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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谁? 经文:约18:28-38

日期:2016-10-27作者:田昊

真理是谁?

(2012年11月18日)

经文:约18:28-38  启应:诗33

田昊  传道

 

一、引言

真理是谁?这个题目和彼拉多提出的“真理是什么?”似乎只是一字之差,但实际上大有不同。当问“什么”的时候,指的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对于真理的提问,关键点就在于真理所指的对象。这个真理是用“什么”来指代,还是用“谁”来指代?我们应怎样认识真理?真理究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二、经文场景

某天的一大早,一群犹太人捆绑了一个人来到衙门,他们喧嚷着要巡抚彼拉多出来见他们。因为他们要守律法,不方便进到衙门里。

彼拉多本不想接受这个案件,只是说“按照你们自己的律法审问他吧”;但是犹太人回答称,这不是信仰问题,而是一个刑事案件,因为这个人是作恶的——他们不需要巡抚来审查案件,只要执行他们定下的死罪就行。

这一天耶稣都经历了什么?耶稣已经经历了犹太人的祭司、长老、法利赛众人一晚上的审问。

该亚法大祭司:以信仰的理由审问耶稣,“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他们审问耶稣和带到彼拉多面前告耶稣的罪名不同。耶稣告诉他们,末日审判的权柄在祂手中,这就真实地宣告:祂就是神。所以犹太人决意要把祂杀死。当时,以色列已经王国,是罗马帝国的一个辖区,犹太人没有杀人的权力。犹太人要达到杀死耶稣的目的,所以将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

三、与彼拉多的对话

在彼拉多面前,能够定耶稣死罪的就是“犹太人的王”。对于罗马政权,他们要维护大帝国的稳定,有两种形式管辖属地——比较安分的地方,直接由元老院管理;经常起暴乱要求独立的地方,由皇帝直接派巡抚管理。犹太人是以反叛罗马帝国的罪名加在耶稣身上,彼拉多不能不审理。

耶稣与彼拉多的对话——

1.彼拉多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约18:33)

这是犹太人控告耶稣的罪名。作为罗马帝国派驻犹太的巡抚彼拉多开始了他的审问,“你是犹太人的王么?”

耶稣回答,祂是王,只是祂的国度不属于这世界(约18:36),不是政治上的王。正因为祂不是政治上的王,没有带领犹太人起义,所以犹太人对祂不满。

旧约圣经早已应许。先知弥迦曾预言,有一位君王,要从伯利恒出来,牧养以色列民。(参弥5:2)先知以赛亚也预言说:政权必担在祂肩头上……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参赛9:6-7)

凭着旧约的应许,犹太人心中一直盼望有一个大君王能够带领他们翻身,不再做罗马的属民,有自己的国度。

在耶稣之前,也时常有人自称为王带领他们革命。耶稣来了,不但没有同意作他们的王,带领他们革命。且耶稣在信仰上对他们提出挑战——《马太福音》“登山宝训”中耶稣的教训与律法形成对比,“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比如,太 5:2-26“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所以,耶稣对他们的信仰提出了挑战,不但你作出了什么,而是你内心的状态是不是已经动怒、已经仇恨你的弟兄。

所以,犹太人失望,要置耶稣于死地,就以政治上的罪名控告祂。这就如《约翰福音》1:10-11“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2.听了耶稣的回答,彼拉多第二次问,“你是王吗?”这一次,耶稣告诉他,耶稣来到世界是要为真理作见证。

耶稣就是真理——属于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并不是掌握了真理的人,并不是真理属于人,而是人要属于真理。这真理就是耶稣,就是永生神。

当时的社会氛围,各种希腊哲学,彼拉多作为罗马的官,他也了解这些思潮。当他听到耶稣提到真理的时候,他也问“真理是什么?”“真理”原文的意思是“绝对的真实”。这个绝对的真实到底是什么?耶稣明明地告诉他,站在你面前的这一位就是真理。

如果彼拉多真的知道,他就不会问“真理是什么?”而是会问:“真理是谁?”

四、真理是谁?

从古至今,我们的观念中,真理就是一条陈述或信念为真。世上有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原则,准则呢?

哲学上的对真理的认识——1、传统真理观“符合论”——真的信念与事实相符的就是真理。比如一个描述:“猫在垫子上”。如果当时这只猫真的在垫子上,这个话就是真的。因为与事实相符合。2、康德之后“合理性”的真理观——只要你所说的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比如:在古代,人们有完全合理的理由相信 “地球是平的”“地球是静止的”“天圆地方”。在当时这个合理并不是真实的,因为我们有更好的理由相信这不是真实的。3、现在的实用论“真的信念”:那些管用的、能被我们使用、有使用价值的就是真理。

