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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唐纳注释21~30章

日期:2016-10-27作者:马唐纳
 

第二一章

三.其它典章(二—~二四)

1.关于奴仆的典章(二一1~11)

  一1~6 律法颁布完毕,神便定立其它的典章,作为以色列人的行为准则。

  以色列人虽然脱离了奴役,但是也有买卖或雇用奴仆的。人可能因为贫穷、欠债或因为犯罪而沦为奴仆。不过,神要求他们人道地对待作奴仆之人,不可视为财物,且若干年后要让他们得自由,无条件地送走他们。圣经承认有奴隶存在,却从不鼓励这种制度。

  希伯来人在几种情况下成为奴仆:为偿还债务、因盗窃而作出赔偿、由希伯来人奴仆所生。希伯来人作奴仆,可以要求他服事六年,但第七年必定使他得自由。他作奴仆之前若有妻子,他的妻就可以同他一样得自由。若他在作奴仆期间娶妻,妻子和儿女便要归主人。

  许多希伯来奴仆会认为一位善良的主人的房子,提供比自由更大的安全感。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选择用锥子穿耳朵,继续保持奴仆的身分,自愿在主人的家确认自己的身分,这样他便有耳上的记号了。神不许任何人拥有一些男人或女人,作为他永久的财产。然而,却有一种例外,就是由于为奴者定意的拣选,人可以终身为奴,服事别人。这种拣选,乃是因为爱的缘故。这一种出于爱的拣选,丝毫没有可鄙的因素。这一种服事至为高贵。这是描绘基督的美丽图画。作完美的仆人,他因为深爱我们,他甘愿放弃自由,情愿走上各各他山的S字J。我们看见救主为我们这样付出,也当甘心作他永远的仆人。慕尔主教说:“我的主人,引我到那门;再次穿过甘愿被刺的耳朵。你的约束是自由;让我与你同在,甘受辛劳,并且忍耐、顺服。”

  二一7~11 至于婢女,如果她的主人娶她作妻或妾,并且愿意履行丈夫的责任,到了第七年,她也不可出去。如果主人不喜欢她,便要许她赎身,但不可卖给外邦人。主人若想她作他儿子的妻,便得待她如同女儿。如果主人另娶一个妻,他也要供应婢女所需,给她好合婚姻的权利。供应所需可能是指居所而已。主人若不履行上述条件,便得让婢女白白的出去,不用钱赎。神设立奴仆的典章不代表他认可这些典章。他只不过为保障奴仆的公民权益而已。

2.关于人身伤害的典章(二一12~36)

  二一12~14 第12节提到杀人者治死的典章。误杀罪却例外;若并非自愿受死刑,误杀者可以逃跑到神的坛,又或者逃到某些避难的城里。若蓄意杀人,神的坛便不作罪犯的避难所。

  二一15~17 父母特别受到保护,凡打父母的,便要把他治死。拐带或咒诅父母的也不能幸免死罪。

  二一18~19 人若争执时打伤对方,便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且付上一切医药费。

  二一20~21 主人可以惩罚奴仆,但却无权杀害他。如果奴仆挨打后立刻死去,主人便有罪了;但如果奴仆过一两天才死,主人就可以不受刑,因为他显然不是存心杀害用钱买的奴仆。

  二一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及孕妇,甚至令她早产堕胎,就算随后无恙,妇人的丈夫也可索偿,并由审判官断案。

  二一23~25 关于个人受伤的典章,大致是“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律法定出“以眼还眼”,只是作为判决的原则,并不是人际关系的准则,也非同意报复。这种作恶受惩,只是为了避免人使用残酷而野蛮的方式来互相报复,因为古代许多国家都有滥用私刑的情况。主耶稣以这个原则教导人不要报复(参太五38-48)。刑罚应当按所犯的罪判定;不可过宽或过严。处罚太严则不公,太宽则不能导人向善。实际上,除了杀人案外,所有案件都可作赔偿解决(参看民三五31)

