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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中保职分--(基督论之三十)

日期:2017-03-18作者:王雷

“中保”(mediator)一词具有“中间人(中介)、调解者、仲裁者”等意思。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在以色到还是在中国,在政坛还是在民间,我们都不难看到具有中保角色的人物或发挥中保作用的人员。通常在甲、乙双方之间因某种缘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往或沟通时,中保的作用便是在二者之间进行协调、斡旋、调停或沟通,使双方建立互信、达成共识或恢复关系。圣经的记载中有许多发挥过中保作用的人物,有的是在人与人之间作中保,有的是在人与神之间作中保,但这些中保绝大多数都是暂时的、有限的或不完美的。唯独有一位中保,他是圣洁完美的、永远长存的、卓越超群的、绝对称职的,他就是神在万世之前为人类所预备的救主基督耶稣。

一、基督的中保资格


(一)神性、人性(二性)完美结合

中保必须能起到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联络、调解、代理、担保或仲裁等作用,这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一件事。因此,一个称职的中保不仅要对甲、乙双方的处境或状况有充分的了解,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条件,才能赢得双方共同的信任,从而代表双方来履行中保的职责。
 
耶稣基督恰好做到了这一点:因为他具有完全的神性,他是“神子”,所以他可“代表三位一体的上帝向人说话;又因为他具有完全的人性,他是“人子”,所以他又可以代表人向神说话。基督神、人二性的完美结合奠定了其作为神与人之间最完美中保的稳固基础,也使其在担当中保之职责上具备了充分的条件。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我们在基督里,便是在神的里面了,因为他是太初就有的道,他也是神,他完全明白神的旨意,因此他可以作为三位一体上帝的代表。“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2:6--7)耶稣为人类道成肉身,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成了人类中的一员。他与人们打成一片,他了解人类的需求,也看到人类的软弱和罪恶,因此他成了“末后的亚当”(人类的新代表)。

(二)先知、祭司、君王三职集于一身

在旧约时期,神与人之间就出现了许多中保,他们大多教是以色列民族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例如先知拿单、以利亚、耶利米、但以理、哈该;祭司麦基洗德、亚伦、撒母耳;君王大卫、所罗门、乌西雅、约西亚等,他们都曾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方式在神与人之间扮演过中保的角色。
 
这些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改善选民以色列与上帝的关系中起到一定的作用,成为上帝所喜悦的仆人或人民所爱戴的领袖。但由于他们自身职份和权柄的局限,他们只能成为神与人之同某个方面或某项事工上的中保。
 
而新约的基督耶稣却身兼三职--拥有祭司、先知、君王的三种职份和相应的权柄,他可以担当起三职中任何一种职份的中保角色,而且他可以把这三种不同的中保角色融为一体。

通常祭司的主要职责为代人向神献祭赎罪;先知的主要职责为代神向人传达信息;君王的主要职责分两个方面:一方面君王要代神向人施行治理和评判,另一方君王又要代人向神祈祷求恩(或求赦)。
 
可见祭司的中保职责主要是自下而上的(代人向神);先知的中保职责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代神向人);而君王的中保职责既有自上而下(代神向人)的成份,也有自下而上(代人向神)的成分。基督耶稣的三种职份使其既可以代神向人传达信息,施行治理和审判;也可以代人向神献祭赎罪,祈祷求恩。

(三)圣洁、永恒之属性同时并存

上文已经说过,旧约时期在以色列历史上虽然已涌现出许多曾在神与人之间发挥过中保作用的人物,但这些人物都是暂时的、有限的、有瑕疵的中保。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皆受到自身寿命、罪性等人性之弱点的局限,无法成为完美的中保。基督则不然,因他没有这些局限性,故其能成为开天辟地以来绝无仅有的一位最称职、最完美、最圣洁、最恒久的中保。“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1)基督是没有罪性辖制的中保。普通的中保如亚伦等大祭司尚需为自己献祭赎罪,因为人人都有原罪,还有本罪。但基督却没有,故他是圣洁无瑕的大祭司,大中保。“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5--16)

(2)基督是不受寿命限制的中保。普通的祭司、先知、君王都受到其在世寿命的限制,因此他们无法长久地在地上担当中保的职责。然而基督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其生命永恒,故其中保之职份也是永久的。“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来7:22--24)
 

二、基督的中保职责


(一)造化之中保

起初世界的造化之工被很多人认为只是天父这一个位格完成的,其实不然,上帝的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共同参与了这项圣工伟业,共同完成了对世界的创造。圣子基督不仅参与了造化之工,而且他也成为宇宙万物与上帝之间的造化之中保。“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2--4)

基督在两造(创造者与被造者)之间作了中保,因为他是太初已有的道,道既为神旨,也为真理。真理在一定程度上又可化为万物中的秩序和规律,故基督在造化宇宙时便将真理和自然规律赐给了天地万物;又因为“生命在他里头”,在创造之时,基督又将生命和生机赋予了人类和自然万物(尤其是生物)。于是乎宇宙万物便天然地具有种与神相通和传达神旨的功能。因为蕴含了生命或生机,所以万物可以自然地与神相通;因为蕴藏了真理和规律,所以万物可以传达神的旨意和启示(主要是普通启示)。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天地万物不仅能展现神的荣美,述说神的旨意,它们也能向上帝发出称颂和赞美(参启5:13)。
 
之所以这些被造物是如此的“精灵”,它们与上帝的关系如此的和谐,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造化之中保基督。基督在两造之间以及在被造物相互之间都发挥了重要的中保作用。若不是撒但的破坏和人的毁坏,神所创造的世界原是何等的美好,万物是何等的和谐!
 
