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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唐纳《以斯拉记》注释1~10

日期:2016-10-27作者:马唐纳
 

以斯拉记简介


  “以斯拉记的特色很简单,几乎不需要写‘简介’。……它清楚、直接地记述犹大历史上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神的子民从被掳的巴比伦地归回……里面很少直接的说教。作者尽量清楚地描述故事,让故事本身带出教训。”~罗连信

壹·在正典中的独特地位

  在希伯来文圣经中,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曾经归为一卷。但两卷书(现代圣经)分开。无疑历史更久,因为以斯拉记第二章和尼希米记第七章实质上是一样的。在同一卷书里,总不会这样重复的。

  以斯拉记是属灵的或宗教的历史。这显示出一卷包含很多世俗文献的书,可以在圣灵的选择和安排下,成为默示圣经的一部分。

  以斯拉记分为二百八十节,下列是我们对这卷最不寻常之经卷的分析:

  一百十一节:名单
  一百零九节:叙述
   四十四节:书函
     十节:祈祷
     三节:宣告
     三节:摘要
  ----------------
  共二百八十节

贰·作者

  虽然本书作者没有具名,但这由神默示而编汇的私人回忆录(参看七27~九15)、家谱和文件,应该出自以斯拉之手。正式的文件很自然是用亚兰文写,那是外邦人的官式语言,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时代是通用语。以斯拉记有四分之一用亚兰文写。我们现在称为“希伯来文”的漂亮字母形式,是从这个闪族姊妹语文借来的。

叁·写作日期

  主前五世纪,在埃及尼罗河埃利芬丁的一个犹太社区,留下一些用亚兰文写在蒲草纸上的书,和我们现在的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大致相同。这支持传统说书卷在主前五世纪写成的讲法,而不是自由派的看法说是在亚历山大大帝的时代(约主前330年)。

  一般相信,以斯拉在书中第十章的事情发生后(主前456年),和尼希米来到耶路撒冷之间(主前444年)动笔写书。以下的年分表能帮助大家了解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和以斯帖记:

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年表
       (大约日期)

  主前538年   古列王下诏重建圣殿。
  主前538(7)年  所罗巴伯回归耶路撒冷。
  主前536年   圣殿的根基立好。
  主前535年   建殿的工作停止。
  主前520年   哈该和撒迦利亚开始事奉。
  主前520年   大利乌王下旨继续建殿的工作。
  主前516年   圣殿完成兴建。
  主前486年   亚哈随鲁王(薛西)开始统治。
  主前479(8)年  以斯帖成为王后。
  主前464年   亚达薛西王开始统治。
  主前458年   以斯拉回归耶路撒冷。
  主前444年   尼希米到达耶路撒冷。
  主前444年   耶路撒冷城墙完工。
  主前420年   尼希米再到耶路撒冷。

肆·背景与主题

  以斯拉记是从公元前538年开始记载,那正是尼布甲尼撒毁灭耶路撒冷,打败南国犹大,并把犹大人掳去巴比伦后的第四十八年(参王下25章;代下36章)。尼布甲尼撒在公元前562年驾崩,继位者软弱无能,到公元前539年,在以斯拉记未展开序幕之前,巴比伦便被波斯歼灭。不论是巴比伦人或是波斯人,都对俘虏采取怀柔政策,容许他们拥有土地和家园,过正常的生活。很多犹太人,如但以理、末底改和以斯帖,都能够在那里居显要位置。波斯王塞鲁士更准许不少离乡背井者重返故国,当中也包括了犹太人。他希望藉此使人甘心效忠,在边境周围建立起缓冲区,为帝国阻挡外敌。这一政策对犹太人来说是一个希望,也是一个新开始。

  以斯拉记开场时,新巴比伦帝国已经没落,耶利米预言犹太人将归回故土的话实现了(耶二九10~14)。

  第一至六章记载由所罗巴伯带领的第一次归回。被掳归回的人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建坛献燔祭,然后是为神建殿。建殿受到神子民的敌人各方阻拦,但也得到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鼓励。