  二一26~3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婢女的一只眼或一个牙,仆人便可得自由。牛若意外地触死了人,便要用石头打死它,却不可吃它的肉。倘若牛主人知道这牛是野蛮的,也有人这样告诉过他,他也必治死。不过牛主人可赔赎命的价银。牛触死了人的儿子或是儿女,赔偿赎命的价银也一样。牛若触了奴件或是婢女,要赔偿银子三十合客勒,而牛也当用石头打死。注意:犹大以同样的价银出卖耶稣。相等于牛触死奴仆的赔价,可见他看耶稣的价值等同死奴。

  人若敝着井口不遮盖,任何动物掉了进去,他都得赔偿。这人的牛若杀了那人的牛,便要平分两只牛的价值。牛主人若知道他的牛有触人的危险习惯,便得为受害的牛赔偿,不过他可以取去死牛。

第二二章

3.关于盗窃及财产损失的典章(二二1~6)

  盗贼必须为所偷的东西,按他所偷之物的性质赔还。盗贼若在晚上挖窟窿而被人打死,杀害他的人不被定罪;因为他不知道盗贼的动机是谋财还是害命。若是在早上杀害盗贼便有罪了。如果盗贼无力赔偿,便得被卖作奴仆。如果被偷的动物仍然存活,盗贼得加倍赔还。如果农夫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禾田去吃,他得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别人所损失的数量。人若不慎点火焚烧荆棘,烧毁人家的收成,便要赔还。

4.关于不诚实的典章(二二7~15)

  二二7~13 第7至9节提到关于交付别人看守的银钱或财物被偷去,偷盗的贼人要加倍赔还。若找不到贼,看守钱财的人便要来到审判官前,要看看他是否是犯罪的人。若遇到毁约的情况,审判官要定断被告和原告谁犯了罪,定罪的人要加倍赔还。在委托看守期间,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看守的人若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所发生的事并非自己能力可控制,便无需赔还。牲畜若因看守的人疏忽而被偷去,他便要赔还本主。若有尸体作证据,便不用赔偿被野兽所伤的牲畜。

  二二14~15 若所借的牲畜受伤或死,借者总要赔还。若发生事故的时候,本主同在一处,能够保护牲畜,便不用赔还。牲畜若是雇的,也不用赔还,因为雇价已把意外损失计算。

5.关于引诱的典章(二二16,17)

  人若引诱未婚的处女,与她行淫,便得娶她为妻,交出一般的聘礼。若女子的父亲不肯将女儿出嫁。那人仍然要付“聘礼”,因为女儿出嫁的机会可能大大减少。

6.关于公民及宗教责任的典章(二二18~二三19)

  二二 18~20 除了杀人罪,另外三种要治死的罪分别是行邪术或巫术、与兽淫合和拜偶像。

  二二21~24 神叫犹太人要同情寄居的客旅,对他们要公平,要想想自己也曾在埃及作过寄居的。孤儿寡妇当以人道对待,主亲自执行这条命令。在大部分违规的情况下,神委派人进行惩罚;但这次,神却直接处罚。他依然看护无助的人,他仍然关心孤儿寡妇。我们作为信徒,也当这样行。

  我们惯于强调上帝的爱,以致我们往往忘记了,在何西阿未能宣告上帝的爱之前,阿摩司要传讲上帝的公义和它的要求:“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五24)。不义就是对慈爱的否定。

  二二25~27 虽然借钱给外邦人可以取利,但借钱给以色列人却不得取利(申二三20)。把衣服作当头的,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为那件衣服是作盖身的被单。因为在古时,衣服是人赖以生存的财产;人要花许多时间及精力,才能做成一件衣服。许多人仅有一件长袍,对他们来说非常贵重,晚上要用它来当被盖

  二二28~31 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官长(比较徒二三5)。主收取他的分,不论是谷物、儿子,还是牲畜。头生的牲畜在第八天献给神。不可吃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在这种情况下,牲畜的血不会立刻干,而吃血是违反神的律法(利一七)。此外,神这样做是要保护他的民,因为牲畜很容易传染各类疾病(如狂犬病),造成感染病毒的危机。

