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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十七)靠我们的主就能脱离了

日期:2020-01-27作者:林信伟

这个世界充满了试探,也充满了捆绑,很多人的心灵在黑暗中,天天害怕,充满了苦毒。怎么样能够脱离、能够得着自由呢?有一个牧者曾经分享,我们人生最需要从中脱离而得自由的有三项:

第一是内疚的心。我们老觉得自己做得不好,甚至为过去的一切懊悔。我们需要因着神的赦罪恩典,脱离这种罪疚的心,这是我们最需要的一个自由。

其次,是不能饶恕人的心。因为我们都是罪人,我们和别人一样会做错事情,别人会伤害我们,所以我们就天天对人怀恨,对这个世界充满着愤怒,结果我们自己心里没有平安;所以我们需要饶恕别人,使我们可以得自由。

第三项我们需要脱离的就是从各种罪恶和各种恶习上瘾的捆绑中脱离而得自由。比如有许许多多的人在性的犯罪里面,不能够逃脱出来,需要靠主来得自由。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信息就是:“靠我们的主就能脱离了”。

儒家的经典里有一本书叫做《大学》,里面讲到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前面的五条叫做“内圣”,就是我们内在自身的修养和管理。后面的三条叫做“外王”,是我们对外界的管理和行动。

格物,就是要研究事物;致知就是要真知灼见,对事物有清楚的、正确的认识;诚意就是要真诚对待,表里如一,不要虚伪或自欺欺人;正心就是要消除邪恶的心。这四样之后就能够达到修养身心的目的。自己的生命修正了,才能够把家治好,然后才能够治国,才能够让天下太平。这是古代先贤们悟出来的道理。

我们知道,人类能够悟出来的道理都是神的普遍启示。神把祂的道德律、良心、是非之心,刻在我们心里。那些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们领悟之后就写下很多很好的道理。但是这些道理可以帮助我们有所认识,却没有给我们指出出路,指出能力的源头。

今天天下不太平,每个国家都有很多的问题,很多家庭破裂,这是因为我们修身有问题。修身有问题,是因为我们的心不正。我们格物,致知,研究了好多事物,知道了其中的道理,但我们的心永远是不正的,以至我们行不出来,表里不一。我们的问题,其实都在正心上面。如果不是神借着特殊启示来让我们明白,让我们看到出路,也让我们知道改变人心、改变生命的能力的源头在哪里,其实我们永远都达不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以弗所书4章17-19节:“17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18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19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

这段经文说到四个心:虚妄的心、昏昧的心、无知刚硬的心、丧尽良心。一个人如果没有信主、没有认识神,这就是人的心灵状况。我们的心思总是专注在那些其实是无意义的,最终会是虚空的事情,这叫做虚妄的心。

昏昧的心是说我们的心总是黑暗的,不是正面的、积极的,良善的,建立别人,为别人着想的;而总是负面的、消极的、恶毒、苦毒、纷争、嫉妒、恼怒,那就叫做黑暗、昏昧的心。

无知刚硬的心就是自以为是,非常的骄傲。我们信主以前都是无知刚硬的,看圣经完全不信,甚至嘲笑讥讽,以为自己受了几十年的教育,人生我都懂了,整个世界我都看透了,我有智慧,我总是对的,骄傲自大。于是谁的话都听不进去,神的话更是听不进去,这就叫做无知又刚硬。

最后说丧尽良心。我们常常以为丧尽良心是指那些非常邪恶的人,杀人放火之类的人。其实在神的眼中,我们良心麻木,对罪不敏感,天天犯罪,我们却不知道,还老觉得我是个好人,那就叫做丧尽良心。

古人说要正心,就是要把这些心归正。历史上有许多的思想家、哲学家,他们都想寻求一条道路来改变人的心。佛教认为你出家脱离尘世,你就可以改变了。有人用自我修养的思想教育方式,或者树立一个榜样让我们去学习。还有一些是借着法律、法制、惩罚,都是希望能改变我们的心。这些都是人想出来、人悟出来的各种方式。

