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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服真道的人 罗马书1:1-7

日期:2016-10-27作者:林信仁

罗马书1:1-7

自从南京东路及敦化北路路口的一个巨型广告出现后,不但每天经过的人看见了,加上电视广告以及新闻媒体的报导,大概全台湾的人也都看见了。一直到昨天以前,大部分的人都在猜这个广告的诉求做什么,广告的内容是一个求婚的信息,但大概没有人相信这么单纯,大家都在猜背后一定有什么文章,有人估计这个广告从看板到报纸及电视媒体,大概要花好几千万,不大可能一个胖胖的年轻男孩子有能力做这种事。不管这个广告将来会为新的电脑彩卷销售带来多少帮助,至少大家都注意到了。

世界上有许多引起注意的事物,有些事可以影响很久,有些事就像昙花一现,一下子就会被遗忘,但大部分的人都会被表面现象给吸引。我们不单单会被吸引,有些时候我们也会吸引别人的注意,我们常常同时扮演着注意别人和被别人注意的角色。有一个求职网站对台湾企业的主管做一个调查发现,有七成六的主管在应征员工时,会根据应征者的穿着决定要不要录用,当一个人被录用以后,有九成的主管希望员工的穿着是合宜的。

我们活在一个注重外表的世界,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必须从外表开始,要持续的受到人的关注,也是要在外表上努力。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们内在跟外表无法匹配,虽然一开始受到注意了,等到被别人看透了之后,外表上再怎么努力的装饰也是没用的。基督徒应该是一个能够引起别人注意的人,而且要成为一个持续被注意的人。

我们今天所读的圣经,最重要的话是第五节:“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保罗说:“我们要在万国中使人因耶稣基督的名信而顺服。”他这个话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要成为传福音的基督徒。我们要怎样在“万国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呢?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自己要先成为“信服真道的人”。

罗马书一章一到八节在圣经原文中,按照文法结构来看只有一个句子,这是很长的一个句子,在这长长的一句话里面,要表达的意思只有一个--“传福音”,这么长的一句话由几个子句组成,每一个子句都有它的主词,这段话里面有三个重要的主词。第一个子句的主词是“保罗”,保罗用三种身份介绍他自己;第二个子句的主词是“耶稣基督”,用来说明福音的内容;第三个主词是“你们”,第三个主词是“你们”,就是指住在罗马城的基督徒。除了这三个主词以外,还有一个主词--“我们”,指“保罗和罗马城的基督徒”,也就是写信和收信的人,用另一种方式讲,就是传递信息和接收信息的人。罗马书1章1-8节中有非常丰富的信息,每一个子句拆开来都有信息在里面,整个句子合起来看又有许多値得深思的重点。我们今天思想的重点是如何成为“信服真道的人”,按照圣经原文,“信服真道”应该翻译做“信靠而顺服”。

“顺服”有很多种类,有时候我们是出于无奈的顺服。有人为了不被老板开除,才去顺服老板的意思做事;有人对政府的顺服有不得已的感觉,因为政府有权柄才去顺服,但是我们从法治的角度看政府时,明白法治是要保障彼此的权益,心里就不会那么的难过了。有很多人不从法治的角度看政府,常常用政治的眼光看,因此不愿意顺服政府。基督徒对神的顺服是信靠而顺服,我们信靠了才能有顺服的态度,神从来不强迫人去顺服他,有人一天到晚骂上帝,做违背上帝的事,上帝也没有马上惩罚这种人,上帝为每一个人保留回转的机会,除非人心里完全的相信接受基督的救恩,否则不会去顺服透过耶稣基督启示的真理。

之前我有说,保罗在这一段经文要表达的重点是“传福音”,传福音的人自己要先接受福音,否则就无法把福音传出去,福音传出去不只是要让人听到福音的信息,而且要让听到的人接受福音的内容。一个推销员如果不相信他所推销的产品有价值,他就很难把东西卖出去。从今天这一段经文,我们看见要成为传福音的基督徒,有三个要件。第一个是做“蒙召”的人;第二是“成为神所爱的人”;第三、做“奉召”的人。