  第六和七章之间相隔五十八年。在神圣的历史中,这是以斯帖王后传奇故事发生的时候;在世俗的历史中,着名的马拉松战役、塞莫皮莱战役和萨林米斯战役也在这时期发生。

  第七至十章再记述主前四五八年,以斯拉得亚达薛西朗占米纽斯的诏命回到耶路撒冷的行程。这几章详细叙述以斯拉要改革以色列民的个人行动。

大纲

壹·所罗巴伯带领被掳者归回耶路撒冷(一~六)
  —.古列王的诏令(一1~4)
  二.准备与供应(一5~11)
  三.返国之民的名单(二)
  四.筑坛和立圣殿的根基(三)
  五.重建圣殿的阻拦(四)
    l.在古列王时(四1~5,24)
    2.在亚哈随鲁王时(四6)
    3.在亚达薛西王时(四7~23)
  六.哈该和撒迦利亚鼓励百姓建殿(五1~2)
  七.在大利乌王年间的拦阻(五3~17)
  八.大利乌王下旨帮助圣殿完工(六)



贰·以斯拉带领被掳者归回(七~一O)
  —.亚达薛西王慷慨授权(七)
  二.回国者的名单(八1~14)
  三.耶路撒冷之行的记载(八15~36)
  四.混杂的婚姻与以斯拉认罪的祷告(九)
  五.犹太人立约放弃异族妻儿(一O)

第一章

壹·所罗巴伯带领被掳者归回耶路撒冷(一~六)

一.古列王的诏令(一1~4)

  头三节经文重复历代志下最后两节。神通过波斯王古列颁下诏令,准许犹太人回到犹大,重建在耶路撒冷的圣殿。此外,他吩咐以色列的邻国要慷慨资助回国的余民。虽然古列(塞鲁士)不是信奉耶和华的人,却蒙神使用,使犹太人能返回祖国。早在古列王出生前许多年,他已被神提名;并特别给他这个高尚的召命(赛四四28~四五13)。他印证箴言二十一章1节的话:“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象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这个谕旨结束犹太人被掳七十年的时期。这七十年可以有两种计算方法:从主前六O五年尼布甲尼撒攻击耶路撒冷,第一次掳走犹太人,到主前五三五年圣殿的根基立好;或者从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陷落,到主前五一六年圣殿完成重建。圣经学者较接纳第二个说法,因为圣殿是国家的焦点和心脏,圣殿一天没有盖起来,犹太人就认为没有复国。

二.准备与供应(一5~11)

  除了四围邻国给犹太人的财物,古列王还将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圣殿掠走的五千四百件金银器皿归还他们。这里提到的每一件金器银器都见证着神的保护和看顾,虽然经历这么多年,神仍然把它们带回给自己的子民。第8节的设巴萨可能是所罗巴伯的波斯名字,也可能是另一个人。注意第9节提到刀二十九把。既然神连这些细节也关心,他对他的百姓岂不加倍关心吗?

第二章

三.返国之民的名单(二)

  二1~58 第1至61节是所罗巴伯带领回到犹大的人的名单。一些按着父系列出(3~19节),一些按着家乡列出(20~35节)。这里特别提到祭司(36~39节)、利未人(40~42节)和尼提宁(殿役)(43~54节)。他们在重建圣殿上担当重要的角色。

  二59~63 那些人说自己是祭司,却没有族谱证明,不能供职或吃祭司的食物,除非有能用乌陵和土明(或说是光明和完美)来断事的人给他们授权。触犯误称祭司职分的严重性,参阅民数记十六章。第63节的省长是所罗巴伯。

  二64~67 尼希米记第七章有一个与本章大致相同的名单。虽然两章分列的人有些差别,但两者都列述回归犹大的犹太人,数目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再加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以斯拉加上二百四十五个歌唱的人,尼希米却加上二百。因此回归余民的总数大约是五万人,只是被掳人数的小部分。

  二68~70 犹太人到了耶路撒冷;有些族长奉献金子银子建神的殿,又献礼服给祭司。然后众人回到自己的城。

第三章

四.筑坛和立圣殿的根基(三)

