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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算与人算 罗马书4:1-8

日期:2016-10-27作者:林信仁

罗马书4:1-8

二○○二年有一部由汤姆克鲁斯所演的电影,叫做“关键报告”,这一部电影里有一种能够预知犯罪的系统,警探能够藉着这个系统防止凶杀案的发生,当他们从那一套系统得到凶杀案的资讯后,透过电脑的运算,准确的把将要杀人的人找出来,然后在凶案发生之前把那个人抓起来,这样就阻止了凶杀案的发生。这一套系统的运作都一直很顺利,直到有一天,这套系统显示负责逮捕犯人的队长将会在36小时以内杀人,这个队长突然从逮捕别人来监禁变成一个必须被逮捕监禁的人,于是他逃亡并开始探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一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是,那一套预知系统废掉了,以前那些被系统判定要杀人,却还没真正杀人而被永久监禁的人,全部得到释放。

如果在现实的生活中,真有这种系统,我们到底要高兴还是担忧呢?或许会有这样的高兴,若有人要杀我们,在我们被杀之前就有人来阻止预备杀我们的人,我们一定不会被杀;而可能会担忧的是,我们还没有杀人,却突然有警察跑来把你抓起来,告诉你的理由是,几分钟或几个小时以后你会杀人,接着就被送进监狱永远监禁了。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活在有这种系统的世界吗?也许你想要有第三种选择,就是这一套系统只会找出可能伤害我们的人,却不会发现我们有伤害别人的可能。

通常人必须做选择的时候,会先计算、衡量,找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但对于最后的结果,却一点把握也没有。因为没有把握,就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经验,坚持自己的看法。

关于“因信称义”,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以亚伯拉罕作为例子,说明神怎样称人为义。在开始的段落(1-8节),有一个重复出现的字,强调神衡量人跟人衡量自己的不同,这个字是“算”。这段经文所出现的五次,有的是“算”,有的是“不算”,神跟人使用这两种计算的方法不一样。保罗除了亚伯拉罕以外,另外也把大卫拿来当例子说明。

我们对亚伯拉罕和大卫都各有一个来自于圣经的印象,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请问这两个词的圣经出处在哪里?我用电脑查圣经中有没有这两个字串,结果是根本找不到,圣经没有一个地方直接称亚伯拉罕为“信心之父”,也没有一个地方称大卫为“合神心意的人”,都只是一种从圣经来的印象。

最接近“信心之父”的表达就是在罗马书第四章,在十一节说:“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十七节:“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果我们把罗马书第四章整章一次读完,自然会产生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的印象,但实际上圣经中并没有“信心之父”的字串。

如果要勉强说圣经有“合神心意的人”这一个字串,我们应该要看撒母耳记上13:14,神派先知撒母耳去对违背神命令的扫罗王说:“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耶和华已经寻?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为你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你的。”这一节经文里面的“合他心意的人”并没有特别指什么人,撒母耳对扫罗王这些话的时候,神还没有派他去找大卫,这里“合他心意的人”并不是指大卫,而是一种反面的说法,用来表示扫罗王的所作所为不合神的心意。这种反面的表达法,在我们今天所看的这段经文中用得很明显,第四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第五节“他的信就算为义”;第六节“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第八节“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我们先看神对亚伯拉罕的“算”和“不算”。保罗引用创世记15:6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创世记的原文是:“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这两处圣经意思一样,但在表达上可以看见两种不同的“算”法,保罗说:“亚伯拉罕信神”,创世记(摩西)说:“亚伯兰信耶和华”,亚伯兰和亚伯拉罕是同一个人,亚伯兰七十五岁时听从神呼召离开家乡,一直到他九十九岁的时候,神第一次跟他立约,同时把他的名字改成亚伯拉罕,七十五岁到九十九岁中间隔了二十四年,保罗把亚伯拉罕与神立约的时候,作为被神称义的时间点,而创世记预先表达了亚伯兰二十四年后所发生的事。两种表达方式,一个是看未来,另一个是回头看过去。神衡量人的未来,人衡量人的过去,这是神和人的不同之处。