第二三章

二三1~12 在司法事务上,不可布散谣言。即使谎言不是由你发出,但如果你把它告诉别人,你就难辞其咎。所以不要传播谣言,让它就止于你处,不再流传。(参箴二六20)

  不可与恶人同谋连手妄作见证,随人行恶,或偏护穷人。我们通常以为人会偏袒富人,失去公正。但这里的经文却叫人不可偏袒穷人,而造成不平。对于贫富一视同仁,才算是不偏不倚。无论给穷人或富人特权,都有违公正,所以不要因群众的压力,影响你对某人的判断。我们要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行事,并公正地作出判断。

  “不可随众行恶”这话题醒我们,群众的意见,并不一定都是准确的。要记得!众人的声音,并不就是神的声音。群众常常是盲目的。历史上所有准备的行动,常常起始于少数孤单的人,他们确定的听见了神的声音,因而孤单的为他站住。因此,我们应当坚强的站住,慎拒随伙行事。

  不可恶意对待仇敌的牲畜。牲畜若压在重驮之下,当协助抬开重驮,使牲畜起来。人如果看见仇敌的牲畜走迷了路,也必须把它牵回,即使失主可能利用牲畜来加害自己,也要交给他。

  当向穷人施行公义,不可用恶计定罪无辜和有义的人。不可受贿赂,欺压寄居的人。

  第七年是安息年,因地不耕不种(空着),穷人可以在这年收取农作物。安息年反映原始农业的需要,这是事实,但它适合于土地,也适合于人类。第七日让主人、婢仆和牲畜安息。

  注意,虽然今天不信的批评者对神猛烈抨击,但旧约的神是慈爱公义的。

  二三13~17 犹太人不可提别神的名(偶像),除非是斥责它们,就如先知所作的那样。百姓要向耶和华守三个重大的节日:

  (1)除酵节。除酵节在逾越节之后立即开始,那是一年之初。这节说出自洁的重要,生活不可沾染邪恶。

  (2)收割节。收割节也称五旬节或七七节。这节说出将来圣灵要在五旬节当日降临,教会建立起来。

  (3)收藏节。收藏节也称住棚节。这节预示以色列人在千禧年的时候,安全居住在地上。成年男丁要参与这些节期,其它人却可以自愿参加。在新约,我们不仅看见约瑟,而且看见马利亚和HT耶稣每年前往耶路撒冷参加逾越节(路二41)

  二三18~19 有酵的饼(酵象征罪)不可与神祭牲的血同用(即逾越节)。祭牲的脂油属于主的,因为脂油代表最好的部分;脂油不可留到早晨,也许把它烧掉。把初熟之物中最好的送到耶和华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也许这是针对拜偶像的人奉行生养的礼。今天严谨的犹太人仍拒绝在同一个锅中煮肉和奶。此外,他们吃肉的时候,也不加入奶油调味料。当中还包括肉与奶分用不同的陶器与刀具,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分用冰箱与厨柜。

7.关于征服的典章(二三20~33)

  这时神差遣使者(主自己)在以色列人前面,带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把外邦的居民撵出去。如果犹太人不拜偶像,顺服主,主便为他们行大事。关于不顺服的劝诫,马太亨利这样写道:“我们小心行事,以免得罪我们的保护者,我们的恩主,因为我们的保护者若离开我们,这慈爱的源头若断绝了,我们便一败涂地了。”

  他们的土地从红海伸展到非利士海(地中海),并从旷野(迦南南面的尼格夫)直到大河(幼法拉底河)。注意神命令要把那地居民撵出去。那里不再有别神的约,不再有偶像,也不再有外邦人的混杂。神曾应许要剪除邪恶的迦南人,不过以色列人得与神同工。这里蕴含了重要的属灵原则:神必使我们胜过我们的仇敌(世界、肉体和魔鬼),但他期望我们用信心打一场漂亮的仗。

  第33节与哥林多后书六章14至18节相互配合。从世界分别出来总是神给他百姓的旨意。以色列人没有遵从神的吩咐,结果导致她的衰落。人很容易受生活习俗所感染,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今天,“近墨者黑”这话仍然真确可信。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选择日常接触的人,以免他们的信仰与生活导致百姓偏离神。我们也活在价值观与人生观迥异的人群之中,神要我们在生活中彰显他,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与世人的标准不同,矛盾在所难免。我们的生活,应先看重“顺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称赞与喜悦”。

