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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和他的同工

日期:2016-10-27作者: 沈承恩

经文:罗12:3-5;林前12:12-27

这里我要提出保罗的三位同工,看保罗是怎样分别与他们在一起工作的。

第一位是巴拿巴。巴拿巴是初期教会一个比较有地位的同工,是安提阿教会的一个负责的弟兄。他是保罗悔改为主工作后第一位亲密的同工。保罗刚悔改,要为主工作,碰到极大的困难。过去与他一起迫害教会的犹太人,看见他悔改了,连他也要捉拿。而教会对保罗还有疑惑,不接待他。保罗处在完全孤立无援的境地之中。这时候,只有巴拿巴接待他,巴拿巴把保罗从大数带到安提阿,叫保罗协助他工作。巴拿巴还把保罗带到使徒面前,为保罗作解释。所以保罗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大使徒,巴拿巴功不可没。保罗把巴拿巴看为自己的兄长,在开头的一段时间里,跟着巴拿巴到东到西。圣经在记载他们二人一起出去工作,在写他们名字的时候,巴拿巴的名字在前,这反映了当时实际的情况。

保罗不仅仅对一个巴拿巴这样,他对教会的使徒和长老都是尊重的,对教会安排他的工作都是忠心去做的。他把自己放在教会之中。他认为自己不过是教会这个身体上的一个肢体。我们看使徒行传,保罗几次外出工作,都是教会安排的,圣经中用“打发”(徒13∶3,17∶10、14)二字,这是主人对仆人、上级对下级的用词。保罗对教会的安排完全顺服。保罗每次外出,就要回耶路撒冷“问教会安”,也就是向使徒、长老、同工请安。在使徒行传21章里还记载了一件事。那是保罗第三次外出传道回来,圣经这样记载说:“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这里雅各是耶稣的兄弟,当时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一位领袖),长老们也都在那里。保罗问了他们安,便将上帝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说了。”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保罗向雅各作了工作汇报。接着雅各就向保罗布置了一个任务,要保罗陪着四个犹太人按照律法的规定,行洁净礼。雅各要保罗这样做,是要犹太人看到保罗没有违背律法,这样可以让保罗在犹太人中站得住脚。保罗服从了雅各的安排。

我们所知道的是:保罗是一个大使徒。但大使徒也有一个过程,他有一个被打发的过程,也有一个工作了之后还要向别人汇报的过程。他是从一个小使徒变成大使徒的。而这个变也不是他主观上想变就会变的,是他的努力、他的忠心促成了这个变;只有他甘心情愿做小,才有可能变为大。保罗自己没有自称为大使徒,相反,他说,他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比最小的还小(弗3∶8)。保罗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保罗就是这样看自己的。“合乎中道”是实事求是、合乎实际的意思,不要太过,也不要不及。接着,保罗就讲了肢体的比喻。他借着这比喻告诉我们:脚就是脚,脚要充分发挥脚的作用,脚不能把手废掉,让全身都变成脚,脚手要和谐,使整个身体获得活力。

第二位是亚波罗。亚波罗是一个承认耶稣是基督的犹太人,他极有口才,善于讲解圣经,心里火热,向人传讲耶稣。他经常在犹太人的会堂里向犹太人宣讲耶稣是基督。有不少犹太人觉得他讲得有理,就信了耶稣。但也有一些保守的、顽固的犹太人,反对他讲的道,与他辩论,亚波罗就运用他的口才,引用圣经的话,把他们一一驳倒了(参见徒18∶24-28)。

亚波罗成了教会里一个很有影响的传道人,许多人喜欢听他讲道,渐渐地就形成了一个派别。这个派别里的信徒拉出一面大旗说:“我是属亚波罗的。”但有人觉得亚波罗嫩了一点儿,若要抱成一个团体,就应该把矶法(就是彼得)的名字请出来,说自己这个小团体是“属矶法的”。也有人比较佩服保罗,就说自己是“属保罗的”。还有一些人认为,矶法也好,保罗也好,亚波罗也好,都是人,他们宣称自己是“属基督的”。

面对这样的局面,怎么办?一般的人一定觉得自己面临强劲的竞争,要想尽办法把别人压下去,好使自己抬起来。保罗不是这样,他从根本上反对这种拉帮结派的做法。所以他不仅反对人“属亚波罗”、“属矶法”,也反对人“属保罗”、“属基督”。若说他反对人“属保罗”,是因为他谦虚,那么,反对人“属基督”是为了什么?难道属基督有什么错吗?“属基督”没有错。保罗反对的是拉帮结派。借着基督的名义,高抬自己,是那些说自己“属基督”的人的真正用意,真属基督,不会拉帮结派。