一、做“蒙召”的人

保罗在5-6节说:“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蒙召”这一个字在新约圣经中有两种用法,一种是神把人从世界中分别出来,另一种用法是神差派我们去到世界中。这里的用法是第一种。

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耶稣讲了一个天国筵席的比喻,有一个王为他的儿子娶亲预备了丰盛的筵席,不但在之前发出帖子邀请,当筵席开始的时候也派人去邀请,但是那些受到邀请的人,有些说太忙了不能来,有些甚至把王派去的使者杀掉,后来王再一次派人去邀请人来,这一次只要看见人就邀请,愿意来的都可以来,所以路上不管好人坏人都来参加王的筵席。当筵席开始以后,王向宾客打招呼时,看见一个没有穿礼服人,就把他赶出去在外面的黑暗中哀哭切齿。这一个比喻结束时,耶稣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这里所说的“被召”也就是保罗所讲的蒙召。耶稣这一个比喻中的礼服是一个预表,代表“救恩”。在耶稣的那个时代,通常参加筵席的人都不用穿礼服去,而是由筵席的主人预备礼服给来宾穿,因为当时参加筵席往往都是长途跋涉,抵达宴会的地方时,不但脚很脏,连身上穿的衣服也已经布满尘土,所以主人在门口要预备水给客人洗脚,屋子里有干净的衣服换。客人洗脚换衣服是参加筵席基本要做的事,不洗脚不换礼服的人,不但辜负了主人的预备,而且会把外面的污秽带进筵席当中,影响其他的客人,其他做客人的,当然不好意思把旁边这个不干净的客人赶出去,但是主人看见他的时候,一定会要这个人出去,否则就对洗好脚穿干净礼服的客人非常失礼了。

耶稣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包括先前邀请却拒绝参加的人,也包括不穿礼服被赶出去的人。保罗对罗马城的信徒说:“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意思很清楚,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都有使徒的职分,要把福音传出去。只有真基督徒才能够把福音传出去,真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的分别在于有没有穿上主所预备“礼服”,这件“礼服”就是耶稣基督的救恩,接受耶稣基督的宝血把罪洗干净,就是穿上“礼服”。已经穿着“礼服”的人,就不应该还有污秽的外表。一个行为没有改变,时常犯罪的基督徒不可能把福音传出去,要成为传福音的基督徒,必须是一个认罪悔改的基督徒。

二、成为神所爱的人

第二个能够成为传福音基督徒的要件是,必须成为神所爱的人。在第七节保罗称罗马城的信徒为:“为 神所爱的”。约翰福音3:16我们几乎都会背“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连不信主的人也会。昨天有一位弟兄跟我分享,如果他不想帮他的妹妹做事,他妹妹就会对他说:“神爱世人”,每当他听到他妹妹这样说的时候,就会去帮忙,因为他妹妹还没信主。

我说这是勒索加上不实的控告,让我们的弟兄产生不必要的愧疚感。圣经哪里有说,基督徒一定要帮非基督徒做事,才叫做爱?“神爱世人”没有错,但上帝对人的爱不是溺爱,也不是被勒索出来的爱。保罗称罗马城的信徒“为 神所爱的”,所讲的是他们的生命表现是値得被神爱。很多人对上帝的爱误解了,其实上帝非常的痛恨人,当人活在罪恶里面,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时,上帝痛恨得不得了。上帝痛恨人活在罪恶,这种痛恨到一个地步,他会灭掉所有活在罪恶里的人。挪亚的时代,除了挪亚一家八口之外,所有的人全部被神用洪水灭掉了;亚伯拉罕的时代,所多玛和俄摩拉这两个城市,除了罗得和两个女儿,共三个人以外,所有的人全部被火烧死。当人的罪恶呈现在上帝面前时,上帝不可能会爱人的。我们每天有多少不干净的思想在自己的脑袋里面,这些思想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口的,虽然我们的外表拼命的“装可爱”,但心里面很清楚知道自己一点也不可爱。