通常我们会说一个已经表现出有信心的弟兄姊妹,肯定他是一个很有信心的人,很少会说那些还没经过考验的人有信心。按照创世记的记载,亚伯拉罕七十五岁到九十九岁的这二十四年间,是一个信心起起伏伏的期间,他抵达迦南地后,因为饥荒而跑到埃及,在埃及又因为怕死而对埃及法老不诚实,他也对神要赐给他儿子的应许也信得不够,跟使女夏甲生了以实玛利。这些行为都不是好的,神一开始呼召亚伯兰的时候,当然会知道他将来的软弱及失败,但神没有因此不把他算为义,亚伯拉罕的行为并不是神衡量他的根据,神按照人对他的正面回应来算他为义。

对大卫来说,他更深的体会到神这种对人不计较过去的接纳。保罗引用大卫所写的诗篇,说明神怎样算人为义。“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这两节经文出自诗篇三十二篇一、二节,一般认为这篇诗篇是大卫犯罪以后所写的,这两节经文是平行的经文,用意思一样的表达强调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得到赦免的人是有福的,另一个平行的说法就是,有罪的被当成无罪的人是有福的。这两句话一定要同时看,如果单单的看第二句:“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就会对神产生误解,以为神放纵人去犯罪,事实上,这里的重点是神对人的赦免,不但赦免了人的过犯,而且遮盖了人犯罪所造成的污秽。保罗说,这就是神算人为义的方法。

保罗透过亚伯拉罕和大卫告诉我们,神算人为义的两个重点是,当人决定相信他的那一刻,不需要用任何行为来证明自己的决定,神就已经把人算为义了,也就当一个人决定要信上帝,上帝就把这个人当成好人来看待了;第二个重点是,虽然人犯了罪,做错了事,神仍旧愿意赦免人,把犯过罪的人当成没有犯过罪的。

我们亚伯拉罕称为“信心之父”,在属灵的意义上他是我们信心的父,但重点不是亚伯拉罕跟我们的关系,而是亚伯拉罕给我们什么榜样。对我来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榜样是持续的榜样,从他被神呼召到与神立约相隔了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间虽然有难处,有试探,但亚伯拉罕走过来了,证明他最早的那个决定是真实的,神算他为义并没有算错。

我在大安堂从当会友开始,到现在做牧师,已经有十九年的时间了,我们当中还有几位比我在这教会更久的,而这教会今年才满二十年。虽然这些年来有许多人来来去去的,就如同亚伯拉罕到了迦南地之后,有一段的时间去了埃及,从埃及回迦南地后,又寄居到南部的基拉耳,神并没有因为他没固定待在迦南地而不算他为义,我相信每一位弟兄姊妹最开始被神呼召时的决定都是真实的,凡是对神呼召有回应的人,神已经称他为义了。亚伯拉罕之所以成为信心的榜样,就是他持续的让神带领他,虽然曾经走过自己的路,最后总是回到神要他走的路上。

箴言16:9说:“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步。”有很多弟兄姊妹会问,我要如何寻求前面的道路,其实圣经从来没有规定非走哪一条路不可,我们从圣经看见,神甚至容许人走错路,他愿意等候人回转之后心甘情愿的让他指引脚步。

我们从罗马书四章1-8节这一段经文也得到提醒,用正面积极的态度去看人,大卫做了那种杀人灭口又奸淫人妻的事之后,带着优伤痛悔的心得到神的赦免,保罗说,在那些犯罪的行为之外,神还是可以把人算为义。我们的问题就是,看人的态度常常是消极的,做过错事的人,常常因为这种消极的态度而无法脱离犯罪的循环。我们不需要被已经过去的失败纠缠着,也不要老是想着别人曾经有过的失败,以致于我们不能用正常的态度去对待他。

求神保守我们正确的衡量别人跟衡量自己,因为神可以按着人最初的决定算人为义,也按着人的悔改,不在记着人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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