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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第一个讲论(约翰福音二章二十三至三章二十一节解经)

日期:2016-10-27作者:梁牧师

我们知道,第四福音是以八个神迹和八个讲论为骨架的。它特有的模式是先有神迹,后有讲论。如一章十四节宣告的:父的独生子乃是以他的恩典(神迹)和真理(讲论),来彰显他的荣耀。

现在我们要交通的是主的第一个讲论:与尼哥底母论重生。我们已经提过,圣经记载的第一,都是为后来立定原则,立下一个基调。第一件神迹与第一篇讲论紧密相连,而且它们都是关乎生命的,这就立定了所有神迹和所有讲论的基调:生命,生命,生命,永远的生命!这就是约翰福音的重点。除此之外,作者不愿提别的信息。

福音的中心乃是生命。

这个生命是不朽坏,不能玷污,永远常新的,是永生的生命。分赐这永生的生命,是主耶稣来到世界的目的。

世人寻求神迹(约3:23,3:2;林前1:22),追求智慧(约3:2“拉比”;林前1:22),但若没有生命,就与神的国无分。约翰记述的主耶稣和尼哥底母的谈话,可以说是圣经中最主要的真理,其主题是重生。重生是永生的开始,永生是重生的延续。“人必须重生”才能有分于神的国,经历神的国,享受神的国。“神的国”是福音所要成就的终极目标,也是人心中终极的渴望。耶稣在这里阐明了个人重生和神国之关系。

我们的交通从二章二十三节开始。这二章的末三节多数的解经家都认为该把它放在第三章的开头。它为尼哥底母的记载提供了背景,也是理解这段经文的重要线索。在二、三章的衔接处,三章一节本来有一个连接词“但是”,中文和合本没有译出。这个词非常重要。虽然人只能接触外面的事物,只接触神迹,对于神的国一无所知,主因此没有把自己“交托”他们。在这个“但是”之后,却有几个有代表性的人来到主的面前:

三章一节,犹太人的官;

四章二十九节,撒玛利亚妇人;

四章四十二节,撒玛利亚合城的人;

四章四十六节,大臣,可能是外邦人。

这是一条清楚的福音路线。

关于主与尼哥底母的对话,究竟结束于何处,多位学者的结论和各圣经译本的标注各不相同:

第一种,十至二十一节都是主耶稣所说的话。例如:吕振中译本,新译本,新标点和合本。

第二种,不仅十至二十一节是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话,连下文的三十一至三十六节也仍是主的原话。Buitmann持这种观点。

笔者认为中文和合本把主与尼哥底母对话最后的引号放在十五节是最恰当的。因此二章二十三至三章二十一节的结构大致如下:

引言——对话的背景(2:23-25)

对话——主与尼哥底母(3:1-15)

诠释——作者的反思(3:16-21)

我们知道约翰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不同,它不单单是记载历史,更是一个属灵的解释。刘小枫将第四福音称为“圣灵降临的叙事”。汤朴·威廉说:“第四福音是将历史上的事实和作者的灵性经验,互相交织而成得天衣无缝;本书的特别性质和特别意义即在于此。这不是一本历史性的福音,也不是一本神秘性的福音,乃是一本彻里彻表的体验的福音。”他提醒我们注意,我们不必枉费精神在每一段长篇谈话中,去研究哪几句是出于历史上的耶稣。因为全部福音都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耶稣在讲话。不必问是他具有肉体时所说的,还是借着他爱徒的经验而传达的。第四福音是历史上的圣言、圣迹,在约翰的经验、思想、崇拜与爱戴之中,经过一番陶冶而成的。因此能帮助我们按着灵意,而不按着肉体来认识基督(林后5:16)。

笔者刚刚完成《重生之道》的书稿,现在再读主与尼哥底母的对话,求主给我有新的看见,新的感动。这里的讲解不打算从整本圣经的宏观角度探讨“重生之道”,只求紧扣本段经文,去分享神儿子里的新生命。

一、宗教不懂生命(2:23-3:4,9-12)

人类的被造是为了有分于“永生”(传3:11)。可是当人类犯罪堕落之后,死就成了我们最强、最后的仇敌。仇敌来无非是偷窃、杀害、毁坏。这是整个人类的故事。人类的生命被仇敌偷窃、杀害、毁坏,充满了死亡。所有的人都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2:1)。或许人们知道人总有问题,但却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于是,人产生了种种的需要,宗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人本能地有宗教的渴求。犹太教是宗教中最优秀的一种。

在以上的经文中,我们看见宗教对生命的无知。人在宗教里摸不着生命,也找不到生命的路。他们苦闷、彷徨、不满足、干渴——“他们没有酒了”。

1、普遍性的案例——“有许多人”(2:23-25)

他们是什么人呢?

