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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中的生死之道---罗马书信息1

日期:2019-10-04作者:滕近辉

1.“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

主耶稣被钉在S字J上死了,是为我们的罪而死。但是死亡不能控制祂。祂在三日后,从死里复活,胜过死权。在生与死的对立中,主耶稣以复活胜过了死亡。

2.“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罗4:17)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神说:不然,你的妻子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参阅创17:15-21)

3.“我们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4.“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么?”(罗5:17)

“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1)

死由罪而来,永生是因耶稣基督为我们被钉在S字J上,担当我们的罪,使我们的过犯得赦免而获得永生。

5.“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罗6:2)

这是一种极大的矛盾人生。

6.“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指基督而言)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

“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

“我们若是与主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罗6:8)

“他死是向罪死了,他活是向神活着。” (罗6:10)

“你们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耶稣基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罗6:11)

“看”是自我决定的一种态度与观念。是自己作出的一种选择。不是单单跟着别人去作。

7.“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罗6:13)

献给神是为了被神使用,决定不再为自己活,胜过了自我中心与自私自利。

8.“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罗8:6)

上文所说的“死”,不是肉体的死:乃是指失去了属灵的生命力与作用。

上文所说的“生命”,也不是指肉体的生命,乃是属灵的丰盛生命:结出属灵的果子。

正如保罗所说的:“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我们可以说:

“仁爱” 是总形容词,

“喜乐”是爱的笑容,

“和平”是爱的言语;

“忍耐”是爱的肩膀;

“恩慈”是爱的手;

“良善”是爱的心;

“信实”是爱的签字;

“温柔”是爱的眼睛;

“节制”是爱的脚步:不越规。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罪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使你们必死的身又活过来。”(罗8:10-11)

活出“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活出属灵的丰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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