第二四章

8.确认约(二四1~8)

  二四1~2 神在出埃及记第二十至二十三章向摩西颁布律法时,摩西是在西乃山上。摩西离开山顶时,神叫他和亚伦,以及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再到他那里去。可是,只有摩西可亲近耶和华;其它人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律法下,罪人与神之间必须保持距离。在恩典下,我们却“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一O19)。律法说:“他们却不可亲近。”恩典说:“来到神面前。”(来一O22)

  二四3~8 摩西下山,向百姓颁布律法。他们立即答应遵行,却不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为确认神与以色列民所立的约;摩西先用十二根柱子……筑一座坛(依以色列十二支派),然后将献祭的血。一半洒在坛上(代表神是立约的一方),又将另一半血洒在百姓身上(代表他们立志守约)。

  在旧约时代,他悦纳牲畜的死以代替罪人。牲畜流出的血,证明它的生命为另一个生命舍出。献祭的血一方面表明祭牲之死,同时,也象征因这牲畜的代死,罪人就免死而得生。旧约中以牲畜的代死赦免人的罪,只是神暂时的安排,使人仰望耶稣基督为罪人受死,永远除罪(参来9:9-10:24)。摩西在这次的立约仪式中,将祭牲的血一半洒在祭坛上,告诉罪人可以再一次来到神面前,因为那献上的祭牲已经代替他们死了。他将祭牲血的另外一半洒在百姓身上,用以表明他们的罪债已经付清,可以与神和好。藉着这象征的行动,神重申对以色列人种种应许,也教导我们关于耶稣基督舍己受死(赎罪)的功课。

9.神彰显地的荣耀(二四9~18)

  二四9~11 接着,摩西和同人再次上西乃山,正如第1和2节所述。他们看见神在荣耀中显现。普遍说,看见神足以致命,但这里却不然。他们都没有被消灭;他们观看神,他们又吃又喝。换言之,他们看见神,并在那里吃平安祭之祭肉。

  圣经在“看见神”这题目上似乎出现矛盾之处。一方面,有经文指出不能看见神(出三三20;约一18;约壹四12);但另一方面,又有经文提及人看见神;如创世记三十二章30节、出埃及记二十四章10节和三十三章23节。事实上,神毫不遮蔽的荣光是烈火,足以使观看他的人消灭。然而他也以人、天使或云彩显现出来(申五24),叫人得以看见他,而又能存活。

  二四12~18 这里描述上西乃山显然有所不同。这次,约书亚陪同摩西上山,走了一段路程。在摩西离去时,便委派亚伦和户珥作百姓的审判官。摩西在山边等候了六天,那时荣耀云彩遮盖着山顶。然后,神唤请摩西,摩西便到山顶,进入云中,又过了四十昼夜。四十是试炼或试用的数目。这里是试炼以色列人;而非摩西。然而他们却因陷在罪中而失败了。可见,主借着律法显出人心的光景。

  摩西这时领受的训示一直记载到第三十一章18节。

第二五章

拾·会幕和祭司(二五~四O)

  以下七章是关于建造会幕、设立祭司制度和有关的律例。圣经中有五十章经文是关于会幕的。可见会幕在神眼中的重要。

  会幕似帐蓬,是神在他百姓中间居住之所。会幕每一部分都含有属灵的课题——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并亲近神的途径。祭司制度提醒百姓,罪使人与神分隔,只有借着设立的代表,按神吩咐行,他们才能亲近神。

一.造会幕的细则(二五~二七)

1.收集材料(二五1~9)

  神吩咐摩西收集百姓送上的礼物作材料,用以造会幕(圣所)。贵重的金属、上好的布匹、皮革、油、香料和宝石无疑是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埃及人所送的。他们曾经为这些东西苦干,受人劳役。这时候,以色列人甘心把这些东西都献出来。神子民献给神礼物的价值,在于他们的甘心乐意。当百姓甘心乐意献上的时候,虽一线之微,在他眼中却看为宝贵的。保罗说:“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这是衡量奉献的标准──奉献的价值,不在外表的慷慨捐献,而在它们的内在价值。

  神吩咐摩西必须严格按照神所定的样式建造会幕。盖建筑物尚区这样,按着神的心意,依照新约的样式建立基督的教会(神的百姓)岂非更加重要!

