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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 注释

日期:2016-10-27作者:佚名


何西阿书的结构并非由一个主题贯彻始终,倒像一本先知预言的选集。但其中的预言,却可分两大部分:第一至三章是关乎何西阿婚姻传记(自传),包括一些与此意义相关的预言,是涉及神的新妇以色列的。
从第四至十四章,审判与盼望的信息梅花间竹地出现,使我们看到神如何努力挽回祂不忠的子民。全书以应许为结束,向以色列民发出呼吁和邀请,并劝戒读者从中有所学习(参可4:9>可四9、可4:23>23及7:16>七16中耶稣所说的话)。

一1 标题

参看导论的‘何西阿’。此节经文可作全书的标题,但显然这里叙述的内容,也为下面的预言(第1>一、3>三章)提供一个背景。
一2至三5 何西阿的婚姻及其意义
本文接纳传统的看法:何西阿娶了一个妻子,这妻子对他不忠,离他而去;但何西阿再接纳她回来。至于持这看法的理由,请参看三章1至5节的注释。
一2-3 何西阿遵照神的指示娶妻
在这两节经文中,‘淫妇’(即娼妓)一词颇有可商榷之处。第2节照字面直译是:‘为你自己娶一个淫妇为妻,也收那行淫而生的儿女,因为这地离弃耶和华,实在是犯了奸淫。’所以直译是‘娶一个娼妓/淫妇……’,但是何西阿受命去做这么一件违反律法的事情(参利21:13-15>利二十一13-15;申22:13-21>申二十二13-21),实在不可思议。基于这原因,或许这里的意思是:去娶一个女子,她的出身背景视当娼为司空见惯的。另一个可能性更大的解释是:去娶一个将来会变成娼妓的女子。换言之,何西阿回顾他的破裂婚姻,看出是神的旨意叫他娶这样一个女子为妻。
‘淫乱所生的儿女’可能是指这些儿女的生长环境(即是说这些孩子在娼妓淫妇群中成长)。另一个解释是:是一个当娼妓的妇/淫妇人所生。有人认为何西阿不是孩子的生父,但这解释的可能性不大,起码我们可以确定第一个孩子是何西阿亲生的(3节:‘这妇人怀孕,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正如其他原意有点不易确定的经文一样,这经文的基本意思却是可以肯定的:何西阿娶了一个妇人为妻,这妇人在婚后行为不检。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它比喻神和以色列之间的情况(3节下),至于她究竟如何不检,则并非重点。何西阿的经历,目的是要让他更深地了解神对以色列的爱,同时也可帮助他更有效地把这信息传递给他的国民以色列人,这经历的效果是不能言喻的。

一4-9 3个具象征性名字的子女
何西阿的妻歌蔑生了3个孩子:头一个是儿子,第二个是女子,其后又生另一个儿子。第一个儿子取名叫‘耶斯列’;耶斯列是一个平原的名字,位于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群山之间,是以色列着名的战场。这名字是要记念‘耶斯列的血’(参导论),‘流血’通常是指杀人流血或是血债的意思。该地所发生的屠杀事件,不只一次。耶户虽然是受命来歼灭亚哈全家,但他所为实是超越了神命,他的动机是为了个人的利害关系,而且至终他也不能控制拜巴力的情况。列王纪下十章30节的应许并没有使耶户逃过神所施行的审判和烈怒。事实可作我们的鉴戒,人若要作神施行审判的器皿,必须存敬畏的心。
以色列的惩罚是他们将要在以前犯罪的同一地方被战败,所得的刑罚正好与所犯的罪吻合。‘以色列的弓’是指国家的军力。‘耶斯列’这名字有特殊的用意,它说明了以色列在某时刻所犯的恶行,而这恶行实在是代表了整个国家的罪。‘耶斯列’这名字的意思是:神分散,或作神撒种,故此既有反面的含义,也可作正面的解释(1:11>一11,2:22-23>二22-23 )。而且在希伯来原文中,‘耶斯列’的发音近似‘以色列’,正好满足了希伯来作者对相关语的爱好。
‘罗路哈玛’是歌蔑女儿的名字(这女儿有可能不是何西阿所出,因为经文没有说明‘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但这不能肯定)。‘路哈玛’一词与怀胎的子宫有关,表明母亲对其子女的热爱,旧约常常以此来描写神的爱(例如14:3>十四3;箴28:13>箴二十八13)。但是在这里,‘罗路哈玛’却说明了神不再怜爱以色列。
第三个孩子的名字──‘罗阿米’(非我民),说明了最严酷的审判;以色列不再是神的选民。出埃及(12:9>十二9)、过红海、旷野飘流、进迦南等以色列救赎历史中的事件,都被一一推翻(参其他提到‘归回埃及’的经文,例如8:13>八13,9:3>九3、9:6>6,11:5>十一5)。当然任何一个人是否得蒙神的悦纳,仍在乎个人对耶和华是否忠信(正如在以色列历史中出现的外邦人,好像路得、喇合等)。在后面的经文中,我们可看到回转归向神的门,仍然开放(11:8-9>十一8-9,14:1-7>十四1-7)。
一10至二1 审判后的应许:未来的一线光辉
乍看之下,在这时候提及审判之后的盼望,未免言之过早,何西阿还要宣告更多的审判(2:1-13>二1-13,甚至第四至十四章中的大部分经文)!然而这书内容的结构是这样:在第一至三章夫妻关系的比喻中,把神的整个计划勾划出来,然后才讲述预言的细节。此外头3章先后次序的排列活像双层的三明治:叙述(1:2-9>一2-9)──希望(1:10>一10至2:1>二1)──审判(2:2-13>二2-13)──希望(2:14-23>二14-23)──叙述(3:1-5>三1-5)。
这结构可帮助我们了解3件事:第一、它显示神的计划是始终如一的,祂并非随着机遇而行事,看着风来转舵。第二、它让我们看到从头到尾事件发生的次序;以色列与神之间的关系,从协调到不协调,又再回复协调(转捩点在2:7>二7上)。第三、它表明了何西阿婚姻中的事件,与他传讲有关神及其子民的信息有不可分割的关连。
‘以色列的人数必如海沙………’(10节),是忆述神赐亚伯拉罕的应许(创22:17>创二十二17,创32:12>三十二12),也就是间接说明盟约将会重订。‘从前在甚么地方’要不是指某一公开命名的地点,就是简单地指‘取而代之’的意思。
以色列与犹大合一的应许在旧约好几处地方出现过(例如赛11:12-13>赛十一12-13;耶23:5-8>耶二十三5-8;结37:15-28>结三十七15-28)。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不易看出此预言的应验。因为北国以色列在主前722年亡国,京城撒玛利亚沦陷于亚述人手中,人民也被遣散各地,与亚述帝国内其他居民杂处。但是,从以下各种不同的角度来看,仍可见这预言应验的地方:
1. 北国的人仍有保持其身分,并继续敬拜‘耶和华’。不少人也加入犹大国。在旧约圣经中,有些比较晚期以犹大为对象的作品,同时提及‘以色列和犹大’(例如代下34:21>代下三十四21,代下35:18>三十五18;耶50:33>耶五十33;亚8:13>亚八13,亚11:14>十一14)。
2. 当耶稣以弥赛亚的身分来临的时候,祂是全以色列的君王,正如一章11节下所说,是‘一个首领’,所有属于神的子民都在祂的领导下,联合一起(例如可15:2>可十五2、可15:26>26及其相应经文;约1:49>约一49;徒17:7>徒十七7)。
3. 教会把各国各族的人都联系在一起,其中也包括以色列与犹大(参罗9:5-26>罗九5-26和彼前2:10>彼前二10,留意这两处经文如何引用何西阿书)。
‘耶斯列的日子’(11节)意指神逆转祂审判耶斯列之罪的日子,也是‘神散播’的日子(即神不再分散其子民于列邦之中,却为将来散播种子)。

二章1节把其他两个名字倒转过来,以此结束这预言。‘路哈玛’在希伯来原文中是一个字,意即‘蒙怜悯’。‘弟兄’与‘姊妹’在原文中是复数,显然他所指的是全以色列民,而非仅指何西阿的儿女。
二2-13 审判之预言:不忠的妻子以色列要受管教

