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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仰来看政教关系

日期:2016-10-27作者:海夫

前言:信仰不等同于宗教

简单地把政教关系看为政治和宗教,不说错误偏失,也未免流俗浅薄,难以透彻洞见相对清晰的历史走向和社会发展各种力量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何谓政教关系?政:政权、政府功能、政治管理;教:教权、教会、意识形态、无神论教育等。中国语境中说得很多的“意识形态”,是指一套中心价值观为权力服务的时候称为意识形态,它本质上也是属于教的范畴。

什么是信仰?信仰是超越的道,是理性追问到不能再追问的甘心俯伏和交托,是思考到不能思考而自愿接受信仰对象的承诺。科学是实证、是经验的总结。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对此早有认识,亚里士多德在做学科分类时,认为科学的总归为物理学,在这之上的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之上的乃是神学。神学是人对信仰对象认识的学问。换言之,信仰不等同于宗教,信仰的仰望和指向乃是真理,宗教是举目仰望信仰对象而形成的教义体系、生活态度和行为规范。政治和宗教都需要归从认同一个真理。

圣经启示的犹太历史和救恩的政教关系

基督信仰是上帝籍着圣经来显明的主观启示真理。是真理本身来主动俯就,向人启示祂自己。其特殊方式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让人和上帝得以和好,让人回到本来的位置——和至高的超越者之间有绝对的相关又有绝对的差别。

从圣经可知,起初的城市是杀人者该隐所建。后来城市的发展不乏罪恶的聚集地。以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世纪6:5-6)洪水之后又经历了巴别塔事件,上帝守自己的约不再灭绝,将人分散,各随支派立国。城市、国家等都是堕落后的产物,可见认为城市、国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在遮盖和隐藏了什么。

在真理启示下的政教关系是这样的:上帝的拯救是创世之初就有的应许。在人类以为当时文明发达的地方,上帝呼召了亚伯拉罕离开迦勒底的吾珥。从亚伯兰到以撒到雅各,上帝先让一人、一族认识祂、归向祂。摩西领以色列出埃及后,上帝亲自赐下律法来带领和管理以色列民。从这一历史脉络可以看见政教关系之上的是法治,法治乃信仰之约,指的是凌驾一切行政权力之上的律法权威,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被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而“法制”的核心内涵是治国的法律体系,是统治政权的工具。如马克思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

圣经意义上的政教关系是以色列人闹着要立王以后才正式出现的,并非伴随人类文明一开始就出现并纠缠发展的。撒母耳记上8:6-9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做他们的王。自从我领他们出埃及到如今,他们常常离弃我,侍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故此你要依从他们的话,只是当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那王怎样管辖他们。”上帝允许百姓立王,但也透过先知告诉百姓,王权政治将怎样管辖他们,他们也必为此付代价。

建立以色列国后上帝清楚地以律法来制衡政教关系:王从犹大家出,祭司从利未家出,绝不相乱,也绝不允许其中一方压制另一方。扫罗献祭,神不喜悦,就厌弃他做王;乌西亚献祭,神让他长大麻风……也就是说王权再大,不可做祭司,不可越过祭司亲近上帝,教导律例。祭司也不可越过王,集王权为自身。王和祭司都必须敬拜上帝,并遵从律法。为了确保王和祭司不至太过偏离正道,以色列又一直有先知的传统。先知也称先见,先知道先看见的传讲上帝信息的人。

犹太历史上王、祭司、先知仍不能保证国民不偏左右,耶稣亲自带来天国的福音:先知、祭司、王集于一身的基督。罗马书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上帝让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世界施行拯救,掌权做王。“耶稣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无论是政权还是教权,都得向上帝负责。路加福音20:25“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并非说该撒和上帝是并列关系,而是秩序中的分权关系:政、教的权柄都来自独一的上帝,政教的权柄形式,只是各自功能的不同,权限的不同。主必再来,审判活人死人,什么样的政教关系都必来到祂的审判台前。

人类历史上政教合一的两种形态

人类历史上政教合一有两种形态,常常只看到后一种,却忽略了前一种。前一种是什么?是普世大同的理想——柏拉图认为理想国应是哲学王来做王;孔夫子周游列国谏劝君王,中国知识分子的最高理想和荣耀,为帝王师,通过自己的思想来影响国家和领导人,形成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文人学者货与帝王家,官本位才显示出自己的价值;穆罕默德,一手拿剑,一手拿可兰经;希特勒的纳粹帝国,冲击德国脆弱的民主;马克思提出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其本质是无不是和圣经启示的政教关系相背,试图政教合一,而且以教领政。

然若“教”不正确,又通过权力必然带来很大的破坏性的影响,这是人类历史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政教合一是极权专制的理论基础,统治者既是权力的掌管者,又是人民的教导者;统治者的权力不受限制,政府不受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老布什说:“人类的至高成就不是将人送上月球,是将权力关进笼子。”将权力关进笼子最有效的办法是政不可兼教,政教集于一身的往往以为自己是上帝,上嘴唇碰下嘴唇就是法律。