2.约柜(二五10~16)

  约柜是木制的箱子,里外包上精金。四围镶上金牙边,其中铸了四个环,作为抬扛之用。约柜中有法版——两块约版(16节)。后来还有亚伦的杖和一罐吗哪(来九4)

  会幕中的板和其中的许多器物,都是用皂荚木造的。在旷野不毛之地,皂荚树长得很茂盛。它的木材是棕橙色的,非常坚硬,是制造家俱的好材料,现代人也用它制造家俱。古时以色列人用肘为长度单位,一肘约等于0.43公尺。

3.施恩庭(二五17~22)

  约柜的盖子称为施恩座。那是精金制的台,托着上面两个天使的像。两个基路伯是面对面,高张肢膀彼此接连。神从荣耀云彩中显示自己的时候,便是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圣经至少有十三卷书提到基路伯,主要与耶和华的圣洁和公义有关,并且往往与神的宝座一同出现。以西结书第一及十章都有描述基路伯。

  每年大祭司在赎罪日(犹太历七月初十日)进入至圣所,为全以色列百姓赎罪,就是来到这赦罪的施恩座前举行赎罪之礼(出三十10)。

4.陈设饼的桌子(二五23~30)

  陈设饼的桌子是木制的桌子,包上了精金。上面四围镶上金牙边作装饰(王冠)。四围又有一掌宽的横梁,且又以金牙边作装饰。陈设饼的桌子象约柜一样,有四个金环,安在桌子的四角上,作桌子四脚,以便抬扛桌子。桌子上放了十二块陈设饼(3节),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此外,还有各种盒子、调羹、并奠酒的爵和瓶。

5.主灯台及其它附件(二五31~40)

  二五31~39 灯台用精金制成,上面有七个枝干或臂。每个枝干的转节上有一个小灯盏,灯盏内有灯芯燃点灯油。与灯台有关的,还有腊剪和腊花盆盛载整理之物(38~39节)

  二五40 制造这些器具最重要的条件是按照神在山上指示的样式去作,百姓绝不可肆意作主。事实上,所有属灵的事都是这样:必须跟从神的指引,不偏离主用智慧赐下的样式。

  会幕的家具都说到荣耀的基督:约柜代表他的神性(精金)和人性(木制)。施恩座描绘基督作我们的施恩座,或挽回祭(罗三25)。陈设饼的桌子代表基督是生命的粮。灯台代表基督是世界的光。铜制的坛(二十七章)代表基督作燔祭,为神全然烧尽。烧香的坛或金坛(三十章)描绘基督给神的香气。洗濯盘(三十章)代表基督以神的道作为清水,洁净他的民(比较多三5;约一三10;弗五26)

第二六章

6.会募(二六)

  二六1~6 本章描述会募。会幕约四十五英尺长,十五英尺宽,十五英尺高(假设一肘约有十八英寸)。两边和后面有竖板,有两榫相对,连在一块。另一面(入口)有柱子。

  第一层的幔子称为帐幕,用细麻织成,并巧匠的手工绣上基路伯,以蓝色、紫色、朱红色的线绣成。有两边的幔子,每边五幅幔子相连,用金钩连起来,再连上五十个蓝色的钮扣。整幅幔子为四十二尺乘六十尺,合成棚顶,和各边从地面上十八寸遮盖着。

  二六7~13 第二层幔子称为罩棚,用羊毛织成。五幅幔子连成一幅,又把六幅幔子连成一幅,用铜钩扣着;铜钩又连着五十个钮扣。整幅幔子为四十五尺乘六十六尺。除前面外,三面遮盖会幕。有一部分给摺迭起来。