第2-3节
第2-3节是向何西阿的子女说的;命令式的句法把它与上文间断,形成新的开始。第一句的内容旨在震动听者或读者。在此,我们第一次看到何西阿与歌蔑之间的破裂关系。从下文我们可以清楚看出,这里所指的不光是歌蔑而已,而是指以色列民要被弃,不再作神的妻。这里所用的意象颇骇人;要记得以色列的邻居是拜巴力的,巴力有一个伴侣──女神安拿(Anath)。而何西阿在此等于说神也有一个伴侣,这伴侣就是以色列民,当然这说法是比喻而已。
‘争辩’一词(2节),是诉讼中的用语;何西阿所用的意象多采用当日在城门口举行诉讼的处境。
‘叫她除掉脸上的淫像(直译:卖淫),和……淫态(直译:奸淫)’,很可能是指娼妓所配戴的装饰品(参13节)。这里所暗示的意思是:叫她除掉不忠的标志,免得我剥去她的一切(2下-3上)。
第3节下意味以色列将会重返旷野,回复以前的光景,那时神还未照应许使他们作神的子民,或者把地赐给他们。‘她的儿女’(4节)是指以色列的每一成员(参1:2>一2)。
‘以色列行了淫乱’(5节),意思就是说她有很多爱人,这是指歌蔑与其他男人行奸淫,同时也是指以色列企图取悦别神。歌蔑和以色列都误认与她们行淫的是一切享受和福气的来源。神的回应并非要马上毁灭以色列,却是要她经历管教(6-7节上)。下面一连串的图画表示她将要经历各种拦阻(‘荆棘’、挡住的‘墙’);她追随却追不上她‘所爱的’,她寻找却寻不见他们。管教至此,她便回转过来,认识到她以前的光景比如今还好,便归回前夫──主耶和华。虽然义人和恶人都会遇到灾难(参诗44:17-22>诗四十四17-22;约16:32-33>约十六32-33),但是当一个国家或一个人经历到困境或挫折的时候,就应该求问神是否要藉此向他们说话(参摩4:6-11>摩四6-11)。
余下的文节是总括前文的内容:‘她不知道’供给她一切饮食的是神,甚至用来铸造巴力偶像的金银,也是从神而来(8节)。如今神要把这一切礼物收回(参5节),使她赤体(参3节),必无人能救她脱离神的手(10节)。换言之,其他的神明无力供应以色列所需,亦无力阻止耶和华的惩罚。

第11-13节
第11-13节的焦点集中在以色列的节期和宗教节日,神将会止息这一切;这可能因战事而停止举行,或许因粮食短缺而不能献祭,不能庆祝宴乐;这两种情形都考虑到(12节)。第13节结束这审判段落之前,又再提及灵性上和肉体上的奸淫(参2下、7-8节)。
二14-23 审判后的应许:再眷爱不忠的妻子
在上述一段经文中,神以审判来唤醒祂那不忠的子民,使他们回转归向祂。在这段经文中,神却以爱人的身分吸引祂所爱的回头。祂柔声向她说话,又送她礼物(14-15、22节),并且保护她不致受野兽或仇敌的袭击(18节)。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以色列与她的夫婿再回到旷野中,在那里,没有别的东西干扰,‘永远归我(耶和华)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以色列)归我’,以色列必‘认识’耶和华。‘认识’这个字词常带有亲密的意味,也包含认许的意思(参6:3>六3、6:6>6;另参4:6>四6,13:4-5>十三4-5)。
‘我必应允’(21节)这片语应该按15节‘她必在那里应声’(‘应声’一词不应译作歌唱)之意来解释;原文中‘应允’与‘应声’是同一个动词,是回应的意思。其实,16至20节可放在括弧内,把它看作以色列人向神回应的延续。下面一段直译起来并不容易,是描写神以恩惠回应;祂向‘天’说话,因为天曾被封闭以致不降雨滋润地,接下来便产生连锁的果效:天降雨下‘地’,地生长五谷、新酒和油;耶斯列民(以‘神所栽种的’来代表以色列民)得以满足。第23节继续用这相关语──‘我必将她种在这地’。接下来何西阿子女们的名字再一一被提及,只是这些名字现在都带有正面的意义,其中最严重的审判──‘非我民’变成‘你是我的民’。以色列也回答说:‘你是我的神’,盟约至此完满结束。
三1-5 何西阿再娶‘一妇人’为妻

在第三章里,何西阿述说他如何把他的妻子赎回来。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段与一章2至3节同述一事,只是第一章用第三身的说法来描写而已。但是,三章1节说‘再去爱……’,‘再’字说明并非同一回事,而且所述的实情也大有分别;故此我们不得不把第三章看作后来发生的另一事件。第一章记述的歌蔑此时已离何西阿而去,成为奴婢,何西阿必须把她买回来(2节)。这是神与以色列的写照(4-5节)。
第1节
第1节有点模棱两可;直译可以是这样:‘耶和华再对我说:去爱一个妇人……’,也可以译作:‘耶和华对我说:再去,去爱一个妇人……’。两种译法的实质差别不大。但是为甚么说‘一个妇人’呢(和合本:‘一个淫妇’)?为甚么不说‘你的妻子’(新国际译本)?答案在二章2节,歌蔑再没有权作妻子,正如以色列一样,他们不再是‘祂的子民’;用另一个意象来比喻,他们不再是‘祂的妻子’。‘情人’(直译‘朋友’)是指别的男人,或是‘奸夫’,即有夫之妇的非法伴侣。‘淫妇’(原文‘妇人’跟‘淫妇’是分开两词,和合本把它们合并作‘淫妇’)指她跟一个男人结婚,又与另一男人发生性关系。有可能歌蔑实际上是再婚,但更可能的是何西阿仍是她的合法丈夫(有权与她离婚或休弃她)。
一章2节说‘去娶……’,三章1节却说:‘去爱……’,这里所强调的是神对以色列民的爱意,即使他们‘偏向别神’,耶和华还是爱他们。而他们爱的是甚么呢?竟是‘葡萄饼’!这些葡萄饼很可能是迦南人在拜他们的神时所使用的,可见当时以色列人的光景是多么卑下和不配。
何西阿把他的‘前妻’(很可能并未依法离婚)买回来,她有可能已成为庙宇中的庙妓,需要被买赎出来。所用的赎价令人困扰;正常的情况下,赎价不会是银子再加上麦子的。这可能暗示何西阿凑不足这笔银钱,所以用麦子补上;从这幅图画可见买赎以色列所付上的代价。我们无从知道‘一贺梅珥半’究竟值多少,可能约等于15舍客勒,那么合起来一共是30舍客勒,正好是买赎一个奴仆的价钱(出21:32>出二十一32),也是一个许愿给神的女人的赎价(利27:4>利二十七4)。
在一段时间内(‘多日’3节;‘后来’5节),歌蔑要接受管教,对以色列民来说,这是一段忍受缺乏的时间(4节)。第3节的用意有点模糊,但是整体来看,我们了解歌蔑要‘为我(何西阿)独居’。那就是说,她要单单归属他,不能再作娼妓,也不能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直译:‘不近男人’),甚至包括何西阿在内,何西阿‘向她也必这样’(直译:‘同样我也不近你’)。这种暂时性的禁欲,代表以色列有一段欠缺的时间,所欠缺东西有好亦有坏。他们‘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这些都是美好的东西,他们暂时不能拥有,目的是要使他们受管教。‘柱像’或圣石是与迦南人的敬拜有关(虽然雅各也曾立石柱以纪念梦中之异象,创28:18>创二十八18),显然这是拜偶像的表征,需要被挪去。‘神像’(直译‘他拉弗’teraphim,意思是家中的守护神)也要同样被挪去,显然在大卫的家中也有这些神像(撒上19:13>撒上十九13、撒上19:16>16),这些也被视为属外邦异教的(例如王下23:24>王下二十三24)。剩下的只有一项,就是‘以弗得’,这词有两解:其一是指祭司所穿的细麻布衣裳(出28:6-14>出二十八6-14),这是神认可之物;另一意思是指用金属铸造的物件,这是不允许有的(士8:27>士八27,士17:5>十七5)。
总括来说,第4节告诉我们,无论好的坏的东西都要被挪去,使以色列度过一段洁净的日子。第4节说明这事带来的后果:‘以色列人必归回,寻求……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并且得以领受其恩惠。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竟提到大卫,当然此处所指的是大卫的子孙,可是何西阿说预言的对象是北国以色列。自从所罗门王死后,200年来北国与大卫的继承人分道扬镳(王上12>王上十二),可见这里所指示的是一个更远的预言;南北国复合的预言,只有在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里才可应验(参1:10>一10至2:1>二1)。
四1至十四9 审判的预言和复兴的应许