但是圣经里神的话告诉我们,所有靠人自我自救的方式,都不能使我们的心改变,只有耶稣基督的救赎和圣灵的能力能够改变我们的心。我们基督徒,就像以弗所书这段经文说的,我们已经信主了,不要再像那些没信主的外邦人,还是这样的心思意念。我们要正心,首先要认识我们的心,然后要靠着神让我们的心有一个改变。

尚未信主的朋友,你可能已经听到了很多自我修养、自己拯救自己的方法,你会发现那些人的方法并不能救拔你脱离罪和死的捆绑。你发现自己很难“修身”,怎么也修不正,“家”也治不好,越治越乱,更遑论什么“治国、平天下”了。怎么办呢?

唯一的出路在于来到主耶稣面前来。圣经告诉我们:“除祂(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这个世界被罪恶捆绑、被死亡捆绑,我们每个人都要走向灭亡,面对神将来的审判。唯一的指望就是耶稣基督,唯一的拯救就是耶稣基督!

盼望你能够来教会、听福音,追求认识真理,认识耶稣。

陶恕牧师(A W Tozer)有一篇文章讲到,信主的人,知道了神的道,希望自己成长,但是自己又做不出来,所以非常的挣扎。有这种痛苦挣扎的人,就是信主的人,没有信主的人不会有这种挣扎。

今天的罗马书的经文也讲到,许多基督徒是非常痛苦的。“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

这个“我”就代表在痛苦中挣扎,在罪中挣扎的基督徒。不信主的时候,心里麻木了无所谓,反正跟着这个世界走,随着自己的心意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觉得挺快乐的,圣经说是“罪中之乐”。信主了就有感觉了:我已经信主了,我还是有好多的毛病,我天天犯罪,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不该说的就说,我不该做的就做,我不该看的还是看了,心里太痛苦了。“我”知道神的律,心中有神的灵,所以我才痛苦。司托得牧师(John Stott)对这里的“我”作了以下的总结:

1)得救的人,却不是正常、健康、成熟的基督徒。

2)是想靠自己与肉体争战,达到神律法的要求,却总是失败的人。

3)是对圣灵无知,没有经历圣灵工作的人。

“我”就代表这三个特征的人,是不正常的基督徒,没有长大的;只想靠自己和肉体争战,想照着神的话语去行,达到神的要求,却总是失败;是不认识圣灵的人,信主了,却没有感受到圣灵在我心里有怎样的感动,有怎样的带领,我跟祂怎样同工。罗马书从7章14节到24节就是总结这样一个人的挣扎的状况,我们把它分成三段来看:

(一)我是属乎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

“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15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16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17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马书7:14-17)

卖给罪就是卖给罪做奴隶,我就是罪的奴隶,我所作的原来都是我里头的罪作出来的。律法是属灵的,它是圣洁的,它是神向我们来显明,借着律法来让我们知罪,让我们看到我们的问题;也借着律法让我们看到我们需要拯救,把我们引导到耶稣基督面前。

这里一方面讲到“不是我作的”,这个“我”其实是一个新人,已经在耶稣基督里了。另一方面又讲到“我是属乎肉体的”,这个“我”是旧我,就是指我的罪性,总是在肉体的辖制里面。“肉体”是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特别用的一个词,英文用flesh,或者叫sinful nature,就是罪性的意思。它并不是讲我们生理上的身体,而是指“人败坏的、未得救的本性,人堕落﹑自我中心的人性,人被罪所掌管的自我”。加拉太书5章16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5:19-21)

“肉体”是指我们的私欲,那些不讨神喜悦的,不按神的话去行的欲望,所以叫做肉体的情欲。这个肉体跟前面罗马书的肉体是同一个字,就是指我们没有得救的本性,被罪恶捆绑的自我。他举了一些例子,天天和别人争竞,忌恨别人,心里总是恼怒,跟别人结党、纷争、欢宴、醉酒、享乐,还有各样污秽的、淫乱的事情,性的犯罪,这些都叫做肉体。使徒保罗说,这个“我”在挣扎当中,在痛苦当中的第一个特征,就是卖给了罪,我完全是属于肉体的,我就做了肉体的奴隶,被它辖制。所以我想做的事情都做不出来,我不想做的事情总是做了出来。善的事情我行不出来,总是行出恶的事情来,因为都是我里面的罪做出来的。这就是“我”的痛苦。

