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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中见证的生命---罗马书信息7

日期:2019-10-20作者:滕近辉

A. 生命的见证:品格与行为

保罗用“披戴基督”来总括基督徒在生命及生活上的见证(罗13:14)。

“披戴基督”的条件:

1. 消极方面—不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4)。肉体表现:罗13:12-13。

2. 积极方面:

①效法基督:(罗15:5)

a不求自己喜悦(罗15:1-3,罗14:21):“爱人如己”(罗13:8-10)

b. 互相接纳(罗15:7,罗14:1-4)

②表现基督国度特色(罗14:17-18):“公义、和平、喜乐”(罗12:12,罗15:13)

③代表基督徒品格(罗15:14,罗13:13,罗12:8,14,21)

B. 工作上的见证:传福音

使徒保罗在传福音上给我们留下最美好的榜样。在罗马书中我们发现下列各点:

1. 认同感 (罗9:1-3)骨肉

2. 使命感 (罗1:1)“奉召”, (罗1:5)“职分”

3. 报恩感 (罗15:15,罗1:5) (另参阅林前15:10)

4. 欠债感 (罗1:14) 三种债:爱债(罗13:8)、互惠债(罗15:26-27)及福音债(罗1:14)

5. 忠诚感 (罗1:15)“尽力”

6. 保证感

a福音能力的保证(罗1:16)

b福音在以色列人身上成功的保证(罗11:25-26)

c胜过撒但的保证(罗16:20)

d信徒得坚固及福音普传的保证(罗16:25-26)

7. 荣誉感(罗1:16,罗11:13小字)

8. 服务感——愿作主和人的仆人(罗15:16)

9. 谦卑感(罗15:18)

10. 开荒感(罗15:19-20)“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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