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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服侍神 经文:太5:48;来6:1-6;林前11:1;罗15:5;西4:12

日期:2016-10-27作者:凡仆

经文:太5:48;来6:1-6;林前11:1;罗15:5;西4:12。

我们所读几处经文中都提到“完全”一词,并且使用的不是一般叙述语气,而是要求和命令的语气。“完全”是使徒对信徒的殷切希望,也是信徒追求更高属灵生活的标准和境界。神以慈爱吸引人相信他,又呼召一些人参与事工,希望比一般信徒有更高的标准,效法他的完全。当然,我们在追求更高标准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考验,只有屡次胜过,不断得胜,才能长成满有基督的身量。

一、树立榜样很重要

榜样具有示范性质,充满感染人的力量。世界各国、各行各业,管理者一般都会塑造一些形象,树立典范,号召人们学习。《圣经》里,值得学习和效法的榜样也不胜枚举(参来11:1-40);保罗悔改后,在信仰及生活的许多方面走在了前面,要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可见,榜样的力量虽然很大,但作为不完全的人身上多少会有些缺欠。“因我见你的行为,在我神面前,没有一样是完全的。”(启3:2)所以,神要求人们“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申18:13),“愿你们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稳。”(西4:12)

二、建立更高的标准

古人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事方面建立更高的标准。唐太宗在《帝范》卷四中说:“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孔子教育学生说:“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唐太宗所说的“法”可理解为“标准”的意思。一个人如果制定了上等的目标,最终可能得到中等的结果,若订立了中等的目标,结果只得得到较低的结果。孔子的意思是说:制定高的目标有利于激发人的动力和斗志,即使达不到目标,退其次而求之也不错。或者说做事要作最充分的准备,要付出高于目标的努力来达到目标。求知是一个漫长且艰辛的过程,只有放宽视野,定高目标,才能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果。

作为跟随神的人,什么是更高的标准呢?更高的标准就是完全的标准。“完全”有“齐全”、“百分之百”、“完整”、“完美”、“完善”、“保全”、“全部”和“全然”的意思。神喜悦完全人,并且赐福他们。“慈爱的人,神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神以完全待他;”(参撒下22:26)“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创6:9)“神是我坚固的保障,他引导完全人行他的路。”(撒下22:33)“我眼要看国中的诚实人,叫他们与我同住。行为完全的,他要伺候我。”(诗101:6)“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诗119:1)但我们要追求完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追随和效法榜样完美程度的高低。如果自己建立的标准较高,自然对自己会有更高要求;标准若较低,对自己就会放松一些,成长自然就会缓慢一些。跟随神的人不能仅定睛于有缺欠的神的仆人或使女身上(太23:3),要建立最高、最完美的标准。

耶稣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保罗说:“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保罗在言传身教方面可谓“毫无指摘”,“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帖后3:7),“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但他却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3:12)。跟随神的人如果把没有瑕疵的完全的神作为追求的最高目标,把自己的凡事与他比较,找出差距,追求完全,就会在灵性、信心及生活上取得更大进步。

当然,建立更高的追求标准,并不需要抛弃他人身上一切好的东西,许多信徒或仆人身上流露出许多属神的丰盛生命。正如保罗所说:“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3:17)“并且你们在大难之中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帖前1:6)。可见,效法了神仆人身上的好的东西,就是效法了耶稣。

三、学习和效法完全的神

信徒的状况往往如《圣经》所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来5:12)所以,我们只有学习和效法完全的神,树立完美的标准,才能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参来6:1-3)。

(一)在爱心上效法神。“神就是爱”(约一4:8),其慈爱永远长存。“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约壹4:12)“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壹4:17)神的爱最深沉之处表现在无私与牺牲方面。“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所以,跟随神的人应在无私与牺牲方面效法耶稣(参腓3:10)。

(二)在事工上效法神。耶稣在论道他与父的关系时说:“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约17:23)三位一体的神在救赎大工上的完美合一,给跟随耶稣的人留下了佳美的佳踪。如保罗所说:“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罗15:5)“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爱和平的神必常与你们同在。”(林后13:11)

(三)在心志上效法神。跟随神的人,其心思意念再不能以我为主,以自己的标准为标准,以自己为王,而“要以耶稣的心为心”(腓2:5),随时揣摩并顺服神的心意,不是做我所喜欢的事,而是让神的旨意成全。

(四)在信心上效法神。“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他对人类永不放弃,这就是神的信心。“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来6:12)“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来13:7)

(五)在善事上效法神。完全人乐做善事,“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太19:21)完全人远离恶事(参伯2:3),“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约叁1:11)“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彼前1:14)

(六)在行为上效法神。神是公平公义、诚实无伪的神。“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32:4)

(七)在话语上效法神。“至于神,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们的盾牌。”(撒下22:31)“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林前2:6)“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总而言之,社会有衡量的尺度,人有做人的标准;教会有教会的准则,信徒有信仰的规范。跟随神的人既要学习和效法社会上的真善美,拒绝假丑恶,也要学习《圣经》里、信徒中的模范榜样,追随佳美脚踪。在信仰及社会生活中,只有把耶稣作为最高标准来对照自己的一切,才能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进到更加完全的地步。愿神赐福一切以耶稣为榜样而努力追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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