四1-3 耶和华与以色列争辩
这段所用的语气暗示耶和华与以色列辩论或者争吵,或许有点像当日在城门开庭诉讼的情景。我们可以想象何西阿面向负责审讯的长老,宣告说:神有案件要申诉;‘这地的居民’被控诉两件事:
第一,他们欠缺神的子民所该有的优良素质:诚实(包括诚实的话和忠诚的行为)、坚定的‘良善’(新国际译本:‘爱’,这爱是神与子民立约时所表达的特性,神也期望子民以同样的爱来回应。参何6:6>何六6;申5:10>申五10,申7:9>七9、申7:12>12),以及对神的认识(参13:4-5>十三4-5)。第二,他们行神所厌恶的恶:发咒(向别人发咒语,目的是要降祸与他人。参士17:2>士十七2)或‘起假誓’(参10:4>十4;译注:以上两个字词和合本合并为‘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和‘奸淫’。十诫中针对人际关系的各诫命,都被公然违背了(出20:13-16>出二十13-16)。

第3节
第3节谈到神的审判,是一幅很有诗意的图画,描写在神的咒诅下大地的光景。对照以色列被复兴的时候,大地和其中的活物都要蒙福(2:18>二18、2:21>21)。
四4-9 律法被废弃:祭司罪大恶极

第4节
第4节特别难解;但是整段的主题明显是要定祭司的罪;他们本应谨守律法,并且要以律法教导别人。窝尔夫(Wolff)的译法如下:‘不,不是随便任何人(被控),也不是任何人(受责备),我所控诉的是你啊,祭司!’虽然这译法仍不能肯定,但大致上应该是对的。
祭司们疏忽了神所交付他们的律法,后来他们走歪,并且‘跌倒’(5节),先知(另一类的宗教领袖)也是如此。他们放弃自己的‘荣耀’(7节),并教他们如何讨神喜悦的‘律法’(6节),取而代之的是不道德,可厌的异教礼仪。他们迎合百姓的欲望,拜别神以混饭吃(8节)。祭司既不以律法教导人民,他们便不认识律法,以致‘因无知识而灭亡’(6节,‘认识’的原文与1节‘认识’同)。他们的报应是全国(‘母亲’5节)受惩罚,祭司与百姓一样,没有例外(9节)。

四10-19 淫乱的敬拜

第10节
第10节继续上文,更仔细地绘画出他们所得的惩罚;他们吃却不得饱,行淫而不得立后。子女向来都被视为一种福分,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之一就是赐他众多的子孙(创15:5>创十五5)。神在一对年老夫妇身上所成就的,这些与很多娼妓交配的人竟然不能达成(罗4:18-21>罗四18-21)。接下来神继续描写他们的愚昧:他们酗酒以致失去理智(11节),又去求问木偶、木杖(12节),迷醉于拜异教神只,在高岗上‘献祭烧香’。这些神庙不是律法所允许的,有很多败坏的风习在其中引起。以色列人拜异神,甚至不择地方,不管任何树下,只要有树影的,就在那里献祭(13节下)。
后来他们的女儿们也同样行;这里所针对的是肉体上行奸淫和淫乱的性行为,他们的妇女若与男人比较起来可说是较无辜的(14节),因为这些男人本应为女儿立下好榜样,然而他们却去找妓女和庙妓。在迦南人的宗教里,找庙妓是增加田产的方法之一,其观念可能出自‘模拟法术’;与庙妓性交可引起大自然模拟其行动,使田地结果生产。
就作者足迹所及,今日的世界都不再有庙妓;但是很多人的宗教活动,都不外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并非为荣耀神。我们最好不时扪心自问,究竟在基督信仰中,是甚么事情给我们带来喜乐,是情感上的经历吗?是权势吗?是自以为是的满足感吗?是安全感吗?是别人的尊敬吗?还是举止得体的朋友?诗篇一三九篇23至24节是一个很合用的祷告!
第15节
第15节是顺道向犹大发的警告:他们不可跟随以色列的前例,这警告适用于何西阿以后读其预言的犹大读者。
‘吉甲’是以色列一个主要神殿的所在地,‘伯亚文’(邪恶之家)一名很可能是故意把伯特利(神之家)读歪而成的;伯特利是主要神殿的所在地。先知劝百姓不要上这些腐败的地方去敬拜,也不要指着神的名字起誓(15节下)。接下来是一连串快速变动的画面:以色列‘倔强’,拒绝接受神的复兴(16节);他们又是拜偶像的,与行淫者同等,即使明知毫无益处,还是不肯放弃淫行(18节)。最后的结局是‘被旋风卷去’(和合本:‘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他们所献上的祭物,不能带来渴求的福分,反而令他们‘蒙羞’。
五1-7 祭司、以色列民及王室被定罪

开首的语气暗示这一段话可能是在以色列的京城宣告的;在那里,众领袖和百姓都有机会听到。焦点仍落在祭司身上(正如第四章一样),但何西阿也把帝皇、皇室并老百姓一起带出。旧约有好几处地方都名叫‘米斯巴’,这一个米斯巴很可能就是昔日撒母耳巡行审判以色列人的所在地(撒上7:16>撒上七16),起码在何西阿的时代,这里很可能有神庙。‘他泊山’是以色列北部的一座山,底波拉与巴拉曾在此大胜耶宾与西西拉(士4:4>士四4、士4:12-16>士四12-16)。我们无从知道以色列民在这里犯了甚么罪,但必然是使人陷足不能自拔的惯性罪行,以致百姓‘不能归向神’(4节)。
以色列人被形容为‘悖逆的人’(2节),这是严重的字眼,他们‘肆行杀戮’,在以赛亚书五十七章5节和以西结书十六章21节中,这词语是指献ET为祭,但也指贪婪、利己所引起的流血事件。神把一切腐败都看在眼内,祂会采取行动;今天,神也是如此(参启2>启二,启3>三,特别是启2:2>二2、启2:9>9、启2:13>13、启2:19>19,启3:1>三1、启3:8>8、启3:15>15)。
何西阿又再用不同的意象来比喻以色列民的境况;‘淫心’(5:4>五4;参4:12>四12)在他们里面,‘他们也不认识耶和华’,以色列的‘骄傲’有如一个证人在庭中见证他们的不是,故此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上要‘跌倒’。在此加插了一句针对犹大的说话(参导论)。
故此当他们想拿祭物献给耶和华时(6节),祂也不会在那里迎接他们(参15节)。他们既‘向耶和华行事诡诈’,他们的子女和年轻的一代,生长在远离神的环境里,因此也不归向神。‘月朔’的节期腐化,不但不能如愿地给‘他们和他们的地业’带来福分,反而两者均受损。
五8-12 以法莲(以色列)将被仇敌讨伐成荒场
从这里开始一直到第七章末了,以色列的外交政策常被提及。她没有信靠神,反而用各种政治手段拉拢埃及或亚述等大势力(5:13>五13,7:8-16>七8-16);又与叙利亚等众小国联盟,争取独立。
‘吹角’的呼召(8节)开始新的段落。以色列要提醒警觉,敌人将临,家园要被扫荡成荒场了。这里所提及的地名,都是重要的宗教中心,审判的主要对象是在这里所举行的虚假敬拜。每一个地方在历史上都曾留下重要、尊贵、或起码是可敬的一页。所罗门曾在‘基比亚’(或作基遍)献祭而得梦(王上3:4-5>王上三4-5);‘拉玛’是撒母耳经常巡回审判以色列人的地点之一(撒上7:17>撒上七17);神曾在‘伯亚文’(即伯特利,参4:15>四15)向雅各梦中显现。在神的命令下,现在这些地方都要遭攻击。何西阿在此又用好几个生动的比喻来形容这审判;‘挪移地界’是律法所禁止的,它代表以色列人漠视神的律例,故此神要把愤怒如[(大)水]倒在他们身上,使他们‘被压碎’,被侵蚀如虫蛀之物,如朽烂之木。