(二)立约之中保

“约”(covenant)这一名词在圣经和以色列文化传统中是很重要的一个概念。从以色列历史来看,其中既有人与人之间所立的约,也有神与人之间所立的约。早在旧约时期神就与人类或选民立下了一连串的约,如亚当之约、挪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大卫之约、所罗门之约等,这些统称为旧约。由于人类的罪恶和软弱败坏,这些旧约绝大多数都中道遇阻、折戟沉沙,未能发挥出其长久的作用。旧约失败还有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原因,就是诸约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保。于是上帝决定另立新约,另选中保。基督耶稣是被神所立的新约的中保。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来8:6--7)基督是比旧约的中保摩西更完美,更称职的立约中保。
 
摩西之约仅是为以色列民族设立的,而基督之约却是为全人类设立的;摩西之约主要是为教人的身体,而基督之约乃是要救人的灵魂(甚至包括灵魂体的总体);摩西之约的作用是阶段性的,而基督之约的作用却是恒久的;摩西只是一个人,而基督却是神人体。摩西在西乃山立定了神与以色列民之间的“旧约”,而基督则在最后晚餐上立定了神与教会之间的“新约”。
 
有人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神为何要与人立约,难道他不通过立约的方式就不能救人吗?这就需要我们明白立约的意义了。立约的主要作用是以正式的沟通方式确定立约双方的相互关系及各自在约中的身份(“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进而确定立约双方各自的责任和权利。约是维系神与人关系的一个重要的纽带。

(三)赎罪之中保

自始祖犯罪之后,人类便陷入罪恶的漩涡,不能自拔。原罪进一步在人体内发动,生发出本罪来。人类的罪恶虽然千变万化、千姿百态,但最终只有一个后果,那就是“死”--罪不但会给人带来灵性的死,也会给人带来灵魂体全人格的死。“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成长,就生出死来。”(雅1:15)
 
之所以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是因为人要么被自身的罪恶折磨死,要么被撒但的枷锁捆绑死,要么被上帝的审判处置死。人类沦为罪的奴仆之后,无法自我赎身,无法自我拯救;若想摆脱罪名,脱离沉沦灭亡的境地,必须依赖于一个外在力量的救赎,必须有人愿为其献上赎价。人类也因罪的缘故亏缺了神的荣耀,其自身已无法弥补这种亏欠。
 
那么,谁有能力且又有意愿为人类向神献上赎价,以弥补其对上帝的荣耀的亏欠呢?唯有基督耶稣,他既有能力也有意愿为人类献身为赎价,作为挽回祭献给神,因此他是神与人之间赎罪之中保。

“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1:13--14)“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7--18)
 
基督一身既任了在祭坛前献祭的大祭司(S字J是其献祭的祭坛),同时他又当了作为赎价的祭牲,代替人向神献上赎罪祭,将上帝从忿怒中挽回,也将悔罪之人从死亡线上挽回,他是空前绝后的救赎之中保,非旧约时期之祭司和祭牲所能比拟的。

(四)和解之中保

所谓“和解”指的是神与人之间恢复和好如初的关系。自始祖堕落,因着神的忿怒,人被逐出乐园。以后人与神之间交通的关系被中断,二者形同陌路,天各一方。那么如何才能使神与人之间言归于好,破镜重圆呢?必须有一位足够份量的中保能在二者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调解方可。谁能担此重任呢?唯有基督耶稣,他能完成这一任务,因为唯独他具有神、人二性,既可以作为上帝的代表,也可以作为人类的代表,故能在这二者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和担保。

“赎罪”与“和解”是紧密相联的两件事,或者说赎罪是和解的前提。基督既献身为赎罪祭,将神从忿怒中挽回,便为神与人关系的解冻提供了前提条件。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神为乐。(罗5:10--11)
 
基督不仅成为神与人之间关系的中保,他也成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中保。“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指犹太人与外邦人)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S字J上灭了冤仇,便藉S字J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弗2:14--17)

(五)教导之中保

在旧约时期,教导民众通常是先知的职责。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他们充当神与人之间短期的中保。上帝在不同的时代兴起不同的先知来教导民众,他们或语重心长地劝勉民众,或义愤填膺地责备民众,或意气风发地呼吁民众,或居安思危地警诫民众,或满怀热情地鼓励民众,或温柔慈悲地安慰民众。
 
