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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日期:2016-10-27作者:计文

 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唯有圣经”是自宗教改革后提出的口号,中国教会信徒继承了这个优秀传统,尊重圣经权威,言必引圣经经文,动则找圣经依据。“圣经怎么说”几乎成为我们的思维定势。可是,高举圣经并不是说人人都正确地理解圣经,尊重圣经权威也不等于人人都能找到完全一致的结论。好如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1865年的演说中说:“两个人都读一本圣经,面对同一位上帝,却都祈祷上主帮助自己击败对方!”所以,解经需要慎思慎思明辨。

1、预言还是愚言?

大概是由于人们喜欢探求秘密心态和好奇心理的驱势,基层教会的信徒大多喜欢听预言、预兆等极富神秘性的解经和讲道。

如有人猜测主耶稣来的日子,这误区历史上曾不知有多少人走进,但在中国尤其是农村教会中至今仍有人对测算主来的日子津津乐道。

由于缺乏正确的圣经观,前些年《圣经密码》出来的时候,有传道人在讲台上竟然以此为说明圣经奇妙的佐证,起到了一种蛊惑人心推波助澜的作用。客观上与教内流传的“2000年是世界灭日”的声音相互呼应。这样,他们就披着现代科技的外衣实则把圣经歪曲沦落为一种算卦占卜的工具。

解释预言每每要与现实结合起来,但这往往又与解经者个人的“前理解”有关。如过去有人把启示录中的“蝗虫”注解为“直升机”,甚至把“大红龙”指向“红色政权”。现在听来自然让人啼笑皆非。

预言是不是现代人的“预测”或“料事如神”的能力,也不是只关注未来,有时它更关注现实。圣经中的不少预言,是上帝借着先知向当时代的人所讲的,其内容可以评论他们做过的事,也可以是对他们所要面临的危机发出警示,当然也可能是对他们未来的某种应许。由于人对未来之事在本质上难以捉摸,圣经预言在文体上又常用许多象征性的用语,属于“简接性”的描述,这就注定其解释上一定的难度。预言的功能是警告与安慰,而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好奇心。

解释预言首先必须根据“实义法”,即语言最直接、最明确、最正常的用法。按照语言的正规用途、文法上的基本法则、及历史事实的要求去追寻圣经作者所要表达的真义。这正是人与人之间日常生活相处、读书、写作之时所用的方式。许多圣经预言都是按字义被应验(如:弥5:2比较太2:6—11)。

其次,要注意预言的“条件性”,附带条件的预言必等到条件成熟或满足预言才应验。由于预言条件每每涉及到人的可变因素,因此预言的有关未来的判断与一般宿命论的机械性“命定”是不相同的,也会随着人之可变而改变。如当年约拿被告差尼尼微传道说:“再过40天,尼尼微必覆了”。(拿3;4)可是,随着尼尼微的悔改,“神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降与他们了”。(拿3:10;参耶18:9-10)这也就是说,有些涉及到人之条件因素的预言有其不确定性存在。

再次,还要尽可能体认预言的“浓缩性”。就是说当先知受默示说预言时,就如同站在一地方远看几座山峰连在一起,如同一座大山。从先知角度说,几件事堆在一起如同一件事。但其实他们中间是有山有谷有区别的。某些经文只有一、二节,但其中所预言的事实有其重大的时间差。这也就是我们不能对某段预言与现实生活随意相连的原因。例如,圣经确实预言主再来前有灾难发生,但是这不等于说一看到灾难就一定等于主再来。当年 ,门徒十分喜爱问主再来有何征兆?主的回答切中要害:“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 你们听见打仗与打仗的风声,总不要警慌,因为这些事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到”。(太24:7)退一步说,即便灾难具有征兆之性质,也只是“起头”并非“末期”(太24:14)

总之,“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能随私意解说的”。

 

2、灵意还是私意?

灵意,本来是指“属灵的意义”,讲道当然得把经文的属灵信息阐明出来,但我们教会常提到的“灵意解经”其实大多就是指“寓意释经法”,这种方法是中国许多传道人喜欢用的。如有人的把对殿内的三种金属作了寓意的解释:铜表示审判,银表示救赎,金表示荣耀;贾玉铭牧师也常用这种方法。此方法所以流行,除了与中国人的“象思维”习惯有特殊缘分之外,也与我们的传道人对释经的历史及文字研究不够有很大关系。解经家赖若瀚叹言:“灵意解经法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解经法。”因为许多信徒认为既然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一本属灵书,必然有其更深一层的属灵意义藏在字里行间。认为唯如此,读经才是有“亮光”!而且,藉着灵意解经许多圣经中不易理解的经文都能轻易找到“答案”,这不很好么?

