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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給人知的好行为 经文:马太福音6:1-4

日期:2016-10-27作者:苏颖智

证道经文:马太福音6:1-4

1「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

2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

3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4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有古卷:必在明处报答你〕。」

引言:

中国人观念「丑事不出门」。但好事又如何?有富翁派钱二亿,社会哄动,广告宣传「首席慈善家」,奉献登名及金额,教会选执事按奉献多少决定,你怎样看?最重要的是,主怎样看?

内容:

(一)「好行为」是指甚么行为?

善事(V.1)=施舍(V.2)原是同一希腊字

(i)犹太人:善行、施舍乃公义之化身,是至高的德行。

(二)为何不要给人知及其原因?

(1)不要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

原因:这样就不能得天父的赏赐。

(2)不要在你面前吹号:自吹自擂,在何处?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故意要得人的荣耀。

原因:他们只得人的赏识。

(3)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施舍):不动声色,暗中施舍。

原因:(a)父在暗中察看

(b)父在明处报答

结论:

-在今天的应用?

-报税?

-对有需要者,对接受者之感受要有敏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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