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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还是死?—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讲题之二

日期:2016-10-27作者:梁朴
 

生?还是死?

   ——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讲题之二


  

  梁朴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节

  

  我们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时刻,一同来读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

  今天站在这里的人,或者曾经在墓旁辞别亲人的人,都知道死亡是个强敌。尽管我们努力改变死亡的外貌,把“棺木”叫做“寿木”,把“坟场”叫做“纪念公园”,把“验尸房”叫做“殡仪馆”,想把可怕的死亡感冲淡。不过无论如何,死亡还是那样的残酷无情。正如一个牧师所云:一个血肉丰满、情感充盈、生龙活虎的人,突然停止呼吸和心跳,成了一具僵硬冰冷、沉默无声的尸体,这是何等残酷!尽管人们对“死”抱着回避的态度,但是此时此刻,死亡正在我们当中发生,我们感觉死离我们不远。

  在基督教的思想中,从来不回避死亡这个话题,相反,圣经说:“往遭丧的家去,强如往宴乐的家去,因为死是众人的结局,活人也必将这事放在心上。”(传7:2)

  “生,还是死,这是一个问题。”这是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雷特》中的经典的对白。就让我们在此时此刻正视死亡的现实,探索人生的意义,归向福音的呼唤!

  

  生命无价

  一个亿万富翁对一个乞丐说:“来,我们谈谈!”乞丐说:“谈什么?”富翁说:“这样吧,你可以在我所拥有的一切中选一件东西,然后我在你身上选一件,好吗?”乞丐说:“真的吗?”“当然!”富翁说。乞丐大喜过望,就挑了这富翁位于市中心的一幢房产。富翁说:“给你。”乞丐满足了,说:“好了,该你了!”富翁微微一笑,“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一条命。”乞丐赶快落荒而逃。

  当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是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热爱生命是人人的共识。耶稣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就人的本体构造而言,人是低微的——不过是尘土(诗103:14)。若按原材料计算,人体的价值不过是806元。

  但是,“泥土所造”只是说出人作为生物性的存在。人的价值不只是泥土而已。马丁·路德·金说:“难道这806元就可以解释整个人的全部吗?”他说:

  我们能否以806元去解释米开朗琪罗的艺术才华?

  我们能否以806元去解释莎士比亚的文才?

  我们能否以806元去解释人类灵魂的奥秘?

  人不仅是生物性的存在,也是超越性的存在。人一方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有超乎自然:他在时间之内,但同时又在时间之上;他是在空间之内,但同时又在空间之上。他能够做动物所不能做的;他能够构思一首诗并将它写出来;他能够构思一个伟大的文明并将它缔造出来……

  在万物中,人真是一个奇妙的存在。人作为一个超越性的存在,具有无限的心灵。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所以比万物更宝贵,人里头有神性的因子。

  人处在暂时界里,却对永恒有无尽的追求。人时刻在抗拒时空的捆绑。因为“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3:11)

  

  死亡无情

  生命宝贵。可是,死却是生命的敌人。根据有关方面统计,全世界每年死亡人数在五千万至五千五百万之间。德国《图片报》1997年11月1日报道:地球上平均一天就有147137人死亡(每天出生364321人)。也就是说,滴答一秒钟,就平均有1.7人向世界说“再见”!

  死是一个谜,一个难以测透的奥秘。

  ——死是那样的普遍

  哪里有生,哪里就有死。人不分贫富、贵贱、智愚、男女,都必遇到死。莎士比亚说:“金童玉女和衣衫褴褛的清道夫同归尘土,权杖、学问和健康的体格一同归于尘土。”

  “死是众人的结局。”

  “人人都有一死。”

  有人在自己的墓碑上自撰一联:“今朝吾躯归故土,明日君体也相同。”

  ——死是那样的无情

  它不受贿,也不徇情。无论是君王、官吏、富翁、乞丐,死都一样临到你。它抓住谁,谁就要惨然离去。

  传说有人曾与“死亡”订过协议,说他愿意到时随死亡而去。但讲定死亡必须预先有所通知。

  后来,某日那人突然离世。他不服,对死亡说:“你怎么可以违约?一声不吭就把我带走了呢?”

  死亡说;“谁说我没有捎信给你?你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的头发,本来乌黑发亮的秀发如今怎么变得稀疏而发白?还有你的牙,还像过去一样洁白整齐吗?你的腿还像过去一样灵活么?……”

  “好了!我懂得。原来这就是信号啊,我怎么一点也不注意呢?”

  诸位,你收到死亡的信号了吗?

  ——死是那样的难防

  死在这地,那地;这时,那时。随时随地都有光顾的可能。你无法知道“寿之终,寿数几何”。

  ——死是那样的无敌

  人类的历史就是与死争战的历史,科学的发达、医药的进步,都不能解决死亡的问题。

  我们每天都与死作斗争,可是这场战争无人能胜。

  不禁问:死是从何而来?

  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死由罪来(林前15:55、56;罗6:23;雅1:15;罗5:15)。今天,我们在这里的人各有各的背景,各有各的经历,但在神的面前只有一个身份——罪人。

  罪就是不中目标,偏离了神为人性所定下的目标,活不出人性的尊严,活不出人生的价值,迷失了人生的意义。“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

  人生历程,从哭到哭;人生虚空如同钟摆,左摆虚空,右摆无聊,停摆就是死亡。

  神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良心也告诉我们:“人所做的事,连隐藏的事,神必要审问。”

  在居丧之家,我们正视死亡的问题:“活人也要把这事放在心上。”

  

  神爱无限

  狄更斯的《双城记》里,查理斯达尼被判死刑,要上断头台。“他独坐囚室内。自从离开了法庭,他不再存丝毫幻想。判决书的一字一句叫他听见自己已被定罪。他完全明白没有任何人可以运用影响力救他。”

  正当达尼静静坐着,惦念妻儿之际,门外的石路上忽然传来脚步声。“钥匙插进匙孔,锁头转动……门一开即关,站在面前的人脸容镇定、果敢,带着一丝微笑,手指贴唇示意他不要做声。悉尼卡特来了。”他来代替达尼。卡特愿意上短头台,好让达尼能够与妻儿团聚。

  两人易位之后,囚犯即将押上刑场,女缝工走到卡特旁悄声说:“你真的要代他受死?”他答:“还为着他的妻儿而死。”

  卡特的死虽令到不只一个人可以活。他的牺牲诚然伟大,但完全不是与基督为我们所作的相比。

  约翰三章十六节宣告:“神爱世人”。因为人是神所造的,人的里头有宝贵的灵魂。神爱我们到一个程度,就是将独生子赐给我们。

  你就是神所爱的那一个人!

  你就是神所寻找的那一个人!你就是神所要拯救的那一个人!

  卡特为了一个好人和他一家死;基督耶稣却发怜悯,为着仍然叛逆神的人类而死。“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6-8)

  神的独生子成为替罪的羊羔,成为赎罪祭。他为人类惨死在S字J上。他挂在我们本应挂的地方;本来应由我们承受的痛苦,都堆积在他身上。因神子是无罪的,却承受罪的刑罚,因而成就了一种难以想象的价值。他用自己的身体担当罪所成就的那价值既不是他自己需要的,那么,这价值是为谁而有的呢?

  很清楚,为信的人。救赎大功已经告成,罪人只要心里相信,把自己交托给神子耶稣,就可以恢复与上帝的亲密关系,不会再被隔开——永远!

  朋友们,生命无价,死亡无情,神爱无限!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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