后一种政教合一是人们常言的宗教和政治的合作,教权和政权的界限不清。其中一般在人们头脑中有印象的是基督教成为国教后的罗马帝国。其实早期教会和中世纪教会对政教关系都做了细致的讨论。有奥古斯丁的“双城记”,教父安布洛斯的政教观,五世纪末教皇格拉修斯对教权与王权关系作出具体而清晰的界定。11世纪末到13世纪末的“教皇革命”,厘定了政教二元化权力体系的形成。

也就是说基督教教会从诞生起就对与世上的权力划清界限有认识,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却不知如何实际地去处理与世俗政权的关系,其中有神的保守也有人的失败:上帝使用政权保护教会的生存,几次大公会议的召开;又使用教会保存了文明、赐福了国家对罗马城在异族入侵时的保全,保守英国免除法国大革命的威胁等;兴起教会限制政权的扩张和使用不当,安波罗修主教申诫罗马皇帝,阻止其镇压并屠杀起义百姓。其中也有教权的不当,造成十字军东征以教犯政的错误;异教裁判所其实是政权介入教权的不当,严厉的异教裁判所是国王来判的,不是教主来判的。这些不当后来也酿成了难以避免的悲剧——三十年的宗教战争。

即便在这种形式的政教合一下,成为国教后的基督教内部不断有人认为这样偏弃了真理,而主动离开主流而出现沙漠教父,自发的修道院等。随着人数的加多,修道院从个别演变为群体,并逐渐出现修道院制度。这些发誓终身侍奉上帝的修士在自己持续灵修发展神学的同时研究农业、哲学和各种技术。现代意义上的科技、大学、商业等的萌芽、发生其实都与修道院有关。宗教改革更是掀起信仰回归圣经,信仰回复真理的自由浪潮。直到美国建国后,基督教的政教分离才以宪法的形态正式确立。此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此写进宪法:国家保持宗教中立和非宗教性,政府与教会分离。没有任何一个宗教或文明对人类的贡献和意义能超过这点,这是基督教对人类文明不朽的丰碑!

宗教改革后不同的政教观

相较于上述两种不同形式的政教合一,明确的政教相分让真正的民主之光可以透进来。在取得这一成果的过程中,宗教改革后不同的政教观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并将继续影响人类的发展和前进模式。以色列历史上显赫的君王所罗门说,敬畏上帝,遵行上帝的律法乃是每个人都当尽的本分(传道书12:13)改革宗神学家、政治家、曾任荷兰首相的凯伯尔说:“我有一个愿望,这个愿望一直主宰着我的生命;我有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始终鞭策着我的灵魂;一旦偏离这神圣的呼召,愿生命的气息离开我。不管世上有多少人反对,上帝的律法必定要坚立,为了民众的福利,家庭、学校和国家都要遵行。全部圣经和整个世界见证,上帝的诫命要刻进国家的良知,万国要奉行,万膝要跪拜,万口要承认,耶稣基督是主!”这样的认识和愿望肯定是出于上帝之灵的光照。若没有上帝,人类堕落都没有意义,若不指向上帝,罪性的深渊必让人自取灭亡。问题是在具体的社会实践和治理中怎么来到达?

1、加尔文主义的政教观

加尔文的“二元主权论”政教观具有圣约共同体的观念,倾向于宪政主义,刀剑的权利在政府,天国的钥匙在教会。政府和教会有各自的领域,但两者处于平等层面,在上帝的统治之下,通过教会的借助牧师、长老和执事,和政府对正义、慈善和敬虔的关心联系起来。教会自身权益受到政府公权的尊重和保障,公众信仰和实践自由不受政权的限制和干涉。同样的,教权也不能凌驾于政府之上,只是两者在某些领域取得协作。这种政教模式基本是一个共同体概念,以确立教权和政权的平衡性。诺克斯比加尔文更为激进,认为一个人最本质的身份是他在圣约中,被基督所救赎的“上帝子民”的身份。每个基督徒都有权利和责任反抗一切偶像崇拜,尤其是对国家的偶像化崇拜。清教徒以实际的行动发展出政教分离的果实,将教会与政府权力视为与上帝主权的计划紧密相连,两者有分别,实施“不同且属于各自份内的管理”。

2、重洗派的政教观

当改教运动扩大以后,重洗派从新约圣经中所看到的教会,是一个独立自主、与政府分开的教会,认为改教运动没有达到“恢复初期教会”的地步。他们坚持教会必须完完全全回到使徒教会时代的信仰和生活。重洗派主张政教分开,坚持宗教自由,竭力争取一个“自由的教会”——既不是像天主教倾向于教会领导政府,也不是像基督教则倾向于政府领导教会。认为信徒要尽力与世界分开,虽然他们承认在世上需要有某种形态的政府,但他们不能有份于其中,因为在政府做事,难免会卷入“动用刀剑”的事上,因此规定基督徒不可服公职,不可当兵,不可起誓,也不可在法庭起诉。重洗派强调信徒按自己的良心行事,否定任何外在的权威,教会传统与教会整体的秩序都受到严重的威胁,所以基督教内部反对重洗派的力量很强大。虽然受到不断的排拒,重洗派却在改教历史上占相当重要的位置。他们看重耶稣的话语,特别强调宣教的大使命,欧洲的自由教会传统,英国浸信宗及公理宗的发源,都是受了重洗派重大影响而产生的。后来基督教的反暴力和平主义也从重洗派的受苦神学中得了不少灵感。