他们有宗教生活——是守逾越节的人。

他们有宗教经验——“看见他所行的神迹”。

他们有宗教信仰——“就信了他的名”。

但是,“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这些人只接触外面的事物,对“永生的生命”一无所知;只追求神迹,对属灵境界的事一窍不通。所以,他们虽然信主,耶稣却不信他们。二十四节的“交托”与二十三节“信”是同一个希腊字。他们的信仰是浅薄的,所追求的总是那些能引人注目的、令人惊奇的事情。他们对神迹贪得无厌。二章十八节:“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他们看见主在地上所行的神迹仍嫌不够,“请他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太16:1)。所以保罗说:“犹太人要神迹”(林前1:22)。他们守逾越节,却对逾越节的羔羊一无所知。但施洗约翰试图转移他们的视线——“看哪,神的羔羊!”他们的眼睛却依然注目于神迹。逾越节的羔羊正在他们中间,他心中澎湃着神无限量的爱,以及拯救的热望——却无法把自己交托给他们。

史伯诚说:“今天有许多人事奉神,却仍旧活在老旧生命的境界中。所以主所用的人虽有千万,但能把自己交托给他的却不多。使用和自己委托这两件事差别太大了,主可以使用一切的人、事、物,连撒旦也能被主所用,但主能把自己托付给他的那人才是主的见证人,是神真实的仆人。”

2、典型性的案例——尼哥底母(3:1-5,9-12)

尼哥底母是神为阐明重生之道而选用的一个典型性的案例。这是一个“人上之人”,“人之上品”,神拣选他来作为重生真理的注脚是非常合适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法利赛人——表明他的精神层次。Dods说 :“他所属的那个群体,连同它一切的偏执,包含了真正的爱国心,能以培养出像迦玛列和保罗这样有文化素养、高格调的人。”

犹太人的官——表明他的社会地位。他是犹太公会七十个议员之一,尤其对全世界的犹太人具有宗教裁判权。他的宗教造诣很高。

夜里来见——让我们略略窥见他的处事哲学。他处事稳重,持守中庸,步步谨慎。

他的谈吐——表明他的阅历和见识(3:2),见地过人,语气谦逊,态度诚恳。他是人类教育的杰作。

但是他的杰出仅仅表现在属地的层面上。他什么都知道,就是对属天属灵的事一无所知。他也是二章结尾处那些被主所行的神迹吸引的许多人之一,不过他所追求的不仅是犹太人的神迹,也有希腊人的智慧(林前1:22)。这从他对主所说的第一句话就可以看出。言为心声,从人的谈吐就可以判断出他的追求。他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这种认知,已经是人在宗教里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了。他认为耶稣是师傅,但他真正感兴趣的则是神迹。

因为摸不到生命,他属灵的悟性是完全黑暗的。

主不会与他在宗教里兜圈子,而是一针见血地对他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主知道他所需要的不只是一位师傅,他需要一位救主;他不只需要宗教,更需要福音;他不只需要律法,更需要生命。

他的回答表明他对生命之道的无知:“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主继续启导他,但是奇怪的是,主越说得清楚,他却越发糊涂:“怎能有这事呢?”主下面的一席话更让我们看到宗教与生命的分野,宗教对生命之道的无知:“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尼哥底母代表人类中的杰出分子。我们看见:他们越杰出,就越没有出路。在伟岸的外表下,他们的苦闷也如影随形。

他们在宗教里无法找到出路……

二、神国要求重生(3:3-8)

犹太人特别关注神的国,向往神的国,尼哥底母更是如此。神的国是那样美好,可是进入神的国要受一个律所支配。这个律就是——重生。

1、重生的重要(3:3,5)

主对那些向往“神的国”的人,非常肯定地,不容置疑地说:“你必须重生!”否则,你与神的国是无关无分的。耶稣两次用“实实在在”开头,这提醒我们“重生”是多么重要啊。

(1)重生者能见神的国(3:3)

“见”即属灵的眼光,能懂得属灵的事(林前2:9)。人若不重生,就没有属灵的洞悉,对属灵的事不懂(赛6:10)。“见”,主要是在今生的范畴。一个未重生的人今生不能看见神国所流露出来的各样慈爱和恩典。已重生的人,现在还活着的时候,就能领略神国的妙恩、权柄和荣耀。

