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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无惧 经文:帖前2:4,4:1,加1:10

日期:2016-10-27作者:陈 瑛

有信无惧
 
陈 瑛 牧师
 
  经文:帖前2:4,4:1,加1:10  
保罗说:“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又说:“弟兄们,我还有话说:我们靠着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你们既然受了我们的教训,知道该怎样行,可以讨神的喜悦,就要照你们现在所行的,更加勉励”(帖前2:4,4:1)。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是神的儿女,应该在行事为人上讨神的喜悦,那么我们首先应当知道神所喜悦的是什么?从《圣经》可以知道:1.神喜爱公义,恨恶罪恶(参来1:9);2.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参太12:7);3.神喜爱听命,胜于燔祭(参撒上15:22);4.神喜爱正直(参代上29:17);5.神喜爱美善(参诗16:3);6.听从父母是神所喜悦的(参西3:20);7.行善、捐输是神所喜悦的(参来13:16)。今天,我就与弟兄姐妹一同分享《圣经》中的四种人:

一、讨神喜悦,不讨人喜悦 (加1:10)

保罗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这里的“人”就是指当时假冒伪善的人,不是林前10:33中所说的:“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所以保罗在加2:5中说:“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这是神的仆人应有的正义感,对一些异端邪说,应作不妥协的斗争,保卫持守福音的纯正、不受更改,才能讨神喜欢。

二、讨人喜悦,不讨神喜悦 (王上12:25-33)

耶罗波安是一个讨人喜欢,不讨神喜欢的人。他是尼八的儿子、所罗门的臣仆,是个大有才能的少年人(王上11:28)。因所罗门王晚年娶了外邦女子,被引诱拜外邦的假神,使神发怒,神便将国家夺过十个支派给耶罗波安治理。本来耶罗波安应忠心侍奉神,守神的诫命、律例、典章,他的王位就必坚固,可是他以自我为中心,明知故犯,为了保全自己的王位,大力讨以色列民喜欢,而不顾神是否喜欢,任己意而行。他恐怕百姓再去耶路撒冷献祭,怕百姓的心仍归罗波安,因此他就铸造了两个金牛犊,安在但和伯特利两地,叫百姓在那里献祭,设立了邱坛,私定节期,并立下凡民作祭司,就这样带领神的百姓走上违背神的道路,使全民陷在罪里。耶罗波安所犯的罪至少有六样:①不顾事奉神的原则,只顾自己的王位;②不顾神所定的诫命,违背神去拜偶像;③不求问神,私自建立邱坛;④不顾献祭的原则,私立凡民作祭司;⑤私定8月15日为节期,在伯特利献祭、烧香;⑥分裂神的全家,历经269年之久,经过9个朝代19个王,使南北两国即以色列国和犹大国,不能和睦同居,自相残杀,百姓被掳到亚述,国家灭亡,他全家也被巴沙王所杀(参王上15:29),这就是违背神、不讨神喜欢的悲惨结局。所以不讨神喜悦的,至终将自取灭亡。

三、讨神喜悦,又讨人喜悦 (撒上2:26)

“孩子撒母耳渐渐长大,耶和华与人越发喜爱他。”撒母耳从童年时代就得到神与人的喜爱,他是从士师时期过渡到列王时期的杰出人物,既是先知也是祭司,又是最后一位士师,他一生忠心耿耿,对人和蔼,对财物廉洁奉公(撒上12:2-5),对王也正直、公义,是一位爱国爱民的先知,百姓来示罗献祭都称颂他,他不但讨神的喜悦也讨人的喜欢,是我们效法的榜样。

四、不讨神喜悦,也不讨人喜悦(撒上2:12-17、22-25)

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是恶人,不认识耶和华,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撒上2:12-17),放纵情欲,与伺候会幕的妇人苟合,违背神献祭之条例,不尊重前来献祭的百姓,也不听父劝,任意妄为,当然不得人心,结果他们二人同日阵亡。所以弟兄姐妹们,神是轻慢不得,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参加6:7-8)。他们一不怕神,二不怕父,三不怕百姓,四不怕国律,为所欲为,怎能讨神喜欢?当然也不讨人喜欢,这种人的结局是何等的可怜。

求神开启我们的心窍,让我们从这些正、反面的教训中,正视自己是否已讨神喜悦?求神保守我们,让我们既讨神的喜悦,又讨人的喜悦。  
 
(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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