  三1~7 在七月,就是民事历的开始,回国的犹太人聚集在耶路撒冷庆祝住棚节。在耶书亚和所罗巴伯的带领下,他们筑坛,在上献燔祭,是照着摩西律法书所吩咐的。祭坛象征着神的同在与保护,他们觉得这样尊敬耶和华后,他必保守他们免受敌人侵害。可见经过多年被掳,犹太人吸取了教训,明白到神不会眷顾远离他的人。过去他们强盛之时尚且被巴比伦人掳走,何况现在人数稀少、势力薄弱,且被仇敌包围,就更该倚靠神了。

  然后他们靠着推罗人和西顿人的帮助,着手预备建殿。

  三8~13 圣殿在犹太人回日后十四个月开始重建。圣殿的根基立好后,祭司和利未人带领百姓行献殿之礼。以色列人各尽所能,献出一切资财,筹得足够重建圣殿的金钱。他们虽然满腔热诚,但所建起的与所罗门圣殿的富丽堂皇相比,仍逊色很多。因为当年大卫用来兴建所罗门圣殿的费用,比此时的要多出一千倍(参代上22:14)。难怪很多老年人比较所罗门圣殿的华美,相对将建的殿的平实,禁不住号啕大哭(12节;该二3)。他们忧伤的哭声与欢呼喜乐声和混在一起,令人不能分辨是喜是哀;声音听到远处。

第四章

五.重建圣殿的阻拦(四)

1.在古列王时(四1~5,24)

  四1~3 第1节提到犹大和便雅悯的敌人,是亚述掳走北国的人时,那些从别国来到的殖民地居民(外邦人)。这些人与以色列的余民通婚,他们的后代成为撒玛利亚人。他们去见所罗巴伯,假装要协助重建圣殿。但他们真正的目的却是要监视犹太人的动静,防止耶路撒冷再度强盛起来。虽然他们也敬拜耶和华,但耶和华只是他们偶像宗教里众多的神之—。他们声称敬拜神,真正的动机却是要破坏圣殿的重建,因此以色列的首领都拒绝他们的帮忙。

  四4~5,24 撒玛利亚人改变策略。他们首先试图使犹大人手发软,然后扰乱他们建殿。他们又收买谋士在波斯王面前控告以色列人;以败坏他们的计划;这是他们使犹太人困扰的恐吓手段。建殿的工作因此停顿了。

  按年分,第24节接着第5节。犹大的敌人令圣殿停工,直停到大利乌王第二年。

2.在亚哈随鲁王时(四6)

  第6节提到在亚哈随鲁年间,有人上本控告犹太人。第7至23节说在亚达薛西年间,有另一本奏章控告犹太人重建耶路撒冷并城墙是背叛的行动。亚哈随鲁王因此吩咐犹太人停工。

3.在亚达薛西王时(四7~23)

  圣殿在大利乌年间重建完成;大利乌是在亚哈随鲁(6节)和亚达薛西(7节)之前的君王。因此,第6至23节所讲的奏本,是在圣殿建成后才上告的。这些奏本是指控犹太人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而不是圣殿。以斯拉把这些事件集中在一起,不按年分排列,是为了进一步描述阻拦归回之余民工作的企图,以突出多年来神的工作不断受到干扰,但他的大能最终仍得胜的事实。

  第四章6节至六章8节是用亚兰文而不是希伯来文写的。亚兰文是波斯国诏书的官式语文。

第五章

六.哈该和撒迦利亚鼓励百姓建殿(五1~2)

  从哈该书一章1节和撒迦利亚书一章1节,我们知道本章是大利乌王第二年的事(1节;比较四24)。这两位先知呼吁以色列人继续重建圣殿的工作,不要只顾自己兴建华美的房子(该一4)。哈该和撒迦利亚不但传讲信息,还亲自参与建造工作。所罗巴伯和耶书亚顺服主,吩咐百姓立即继续建殿工程。注意不是王谕旨的能力令工作继续;而是靠圣灵的能力借着神的先知的话带出来(比较亚四6)

七.在大利乌三年间的拦阻(五3~17)

