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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福之人III 陈立福 牧师 经文:太5:7-8

日期:2016-10-27作者:陈立福

做有福之人III
 
陈立福 牧师
 
  经文:太5:7-8  
感谢主,在马太福音5—7章,主耶稣在加利利海附近的山坡上教训门徒,这三章就被称为登山宝训。登山宝训是主耶稣对门徒在道德品质和伦理生活上的美好的要求。主耶稣要求一个神的儿女必定有与众不同分别为圣的生命。就比如在举办奥运会的时候,要求我国国民,要展示文明的精神面貌,又如福州在争取做全国文明城市,而文明的城市不仅环境要美,更重要的是市民的心灵要美。当然作神的儿女要求就更高。在道德上、行为上和心灵上,都要为主做美好的见证。所以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每一句教训都是至理明言。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深刻领悟,认真遵守。登山宝训有很多美好的要求,第一篇就是求福篇,主耶稣一连讲了八福,每一福都是神的儿女丰盛生命的见证,我们遵照主的话语去行的时候,我们就是有福之人,就是高品质的人,高素质的人,有见证的人。今天讲7—8节第五福、第六福。

一、怜恤人的人有福

1.怜恤人的人

人活在世,对人都应该有种关心呵护之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就是同情心怜悯感。孟子的性善论值得质疑,因为未必每个人都有同情心怜悯心,但每个神的儿女应该必须有这种怜恤同情人的心。这种恻隐之心,应该是有这两个方面:

1)对苦难者能关心(路10:25-37)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不幸的苦难者需要社会去关心,需要他人去关怀。今年有两件事我们很受感动。一是汶川大地震。那一时间,灾难降临到无数家庭,抗震救灾的镜头感动着我们,我们花巷堂抗震救灾的第一个主日的奉献款就超过了开堂以来的最高纪录,这充分的体现了主的儿女在他人遇到灾难时候的怜悯同情之心;再一个是残奥会。残疾人运动员在身体残疾的情况下还顽强拼搏,我们都应尊重他、同情他。残疾人需要我们的双重关心:一是物质上的关心帮助,解决他们的物质需求,另一个是精神上的关心,这往往是更重要的。残疾人的痛苦除了身体的痛苦,更有心灵的痛苦,被人看不起。人有没有怜悯心,就看他对苦难者的态度如何。路10:25—37记载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就说明这个问题。祭司、利未人在路上遇见一个被强盗打得半死的人都熟视无睹,事不关己,只有一个撒玛利亚人动了慈心帮助伤者脱离苦难,当然这个好撒玛利亚人是一个有怜恤心的人,因此得到主的赞扬。

2)对贫困者有爱心(雅2:14-17)

西方有句谚语:“给予不一定有爱心,但有爱心必定要给予”,表明真的爱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基督徒是有爱心的人,有爱心就一定会施舍有付出。主的兄弟雅各说: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的暖吃得饱,却不给她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5-17)我们也常有同样的错误,为贫困的人代祷很感动,但自己却塞住怜恤的心。但我们感谢主,绝大部分的基督徒对贫穷人的支助都是很慷慨的。今天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怜恤人的心慷慨支助贫困者,一名基督徒就更应该是这样。

2.神必赐福

圣经上说,怜恤人的人有福,那么这个福是什么呢?

1)必蒙神怜恤

圣经常给基督徒传递一个重要信息,当你怎样去善待别人时,上帝也同样会善待你。人的行为常会得到上帝的回应,太18:35节主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同样的主说“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5:7)我们能蒙上帝怜恤何等有福。

2)得神报答(箴22:9 、28:27、11:25 )

箴22:9记载“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人”。眼目慈善表明一个有怜恤有仁慈的人。人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仁慈的人眼目必是慈善的。有一个十分吝啬的大财主一只眼睛坏了做了假眼,一天,他见到马克吐温让他猜哪只是假眼,马克?吐温指着那只假眼,“是这只吧”。那财主很惊讶说你怎么猜的这么准?马克吐温说,“因为这只假眼还有一点仁慈的眼光”,也就是说那只好眼毫无慈善。所以在美国有一句话对我们应该很有有启发:“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比尔盖兹才会把580亿美金全捐献给慈善事业。我们也许没有太多的财富,但我们只要有慈善的眼目,把食物分给穷人哪怕是一杯水、一块饼干,也会蒙主纪念,得到祝福。箴28:27说,“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11:25说,“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

二、清心的人有福

1.清心的人

1)行为上的圣洁(彼后3:11-14)

使徒彼得说,“你们为人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你们既盼望这些事,就当殷勤使自己没有没有玷污,无可指摘,安然见主”。每一个神的儿女都相信神的日子来到,每个人都要迎见神。但现在就要准备好,就是要过圣洁的生活,无可指摘的行为。使徒约翰说,“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有好行为的人才能见神属乎神,清心的人就是行为圣洁的人。

2)心灵里的纯洁(太6:25-34,路10:38-42)

主耶稣在太6:25-34教训中强调,一个神的儿女心中不要有忧虑,应该单纯的相信每一天,并在路10:35-42赞扬了玛利亚安静在主面前单纯灵命追求,批评了马大为许多事烦恼。我们都有一个经验,在清水池里才能看见鱼,同理,我们的心若烦躁不安杂念不少,就无法看见神,并与神亲近。作为一个基督徒,在神的面前应该学习安静,有的信徒总觉得教会很复杂,其实是自己很复杂,天天讲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其实是自己内心的杂乱。

2.必得见神

1)与神和好(罗5:1-2)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2)与主同在(启21:1-4)我们每个基督徒都相信主再来,神的帐幕在人间,神要与人同住,主要亲自于我们同在,擦干我们一切的眼泪,带来永久欢乐。一个在主面前被称为有福的人是何等荣耀重大的事。  
 
(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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