跳舞”之时,当“麻衣”换作“喜乐”之际,正好印证了诗人上文中 的宣告:“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而这一切,都是上帝的工作,不是个人的努力,因为其中的 “变”、“脱”、“披”和“叫”都是上帝主动的作为。故此,诗人以上帝面前的立志来结束全诗:“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我要称谢你,直到永远。”上帝如此真 实,如此仁爱,怎能不一生跟随他并赞美他呢?

《诗篇》第30篇,是诗人以亲身经历写成的诗歌,他那愚蠢的行为引来了上帝的“怒气”,但他及时的悔改得着了上帝的“恩典”。这次经历,让他对上帝有了更 加深刻的认识。“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这是诗人对上帝之恩典的领悟,他期盼更多人对上帝有这样的认识。“一宿虽然有哭泣,早 晨便必欢呼”,这是诗人对上帝之恩典的经验,他期盼更多人对上帝有这样的信心。因此,无论我们身处何种境遇,都应竭力维持与上帝的关系,藉着祷告,认识并 经历上帝那“一生之久”的“恩典”,从而更多地经历上帝所赐的“欢呼”。无论经历何种悲痛,上帝都会将“哀哭变为跳舞”,将“麻衣”换作“喜乐”。让我们 一起回应何西阿先知的呼吁:“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他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过两天他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 在他面前得以存活。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何6:1-3)

发表于《教材》2012年第6期

热门文章

热度: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