拉帮结派的要害是压低别人,高抬自己。在一个身体中,脚要压低手,高抬脚,是不能想象的,是不可能的。我们真正想到、真正承认我们是肢体关系,我们就一定会互相体贴、彼此相顾,而不会相互攻击、相互拆台。

一个人与一个年龄比他大、文化比他高、资历比他深的人在一起,矛盾不会太大;而与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差不多的人在一起,就会有各种矛盾产生。同班的同学(年龄相仿、学历相仿)职务升迁比自己快,心里就会不平衡,会妒忌;一个比自己年级高的同学职务比自己高,不大会有什么烦恼。保罗若是一个普通的人,他面对彼得,会泰然一点,因为彼得毕竟资格比他老得多,有人要说自己属彼得,他也不方便多说什么。但面对亚波罗,情况就不一样。亚波罗与他情况差不多,都没有跟从过耶稣,都比较有学问、有口才,都是后起之秀。但这个人成了他的竞争对手,有人竟然说自己是属亚波罗的,保罗对他会有什么感觉?保罗若是一个一般的人,他很可能心里不舒服,或许进而妒忌。但保罗没有这些感觉。他根本反对竞争,他主张在传福音的工作中,互为肢体,彼此帮助。不是竞争,而是合作。他说,保罗是栽种的,亚波罗是浇灌的。栽种与浇灌不是竞争,乃是合作。他根本反对拉帮结派,因为脚需要手,手也需要脚,栽种与浇灌都算不得什么,只有上帝叫栽种、浇灌的东西生长。保罗反对的是拉帮结派,反对人自称属亚波罗,但他对亚波罗非常友爱。他称亚波罗为兄弟(林前16∶12),写信给提多的时候,在信末关照提多要照顾亚波罗,叫亚波罗“没有缺乏”。

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妒忌是一种很有害的病菌。保罗对待亚波罗的榜样能帮助我们杀灭这种病菌。

第三位是马可。马可又叫约翰,是马可福音的作者。彼得称马可为“我儿子马可”,相传马可是彼得的助手,马可福音是彼得口授、马可笔录写成的。马可的家与主耶稣和他的门徒有很密切的关系:耶稣设立圣餐,在马可的家;耶稣升天后,门徒聚集祷告、等候圣灵在马可的家。马可的家是一座楼房,所以被称为“马可楼”。按照马可福音的记载,耶稣被犹大出卖,被大祭司捉拿的时候,门徒都逃走了,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有人要捉拿他,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可14∶51-52)。这个少年人是谁?马可没有说。但研究圣经的人都认为这个少年人就是马可自己。这件事其他福音书都没有记载,是马可福音独有的材料,很可能就是马可自己亲身的经历。从以上有关马可的记载看,我们会觉得马可是一个相当可爱的年轻人,他与耶稣和他的门徒有相当深的关系,对主耶稣也有相当的感情。

到保罗出来传道的时候,马可已经不再是一个少年人,他也有志于传道的工作。他是巴拿巴的表弟,与巴拿巴当然是相熟的,所以在巴拿巴与保罗要外出传道的时候,他愿意跟着去。这是保罗第一次外出旅行传道,马可是他的一个帮手。但半路上,马可离开巴拿巴与保罗回耶路撒冷去了。马可为什么离开他们,圣经没有记载。保罗就觉得马可是一个靠不住的人。所以在第二次外出旅行传道的时候,保罗就不愿意再带马可同行。巴拿巴不赞成保罗的做法,认为还应该带马可去。因为马可的缘故,保罗与巴拿巴分手了,二人走了两条不同的路线传道,巴拿巴带着马可,保罗另外选了一个年轻人叫西拉的做他的助手。

对待马可,是保罗做得对,还是巴拿巴对?我认为保罗欠妥。对一个年轻人要求严格一些,这没有错。但对年轻人更应该多帮助,给予改正的机会。巴拿巴对自己的表弟可能认识多一点、深一点,或许认为马可本质是好的,一时软弱,走错了路,给他机会,他会走上正道的。事实证明,巴拿巴是对的。后来马可不仅写了马可福音,据传说,他还被彼得派到埃及,建立了亚历山大的教会,并在那里担任主教,最后为主殉道。

保罗对马可的态度,后来也有了180°的改变,这也是保罗的伟大之处。一个人伟大,不在于从不犯错误,而是犯了错误,知错改错。保罗在他给腓利门的书信中,称呼马可为同工(门24);在《歌罗西书》里,要求歌罗西教会接待马可(西4:10);在他给提摩太的信中,对提摩太说:“你来的时候,要把马可带来,因为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处。”(提后4:11)保罗已完全接纳了马可。

肢体中有软弱的,更要体贴、帮助;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分门别类,保罗说:“总要肢体彼此相顾。”

肢体的比喻意义很丰富、很深刻,让我们都能够深入领会,使这个比喻在我们教会生活中成为现实,以致于我们教会这个身体能够强健、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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