  二六14 第三层盖用染红的公羊皮制成,第四层却用海狗皮(也可译作海豹或海豚皮)。这里没有提到有多长,也许与羊毛制的盖一样长。

  二六15~30 第15至25节描述会幕的三面是竖板。每块竖板的面积是十五尺乘二又四分之一尺。由皂荚木包上精金制成;竖板有两榫相对,接合板底下的座。每面有二十块板,帐幕的后面有六块。帐幕后面的拐角,特别作了两块板。竖板存放在木闩里,木闩用金子包着,套着竖板上的金环。板腰间的中闩从一端通到另一端。两个较短而又不同长度的木闩连起来,造成上面一块,另外两个木闩又连起来放在下面。有人认为竖板是棚架结构。

  二六31~37 会幕分为两间房——先是圣所,面积三十尺乘十五尺;后是至圣所(圣洁的圣地),面积十五尺乘十五尺。这两间房由细麻织成的幔子分开,幔子上绣有基路伯。幔子挂在四根柱子上。约柜和施恩座放在至圣所中,而陈设饼的桌子和金灯台却放在圣所中。

  圣所与至圣所用幔子隔开。祭司每天进入圣所与神交通,料理香坛、灯台,更换桌上的陈设饼等事务。至圣所则是神亲自临到的地方,他以赦罪的施恩座为居所,就是遮盖约柜的盖子。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至圣所,并且只能一年一次(在赎罪日那天),为全体百姓赎罪。当耶稣基督死在S字J上的时候,圣殿(代替了会幕)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参可十五38),表明因为他的死,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人不再需要藉献牛羊等祭牲去亲近神了。

  烧香的坛(三十章)是圣所中另一个家具,放在幔子前面。金灯台放在圣所的南面,桌子安在幔子外帐幕的北面。会幕的门是手工织帐幕的门帘,类似幔子,但挂在五根皂荚木制的柱子上,柱子用金子包裹,放在铜铸的座上。

第二七章

7.燔祭坛(二七1~8)

  燔祭坛又称铜坛,用皂荚木制,外面用铜包裹。体积是七又二分之一平方英尺乘四又二分之一英尺高。坛的四拐角伸出四个角,由杠托抬,而杠穿在坛的两旁下边。

8.外院、柱子和帘子(二七9~19)

  围着会幕的一大片空地称为院子。用捻的细麻作的帷子包着,帷子一幅幅的在铜柱间伸开来,有一百五十英尺长,七十五英尺宽,七英尺半高。东面的门宽三十英尺,有刺绣的麻布作帘子,类似会幕的幔子。除特别指示外,帐幕各样用处的器具……都要用铜作。

9.灯台的油(二七20~21)

  灯台的油必须是捣成的清橄榄油,灯要常常点着——即每晚点着,“从晚上到早上”。“油”在圣经里面,总是象征神的“圣灵”。蒙拣选在这世上作光的人,惟独靠着圣灵,才能成全他们的付托。乃是当他们在圣灵里受浸、被圣灵充满、蒙圣灵所膏,他们才能在今世作照亮人的明灯。

  会幕在这里指神居住的帐幕,但在第三十三章7节却指摩西起的临时帐幕。

第二八章

二.祭司职任(二八~二九)

1.祭司圣服(二八)

  二八1~2 本章论大祭司和他儿子的圣衣。这些衣服、上面的颜色、宝石等正说出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有着各样的荣耀。第28与29章详述作祭司的细则。他们不但要出于利未支派,更要出于亚伦的后裔;亚伦家就是祭司家族,亚伦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任大祭司,管理全体祭司与利未人。

  祭司除了每天献祭,料理会幕的事务,还要教导百姓信服神的道。他们在神面前是百姓的代表,生活必须与职分相称。主耶稣现在是我们的大祭司(参来八1-13),因为他在S字J上为我们的罪将自己献上为祭,使我们不用再每天献祭了。同样,今天的教牧人员,也不再需要每天献牲畜为祭。他们只需领会众敬拜、团契,用神的诫命教导会众,阐明遵守神命令的好处。