五13-15 亚述不能帮助以色列
在这有关审判的记载中,犹大亦与以色列同列;这事件很可能是指列王纪下十五章8至31节和十七章1至6节所记载的,起码米拿现(王下15:19>王下十五19)和何细亚(王下15:30>王下十五30,王下17:3>十七3)都曾降服于亚述,向她进贡。犹大王亚哈斯亦曾求助于亚述以抵抗叙利亚和以色列(王下16:7-9>王下十六7-9;参赛7>赛七)。
所以,以色列和犹大都指望亚述医治其伤痛,殊不知道真正的问题是因为神起来攻击她,即使世上最好的医生也不能医治她,而且情况还要恶化。神要攻击她,‘如狮子……如少壮狮子……撕裂而去’(狮子与少壮狮子并题并非分辨两种不同的狮子,旨在加强语气),然后以色列才确知无处可逃。

第15节
第15节是五章13至14节与六章1至6节的转接句,它描写神尝试管教以色列,望她回转,却遭挫败,祂只好退回到原处。如果说神的显现令人生畏,那么神的隐没就更可怕!六章1至3节表达神所期待的反应:百姓决心追求认识祂,信靠祂。
六1-6 以色列朝三暮四的爱情与神的要求

第六章开始虽然没有任何与上句连接的字眼,但显然这是神所期待的回应;祂希望以色列承认是神把他们撕裂(5:14>五14),只有神可以医治他们。
第2节
第2节是旧约圣经中唯一提到‘第三天……兴起(或作复活)’的经文,明显地,这里所指的并非某个人或弥赛亚,而是寓意一个国家的复苏。不过,两者之间确有相同的地方:神在完全不可能的情况下,施行医治;神寓意式作在祂儿子以色列(11:1>十一1)身上的,有一天祂要照字面意思在祂的儿子耶稣基督身上成全。当保罗谈到基督‘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4>林前十五4),他心中所想的可能是这经节,再加上约拿在鱼肚中的经历。
第3节上
第3节上最贴切的译法可能是这样:‘务要认识(know)……竭力追求认识’(译注:这就是和合本的译法!),而非新国际译本的译法:‘认许’(acknowledge,参十三4-5的注释)。子民衷心渴慕与神建立个人关系,这里用了一个大胆的比喻;因为人‘认识’其妻常是指性行为,但何西阿以及其他圣经作者无惧于使用婚姻关系来比喻神人之间那亲近而不容第三者的关系(赛62:5>赛六十二5;启21:2>启二十一2)。
神像太阳一样可靠,祂赐福像及时的雨水,以色列赖以维生。巴勒斯坦的雨季在12月初和3月初之间,冬雨在雨季之初下降,那时还是深秋,可软化土壤,以利播种;春雨(或称为后雨)是指3月至5月之间的阵雨,可使农作物更茁壮地成长。夏季是旱季,雨水被视为罕见的祝福。
第4-6节
第4-6节的语气有所改变,好像神在说:‘虽然你们口头上这样说,但是你们不会长久保持信实,全心归向我,你们的爱(和合本:“良善”)如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参2:21>二21的注释,4:1>四1,10:12>十12,12:7>十二7)。正因这原故,先知用严厉,苛刻的言语暴露以色列民的罪,呼召他们悔改。假若不见效果,就只好宣布审判的信息。先知奉主的名说话时,所宣告的审判是肯定的(参创1:3>创一3;诗33:4-9>诗三十三4-9;赛55:10-11>赛五十五10-11)。
第6节中的‘良善’与第4节的‘爱’(和合本:‘良善’)在原文中也是同一个字。它是指神与以色列立约所显示出来那坚贞的爱;祂不要以祭祀来代替这爱,神所渴望的是以色列能真诚持久地爱祂。祂不喜悦燔祭,却喜悦一个深入、真诚的个人关系。从马太福音九章13节及十二章7节(参可12:33>可十二33)中的引述,可见这节经文的重要性。
六7-11上 以色列不忠于盟约,犹大也如是
这段经文描述与神立约之民行为的可怕。这里提到‘亚当背约’,可能是指始祖违命,但是‘约’这字在挪亚以前(创6:18>创六18),亚当夏娃及其子孙的故事里并未出现过。大部分释经家把这节经文译作:‘正如在亚当’;‘亚当’是一个地名,曾在约书亚记三章16节中被提及,约但河在这里被截停,使以色列民走过干地,进入应许地。如果这看法是正确的话,那么亚当城──往示剑路上,在基列的一个市镇,就成了强暴的贼窝(8-9节)。我们不知道在那里发生过甚么暴行,但是比加背叛比加辖的50人集团是来自基列的(王下15:25>王下十五25)。祭司们也极有可能在这事件上有份,要不然也曾参与类似的事件(9节;参王下11>王下十一,那里记载祭司耶何取大在一次宫廷斗争中扮演一个极重要的角色)。
第10节
第10节总结当时情况,所用的字眼是前文惯用的。
在此,先知又向犹大作一个注脚(11节上),幸灾乐祸的人要自省!
六11下至七2 神欲医治以色列却碍于其罪

这画面描写神如何设法挽救以色列的厄运,但是到处所看到的都是罪恶;以色列的罪‘显露’眼前,他们被罪‘缠绕’,令神不能插手其中,而以色列人则无力摆脱。在对罪恶的描写中,何西阿特别指明两种罪,都是前文提过的,就是‘虚谎’和‘偷窃’(1节下)。
第2节上
第2节上点出一个常犯的错误:只见眼前,以为不外如是,殊不知道他们已被罪缠绕,没有醒悟(‘心里并不思想’)罪虽过去,神却记念。不可忘记昔日描述参孙境况的一句可畏的话:‘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士16:20>士十六20下;参王下6:17>王下六17;诗50:21>诗五十21上)。

七3-12 以各种比喻来描写以色列的罪

第3-7节
第3-7节形成一件双层三明治,这种结构上文已经谈过。次序是:君王与首领(3节)──火炉(4节)──君王与首领(5节)──火炉(6-7节上)──(首领与)君王(7节下)。这结构示意我们要整体地了解这幅图画。

为首的领袖与君王没有纠正当时说谎、行恶的风气(3节),反而助长它,因为这风气正好迎合那些有权势者的私欲,他们的良心也不责备他们,但是第7节却告诉我们,噩运正等待着他们!
他们像一个自己发热的火炉(4节),他们的欲念一旦被燃烧起来,就火气炎炎。这里所提到‘烤饼的’人,似乎并非特指某一人,只是整幅图画的一部分而已。第5节颇费解,新国际译本的译法(译主:和合本的译法相仿)也算合理。换言之,王与首领都在参加一个疯狂的闹酒宴会。有些人认为‘亵慢人’是指那些要谋害君王的人;而君王本人不觉察,反而与他们拉手,至于那些首领们则因酒醉而无力保卫君王。
第6-7节继续描写这火炉。似乎这里只是上文的伸延而已;火炉继续燃烧,到了早晨,火焰不但没有熄灭,反而更旺盛。第7节透露一个令人惊讶的结局:首领被谋害推翻。在北国末期的历史中,曾有好几次这样的政变(例如王下15>王下十五,王下17>十七;参5:13-15>五13-15的注释)。那些擅自玩弄法律的人不要惊奇,有一天别人必还以其人之道,而且变本加厉。君王逐个败亡,但他们仍不求告神(7节下)。
第8-12节
从第8-12节,何西阿用了一连串的比喻来描写一些很可怖的事。以法莲(即以色列)‘与外邦人搀杂’,失去其纯洁及对神专一的爱心(8节上)。以色列像‘没有翻过的饼’,一面太生,另一面太熟。‘外邦人吞吃他劳力得来的,他却不知道’,他们向他收取高价的贡物(却没有还礼),而他还懵然不知;他‘头发斑白,也不觉得’,还以为自己正值盛年,正如第10节所说,以色列见证自己的骄傲。虽然以色列遭遇许多不幸,但他‘仍不归向耶和华他们的神,也不寻求他’,却向埃及或亚述求救,无怪乎何西阿称他为‘愚蠢无知’的‘鸽子’(11节)。这只傻鸟收场如何呢?神要设罗网捕捉它,使它无处可逃,必落在祂手下求怜悯。