(2)重生者能进神的国(3:5)

“进”既是将来的经历,也是现在的经历。

从现在看,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即使加入有形的教会,按神的眼光看来,不过是外人和客旅,不是神家里的人。

从将来看,未经重生的人将来不能进神的国,结局就是沉沦。重生的人,将来得进神的国,得到其中一切的荣美。即使是最好的旧生命也绝不可能“见”或“进”神的国。除了神自己进到人的生命里面,绝无其他任何立场可凭靠着进入神的国。

“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3)

未重生的人不仅无分于今日的恩惠国度,也无份于将来的荣耀国度。

2、重生的定义(3:3-5)

重生最佳的定义在彼前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就是神把那“不能坏的种子”,种植在我们这必朽坏的生命里。也就是在人的天然生命里,再得着神的生命。

从主与尼哥底母的对话中,可以看出重生的意义:

(1)重生不是什么?

A、不是人的动作

从四节可见,尼哥底母的错误根本就在于,他的重生观念是人本性质的。他说“人已经老了”,“再进母腹生出来”云云,都是人的动作。但是重生是出于神的主权和他的恩典,人无法决定自己重生的时间、方式。重生的信徒是神手里的杰作。

B、不是再进母腹

母腹生出来的是肉身,就是一章十三节的“血气,情欲,人意生”,再生多少次都是肉身。

(2)重生是什么?

A、重新再生

“重生”意即“再生一次”。人第一次从父母出生,得肉身生命;第二次是从圣灵出生,得属灵生命。有一位主的仆人说:“人如果只生一次,就要死两次;人如果生了两次,只要死一次,并且要复活承受永生。”

B、从上头生

“重生”原文意思是 “从上头生”,就是“从神生”(约1:13)。重生的生命源头来自神,旧生的生命源头来自亚当。

C、从圣灵生

五节是对三节的解释:重生即从水和圣灵生。

有人把这里的水解作“悔改的洗”(太3:11;徒2:38)。或把“从水生”解为“从真道生”(彼前1:23)。但这里的重点是“圣灵生”。因为悔改不是靠自己的力量所能作到的。只有圣灵能使我们产生深切的痛悔之心,并洁净我们的心灵。因此从圣灵生,才是悔改的实质。同样上帝的道,若没有圣灵的工作,也仍然不能使人重生。上帝的道只有因圣灵的运行,才能成为两刃的利剑,刺透人的心灵,使人悔改得到新生命。

所以,重生实质上就是从圣灵生。

3、重生的经历(3:6-8)

(1)是质变不是改良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重生不是修身养性,人格塑造,性情改良,重生乃是生命的质变。是“第二性”(神性)的进入。所有的人性,即使是最崇高的部分,也会受到神性的挑战。重生是新生命的进入,这两种生命是无法混同和兼容的,正如罗马书七章所描述的:尖锐的对立和抗衡。

蓝培德说:肉体永远是肉体,不管你怎么去装饰、打扮,永远还是肉体。你可以让他受浸,你可以叫他去做教会的信徒,你可以让他擘饼,但他还是肉体。你只是制造了一个基督化的肉体,宗教的肉体;任何宗教的肉体都是一样的。主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他可能是非常复杂的,可能很聪明,或受过高等教育,很有热心,可能充满圣经知识;但如果没有重生,仍然是肉体。如果这肉体是从基督徒父母生出来的,这还是属肉体的;正如你的父母是基督徒,你的祖父母是基督徒,叔叔、伯伯是基督徒,如果你没有重生,你仍然是属肉体的。而且你会一直保持,继续是属肉体的。你出不来,你没有办法突围,靠你自己不行,靠你的眼泪也不行,不是靠你好的工作,不是靠你的热心,只有靠着基督的灵,把“神的羔羊”带给你,然后你就能重生,然后“从灵生的才是灵”。你就生入了另一个层次里头,你就生入了一个新的世界里面。

(2)既奥秘又实在

“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重生是一件属灵的事。是圣灵照着他绝对的主权随己意行事,是人所不能干预的;是无形的,看不见的(只能听到风的响声);是难以推测的,理解的(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圣灵藉着道在人里面的重生工作,其步骤,其细节,我们无法说得清楚。因此重生是奥秘的一件事,是世人无法明白、不能看清的事,也是言语难以表达的。

