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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苦与认罪

日期:2016-10-27作者:谢迦勒

【诗69:5】神阿,我的愚昧你原知道。我的罪愆不能隐瞒。

从1-4节里,诗人在诉说自己种种极大的痛苦,第5节突然插入了这句认罪的话。这是要告诉我们,在受苦的时候,首先应该省察是不是因为自己犯罪导致的,如果是因犯罪的缘故,我们却不去及时反思、及时悔改,只会让痛苦延续下去。其实,我们知道,客观地说,大卫现在受到的痛苦,并不是因为他犯罪的缘故,而是别人的不好给他造成的伤害。那么,大卫在这里认罪错了吗?不错!不仅是这篇诗,大卫在许多诗篇里经常会一面述说自己的苦,一面认自己的罪,而且绝大多数都不是因为他犯罪带来的苦。那么,圣经为何要记录这些话给我们?圣经是要告诉我们在受苦的时候,我们该有的一种心态,就是:我受的苦虽然大,但是,和我们犯罪本应该受到的刑罚相比,那就太轻了。如果大家都有了这种心态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苦难中埋怨神了。虽然现在受的苦,并不一定是因为我们现在所犯的罪,但是,我们谁没有犯过罪呢?我们犯过的罪,要是神按着公义追讨我们的话,就比现在受的苦更苦百倍千倍了。不管是不是你现在犯罪带来的苦,这种在受苦中认罪的做法,既可以让我们省察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又可以避免我们发怨言。

你看,今天凡是在受苦中埋怨神、远离神、软弱退后、弃绝主的人,一定都没有这种在受苦中认罪的态度。他们觉得自己很好,神让他们受苦,是主亏欠了他,主不公平、不公义。他们忘了自己的身份了,他们忘了自己是怎样的人了?如果上帝究查罪孽,谁能站立得住?如果主耶稣跟我们讲公义的话,我们都得永远被丢进火湖里。神把我们从淤泥、祸坑、粪堆里抬举起来,我们马上就忘记了自己是谁。

犯罪与受苦的关系:

1)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有些神的儿女受苦的原因,确实就是因为他们犯罪带来的。神不轻易发怒,但是,不是说神就不会发怒。有些人常常以为上帝总是笑呵呵,无论你干了什么坏事,都没关系,只要向他一认罪,就万事大吉了。他们脑子里只有‘因信称义’、‘恩典’、‘慈爱’、‘保护’、‘祝福’……这些词,却没有‘烈火’、‘审判’、‘公义’、‘发怒’、‘击打’……这样的词。我们从圣经中可以看到大量因犯罪而给自己带来痛苦的例子,有关于个人的,也有关于整个民族国家的。

比如大卫的例子,大卫杀死了乌利亚,亲近了拔示巴之后。上帝派先知责备他,并宣布了对他的审判:“刀剑、祸患永不离开你的家”。大卫本是一位非常敬虔的人,有信心,能饶恕,有忍耐,又勇敢,会祷告……,但是,即使是这么好的一个人犯了罪,神也不能睁一眼闭一眼就算了,否则,神就不是公义的神了,更何况我们这些本来就够糟糕的了人呢。大卫品尝了一份罪中之乐,却要吞咽百倍犯罪的苦果,今生、永生里都受损失。【加6:8】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种一碗苦种,你就得吃一麻袋苦果,种一麻袋苦种,你就得吃一仓库苦果。种的少,收的多,这就是种与收的原理。当然顺着圣灵撒种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决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犯罪可以不吃苦果、不被审判,绝不可能逃脱。因为神必定按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个人。不要认为一认罪,就没事了,认罪只是赦免你得罪,并不能逃脱吃罪的果子和将来基督台前审判的亏损。就像大卫犯了罪之后,他也真正的悔改了。拿单对他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了你的罪,但是,刀剑永不离开你的家”一样。神赦免了人的罪,人才可以得救,不然的话,罪若不解决,人就必定灭亡了。神赦免了人的罪,但是,罪的苦果还得自己吃,亏损还得自己受。犯罪给自己带来痛苦的例子还有很多,基哈西染大麻风,亚哈被箭射死,耶洗别从楼上被摔下,参孙被挖双眼……,还有关乎这个国家的,犯罪带来亡国灭族。

罪如同诱饵,为了尝一口,最后却要损失惨重。所以,圣经劝我们要竭力的去胜过罪,早在创世记一离开伊甸园,神就警告该隐:“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服它”。这就告诉我们,罪离我们从不遥远,无论你追求到何等程度,回头一看,罪就伏在你门口,离你永远仅一步之遥。新约主耶稣也告诉我们,对罪要有剜眼、断手、断足的决心。一旦犯了罪,就如同泼出去的水,无法挽回。亚当夏娃刚犯完罪,就知道害怕了,企图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遮盖,然后躲避神的面。只要果子摘下来吃了,就已经铸成大祸了,就算刚咽到肚里立刻就后悔也晚了,也不可能把果子再重新长到树枝上了,就这么一下子,罪就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就临到了众人,整个世界就全改变了。大卫犯了罪之后,肯定也是后悔的,但是,后悔有什么用,罪已经犯了,就已经为自己埋下苦果了。

2)间接关系:

有一些的痛苦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犯罪带来的,而是别人犯罪给他们带来的,今生他们会受一点苦,但是,将来审判的时候,神该算到谁头上的还是算到谁头上。有人会想,别人犯罪,其他人也跟着受苦,这不是不公平了吗?是公平的。两个理由,第一,一个人不可能独立活着,他一生下来就必定要与其他的人发生联系,人与人、人与物之间有着扯不清,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犹大国因为犯罪,被巴比伦掳去七十年。国破家亡的苦难不但那些犯罪的百姓要受,就是耶利米、但以理这些敬畏神的人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受苦。如果神用洪水审判某地,洪水也不能说不会进到好基督徒的家里,单往罪人家里流。因为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就必定会受到一些连累。亚干犯罪,其他诚实的人也受了连累被杀,并且全军打了败仗(略)。第二,受苦的人不是因为自己犯罪,而是受了别人的连累,他们的苦,神既然许可了,若是处理得当,就可以转化成为他们的祝福,若是处理不当,自己也要受亏损。还比如,亚当犯罪,他被赶出伊甸园,女人生产痛苦,男人劳作痛苦,最后死亡归回尘土,这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我们不与亚当犯一样罪的人,也因亚当犯罪受了连累,生来就是罪人,就生活在苦世界里,这是间接关系。我们不能说‘亚当犯罪我受苦,这不公平,神啊,把我也造在伊甸园里试试,我就不摘果子吃’。神不会因此就把全世界每个人都放在伊甸园里一遍。我们生在这个苦难的世界里,神为我们预备了最宝贵,且又最简单的救恩之路。我们若处理得好,会得到比在伊甸园里更美好的福分,我们若是处理不好,结局就很不好了,责任必须由自己承担,谁也怪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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