  二八3~29 大祭司有两套衣服:(1)一套荣耀华美,颜色鲜艳,刺绣精巧;(2)另一套是纯白的细麻衣。经文所述是第一套(2~4节)。以弗得(6~7节)是类似围裙的背心,用彩色线精工织成,前后两片,用肩带缝合,两袖空着。我们没有办法给“以弗得”(ephod)一个确定的意义,英文只是把希伯来字音译过来。巧工织的带子(8节)是以弗得折边上围着腰间的带子。糟(13节)用金丝制成,作盛宝石之用。每边肩膀放一块红玛瑙,上面刻有以色列儿子的六个名字(9~12节)。以弗得前面是胸牌,有十二块宝石,每块宝石都刻上一个支派的名字。胸牌上有精金的链子连着以弗得(13~28节)。可见大祭司在神面前把以色列十二支派放在肩上(12节——“肩”是力量之处),又把它们带在胸前(“胸”是情感之处;29节)

  二八30 胸牌称为决断牌(15,29~30节),也许因为里面有乌陵和土明,用来定断耶和华的判决(民二七21)。“乌陵和土明”这两个名字是“亮光”与“完全”的意思。它是放在祭司的胸牌里面,由祭司把它取出或摇出,作为是与否的决定,以显明神的旨意。我们不清楚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但却知道(正如上述解释)它们与胸牌连系,用以寻求主的指引(撒上二八6)。

  二八31~35 以弗得的外袍是穿在以弗得里面的蓝色衣服,长及膝盖。袍子周围的底边上有小铃档和石榴,代表见证和果实。当亚伦进入或离开圣所的时候,铃挡的响声必被听见。

  二八36~38 大祭司在冠冕(或头盖)的前面带上精金制的面牌,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这牌要常在他的额上。牌子代表干犯圣物条例的罪孽,提醒人们即使最圣洁的行为,也不免染有罪污。毕弗力兹大主教曾说:“我不能祈祷,但我犯罪……我需要为自己的悔改而痛悔,我的泪水需要救赎主之血洗涤。”

  一八39~43 染色细麻织成的内袍是大祭司穿在蓝色外袍里面的袍子,有绣花的手工作腰带。亚伦的儿子穿白色内袍、腰带、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4节)。他们穿细麻布裤子作内衣。大祭司从头至足踝都有穿戴之物,脚却没有遮盖。这是因为他们是站在圣地事奉耶和华(三5)。“分别为圣”(41节)直译是指双手充满(即是带同祭物)。

第二九章

2.使祭祝圣(二九)

  二九1~9 神任命亚伦和他儿子作大祭司。此后,只有祭司家族的人才能当祭司。在今天的教会,只有重生的人方可当祭司。由人任命祭司纯粹是人的罔断。

  这里描述的礼仪在利未记第八章也有提及。祭司祝圣,就如洁净麻风病人的一样(利一四章)。二者都是以祭牲的血洒在身上,表示罪人在亲近神之先,必须先赎罪。神应许如果由祭司为百姓献上某些祭物,他就赦免其罪。神藉着历代的祭司和他们的工作,预备全人类迎接耶稣基督的来临。我们藉着旧约的这种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为我们所做的大事,实在意义深远(参来十1-14)。

  第1至3节讲述献祭的材料,下文会更详细提及其用途。祭司祝圣的第一步是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用水洗身(4节)。第二,亚伦穿上袍子,正如上一章所述(5~6节)。然后用油膏他(7节)。接着给他儿子穿上祭司的内袍(8~9节)。

  二九10~21 事后献上三个祭:献公牛作赎罪祭(10~14节);献公绵羊作燔祭(15~18节);献另一只公绵羊使成圣(19~21节)。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代表与它同证,表示牲畜替代献祭的人死(l0节)。血当然预表基督的血,他流血为叫罪得赦。脂油是牲畜上等的部分,所以献给耶和华(13节)。第一只公绵羊完全烧在坛上(15~18节)表示基督对神全然的献身,把自己完全献给神。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使成圣的公绵羊)抹在亚伦的右耳垂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趾上(20节),并弹在他们的衣服上(21节)。这是指人生命中的每一个范畴都要除去罪污——耳朵代表听从神的话,手代表行为或事奉,脚代表行径或举指。用血弹在祭司华美的衣服上似乎很奇怪;赎罪的血在人眼中并不吸引,但在神眼中却绝对必然。