  五3~5 建殿工程很快便受到拦阻。波斯总督和他的同党来到耶路撒冷,问犹太人谁授权他们开始建造,并问建造的人叫什么名字(参看9~10节)。犹太人将犹大首领的名字告诉他们。这些波斯官员比第四章提到的讲道理,他们没有停止工程,而是奏告大利乌王,定断这事是否合法。由于犹太人开始顺服神的话,神的眼目看顾他们,使这事能完成。

  五6~17 在秦告大利乌的奏本上。达乃和示他波斯乃讲述他们和犹太人的对话,以及犹太人的回答。百姓的长老首先告诉他们属神的权柄:他们是独一真神的仆人,但由于他们犯罪被掳到巴比伦。现在耶和华领他们回归故土;他们要重建神的殿。至于人的权柄,他们有古列王的谕旨,准许他们重建圣殿。古列王为这工程也贡献了大量物资。省长请王察查,看古列王是否下过这样的谕旨,也请大利乌王告知(降旨)他这事应怎么处理。


第六章

八.大利乌王下旨帮助圣殿完工(六)

  六1~5 在一番察查之下,终于在古列王当时的京城亚马他(新英王钦定本译作“艾伯坦拿”),寻得他的谕旨。这里所载谕旨的吩咐比第一章的摘要详细;它指明圣殿的尺寸,并吩咐要将尼布甲尼撒所夺的一切金银器归还。

  六6~12 大利乌于是告诉达乃和他的同党,他们要怎样对待犹太人。他们不但不要拦阻工作,还要从王宫府库中取出贡银支付圣殿工程的经费。他们又要按祭司的话给他们供应圣殿的每日所需(9节),好叫犹太人在神眼前得蒙悦纳,他们为王和王家祈祷便有功效。大利乌为了加强谕旨的效力,定明拦阻工程者死罪。他求神对付任何试图拆毁这段的人,包括王在内。几乎没有更好的例证,说明人的力量的无能和荒诞,并一切力量都受制于上帝的时机。归回的人的信心,可以归纳在诗篇一四六篇三至五节的话中:

  你们不要倚靠君王,
  不要倚靠世人,他一点不能帮助。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
  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
  以雅各的上帝为帮助,
  仰望耶和华他上帝的,这人便为有福。

  六13~15 总督急速遵行王的命令,建殿工程也很快展开。在先知的鼓励和王库的供应下,圣殿终于在四年后建成。不过是立根基后十九至二十年了。亚达薛西是大利乌后的王,他为圣殿的维修贡献,而不是为建殿。

  六16 以色列人和他们的领袖为圣殿欢欢喜喜地行奉献之礼。邓纳德留意到:“在这个时刻,他们欢喜快乐是很自然的事。因为神的殿是他们所守的约中一切祝福的彰显。终于,经过失败、艰难、失望和忧伤的困苦年日,圣殿总算在他们眼前完成,矗立起来。他们从巴比伦上未,目的就是为此。假如他们曾经流泪撒种,现在他们可以欢呼收割了。”

  六17~22 他们献祭。所罗门献殿时用了二万二千只牛、十二万只羊,而在约柜前更献了无数的牛羊(代下五6;七5)。相比下,这次献殿礼真是不足作比较,逊色得多了。幸而他们没有强调这方面。

  今天,很多教会、团体、宗派、学院的情况,甚至整个基督教国家,都与从所罗门到以斯拉时代的衰落没有多大分别。邓纳德充满鼓励的应用,很值得详引:“然而信心是与看不到的事物有关,因此能提醒我们,耶和华对这些软弱的余民的慈爱和能力,并不少于他对所罗门。新的圣殿也许没有从前辉煌,他们也只是外邦可怜的臣民。但假如神象以往一样与他们同在,他们信心的资源便象从前一样是无穷的了。在困难或兴旺的日子,基督对他的子民都没有变;但这个真理可能没有深深地印在我们心里。有了这个能力我们便能兴起,没有其它东西能使我们超越我们的环境,给我们勇气跨过艰辛漫长的旅途。”

  然后,他们欢欢喜喜的守逾越节和除酵节,因他们清楚看见在大利乌给他们的恩惠背后有神的手。这里称大利乌为亚述王,因为他统治旧亚述帝国的版图。

第七章

贰·以斯拉带领被掳者归回(七~一O)

