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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祷文十四讲——史祈生;二、我们在天上的父(三)

日期:2016-10-27作者:史祈生

主祷文十四讲  

史祈生  

二:我们在天上的父(三)  赐给社会超然的关系  

我们在天上的父,不是我的天父,而是我们的天父,是大家所共有的。凡接待主耶稣的人,信主名的人,主都赐给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  

这个世界是个自私的世界,这个社会是个自私的社会。从个人、家庭,到社会及国际间的许多问题,都是基于自私心产生的。什么都是我的、我的。我的学问比你的高,我的家产比你的多,我的肤色比你的白,我的国家比你的强。如果我们把「我的」这两个字消灭,而代之以「我们的」,我相信大部份的争吵都会随之消灭。  

这里所谓之「我们」,并不是少数的我们,也不是区别「你们」「他们」「我们」的「我们」,而是普天下的人。因为天父只有一位,除了那些不肯接受主名的人以外,大家都是兄弟姊妹。圣经上没有说,受浸礼的才是 神的儿女,也没有说不蒙头的便不是姊妹。所以我们千万别在属灵的事上高筑围墙,自呜得意,分清彼我,以致失去众儿女间的交通。  

「我们」--这个超然的社会关系,是基于「天父」--认识 神而来的,中国有句俗语说:「千朵桃花一树生,同胞兄弟看亲面。」想到天上共同的父亲,对弟兄还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人若说,我爱 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爱 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 神所受的命令(约壹四:廿)。  

你有没有重生的经验?你可以坦然称「天上的父」吗?你与神的众儿女之间有没有甜美的交通?握住了这把钥匙,你的祷告才能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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