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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祷文十四讲史祈生;十三、直到永远(二)

日期:2016-10-27作者:史祈生

主祷文十四讲 史祈生  

十三、直到永远(二)  

他的恩约直到万代  

  洪水过后,神第一次与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立约。 神说:「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 神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创九:十一-十三)请注意「永约」这两个字, 神的恩约是永远的。  

  以后,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神说:「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的 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 神……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创十七:七-十三)  

  接着, 神向以撒起的誓,向雅各定的律例,向以色列民定的约,向大卫家的应许,都是永远的。 神必不背弃他的约,也不改变他口中所出的(诗八九:卅四)。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十三)。耶和华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他的诚实存到万代(诗一一九:八九)。人所立的约,人的应许,有时靠不住;可是 神的恩约永远坚定,永远存在。  

  主祷文里充满了 神的恩约、神的应许,包括身体的与灵魂的、精神的和物质的。我们缺乏的时候,他供给我们每日的需用。我们遭遇困难,不知所从时,他显明他的旨意在我们身上。我们遇见试探,受撒但攻击的时候,他拯救我们脱离。而最大的应许莫过于我们犯罪跌倒时,他总是赦免我们,免我们的罪债。因此永远之乐必归与我们(赛六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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