耶稣基督是比旧约时期的诸先知更大的先知,他有众先知那样爱国、爱民、爱神的情怀,他又有众先知所不具备的神子的身份和属天的能力。基督是三位一体上帝中的一位,他更有资格作为神的代言人。他在神与人之间作教导与传讲的中保,向人们传达神的旨意。
 
基督具有先知职份,当然也具有先知职责,他代表神向人说话,一方面向人传讲神爱世人并拯救世人的好消息,另一方面又传达神对人(尤其是对基督徒)灵性和品德上的具体要求,给我们确立规范,指明方向。

“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上)基督的讲论深入浅出,分析得入木三分,直达人心肺腑。他所传达的信息既有时代性的评判与教导,也有末日性的预言与警告,有关于道德的教化,也有针对灵性的辅导。他所传讲的这一切乃是对神旨意的宣告,让听众领会神的心意,明白神的计划。
 
耶稣曾亲口这样说道:“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因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看父对我所说的。”(约12:48--50)

(六)代表之中保

祭司不仅有代民向神献祭的职责,也有代民众神烧香的职责。旧约时期,会幕中的祭司每天早晨和晚上分别要在香坛前向神献上一次香--为以色列百姓及其自身向神烧香祈福。金香坛正对着幔内的施恩座,象征其所敬献之香直达父神的面前。因此烧香通常代表着祈祷或代求。
 
基督耶稣是新约的大祭司,是教会的大祭司,是天国的大祭司,是万民的大祭司,他常为普天之下、历世历代一切信靠自己的人向父神献上祈祷。他是在神与人之间进行代求的中保,他代人向抻求赦罪,也代人向神求赐恩。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基督持续不断地为追随自己的人代祷,因为基督是永活的神,其代祷也是永不止息的。“谁能定他们(指蒙神拣选的人)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
 
基督站在神的右边替人代求,此处“右边”一词一方面说明基督在天上具有尊贵的地位,另一方面说明其代祷乃是正义且蒙神悦纳之事。
 
《约翰福音》17章中的内容通常被称为“大祭司祷文”,乃是基督耶稣为门徒乃至一切信靠基督者所代祷的典型范式。耶稣在这段祷告中说道:“我不但为这些人指当时的门徒)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约17:20 --22)

(七)治理之中保

在古代以色列的宗教与政治史上,除了先知和祭司们曾在神与人之间担当中保角色以外,君王(尤其是贤明的君主)也同样可队充任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例如大卫、所罗门、约沙法、约阿施就曾在不同时期在神与选民之间履行中保职责。
 
在一些特殊时期,该民族的某些具有统治或统率地位的领袖也可以充当中保角色,如摩西、约书亚、尼希米等人,他们虽无君王之名,却有类似于拥有君王的职责和权柄。君王也是神的代理人,代神治理国家,管理民众,原则上他们是执行神旨、替天行道的。正如保罗所说:“在世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基督耶稣,不仅具有先知和祭司的职份,也具有君王的职份。他虽不是地上某个具体国度的君王,却是管理地上列国众王的万王之王,他是万国之王、宇宙之王、天国之王,他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君王。基督代表三位一体之上帝施行治理大工。因此,他也是宇宙中最大的治理之中保。

父神将治理、管辖和审判的权柄交于圣子基督,基督可以施行此项超级权柄。笔者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论及基督身兼“四大元首”之职:他是天地万物的元首;他是万国众王的元首;他是历代教会的元首;他是未来天国的元首。既是如此,基督便可用他权能的命令治理并托住万有;用其口中两刃的利剑对世间众王施行赏善罚恶的裁决;同时他还可以与圣灵同工治理并引导教会;将来基督再临时,他要与众圣徒一同作王,以公平公义治理于禧年国度。
 
因此,基督是父神与世间万有之间的中保,是父神与地上列王之间的中保,是父神与历代教会之间的中保,是父神与天国子民之间的中保。基督是全能的大君,“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赛9:6--7)

结语


基督耶稣是自开天辟地以来神与人之间乃至神与宇宙万物之间最大、最卓越、最信实、最可靠的中保。因他同时集先知、祭司、君王三种职份于一身,又兼具神、人二性,乃神而人、人而神者,故其当之无愧地可作为神和人二者的代言人,在两造之间进行沟通、协调、斡旋和联络。又因基督兼备圣洁性与永恒性,故其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罪恶的玷污,乃天地间最完美之中保。他创造宇宙万物,赋予自然规律,故其为造化之中保;他另立新约,确立神、人(基督徒)二者的相互关系与责任,故其为立约之中保;他担当世人之过犯,亲身献祭为赎价,故其为赎罪之中保;他废除冤仇,在神与人之间重修旧好,故其为和解之中保;他传达神旨,教化民众、宣扬福音,故其为教导之中保;他侍立立神右,代信众向神祈求,故其为代祷之中保;他秉行神旨,在宇宙、万国、教会和天国中施行治理,故其为治理之中保。上帝与人类的关系因着中保基督的沟通重获修复之机,正如康熙大帝所作诗云:“天门久为初人闭,福路全凭神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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