所以我们发现,如果真理是外在客观的、是要我们去把握的,会随着认识而改变我们对真理的看法,真理也会变。

两千年前,真理站在彼拉多面前。真理并不是客观的存在,而是主观的存有——

1、真理具有自主权。

真理不是一个信念,不是一个事实,不是一套理论,不是一种学说,不是一个思想体系。真理是上帝自己,祂曾成为人的样式,真实地生活在人间。祂是一位谁,而不是一个什么。所以,既然我们知道答案是耶稣,我们就不会问“真理是什么”,而是要问“真理是谁”。人也是主观的存有,所以面对一个人,你会问“你是谁?”而不是“你是什么?”真理既然是主观的存有,有自主权。所以,除非真理主动显明自己,祂主动启示给人,否则人不能知晓,不能了解。真理既然不是客观的存在,就不是人悟道、忽然的顿悟,不是生活经验的积累,不是理性的分析,不是逻辑学的三段论的论证,不是实验室里可控制的操作程序,不是计算机中设计的软件程序。

真理与人的关系,是真理向人启示自己。如此,看来,人在寻求真理上是完全被动的。面对真理的启示,人所能做的最积极的回应,就是向真理敞开自己、向耶稣敞开自己。

2、防止信仰上的实用主义。

对每一个信仰基督的人来说,我们已经对真理做出了回应。我们应该谨慎地是:我们是否采取的是另一种为我所用的,信仰上的实用主义?因为我不关心是不是与事实相符合、是不是合理,我只关心对我是不是有用。

比如,我们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启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老基督徒都能说上几句自己喜欢的经文。现在,有一些书签、台历印有经文,就是赠言我们也愿意给人写经文。我们在ZR学带领孩子们敬拜时,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背诵圣经金句。这些做法本身不足以构成问题。构成问题是我们有选择的去实践我们的信仰。我们按照自己的喜好、自己的需要,断章取义地选取经文,把经文当做格言、警句来指导生活的时候,这就是信仰上的实用主义。最常见的问题:旧约我读不下去,太枯燥,我不喜欢。《诗篇》我还喜欢,就多读一点。面对上帝启示的真理,我们依然以我们自己的喜好为出发点有选择的去实践的时候,我们就是信仰上的实用主义。

真理要求信仰者的是跟随与委身,投入其中,将自己全然地交付真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顺服。

3、顺服真理。

意味着我愿意真理来改变我,不是我来裁剪真理适合我用,而是我被真理改变。这改变,不单是指,我们生命的改变,我们有了从圣灵而来的新生命。也不单是指我们品格的完善,我们常说的生命中要拥有圣灵所结的九种果子。不单是指我们性情要改变,要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还包括我们意愿的改变,我的愿望在主面前改变。

保罗在给哥林多教会写信的时候,提到生活中一个具体的事情——保罗身体上的一根刺。他曾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如果,我是保罗,我会怎样向主祈求?祂会听我的吗?我可能会祈祷说:“主啊,求你叫这刺离开我,我要准备讲章啊,这刺太难受影响我,不能集中精神预备,到时候道讲不好啊。”或者,“主啊,求你叫这刺离开我,我是你的仆人啊,求你医治我,我好为你作见证啊。”或者,“主啊,求你叫这刺离开我,我还要去各地为你传福音啊,带着根刺很不方便啊。”我们不知道保罗是怎样三次求告主的,我们也会想我是为了主的工、我这样求也是对的,然而,保罗三次求主后,主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按照我们通常的想法,我一个人祷告力量不足,我要全家给我祷告;我祷告的不够恒切,我持续祷告吧,直到主把这根刺拿走。此时,我们会发现,当我们为了一件事祈祷、当我们和施恩的主相遇,主会告诉我们:无论你境况怎样,即使你带着这根刺,我的恩典也够你用的。即使带着这根刺,也能照样地传福音、照样地为主作见证、照样地施行主给你的使命和托付。

这就是保罗和主真正相遇之后,保罗不再求了,他的意念改变了,不再为自己的这根刺祈求。在与真理的相遇中,保罗放弃自己的喜好和愿望,他体会到了上帝恩典的丰盛。

五、结语

面对耶稣基督,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彼拉多的选择,我们面对真理需要作出自己的选择。

耶稣已经清楚地告诉彼拉多:站在你面前的就是真理。而彼拉多的选择是弃绝真理。弃绝真理的人也终将被真理所弃绝。当人弃绝真理的时候,也就弃绝了通向永生上帝的道路、弃绝了与神同在永远的生命。

当一个人拒绝委身于真理时,产生的结果就是:

对非信仰者来说,基督教提供的是另一种宗教,另一种文化现象,另一套伦理规范,另一套生活哲学。

对于信仰者来说,如果我们没有全心委身于真理、让真理改变我们、我们顺服真理的话,信仰提供给我们的不过是众多精神安慰中的一种,众多群众活动的一种,另一种休闲方式,排解压力的又一种途径。

真理是神自己,你我如何回应真理呢?是要掌握、使用,还是愿意委身、改变、顺服?这是我们每个人面对真理需要作出的选择和决定。

(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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