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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神所命定的生命 (林前 7:17-24 )

日期:2016-10-27作者:薛红根

(林前 7:17-24 )

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18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19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2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

21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第一呼召与蒙召

每一个人都是神所创造的,每个人在被造中都带有上帝的形像和样式,这样人就有一个终极的生活目的,就是荣耀神。这个被称为第一呼召。

很多的时候我们轻看了第一呼召,认为奉献做传道、当牧师或做长老和执事才是做属灵的工作,才叫服侍神,这里有一个危险,那就是特殊的呼召才是重要的,才能荣耀神,从而否定第一呼召的意义,结果我们就走回天主教的老路,认为牧师,传道是圣品阶级。

奉献做传道、当牧师或做长老和执事是第二呼召,只对一部分信徒,第一呼召与第二呼召都是出于神的呼召,我们不能厚此薄彼,因为第一呼召是对每个人的,所以在教会里更应当多讲和多强调,可是我们在教会里第二呼召讲得多,忽略第一呼召。以致教会只有一部分信徒参与服侍,认为教会就是他们的事。圣经对教会的定义是“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

蒙召的呼召是救赎性的呼召,这个呼召是要我们回应福音,信靠神的儿子,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救赎性的呼召是神对罪人的呼召,救赎的呼召不关乎你的名族、地位和工作。

蒙召不废除第一呼召

保罗从宗教的角度来说明,犹太人与外邦人是不同信仰的两类人,犹太人因为是神的选民,在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赐下割礼作为约的记号(创17)。但到了罗马时代,以色列人已经分散到罗马帝国的各处,他们在浴场洗澡的时候,希腊罗马人很容易认出他们是犹太人,他们自称自己是神的选民,但已是国破家散,好像神没有保护他们,他们成了嗤笑和藐视的人,割礼成了他们羞辱,所以有一些犹太人就去做手术,让别人不容易认出他们是受了割礼的人。

你在蒙召之前的身份是什么,蒙召时就守住那个身份,蒙召不改变我们在地上的身份,蒙召改变的是我们与神的关系。蒙召使我们有了一个属灵的身份,这个身份高于地上一切身份,这个身份也是我们不再羡慕地上的身份,正如保罗讲的,受割礼的人算不得什么,未受割礼的人也算不得什么。

 

蒙召的身份超越原有的身份

在当时的罗马社会,奴隶是非常多的,也有一些主人信仰上帝,也有一些奴隶信仰上帝,我们在腓立门书就读到主人腓立门和奴隶阿尼西母信主的例子,保罗也用主人与奴隶的的身份来说明,在蒙召的时候,你的身份是什么,你就还是什么身份,保罗没有认为奴隶社会是对的,他在讲完以后说"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林前7:21),我们基督徒可以追求公义,甚至是职位,但我们一定要分清是为了荣耀神,还是满足自己的野心。做奴隶蒙召的,在肉身上是奴隶,在属灵上他是一个得着自由的人,主人在肉身上是自由的,当在信仰里,他甘愿伏在基督的权柄下,就称为基督的奴隶。

我们是基督重价买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论在肉身上是主人还是奴隶,他们都是基督的奴隶,基督徒不应该做人的奴隶,保罗在以弗所书里讲到奴隶在服侍主人的时候,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 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 (以弗所书 6:5-9 和合本)

要存着服侍基督的心,在腓立门书上保罗要主人腓立门待奴隶阿尼西母如同弟兄。

 

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 (腓利门书 1:15-16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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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视频播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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