—.亚达薛西王慷慨授权(七)

  七1~5 第六和第七章中间相隔五十八年(参看简介中“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贴记年表”)。这期间,亚哈随鲁(薛西)继大利乌作王。亚哈随鲁于公元前486年登基,以斯帖记记载了他统治期间的事情。在他之后,即公元前465年才由他的儿子亚达薛西(朗占米纽斯)继位。七年后(即公元前458年)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

  本段简述以斯拉的家谱,证明他祭司的世系。摩根这样评论:“文士取代了先知的位置,作传达神旨意的人。分别是,文士没有得到新的启示,他们只是解释和应用旧的启示。这个新的秩序使以斯拉立即成为创立人和代表……他是诠释和应用律法的专家。第10节的话非常清楚地说明,以斯拉有这个资格的原因:‘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又……教训。”

  七6~10 以斯拉除了有优良的世系,也是敏捷的文士,通达摩西的律法书。以斯拉绝对是一个活出圣经律法的人,也是诗篇第一篇头三节的活证。由于他昼夜思想耶和华的律法,他为神所做的事都亨通。耶和华再次引导外邦君王的心以实行他的计划。王颁下谕旨,让犹太人第二次归回耶路撒冷;这次由以斯拉带领。

  七11~26 波斯的亚达薛西王在这里所记的谕旨上,给以斯拉大权。凡愿意到耶路撒冷的人都可以随同他一起上去;他要在那里查问是否一切都按着摩西的律法书而行。这一切显示了神赐福以斯拉,也说明他在亚达薛西王朝中地位崇高。然而为了回国将神的律法教导给以色列人,他甘心放弃自己的高位。

  王和谋士慷慨送赠礼物。这些金银和还留在巴比伦的圣殿器具,都交由他处置。这些礼物是作为圣殿每日之用,剩余的由以斯拉衡量处理。不够的话,银子、麦子、酒、油和盐都可以从王家府库中供给,不计其数。最后四样是犹太人献祭制度的必需品。在圣殿服事的人可以免纳税项。

  最后,谕旨给予以斯拉为幼发拉底河河西为犹太人立士师和审判官的权力。这些士师要教训百姓,执行神律法。

  七27~28 以斯拉因为神“使王起这心”,发出赞美和感谢。以斯拉在感谢的祷告中称颂……神引领王起这心意修饰圣殿,又谦卑地感谢神给他能力进行这极为重要的工作。以斯拉有主大能的手帮助,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他一同上耶路撒冷。

第八章

二.归国者的名单(八1~14)

  本段列出随同以斯拉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的人的名单。当中有几个家族的人已经在较早前跟随所罗巴伯回去(二章)。第二次的归回大约有一千五百名男人。

三.耶路撒冷之行的记载(八15~36)

  八15~20 以斯拉在亚哈瓦的河边(地点不详)停下来的时候,发现群众中没有利未人。他知道哪里有利未人居住,因此差遣十一个做首领的弟兄到迦西斐雅,鼓励利未人和殿里使用的人跟随他。三十八个利未人和二百二十个尼提宁向应了。

  八21~23 犹太人开始他们九百英里的旅程之前,他们在亚哈瓦河边扎营。一个带有许多财富而没有任何保护的旅队,必然为路上的盗贼垂涎。早前他曾对王见证神的良善和能力,假如现在请求军队护送,便是以自己的行动推翻自己的话了。因此他只有单凭信心,宣告禁食,相信神愿意拯救倚靠他的人。神必不叫他失望,因他应允了他们的祈求。

  八24~34 以斯拉将波斯王交给他的银子和器皿秤了,交给祭司长十二人和十二个利未人。由于这是圣物(分别为圣),它们必须由圣洁的人看守。经过三个半月的旅程,他们一行平安无事来到耶路撒冷。到了以后,那些金银和器皿再过秤,然后交给负责圣殿事务的人。

  八35~36 归回的人首先要做的事情,是为全以色列在耶和华的坛上献燔祭和赎罪祭。当他们尽了这个属灵责任后,他们将王的谕旨交给河西的总督;总督按王谕给他们提供用品

第九章

四.混杂的婚姻与以斯拉认罪的祷告(九)