3、路德的两重国度的政教观

路德的两重国度的政教观有受奥古斯丁、格拉修一世等影响,强调上帝的国和地上(今世)的国是相互对立的。基督的真信徒皆属上帝的国,非基督徒则属地上的国。神国度的子民一直是少数,他们在恩典之下,受基督的管理。世上国度的成员永远是多数,他们自始至终受法律的管辖。教会的职责在于导人成圣,是内在的、属灵的;国家的责任则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并追求现世幸福,是外在的、属物质的。这个世界分别是由祭司的神圣权柄和君王的权柄所统管,两者的权力皆来自上帝,各享自主,应互不干涉。除此之外,路德还认为两个国度下还有两个政府或曰两种治理:分别是属灵的和属世的。圣灵借着属灵的治理(透过福音)生出基督徒,政府透过世俗的治理(透过法律)惩治罪恶,藉以维护外在世界的祥和与次序。路德将将婚姻、财产、商业活动等纳入俗世治理的范畴,它们分别是上帝右手的治理(基督的国)和上帝左手的治理(世上的国)。基督徒同时属于两个国度,上帝的祝福不仅来自属灵的治理(赐下永生);亦来自属世的治理(赐今生的福分)。路德相信上帝公义的手仍在掌权,祂会按祂的方式解决问题。所以路德强调都是蒙召的职分与应尽的服事,而非权柄或权势,基督徒可以在政府任职、参军等。

没有结语的结语

政治内部有三重结构:政治权力、政治意识形态、政治文化。不同类型的宗教分别作用于这三重结构,就产生了神权政治、国教统治、以教辅政、世俗政治等政教关系的四种形态。以此可明了中国长久以来的政教合一而构成的专制强权,因其历史悠久而厚重几乎让人以之为正常,并在“正常”中难以找到问题的症结。历史上在“教”内儒、释、道、法、墨等多教大战,竞相争为帝王用,不要说信仰,连学术的自由和良心都在不自觉间丧失。尤其自八股取士,国力式微,更谈不上创造力了。

保存并薪火传存一点思考和良知的是私学,私学第一人孔子可能做梦也没想到几百年后自己会吃香。私学的兴盛一般出现在重大的社会变革时期,且其生存与发展,与宽松、宽容的文化氛围成正比例关系。佛教的贡献就在于曾出现过一座寺庙就是一个学校,让人做点思辨体操。从唐宋以降的各种讲学和书院到现代的陶行知、梁漱溟、晏阳初等为改革社会精神,走进乡村,推动教育。鲁迅称为中华民族脊梁的往往多出在江湖之远,而非庙堂之高。而今私学绝迹已久,近期出现的私立学校仍在国家办学的夹缝中挣扎,还没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私学。宗教信仰更是由政府部门的宗教局辖管,遑论新闻监督,言论自由等……

我们很少从政教关系的角度去反思,中华民族一直有莫名的民族骄傲感,同时伴随着深深的屈辱感和焦虑感。中国乃是中央之国,其他都是周边蛮夷。然文治武功、扩张拓土的清朝一旦与西方、甚至和日本兵戎相见时竟每战必败,且全面的一败涂地。为什么?为什么!一代代志士豪杰分析并努力:器物不如人——洋务运动(改革开放的思想还不过停留在这个阶段);制度不如人——温和的戊戌变法、激烈的辛亥革命,戊戌变法行不通才有暴力革命。武昌的枪响是时机成熟,中国成为亚洲第一个进入共和国的国家;文化不如人——巴黎和会上仍感觉很受辱,将原因归结于传统文化的落后,声势浩大的新文化运动波及全国。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新文化才能更新中国,从而一洗国耻家恨,到现在也没理智地梳理和深思过。

急迫的愿望:摆脱落后,重现强大,为此谁许诺富国强兵谁就称王,谁就是中国的大救星。为此“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大行其道。为此不停歇的“为国争光”的教育,扭曲历史,扭曲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大力灌输仇恨,宣扬“落后就要挨打”的丛林法则。以争取国家的强大而忽视对生命的尊重,掩盖对公民权利的践踏。事实上致使国人普遍陷入信任危机,人际势利,官民对立,腐败横生,家庭解体等。

怎么来看待当今语境下的中国的政教关系,怎样负起当尽的福音使命和社会责任?怎样在生活中彰显出基督的爱?在基督的爱中慈爱和救赎、圣洁和公义互为一体,无一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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