灵意解经法,是在于将一种外在的或隐藏的意思引进经文,以求得一种较之字面意更深一层的涵义。它又被看作“是一种隐喻的引伸和延续”。实事求是地说,圣经的确也用过灵意解经的方法。因此此方法使用得当的话,确实能引发经文更丰富的内涵,给人带来教益,适用于讲道。

之所以今天有不少人对“灵意解经法”提出质疑,是因为它存地明显的解经缺陷,首先就是它十分容易陷入理解上的漫无边际,主观随意性太大。根据现代解释学的研究,解释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这过程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说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当一个人阅读某一处文本时他头脑中并不是空白的,他拥有自己的思想、观念,这些思想、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到他对文本的理解中去,这就是所谓的“前理解”。一个话语单位所寓含的意思,可以随着解释者的“前理解”,叙述成为各个完全不同的信息。甚至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所谓的“灵意”中不知不觉地塞进了“私意”时,更容易使人觉得它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灵意解经法非常主观,它为解经者开了一条“宽敞”的路,任由人运用自己的猜想去解经。如此一来,经文的精意可能没读出来,却很可能把自己的观念和思想读进去了。结果可能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无从审核,导致混乱情况产生。所以徐干认为:“中国异端的释经方法虽然极为荒谬,但不可否认,其发端仍在于灵意(寓意)释经。”

其次,“灵意解经法”容易忽略经文词句的基本含义和经文的历史意义,无视《圣经》的基本记实语境。如有人强调“好撒玛利亚人”故:事中的“二钱银子”是代表“今生来生的应许”(也有人说是新旧约圣经),可就是不提这比喻主要回答上文所提的“谁是我的邻舍“这个问题。离开本意不谈,把经文变成程式化的教条,遮蔽了经文的原义,这明显有舍近求远之嫌。灵意解经法不是绝对不可用,但它绝不是解经的唯一方法。同时必须慎重的是:灵意解经法必须与新约明文的、字面的教义或教导相符:必须在一个健康的、合乎圣经真理的神学观点指导之下;必须对灵性造就有益,而不要搞一些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或哗众取宠的空谈。若将“灵意解经”运用于教义、神学等方面时,带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一个教义的确立必须有圣经明文的依据,“灵意解经”在此应没有它的位置。

3、圣言还是人言?

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灵感动人写出来的(提后3:16),是一本神所默示、神人合作的书,是神之无限与人这有限结合,并通过人的有限来显明神的无限。

事实上,我们没有读到一了经文说“圣经是神的话”,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其意义明显是指,圣经启示的源头来自神。但并不是说对经里面人随便挑或指一节经文就是神的话,更不能说凡是圣经中记录的话都是代表神的心意或立场。

人的语言是有层次的。比如有人说:“我全部的话都是假的!”这句话就值得推敲。请问这句话本身是否也是假的?如果是,那么反倒其他的话是真的了!而这又否定了他的原话。所以这样的话在逻辑学上叫“悖论”!解决这悖论的办法是承认语言表达是分层次的。

当我们说圣经是神的话时,并不表示里面每个字、每一节、每句话、每件事都是代表神的立场和观点,只是说圣经它的主旨是要显明神的心意和启示。一个父亲给儿子讲故事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从中吸取人生智慧和启迪。至于从中构成故事的各种元素和情绪、人物与语言、器物与构件都是为了故事中心思想而服务的,故事中人物的观点和主张不一定就是讲故事者(父亲)所提倡的观点和主张。圣经中许多时候露有人的语言、立场和观点,这些有时与神的心意十分合拍,而有些则是南辕北辙。解经者需要十分谨慎小心区分什么是圣言、哪些是人言。

《传道书》是所罗门王年老之时的“忏悔录”,尤其在1-11章中间,充满了人言人语,从人的角度来欣赏也不乏真知灼见。但我们清楚那绝对不是神要人具备的人生态度。所罗门之所以把世态众相、凡人凡心都跃然纸上,从而要人们得出“敬畏神”的结论。

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区分同在圣经中的话语,哪些属于圣言,哪些又是人言?有时根据我们对整本圣经的理解,一读就会“感觉到”这明显“出于人”,但有时人的悟性实难分辨哪些才是“出于神的话”?譬如:《箴言》、《传道书》中有大量民间智慧者语言的提炼,按照圣经启示总的原则来审视时,你会发现那里面好多的短语实在则是人生经验之谈,其中观点和立场不乏警世良言,也不难看见存在一些颓废消极之论,也有一些处世圆滑之道。那一些很难说就是上帝要人同的价值观。而那一些放在圣经中就是要“晒”一下人类自己对生活的感悟,继而推导出敬畏神的重要以及追求“日光之上”真实的人生的宝贵。因此,其“总意”依然出于神的启示。

真的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我们存心谦卑,虚心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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