“为 神所爱”有两个意义,第一个就是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做救主的时候,上帝透过耶稣基督的救恩看到的我们是洁净的,他就爱我们了。第二个意义是,当我们接受基督的救恩之后,愿意效法基督的榜样,让我们的生命更多彰显上帝的荣耀,上帝当然会爱我们。效法基督必须有追求的态度,基督徒要追求三件事,第一、要追求圣洁,不要犯罪;第二、要追求明白神的启示,好好的读圣经和参加教会;第三、要追求明白神对你的计划。

三、做“奉召”的人

第二个成为传福音基督徒的要件是,必须做“奉召”的人。同样在第七节保罗对罗马信徒的另一个称呼是:“奉召的”。这里所用的字跟前面第六节的“蒙召”是同一个字,但用法不一样,前面强调的是从世界被神分别出来的“召”,但第七节要强调的是,被神“召”去世界当中传福音。

我们基督徒有时候会讲一句话说:“我们活在世界中,却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话里面的两个“世界”意义不一样,前面那一句“活在世界中”的“世界”是指我们的生活环境,后面的“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世界”是指我们生活环境中的败坏罪恶。这个话说得很对,我们不应该跟犯罪的事有关系,但这句话常常被理解为“基督徒要跟世界保持距离,免得被罪恶给污染了。”如果我们把次序换一下,我们说“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却活在世界中。”可能更合乎圣经对我们的要求。我们的确要跟世界的败坏罪恶划分界线,但要接受一个不能改变事实是,我们每一天生活的环境,就是这一个充满败坏的世界。我们要不被世界污染,只有一个办法,“传福音”,用福音去改变这个世界。也许你会说:“哪有可能,光是福音就能改变世界吗?”没有错,福音是能改变世界的,因为福音先改变了你自己。

当我们还没接受福音之前,也许还不至于作奸犯科,但我们的行事为人却也缺乏圣洁公义的表现,我们的存在对世界来说并没有比较积极的影响,现在我们已经是一个基督徒了,对这个世界来说至少增加了一个好人,我们传福音给别人,当有一个人接受了,也真的按照神的心意过日子时,这个世界又多了一个好人。我们应当说:“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却活在世界中。”

最近有一些名人过世引起注意,最近的一个就是香港艺人梅艳芳,很多人为她四十岁就离开世界感到挽惜,但是她的母亲对媒体记者说,等她的丧礼办完以后,要好好的把跟她过去二十年了的恩恩怨怨讲清楚。很多喜欢她的影迷看到这个报导很紧张,不知道他们的偶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有另一个早一点过世的人,是一个商人,他过世后知道他的人比他活着时还多,这个人就是温世仁。我注意到大部分关于他的报导中都引用他网站上的一段话,这段话说:“身为基督徒,我相信生命是出现在舞台的那一刻,死亡与黑暗则是在生命背后衬托光彩的布景,每个人在生命舞台都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尽力把这个角色做好,就是最精彩的演出。”

温世仁很清楚自己的角色就是五十岁以后不再做商人,他希望五十岁以前赚的几十亿,在五十岁以后用掉,用在对社会有好处的事情上。从他做的事情来看,他对“社会”的定义并不限在台湾,事实上他做最大的事是在中国大陆的贫穷人中做。他很清楚他的角色,而且也尽力去做了。也许温世仁没什么时间去参加短宣或跟人谈福音,但他的生命是一个传福音的生命。他是一个“蒙召”成为基督徒的人,也是一个让自己成为被“神所爱的”人,在他的人生舞台上扮演了“奉召”的角色。

求神帮助我们真正的蒙召成为基督徒,愿意追求成为神所爱的,每一天都是带着福音的影响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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