  九1~2 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不久,一些首领便去见他,告诉他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就是有首领和国民与外族人通婚。这是许久以前,神曾惩罚以色列人的罪。律法说的很清楚(出三四16;申七3),神的子民必须圣洁。神要他们从世界和各种罪恶分别出来。

  九3~4 以斯拉听到这个与外族通婚的消息非常惊惧。直到献晚祭的时候,他仍深深忧伤。他撕裂外袍;拔掉一些头发和胡须,在那里呆坐。撕裂衣服,拔去头发和胡须,是谦卑和悔罪的表现。敬畏主的人都聚集到他那里。

  九5~15 当晚祭的血为百姓的罪孽洒在耶和华面前的时候,以斯拉双膝跪下,大声发出认罪的祷告。虽然他没有犯众人所犯的罪,却视之如同己错。他以百姓的罪为自己的罪,抱愧蒙羞,他渴望以色列人能看到自己的过犯而悔改。因为他们这样邪恶地回答神保守的恩,这恩使他们越过审判,并使他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8节)。“钉子”是指任何倚靠神的人或物的安全稳妥。有些人象艾朗赛等,相信这最终是指基督:“‘钉子’的参考资料,无疑是承认以赛亚‘象钉子钉在坚固处’的预言。耶和华的荣耀挂在这个坚固处;这个坚固处扩大来说,就是基督(赛二二21~25)。”

  先知明确地提到混杂的婚姻,因此他们没有可解释的借口——尤其他们最近还蒙受神的恩。“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还有话可说吗?

第十章

五.犹太人立约放弃异族之妻儿(一O)

  一O1~5 以斯拉的祷告感动了百姓,使之无不因此而痛哭。示迦尼代表百姓承认他们的罪,但他提醒以斯拉他们仍然有指望,只要他们认罪后放弃那不相配的轭。他建议以斯拉带领他们立约休弃异族的妻儿。祭司长、利未人并以色列众人回答这个全国悔改的呼吁;他们就起了誓。

  一O6~8 所有被掳归回的人都到耶路撒冷聚集,参加集体认罪悔改的严肃会。三日之内没有前来面对这问题的,将被抄他的家和逐离全会众。抄家就是使之失去土地的合法拥有权和继承权,以确保异族人的子女无法继承以色列人的土地。逐离全会众是指不准参加回归以色列人的聚会,不准在圣殿里敬拜。对犹太人来说,这是非常严重的惩罚。

  一O9~11 由于只有三日时间回覆这个吩咐,犹大和便雅悯众人都匆匆从周围的城镇来到耶路撒冷。展常的天气并没有阻碍他们,因为要解决的事情十分严重,比下大雨更令人惊恐。以斯拉对聚集的人说话,指出他们的过犯。

  一O12~17 全会众立即承认他们违背了神的律法。但由于大雨和牵涉多人,他们建议逐城查察犯这罪的人。有四个人试图阻止这个计划,但不成功;任命士师后两个星期内,调查便展开了。三个月后,调查完成。

  一O18~44 那些犯罪的人列在第18至43节。首先是祭司(18~22节),然后是利未人(23~24节),最后是其它以色列人(25~43节)。第44节说:“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其中也有生了儿女的。”虽然圣经没有声明,但相信以色列人对这些妻和儿女有足够的生活供应。这些家庭分裂所造成的伤痛,必须从保持弥赛亚由此而出的民族纯一的重要性来衡量。

  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林后六14~13);这样的事不应该在神的儿女中间发生(很多人在起步时忽视这问题,到后来才感到后悔)。而哥林多前书七章12和13节,是给那些信主时已和不信者结婚的人的原则。在神的恩典下,这些信主的人不用放弃他们未信的丈夫、妻子或儿女;而他们因这信徒而获得额外的权利。

  以斯拉记是一本复兴的书。当我们看到神的话,又在生活中行出当中的真理;当圣徒为众人代祷;当我们认罪和远离所犯的罪,教会便有能力为神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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