但是不能否认,重生虽然是奥秘的,却是一个千真万确的经历。不错,风是无法看见;但是风的力量,所起的作用却能看得清清楚楚。莫问清风来自何处,尽管迎风纳凉;莫问清风去往何处,尽管扬帆起航。神在人心灵中的重生大能虽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生命进入人的心,这是能力——通过人行为的表现却能看得清清楚楚。你不能决定风吹的情形,但你若能顺服他的律,就可以从他得到力量;圣灵的大能也是如此。

主仿佛在这里说:尼哥底母,不要再用理智挣扎了,只要你顺服圣灵的律,你就会经历新生命。

重生虽是奥秘的,却是可经历的;虽难以言喻,却是实实在在的。

三、福音带来生命(3:13-16)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1、生命本体的彰显(3:13)

十三节让我们看见生命的本体。这是对暂时界的人讲述本体界的事,讲述绝对者本身的奥秘。他对尼哥底母说,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人子,就是你所无法明白的。时间、空间对他来说一无意义。我们注意到约翰福音的写作秉持一个永恒的立场,所以本书中没有主升天的记录——因为他“从天降下仍旧在天”。主的神性在他降世及升天以后的情形并无分别。我们在耶稣的生活中所看到的,就是生命的本体(上帝)在人性中的彰显。

“除了……”,表明天然界的生命不可能升天,也不可能降下;“天”的意义就在神儿子的身上。是他把天带到地上来。他降到最低微,但他的生命没有降低,他的层次、格局、荣耀没有减损——他仍旧在天。他并不属于地,而是超越地,他在地若在天。他无论到哪里,就把“天”带到那里。

“从天降下”,为着生命的分赐。正如主自己所宣告的:“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10)

2、生命之路的开通(3:14-15)

十四和十五节,是我们得着神儿子永远的生命,并“从神生”的唯一道路。

人子单单从天降下还是不够的,因为从天降下只能彰显他自己生命的美好,却与罪人无关。“从天降下”,又必须“从地高举”,才使人有路到他那里得着生命。罪人只有面对S字J,才能从S字J得着生命。

在这里,主耶稣用了尼哥底母非常熟悉的典故——“摩西在旷野举蛇”——是为了阐述救恩的中心信息:“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我略提一下这个故事:以色列人在旷野,他们发怨言得罪神,神就使火蛇进到百姓中间,这样就有许多人被蛇咬伤,死了也不少。摩西求告神,神就吩咐他举起铜制的蛇,挂在竿头。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参民21:7-9)

“蛇”是撒旦的别名(创3:1;启12:9)。蛇也象征了罪的起源,憎恶、仇恨及致命的创伤。人被蛇诱惑欺骗而堕落后,蛇的毒素就进入到人的里面,人就成了“毒蛇的种类”(太3:7),人里面就有撒旦邪恶的性情。以色列人如何因火蛇之毒而死,世人也照样因罪而灭亡。

但是主耶稣成了“铜蛇”。表明他只有人的样式,只有罪身的形状,里面却没有蛇的毒素,即没有罪的成分(林后5:21;来4:15)。这样一位无罪的救主,在他的肉身被钉S字J的时候,一方面代替人承担了神的审判(铜在圣经中代表审判);一方面也藉着S字J上的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2:14),使人脱离魔鬼的辖制。

以色列人因仰望铜蛇得活,罪人因信主耶稣而得救。

“望就活”,“信就得”是同一个原则——S字J就是我们重生,得永远生命的唯一道路。

3、生命福音的揭晓(3:16)

现在我们来到本书的中心,也是全本圣经的心中之心——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本节经文一共三句话,三十个字。如果把原文没有的“他们”二字减掉,就只有二十八个字。话短意长,被历代公认为全部圣经信息的中心,打开圣经奥秘的钥匙。有人称之为“小福音”。马丁·路德称之为“小圣经”,就是全本圣经的缩影。他说:“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是全本圣经最辉煌的一节,应当用纯黄金印在人的心中,不是印在纸上。啊!信徒若在每日灵修默想的时间里,仔细咀嚼这一节圣经,在每日的祷告中,思想这一节圣经,他们的信心必因此而坚固,垂死的灵命必因此而复苏。”

神把这节经文赐给罪人,是得救的路。千百年来,神藉着这节经文不知救了多少淫晦的荡女、凶恶的强盗、歧途的迷羊……将来,在玻璃海上,无数的人要为这节经文感谢上帝。

神把这节经文赐给传道人,是福音的网。还有哪一节经文能这么言简意赅地道破福音的奥秘呢?