七13-16 他们拒绝回转归向耶和华
这里段落并不太分明,以色列偏离神的图画与8至11节类似。拒绝归向神的主题分布第七章全章(1-2、7下、10节)。‘必定有祸(!)’是为自己或他人而发的哀叹,在后者的情况下,通常含有审判的意味;在此处的平行句子:‘必被毁灭(!)’(13节下)就表达了这意思。
在这段经文中,有两件事明显可见:其一是神对以色列的爱,其二是以色列别有所向。祂渴望把他们‘救赎’出来,使他们归向祂,但以色列民却以谎言相向。在困境中,他们只晓得在‘床上呼号’,忽略了唯一能够帮助他们的源头。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心中所想的是饮饮食食,而不是神。神虽‘教导’他们,他们却‘图谋抗拒’(15节)。

第16节上
第16节上颇费解[直译:他们不归向(或译:不敌对)]。在此,原文必定曾受污损。新国际译本作:‘他们不归向至高者。’大致上应该是无误的。窝尔夫译作:‘他们归向,却不归向我’(译注:与和合本的译法相同);或作:他们转向‘不算为神的’(参申32:17>申三十二17、申32:21>21)。‘翻背的弓’大概是指弱弓,箭矢射不到目标。此段结尾描写首领被杀沙场,以前狂傲的人如今被迫逃向埃及(象征回复为奴的身分),在那里他们受到讥笑和嘲弄。
八1-14 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

这一章记载了一连串对以色列的审判,针对各项不同的罪:他们对君王的选择(4-6节),与外邦联盟(7-10节),以及腐化的宗教活动(11-14节)。整段经文给我们看见一种病态的自满自足。他们的行径像世俗人一样,自以为是,却没有顾虑到是否讨神的喜悦。
八1-3 被仇敌所审判
正如五章8节一样,这里突然提到的吹角声,为要提醒警觉。他们所面临的威胁像‘鹰来攻打耶和华的家’。究竟原文所指的是‘鹰’(新国际译本),还是‘兀鹰’(修订标准译本)?像兀鹰般俯视眈眈要吞没尸首,还是像鹰一样俯冲下来,以其巨爪袭击弱小缓慢的动物?后者似乎更贴切,与第3节符合:‘仇敌必追逼他’(参伯9:26>伯九26;诗103:5>诗一○三5;哈1:8>哈一8,在此新国际译本与修订标准译本的译法刚好倒转)。
第1节
在第1节中,何西阿指出人民不忠于神,因为他们背约不守律法;盟约本是他们成为子民的根据,而律法则是帮助他们讨神喜悦、蒙福的依归。
八4-6 君王与偶像受审
在这几节经文中,何西阿重提北国以色列开国之始,尼八之子耶罗波安从所罗门之子罗波安之王朝分裂出来,在伯特利和但建殿,与耶路撒冷圣殿打对台。他在两处安放金牛犊(王上12:26-30>王上十二26-30),此牛犊与邱坛(王上12:31-33>王上十二31-33)就成为拜偶像和不法敬拜之始。其实耶罗波安称王是被一位名叫亚希稚的先知所鼓励的(王上11:29-40>王上十一29-40),但是在列王纪上下的记载中,所有北国君王都被定罪,他们被拥立都不是出于神的。这两只金牛犊之一后来有可能被转运至北国京城撒玛利亚;而经文中‘撒玛利亚的牛犊’极可能暗示此预言是在但被亚述人攻陷之后才发出的(王下15:29>王下十五29),其时在撒玛利亚及其附近的地区中只剩下一只牛犊。神对这牛犊的意见是很清楚的:牛犊引起神的怒气。它‘并不是神’,它有碍子民过圣洁的生活,并且引他们走上灭亡之路。第6节首句意思不明,直译是‘这出于以色列’,可能是指这牛犊(译注:和合本接受这个解释而加上‘牛犊’二字)。
八7-10 政坛投机主义:撒种与收割

第7节
第7节所描绘的是一幅强而有力唤醒人心的图画;他们所种的是无价值、无实质的东西,有趣的是他们所收的,也是同样无价值、毁坏之物(参加 6:8>加六8)。基本上,这是针对以色列的外交政策;他们与不同的国家建交,为的是要拢络得势者,但是以色列没有甚么好东西献上,外邦只是不断的吞吃其所有(7-8节)。他们在列邦中贿买地位,又被分散,然而神要把他们聚集起来,目的并不是要救他们。
第10节下
第10节下甚费解,新国际译本都已尽了翻译的能事了:‘他们因暴君的欺压日渐衰微。’(译注:跟和合本的译法相仿。)至于‘如同……野驴’(9节)一句原本是对亚伯拉罕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的描写(创 16:12>创十六12),神的应许肯定不会在这个儿子身上应验。
八11-14 以色列的宗教代替品
这里有的是宗教狂热的外表,他们‘增添祭坛取罪’。‘取罪’原文的辅音可读成‘赎罪祭’(正如新国际译本的译法)。假若这见解是正确的话,这里的用法就有相关语的成分;这些祭坛本是为除罪,与神和好而设,但实际上却加添了他们的罪。百姓又离弃神的律法,把律法看作不相干、怪异的东西。他们自己献祭,‘自食其肉’意思是说:参与吃祭肉的筵席,期望藉此与神和好,但是‘耶和华却不悦纳他们’。在神面前,惟有谨守律法的敬拜者才可蒙悦纳(参利 10:1-11>利十1-11)。他们所献的祭不能除罪,叫神不纪念它(赛 64:9>赛六十四9;耶 31:34>耶三十一34);罪既然仍在,神就要对付他们了。‘他们必归回埃及’,意思是说他们必再度为奴(参2:15>二15,7:11>七11、7:16>16,9:3>九3、9:6>6,11:1>十一1、11:5>5、11:11>11,12:1>十二1、12:9>9、12:13>13,13:4>十三4)。
第14节
第14节又再回到倚靠自己的外交政策这主题上,犹大再一次在这里出现。‘以色列忘记造他的主’,取而代之(‘取代’是整个问题的关键)的是建造更多的宫殿。犹大也‘多造坚固城’;列王纪下十八章13节描写在亚述王西拿基立手下这些坚固城的结局!只有耶路撒冷得以保存,原因是因为亚述人骂阵,希西家王祷告,引致神动工直接干预(王下 19:5-7>王下十九5-7、王下 19:20-36>20-36)。‘降火焚烧’不但是比喻性的,也实际上形容审判时的情况。
九1-6 审判:宗教节期将停止