(二)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9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20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马书7:18-20)

很多人都觉得,在认识主之前,总认为自己是个好人,都凭良心做事情。这几节经文告诉我们,认识主之后,我们是非常痛苦的,因为知道了我们的肉体,就是我们的罪性里面,是没有良善的。每个人都有想做善事的心志,想对人好,想去爱别人;但是有这个心志却行不出来。我们都想靠自己的力量去正心,去修身,甚至知道了神的话语就想照着去做,却也行不出来。我知道发脾气其实就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关系,但是我控制不了。一见到别人对我不好,一见到我看不顺眼的,不是我所期待的,我的脾气,我的情绪就来了。然后我控制不住,又发脾气了;发了脾气又后悔,总是在这样的重复当中,所以说真是苦!说到底还是我里面的罪在做,因为我完全卖给它了,我是属于肉体的,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就是在行的上面总是失败,这就是基督徒的挣扎,痛苦的光景,所以他说,“我真是苦啊”。

(三)肢体中犯罪的律把我掳去。

“21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5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7:21-23,25)

罗马书5-7章都是讲我们怎么样从罪恶里出来,怎么样才能够脱离罪恶,脱离我们本性里面肉体的捆绑。第5章是用“作王”这个概念,说我们本来是让罪作王,让死作王的,我们的人生完全被罪所治理,所掌控。因着耶稣基督,我们可以让恩典作王,才能够走出来。

第6章是讲“奴仆”,说我们都是罪和死的奴仆,它是我们的主人。所以我们要有一个新的主人,就是让神做我们的主,我们去做神的奴仆,做义的奴仆,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神,一生就做神义的器皿,做神爱的器皿,我才能够走出来,才能够结出成圣的果子。

第7章这里讲“律”,用三个概念,其实讲的是同一件事。

我们知道自然界有自然界的律。英国有个牛顿庄园,里面有一棵很着名的苹果树。牛顿的传记里面写着,有一天牛顿站在这个庄园的房子里,正在思想事情,突然看见窗外的苹果树上有一个苹果掉下来,给他一个感悟,他就发现了万有引力这个自然界的定律。在万有引力里,你从楼上往外跳,肯定会掉下来摔伤甚至摔死的,因为我们有一个重力在那里,跳上去还是要掉下来,我们抵挡不了这个自然规律。当一个火箭把卫星或者航天器送到天上,它需要强大的推动力,才能脱离万有引力的律,飞到地球之外的星球去。同样的,我们肢体中也有个律,叫我们犯罪的律。我内心愿意顺服神的律,但是我的肉体却顺服罪的律。这个律就是让我犯罪的,让我软弱的,让我不按照神的意思去行的。我们都被这个律所捆绑,靠自己是走不出来的。就像我们靠自己不能飞上天,需要一个很强大的力量推动我们,才能够脱离万有引力离开地球一样的道理。那么什么样的力,才能够帮助我们脱离这个肢体的律呢?圣经告诉我们,确实有一个力来帮助我们冲出罪和死的捆绑。

“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5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7:24-25)

靠着主耶稣基督,这是唯一的出路!每一个人都被罪恶的本性捆绑着,非常痛苦,甚至我们信主以后还是非常的痛苦。我们知道神要我们做什么,却仍然按自己里面的罪性去做,没有按神的心意去做,于是我们犯罪,过得非常痛苦。

圣经告诉我们,当我们信主了,我们里面有一个很大的能力,可以胜过我们的肉体,远远超越世界对我们的捆绑,撒但对我们的捆绑。今天的信息,不是停止在我们的痛苦、我们的挣扎,我们要看到怎么样才能够脱离,这是我下面要和大家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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