神把这节经文赐给神学家,是神学的纲。这节经文说到“神”、“人”、“独生子”,说到“爱”、“赐”、“信”、“灭亡”、“永生”,这些都是大题目,是基督教神学的主干线。它涉及到神论、人论、基督论、救赎论、圣灵论、末世论。并且把这些重大的神学问题,在短短一节经文中都串起来,实为难得。

这节经文是整个福音的精华。他告诉我们:神为何要让我们这些必死的人得生命,因为他就是爱。他爱整个人类体系(外邦人、犹太人、全人类),他不舍得罪人如此灭亡。然后又告诉我们,神如何把生命给了我们。他舍了自己的独生爱子,他的一切丰富都在他的爱子里面。他把爱子给了我们,就是把万有都给了我们。正如有一位神的仆人说:神已经把他的一切都交出来了,你再向神要,神再也没有可以给的了;神已经给穷了,他已经给到了一无所剩了。这是神把生命给我们的方法:“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2)

感谢主!我们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因为神的儿子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所以,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这就是信主的道。生命因信而得——“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这就是生命的福音。

四、信心经历生命(3:17-21)

因为神把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神也把我们全人类都放在同一个要求之上——“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本乎恩、因着信”这是最伟大的救法。感谢主,一切叫我们得重生所必须做的事,主耶稣都已经替我们作成了,他没有留下其他任何一件事叫我们去做,只叫我们去信他,就必得着!

现在,神的爱子和S字J,成了分割黑暗和光明、死亡和生命、捆绑和自由的分界线,世人的前途在这里有一个分界性的判明。

信与不信,一字之差,竟决定了今生和永远!

1、灭亡和永生(3:16)

因这一个简单的“信”与“不信”,产生的差别大的叫人难以想象,这两极的差别远到无人难测。一个是人类极端悲惨的结果——灭亡;一个是人类极端荣耀的结果——永生。

“灭亡”有丧失、灭亡、废掉、朽坏、受罚等意。在永生和灭亡之间没有中间地带。灭亡就是永永远远离开神的荣光,永永远远地沉沦。

“永生”即永远的生命,就是神那非受造的生命。不仅在时间上是永恒的,在性质上也是神圣的。永生不仅表明量的长久,也表明质的丰盛。

因信,我们成了新族类,至终与他的独生子一同进入荣耀。

2、定罪与得救(3:17-18)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信带来的第二个天壤之别就是:“定罪”和“得救”。

神的儿子到世间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不是要灭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主不是为审判而来(他的道成肉身),然而他的降临却不期然而然等于审判。汤朴·威廉说,救恩的赏赐包含着审判,而且拒绝救恩的人,就是已被定罪(林前1:18)。唯一叫人下地狱的罪,就是不信。其实,神的儿子没有降生以前,世人的罪“早已经定了”;从亚当背约开始,人就一直是被定罪的族类。

我们因信得救。这里所讲的是得救的第一步——“灵得救”。第二步是“魂得救”,这需要我们在一生的年日中,被神造作。最后是“身体得赎”——我们荣耀的盼望。

3、恨光与就光(3:19-21)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灭亡与永生、定罪与得救,是两种生命的两极结果,恨光与就光是两种生命的自然倾向。

一章十节表明整个世界是黑暗的——不认识“真光”,所以基督在世界遭到何等的拒绝和抵挡。“不爱光倒爱黑暗”,不仅表明我们外面的世界是黑暗的,而且我们里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不爱光倒爱黑暗”,这是旧造生命的必然选择,他们抉择的结果是最悲惨的。

然而,当我们因信得着新生命,我们就会来就光,来就神的儿子,这不用人的教导,乃是新生命的本能。一个新生的婴儿,在他的附近,起码有上千种声音,但他能在所有不同的声音中,辨认出他母亲的声音。当我们从圣灵生的那天开始,我们的里面就有一个能力,可以开始听见主的声音。虽然并不是那么的清楚,但在所有的声音中,我们能分辨出是主的声音。主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们的生命中有一个本能要来就近他。我们会爱光,也有心志来行真理。虽然还有软弱、败坏,但重生我们的神在我们里面作了第一件事,就是把光暗分开了。

光与暗,就光与恨光,是约翰福音的主题之一。

约翰福音是一卷生命之书。不错!但也是一卷审判之书。当世界之光到世上来,自然成了世界的审判。我们在后面将不断看到,当主耶稣按己意讲道作事时,人们就因此分为两派(7:12、30-31、43,8:30,11:45-46,12:37、42,19:21),他们在取舍从违之间判断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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