在这里,先知的焦点集中在上文曾提过的审判:就是以色列要归回埃及(7:16>七16,8:13>八13),以及此事对以色列节期的影响。何西阿告诉百姓:‘不要像外邦人欢喜快乐’(正如你们一向所行)。即使外邦人或许可以暂时欢乐,你们神的审判决不再拖延,因为你们‘行邪淫离弃神’,祂是曾向你们显现,带你们出埃及,指示你们如何生活的神。你们却去追随别神,好像‘妓女’行淫一样,并且还在举行宗教庆典的打谷场上行此事。
然后,先知又说他们的打谷场和酒醡(酒醡与打谷场有相似的作用)都失去作用,它们没有供应粮食,‘新酒也必缺乏’,这里预言的是贫乏、悲惨的年日。
事实上,耶和华与他们所立之约将要被毁;祂以前把他们从埃及带出来,使他们成为祂的子民,如今他们要重回奴仆的束缚(埃及)。以前神赐他们律法,指示他们如何圣洁地活在祂面前(参利 11:1-23>利十一1-23;申 14:3-21>申十四3-21),但如今他们要被掳至亚述,甚至在那里被迫吃‘不洁净的食物’。这两种惩罚都要成为他们离弃神的记号。
新酒缺乏,他们‘不得向耶和华奠酒’,‘即使奠酒也不蒙悦纳’,是因为自己不洁净,不能按规例献上。当他们吃祭物时必如在吊丧之家吃喝,食物失去了宗教的意义,只为裹腹而已(4节下)。
故此,先知诘问以色列民:在耶和华的节期,你们怎样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没有甚么事情值得去做。然后何西阿再说,即使他们逃出灾难,跑到‘埃及’去(‘摩弗’位于埃及北),在那里也必死亡。
九7-9 讥笑神的仆人
一连串预言审判即将来临的警告后,何西阿转到另一主题上。以色列深陷罪中,敌挡真神,以致那些忠心传神信息的人也被视为愚昧、狂妄(参王下 9:11>王下九11)。不但如此,还设谋陷害他们(参王上 18:4>王上十八4,王上19:10>十九10;太 23:29-36>太二十三29-36)。‘如在基比亚的日子一样’(参10:9>十9),指过去在以色列历史中的黑暗日子里所发生的一段故事,是有关一利未人之妾的遭遇,以及事后所牵连的事件(士 19>士十九至士 21>二十一)。士师记的作者对此事的评价是:‘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士二十一25)。这评语很适用于何西阿的时代,今天社会中无数的罪恶也是出于同一心态。
九10-17 历史教训:以色列犯罪的根源
在何西阿的描述下,以色列开国是在‘旷野’,那就是过红海之后,进迦南应许之地以前那段飘流的时期,神喜悦他们如同人看见春季树上初熟的葡萄和无花果。可惜以色列人很快就开始向神发怨言,在他们的各种恶行中,何西阿选了一件最坏也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就是他们在‘巴力毗珥’所行的败德事情,以色列民在那里与摩押女子行淫,又向巴力献祭(民 25:1-5>民二十五1-5)。‘专拜那可羞耻的’(10节)是原文直译,新国际译本意译为:‘他们把自己献给那可羞耻的偶像。’‘可羞耻的’是‘巴力’的别名。
‘以法莲……的荣耀’基本上是指亚伯拉罕的众多子孙。现在他们不再生产,不再怀胎,甚至不再成孕;纵然孩子生出来,也不能养活,必定死去。当然这里并不是说以法莲完全没有生育,而是一种诗意的表达方法,强烈地说明全国人口减少。跟着的一幅图画更骇人,以法莲‘要将自己的儿女带出来,交与行杀戮的人’(13节)。在这两处有关儿女的经文之间,何西阿说明了其中的原因:‘(神)离弃他们,他们就有祸了’(12节下;参5:15>五15的注释)。

第14节
第14节即是同一主题的另一个表达方法,先知以祷告来咒诅他们。
第15节
第15节又举出以色列另一罪行,发生的地点与历史时刻都与上述不同。吉甲是以色列民过约但河进迦南时,行割礼把自己献给神的地点(书4:19>书四19至书5:9>五9);撒母耳经常巡行至此审判以色列人的案件(撒上7:16>撒上七16);扫罗在此被立为以色列王(撒上11:14-15>撒上十一14-15);大卫在押沙龙叛乱之后也在此被迎接复位(撒下19:15>撒下十九15)。但是在阿摩司和何西阿的时代,吉甲却成为腐败宗教的中心(何4:15>何四15;摩4:4>摩四4,摩5:5>五5),这也是神‘在那里憎恶他们’的原因(参赛1:10-17>赛一10-17;摩5:21-24>摩五21-24)。我们也知道那时的假宗教活动引起很多腐败、不公平、欺压的行径,经文亦多有暗示:‘不再怜爱他们’(参1:6>一6);‘根本枯干,必不能结果’(参2:3>二3、2:9-12>9-12,9:2>九2);‘杀他们所生的爱子’等(参12-13节,2:4>二4,4:6>四6)。先知在这章结束时,再一次强调并重提神的宣告。
十1-10 审判与抉择

这一段题材分歧,经文比一般的更难明。内容包括农耕(例如‘葡萄树’,1节;‘田间的犁沟’,4节)、宗教活动(‘祭坛’,1-2节;‘牛犊’,5-6、8节)及政治事件(王,3节;被‘亚述’所征服,6-7、9下-10节)。
全章一开始就说以色列是一棵‘葡卜树’(参诗80:8-16>诗八十8-16;赛5:1-7>赛五1-7;耶2:21>耶二21;结15:6>结十五6,结17:1-6>十七1-6),当以色列兴盛起来(‘结果繁多’),她就‘增添祭坛’,‘造美丽的柱像’(参3:4>三4的注释);换言之,他以私意崇拜,甚至拜偶像。人民自欺(2节上),以为这是神所容许的,但结果耶和华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
然后,何西阿把注意力移向君王;日子将到,以色列不再有王(主前722年撒玛利亚城陷,情形果真如此),他们将会了解到情况是如此无望,纵使君王也于事无补。立王在以色列中一向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在士师记中似乎指出以色列地之所以混乱是因为没有王(士17:6>士十七6,士18:1>十八1,士19:1>十九1,士21:25>二十一25),而神则认为以色列仿效外邦求王是抗拒神的表现,撒母耳也有同感(撒上8:4-9>撒上八4-9)。姑勿论如何,神还是赐他们一位君王,意图扭转他们立王的错误动机,藉此给他们安全感,教导他们,并作为将来的盼望。
何西阿用不同的方法指出各种罪恶。说谎(4节)引起诉讼案件(和合本:‘灾罚’)等频生,有如‘苦菜滋生在田间的掸沟中’,阻碍农作物正常生长。撒玛利亚的居民因伯特利的牛犊而惊恐(‘伯亚文’是伯特利的改写,参4:15>四15的注释)。在八章6节‘牛犊’一词是单数,在此则是复数,这里的复数可能是‘尊称复数’,意思是:那‘邪恶之家的伟大牛犊’,显然含有嘲笑的意味。这偶像也被放逐,不能自救(正如以赛亚针对巴比伦众偶像所说的一样,赛46:1-2>赛四十六1-2)。百姓和拜牛犊的祭司还是不肯接受牛犊无能的事实,仍然为它悲哀,它将被‘带到亚述,当作礼物,献给耶雷布王’。亚述王被称为‘耶雷布王’,此名与纷争、吵闹有关。史密夫佐治(George Adam Smith)把它翻译成:‘吵架王’。看来原意很可能是这样,也符合那些野心勃勃的亚述众王的形象。镜头转移到撒玛利亚城,她的王如水面的小树枝(和合本:‘沫子’),无助地被水冲去。
何西阿在第8节里,又回到祭坛和邱坛这主题上。这些坛必被荒废,被‘荆棘和蒺藜’覆盖。百姓为了逃避刑罚,向诸山求救说:‘遮盖我们!’同样的情形也可见于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0节及启示录六章16节(参赛2:10>赛二10、赛2:19-21>19-21)。
第9节
第9节回到‘基比亚’(参9:9>九9);基比亚人的恶行曾引致内战,便雅悯全族几乎被歼灭。现今神要藉着外邦人施行审判。
这里提到‘两样的罪’(10节),可能是指拜偶像和倚赖外援而不投靠神的罪。

