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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中奉献的生命---罗马书信息6

日期:2019-10-15作者:滕近辉

1. 应该奉献的人

“弟兄们”(罗12:1),即一切蒙神救赎的人。

2. 奉献的动机

被“神的慈悲”所激励,以献上身体为祭来回应“神的慈悲” (罗12:1)

3. 奉献的性质

被神的爱激励,主动地献上,这是被动的主动。

“将身体献上”(罗12:1) 具体化,条件:先将身体由罪救回,然后才能献给神(罗6:13)。包括感情、理智与意志。

“活祭”具有三种含义:

一,为主而活:“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活着是为主而活。”(罗14:7- 8)。

二,天天为主而活:死祭(旧约时代的的祭)是一次一次地献上的,但活祭是天天的,持续不断的,每时每刻的为主而活。

三,更新变化(罗12:2)

4. 奉献者的态度:

“理所当然”(罗12:1), 谦卑。

5. 奉献者生活的标准

消极方面:“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罗12:2)

积极方面:了解(“察”)并实行(“验”)神的旨意(罗12:2)

6. 奉献的对象是双重的:

为神而活(罗14:7-9)

为人而活(罗14:13-15,19-21)(罗15:1-2)

我们借着为人而活才能真正的为神而活。我们借着服事人才能真正的服事神。

7. 奉献生活的范围

就广度说:在一切事上为主而活(罗14:21)

就长度说:一生之久(为主活,为主死)(罗14:8)

8. 奉献的表现

顺服神(罗6:16),从心里顺服(罗6:17) 接受神的主权,作仆人(罗1:1)。

热心服事:“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12:11)。

9. 奉献的功效:

结果子(罗7:4),成义(罗6:16),成圣(罗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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