  二九22~34 摩西按神吩咐把祭物放在祭司手中,授权给他们去献祭(22~28节)。第一次献祭(22~25节)要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祭物,然后烧在耶和华面前坛上的幡祭上。公羊的胸要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也许是向横摇,肩头或腿要在耶和华面前用力举起,可见必是垂直摇。这两个部分要给祭司作食物(26~28节)。摇胸代表神对我们的爱,举肩代表他为我们施展大能。亚伦的圣衣成为他的子孙的财物,因为祭司的职位是父传子的(29~30节)。第31至34节描述祭司的食物和预备方法。

  二九35~46 圣职的礼持续七天,每天重覆献祭,坛用血清洗,用油膏抹(35~37节)。此后,祭司得献两只一岁的羊羔在坛上作燔祭——每天的早晨献一只,黄昏的时候献另一只(38~42节)。神应许在会募与以色列百姓相会,住在他们中间,作他们的神(43~46节)

第三十章

三.关于会幕的其它细则(三O~三一)

1.香坛(三O1~10)

  香坛放在圣所里,是包金的木坛,面积十八平方英寸,高三英尺,又称为金坛。坛上的香早晨和黄昏都燃烧,这代表督为我们从没间断地作工。虽然这坛放在圣所中。却与至圣所有极密切的关系,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它在第二层幕后面(来九4),尽管这字词的希伯来文可译为香。香坛由杠抬举着,杠子穿在金环里,金环安在牙子边以下,在坛的两旁。

  大祭司一年一度举行的赎罪礼,称为赎罪日。他在这一天要为以色列全族的罪献祭。大祭司只能在这天进入会幕的最深处──至圣所,在那里为全民族赎罪。这个赎罪日叫人想起每天、每礼拜以及每月的献祭,它只能暂时遮盖人的罪,使人更加仰望耶稣基督的来临。基督的赎罪才是完全的,他要永远除去人的罪。

2.赎银(三O1l~16)

  神吩咐以色列二十岁以外的男丁要献上半舍客勒作为他的赎价,不论富足或贫穷;每逢人口普查被数的,要征收这赎价,作为会幕的使用。这赎价确保以色免受灾祸(12节)。开始的时候,这笔钱用作银座,使会幕的板牢固。银代表救赎,是信仰的根基。人人都需要救赎,而救赎也是给所有人的。因为我们都有罪性与罪行,穷富一样,无人能免。神的规定,是要我们谦卑地来到他面前,得蒙赦罪,进入他的家中。

3.洗濯盆(三O17~21)

  铜作的洗濯盆放在会幕人口和坛的中心祭司可以在盆里洗手洗脚。洗濯盆用妇人捐出的铜镜制成(三八8)。这里没有提到洗濯盆的大小。祭司若不先用水洗濯便供圣职,必然治死。用污秽的手足事奉便是玷辱上帝的威严,这人便当受死。这里郑重提醒我们,事奉主之前,必先在灵里和道德上自洁(参看来一O22)。

4.膏油(三O22~33)

  圣膏油用来抹会幕、里面的家具和祭司目己,不可作别的用途。圣经常以膏油代表圣灵。祭司受膏代表所有事奉须得圣灵的授权。

5.香(三O34~38)
  
  香就是金坛上早晚燃烧的各种香料。和膏油一样,不可在别处作同样的用途。以色列人常常烧香,但这种圣香只能在会幕里面烧,所以神指示摩西做香的细则。他们用浅浅的香炉,点燃发出馨香气味的香,表示对神的尊崇。烧香好像献给神的祷告一样,在古时由祭司烧香;这是赎罪日赎罪大典的重要部分,大祭司手拿点着的香炉,进入至圣所,献到神面前。这种圣香和圣膏油一样,极其神圣,神严禁百姓仿做作为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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