十11-15 审判的比喻:耕种、播种与战争
第11至15节有一段颇长的农耕描写,第13节则转移到战场上去。‘以法莲是驯良的母牛犊,喜爱踹谷’,意指用打谷的橇子在谷粒上拖过,是一件比较轻易的工作,拉橇的动物也不用上套。但是下一褔图画面却没有那么轻松了,动物要套上轭准备作沉重的耕地工作,这转变应视作管教而非报应。无论如何,下一步就是邀请他们参与一些有用的活动(例如‘栽种公义’、‘开垦荒地’等),然后才可收割‘慈爱’(6:4>六4与6:6>六6之‘良善’同)。过去他们所栽种和收成的都是恶(13节上;参8:7>八7)。
接着先知解释农耕的寓意:以色列一直倚仗势力,靠自己;为着这缘故,他们要遭逢一场惨败,正如‘伯亚比勒’在‘沙勒幔’手下所经历的一样。‘伯亚比勒’可能是指于加利利海旁或是约但河东的一市镇,‘沙勒幔’则可能指撒缦以色三世或五世(在位期分别是主前858至824年及726至722年;参王下 17:3>王下十七3,王下18:9>十八9),或是摩押王沙勒曼奴(Salamanu;参摩 1:3>摩一3、摩 1:13>13)。我们无从知道所指的是甚么事件,但从经文中可知必定是一件很可怕的遭遇。在此提及‘伯特利’(15节),极可能因为以色列的主要神庙坐落于此,亦可能因为与伯亚比勒音近,有相关语的作用。在主前722年,以色列王被灭,其子孙皆被诛殁。
这一段语气严厉,但第12节仍有神的呼召与应许。
十一1-11 以色列是神所爱的儿子
这一段描写神的爱,感情洋溢,动人肺腑,在全本圣经中,没有其他经文能出其右。神以慈父的身分,把以色列从埃及为奴之地召出来,那时以色列像一个无助的HT,面对埃及帝国的势力,并在旷野中飘流,连饮食也朝不保夕。神‘教导以法莲行走’,‘用膀臂抱着他们’。祂温柔地引导他们,‘用慈绳爱索牵引’。如果我们继续用这慈父幼儿的比喻来看第4节下,应该这样翻译:‘我待他们如人把孩抱近脸颊,亲自喂食。’若用动物的意象则译作:‘神把动物(和合本作‘牛’)胸颈之间(使人奇怪的是这词直译是‘颚’)的轭脱下,弯下腰来喂养它。’父子的意象似乎胜过后者,与上文更加连贯。姑勿论如何,这里所描写的,是神对以色列温柔的爱顾。可惜的是以色列毫无反应。事实上,神‘越发招呼他们,他们越发走开’(2、7节),他们并‘不知道是(神)医治他们’(3节)。
由于以色列对神的爱没有回应,神不能不惩罚他们。上文已经提过刑罚的形式:归回埃及为奴(7:16>七16,8:13>八13),或成为亚述的附庸,失去自主权(9:3>九3,10:6>十6)。以色列既不归向神,就只好归回埃及了。

第6-7节
第6-7节描写他们如何受审判──在仇敌手上惨败,在此又一次强调以色列的愚顽。
马太福音(太2:15>二15)引用本书十一章1节来描写神如何在希律手中拯救耶稣。既脱离了死亡的威胁,他在合适的时刻就从埃及归回,以便负起托付祂的工作。何西阿书所载的预言,并非指着耶稣,却是对历史事件的一个诠释。但二者情景的相似,却叫人诧异;神保守以色列(即雅各和他的一家)免受饥荒,使他们在埃及有栖身之处;又从那里把他们领出来,以成就祂的计划。
所有的征兆都指明以色列要彻底被毁,然而神在此痛苦地呼喊,祂何忍以色列落到押玛和洗扁的地步,与所多玛、蛾摩拉(申 29:23>申二十九23;参创 14:2>创十四2、创 14:8>8)一同永远灭绝?在人看来,似乎没有任何选择,但毕竟神是神,不是人(参可 10:25-27>可十25-27)。
第9节
第9节最后一句:‘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可解作:我必不会对付某城市(新国际译本)。这一段以拯救的应许结束;所用的比喻与前述相同,但意义却刚好相反;‘耶和华必如狮子’,并非来毁灭破坏(参5:14>五14),而是作为一个征兆,呼召祂的子民从四方八面归回。前面以色列被描写为一只愚蠢的鸽子,求告埃及,投奔亚述(7:11>七11),被神所撒的网捕捉。现在这只鸽子虽然畏惧,却不再愚蠢,急切归回耶和华──自己的家去(10上、11节下)。
这预言是神恩的奇妙见证,可能仅次于耶稣基督的福音;‘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 3:16>约三16)。
十一12至十二8 描写以色列人的诡诈,并定其罪

这里的经文不易分段,上下文之间彼此牵连;而内容所提及的罪,多在前文已经有所记述,在此重复,目的是要加深印象,使读者认识到以色列落到如此地步,有其深远的原因。十一章12节提及谎话与诡计(参4:2>四2,7:1-3>七1-3),这题目伸延至十二章1节上。在此作者列举以色列家行诡诈的例子:第一件是当时的历史事实;以色列企图同时与彼此为仇的埃及和亚述联盟。另一个例子出自以色列古代的历史:雅各还未出生时,便在母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想取代并夺去哥哥应得的名分。雅各的名意是抓住或以计取代,可表示欺骗之意(创 25:26>创二十五26,创27:36>二十七36)。虽然在利百加生产之前,神已经告诉她‘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创 25:23>创二十五23),但是这并不等于认许雅各(或利百加)的欺诈行径(参撒上 16:6-13>撒上十六6-13,撒上24:1-22>二十四1-22)。然而,婴孩雅各抓住哥哥的脚跟,却并非他的罪过!姑勿论如何,何西阿在此用这事件来表明雅各(以色列)从起初已充满欺诈。
然后,何西阿转而描写神如何扭转大局;雅各与‘人’(其实是神的使者)较力,并不放过对方,因而得到神的赐福和新的名字──以色列(创 32:24-29>创三十二24-29)。神也在伯特利与雅各相遇(创 28:10-22>创二十八10-22),赐给他不配得的应许。故此,何西阿劝告以色列人要向雅各学习,从诡诈的行为改变过来,归向神(6节)。在此,何西阿特别指明‘你的神’,目的是暗示以其子之名罗阿米(非我民,1:9>一9),表示审判的预言可以逆转。请留意在第6节下,先知又重复提到‘你的神’。他劝导他们谨守仁爱(即6:4>六4、6:6>6所述的坚贞不移之爱)和公平,常常等候他们的神。换言之,即使神的帮助似乎迟了,他们仍是要坚持信靠祂。
从十一章12节至十二章2节,犹大究竟扮演甚么角色呢?在十二章2节中,犹大显然与审判雅各的预言有关。由此看来,新国际译本或和合本小字的译法十分合理:‘犹大向神犹疑不定’(11:12>十一12)。
第7-8节
第7-8节所描述的是一幅罕见的商界景象;以法莲像一个奸商,以不足斤两的天平来欺诈人。他自以为富足,把安全感建立在财富上,不承认自己的罪。作者的描写到此为止,以法莲所犯的错误与其所陷入的危机,已经呈露无遗,不用作者再下判语了。
十二9-14 被领出埃及与受审
接下来的是审判的话(9节)。虽然以色列出埃及以来,主耶和华是他们的神,但以色列必被逐出‘应许之地’,再回去住在帐棚里,正如他们每年住棚节的大会一样──住棚节是以色列人指定要遵守的节日之一(利 23:42-44>利二十三42-44;尼 8:14-17>尼八14-17)。
神又回顾昔日祂如何藉着比喻和异梦,透过先知向他们默示。在旧约中,拿单的比喻很着名(撒下 12:1-10>撒下十二1-10;并参士 9:7-15>士九7-15;王下 14:9-10>王下十四9-10;赛 5:1-7>赛五1-7;结15>结十五至结19>十九,结23>二十三章),但这里‘比喻’一词可能包括神藉着先知所晓喻的多种媒介。
第11节
第11节较为难明;明显地,它是指着基列而发的审判预言(基列在约但河以东,6:7-8>六7-8所提及的亚当城就在其中)。基列在此被形容为‘虚假’,又被称为‘吉甲’;吉甲一名本来已有相关语的意味,即‘滚去(我们的责备)’之意,在此又再换上另一谐音字:‘石堆’(在希伯来文与吉甲同一字根)。
第12节
第12节颇为突兀地又再次提及雅各的故事。雅各取代了其兄以扫的地位,与神于伯特利相遇,其后他逃往米所波大米(即亚兰地),投靠舅父拉班;在那里,雅各为得二妻:利亚与拉结(创27:41>创二十七41至创29:30>二十九30)而工作了14年。何西阿在此特别提到雅各的工作:‘放羊’(原文直译是‘他看管’,但是我们可以意会到作者的意思是指‘看管羊群’)。
第13节
第13节乍看似乎与上文无关──耶和华藉着摩西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并且保存(原文直译为‘看管’)他(指以色列,即雅各)。作者重复强调这一切事情是藉着‘先知’作成的。这一节与上文的关连可能是这样:雅各逃往异乡,要为人放羊,才可娶妻,但主耶和华却领他离开异乡,并赐下自己的仆人(先知摩西)来保存、照顾他。这是神爱顾以色列的另一例证。
第14节
但第14节再次描述以色列人忘恩负义,惹动主怒,所以他们必不能脱去流血的罪(虽然神渴望他们回转,以赦免他们,这是清楚可见的)。以色列必要偿还顶撞神、轻慢主恩的罪债(参来10:29>来十29,来12:25>十二25)。
十三1-16 更多的审判

以法莲是十二支派(或13支派,因为约瑟的后裔分为以法莲与玛拿西两支派)最大的支派,也往往用来代表整个北国,这在上述经文中是清楚可见的。在此,‘以法莲’则单单指这支派,而非整个北国,因为经文中说明‘他在以色列中……’(1节)。从前以法莲很有权威,也受尊敬,但是这一切如今都丧失了,因为以法莲拜偶像,‘就死了’,被人完全遗忘。可惜以法莲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罪上加罪,用很多银子、人力去铸造偶像(2节上)。
第2节下
第2节下甚难明白,可能是指这些人一面献人为祭,另一面又与金属铸造的牛像亲嘴,是不可思议的行径,显示这些人的价值观念完全错误,不再感念神照自己形象造人的大功。
他们的结局乃是虚空,如‘早晨的云雾’、‘速散的甘露’(正如6:4>六4中描述他们所谓‘坚贞的爱’一样),‘像场上的糠秕被狂风吹去,又像烟气腾于窗外’(3节)。
主耶和华再次重复说明,自从出埃及以来,祂就是他们的神。
第4节
第4节在内容上与十诫的引言和第一诫十分相近:‘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2-3>出二十2-3)。另一方面,在表达的形式和字汇上却大有差别;这里应该翻译如下:‘除我以外,你不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换言之,这里的语气是直述而非命令。‘认识’一词在第5节中再出现(新国际译本分别译作‘认同’,4节,与‘看顾’,5节)。此词衍生的含义广泛,有时确有‘认同’之意,但在此最好、最基本的译法还是‘认识’。何西阿心中最关切的问题之一,是以色列与神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应有亲密的认识,犹如夫妇关系一样。
第6节
第6节所描写的,是不理会申命记八章11至14节的警告而引致的悲惨下场。可惜的是,这情况在今日的社会仍然出现。虽然耶稣亦曾亲自提出警告(可10:21-25>可十21-25),但人仍因富足而生骄傲,忘记神的恩典。作者再以野兽的袭击来形容神的审判,这次除了狮子之外,还有豹和丢了儿子的母熊(熊的行为经常都是不可预测的),再加上一头无名的野兽(7-8节)。
第9-12节
第9-12节所强调的主题前面已经提过;以色列自取败坏,因为她背弃曾经帮助她的主,也是现今在她的困境中唯一可以拯救她的那位主(9节)。神向以色列发出挑战:‘你的王在哪里呢?’‘治理你的(直译是审判官)在哪里呢?’在撒母耳的时代,百姓要求立王,像列国一样(撒上8>撒上八)。这要求也包括了王子,因为君王自然会生儿子(有些君王甚至生子太多,例如士9:1-2>士九1-2;王下11>王下十一)。神允许他们的要求,却不喜悦他们的态度,因为他们不信赖祂,并要与外邦看齐。神赐他们君王,却知道以色列人必要在王的手下受苦。后来祂又在烈怒中将王废去,因为百姓拒绝他们真正的王。
以法莲的罪孽和罪恶没有除去,因此他们必不能逃避审判。以法莲的罪被‘包裹’、‘收藏’(12节)。

第13节
第13节描绘一幅滑稽的图画:以法莲像一个胎儿,产期已到,却迟延不出母腹!
第14节
第14节是有名的经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节曾引述下半节为讽语。虽然保罗所引述的是另一译本,但其含义仍可从何西阿书的经文中领略:‘死亡啊,你的灾害在哪里呢?阴间哪,你的毁灭在哪里呢?’(灾害带来死亡,把人扔到阴间,也就是死人之地。)答案是不在任何地方,基督在十架上已经胜过了死亡与阴间。不过,从何西阿书的上下文来看,这两句话却另有不同的意义,第十三章整章是预言审判,故此在这里插入一个救恩的应许未免太突兀了,加上紧随着的一句又说:‘我必不怜悯’(14节下,和合本作:‘我眼前决无后悔之事’)。所以第14节上的翻译应该是两句问话:‘我是否要买赎……?我是否要救赎……?’然后下句接着的是一个呼吁,求死亡临到,用灾害惩罚以色列。另一个解释是看14节上是表达渴望拯救以色列,但以色列拒绝,故此他们不能蒙怜悯,只好接受灾害与毁灭。‘买赎’或‘救赎’两词(和合本同作‘救赎’)是指赎回债务或奴仆(例如出13:13-15>出十三13-15;民18:15-17>民十八15-17;得4:6>得四4-6)。
这一章最后一段是何西阿书中最后的审判之言,开头的图画描绘沙漠中刮起来的热风,从东面吹来,吹干所有水源,包括所有泉水和井水。接着呈现一幅战争的图画,形容这风掠去一切的存粮。由于无粮食可生长,故此所积存的粮食都一扫而光。

第16节
第16节描写战争所带来的恐怖场面,当一个国家故意离弃神的保护,又拒绝回转过来时,她的结局将会是这样。
十四1-8 劝其悔改,应许赐福

十四1-3 劝以色列回转认耶和华为唯一的主
‘以色列啊,你要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乍看这是很普通的劝言,但请注意在‘你的’这用词里,已经包含了应许。他们之所以沦落,是因为他们的罪,现今先知劝告他们向神发出这样的祷告,表明他们要单单信靠神,这与六章1至3节神所期待的认信很相似,只是在这里,他们对所犯的每一项罪都一一承认。他们完全投靠神的恩惠怜悯,决心称颂祂(‘把嘴唇的祭……献上’)。他们放弃以前所倚靠的势力:亚述(军事势力)和偶像,承认惟有神是怜悯软弱者的主。
十四4-8 以色列得以重建:耶和华满有恩惠的应许
在六章4至6节,神表示祂不再信任以色列寻求祂的决心,在此祂以一个长远的应许作出回应。十三章15节的沙漠热气已湮没,取而代之的是像伊甸园一样的图画,在那里有喝的,有吃的,还有好些美丽的东西:美艳的鲜花、橄榄树(必然有橄榄油)、香柏树(宏伟的树木,是利巴嫩的特产)可供人烈日下遮荫,也散发香气。以色列将要茁壮、安稳和举世闻名。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应许,也是全书奇妙的高潮。在主前第八世纪,以色列人并没有看到这应许的应验,但这应许仍然有效,好些以色列人后来归回耶路撒冷,加入南国犹大,就应验了这应许;而且很多人藉着耶稣基督归向神,更是这应许的应验。

十四9 以智慧之言为结语
这段独立的言论与箴言和其他智慧文学类似,我们不难想象到一位(受默示的)编者把这段话加在何西阿的预言里,邀请读者从中学习。‘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11:15>太十一15)。本书的信息适用于任何读者,包括我们在内。惟有神的路是生命之路。
Mike Butterworth

 
进深阅读
F.D. Kidner, The Message of Hosea, BST (IVP, 1981).
P.C. Craigie, Twelve Prophets, vol. 1, DSB (Westminster/John Knox, 1984).
J.M. Boice, The Minor Prophets, 2 vols. (Zondervan, 1983, 1986).
D.A. Hubbard, Hosea, TOTC (IVP, 1989).
J.L. Mays, Hosea., OTL (SCM/Westminster/John Knox, 1969).
T. McComiskey, Hosea, in T. McComiskey (ed.), The Minor Prophets, vol. 1 (Baker Book House, 1992).
D. Stuart, Hosea-Jonah, WBC (Word,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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