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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的比喻 经文:路加福音十五11-32

日期:2016-10-27作者:赵中辉

经文:路加福音十五11-32

浪子的比喻在主耶稣所讲的比喻中,算是一颗明珠。其中深具情感,描写得绘影绘声,充满丰富的真理。

「一个人有两个儿子」,解经家在这里分为两派。一派主张这两个儿子代表犹太人和外邦人,因此小儿子离开父家乃表明外邦世界的背道;浪子的回家是重新被接纳到新约的特权中。而大儿子代表心肠狭窄,自以为义的犹太人。另一派主张这两个儿子既非犹太人亦非外邦人,乃是说到悔改的罪人和骄傲的罪人。前者即税吏,后者即法利赛人。主在此所讲的比喻就是针对这种情形。

「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给我。」小儿子成为浪子,乃是他的愚昧:「愚蒙人内,少年人中分明有一个无知的少年人」(箴七7)。他的这种要求好像是法定的,应该分的,这表明他的心早已离开父家的温情。他的要求似乎说:「以后要分给我的家业,就是你最后所要指定给我的,我要现在就得着。」在属灵的意义上来说,这表明人愿意离神而独立,成为自己的神(创三5),以自己的计划,为自己的快乐,来支配自己的生活。厌烦靠神的丰满而生活。他愿意、且相信他能自己成为祝福的泉源,自己享受自己的生活,或者比神照管得更为妥当。这骄傲的罪,是罪中之罪,一切的罪都是从这罪出来的。与「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相对比的,是神儿女的祷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这表明我们是在等候神,每天从祂手里得到日常生活之所需。

「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父亲没有拒绝他的要求。他的心早已离开父家,挽留他也是无济于事,最好还是叫他由苦的经历里发现自己的愚昧,这正是神对待人的方法。神造人是有灵魂、有意志的;当人的服事不再出于自由的时候,他就要到其它的地方寻找自由,他这样尝试也是神许可的(罗一24、26、28)。他迟早会由极痛苦的证据中发现,唯一的真自由是在神里面的自由(约八32?34);远离神并非是摆脱颈项上的轭,乃是脱去轻的,换上一个更重的。

「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小儿子得了产业,在他实际离弃父家之前,还停留了一段时期。这时他的身子虽然在家,其实他的心早已离开父亲了。罪人只求自己的喜欢,就如这小儿子「把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那就是把他所应得的家业变换现金或其它贵重手饰,「往远方去了」。所以,罪人也是过了不久,他就公然离弃神,在意志与爱情上早已离开神了。

「把一切所有的收拾起来」,就是他用一种决心,聚精会神地尽量获取世界中的满足,明显是注重受造之物,而轻乎创造之主;要往远方去,就是进入无神之乡。(奥古斯丁说:「远方,就是忘记神。」毕德说:「人远离神,不在地域,乃在乎他的心情。」)

现在他是宿愿克遂,「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他是一家之主,不再受父亲的干涉,为所欲为,任意放荡,浪费资财。他开始散尽他所得到的,「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见那地方大遭饥荒」,这是一幅描绘一个离开幸福与快乐之源的人走下坡的图画。离神背道的人,并不是马上发觉苦恼。世界有它的吸引力,肉体有它的快乐,爱情也并不立即消失。但罪人是迅速地奔向属灵的破产,等到世上的满足告一段落时,那受苦日子即将来到。他就在他所居之地发现有了大饥荒。「离弃神话语的人,饥饿;因为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离弃泉源的人,口渴;离弃宝库的人,贫乏;离弃智慧的人,成为愚钝;离弃德性的人,灭亡。」这是真理与爱的饥荒,人没有了真理和爱,人是不能生活的。离弃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乃是一件恶事(参耶二13)。一个人的属世财物可以丰富,多而又多;但论到真正的财富,却是「穷苦」。英国诗人拜伦在三十六岁时(也就是他死的那年)慨叹说:

我度过的年日如在黄叶中;爱情的花朵与果实尽付东流;我今所有的只不过是毒癌、忧郁与蛀虫。

基督在这里所说的饥荒,也常在富人的丰筵上,也进入王宫中。在这些王宫中,在丰筵上,那不朽的灵魂也在饥饿,是快要饿死!

当浪子「穷苦起来」的时候,就是他应该回家的时候。但他的心还未屈服下来,他对自己的倚靠虽然动摇,但尚未完全放弃。神初次的审判往往不是柔顺的;但受打击的罪人像以法莲那样说:「砖墙塌了,我们却要凿石头建筑,桑树砍了,我们却要换香柏树」(赛九10)浪子就以这种精神「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希图能补救他的厄运(参看耶二36;何五13)。圣伯纳德说:「那地方的公民就是代表恶灵,他以不可矫正的固执来犯罪,既已进入犯罪作恶的永久地位,就不再作客旅和陌生人,乃是罪恶之地的公民和住户。」在这位公民与浪子之间,显然有些不同;浪子还不是这地方的公民,只是一个陌生人。他未觉得自由,他尚未归化。那个人是生活富裕的,饥荒并未临到他,但浪子却穷苦起来。在罪恶之地感觉到愁苦的人是有希望的;但对那以罪恶之地为永久家乡,又成为「公民」,又不思念天家的人,有什么盼望呢?在这里,向我们显示出罪人堕落的深度,在内心与意志中甘心愿意服事魔鬼。他将自己卖给世界,看不出世界的欺骗,明显成为奴隶。

浪子现在完全破产了,看他所投靠的新主人对他毫无怜悯心肠,「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这种工作在犹太人眼中,是看为最下贱、最可耻的。「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给他。」他是不是对猪所吃的豆荚还望眼欲穿,垂涎三尺呢?就是求这个,还遭到拒绝呢?这是形容他的饥饿到了什么程度,甘愿拿豆荚充饥,而且他真的这样作了——因为没有人给他更好的食物(参箴十三25)。这字里行间流露出一项深刻的道德真理!惟有神能满足人灵性上的饥渴,世上其他任何的东西都不能满足人的心,因为人的心是神造的。

浪子在受自己罪的刑罚。他不愿意在父家作儿子,享受父亲的宠爱,却跑到异乡客地甘心为奴;这表明人不愿受神的管理,被迫服事魔鬼;不愿住在父家,被打发到田里去放猪;人也是「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属神的事在他的心中早已模糊了,自己的努力归于徒然,不能使自己满足。这是离弃神的人当然的结果啊!

他虽然离弃神,但神没有离弃他——在远方之地,在猪群中,所临到他的一切苦难,都表明神对罪的震怒,但同时祂还爱罪人。神允许世界叫他们受更重的奴役,为的是叫他们知道服事神和服事魔鬼之间的区分(参代下十二8),因受的捆绑而呼求上主。

在神管教之下,「他醒悟过来」——这一句是深具意义的,醒悟过来和来到神面前是同一件事。当我们真发现自己的时候,我们就真找到了神(幸尼加说:「为什么人不肯认罪?因为人爱罪。作梦的人是已经醒了,照样认罪的人是灵性健康的征兆。」)。也可以说我们找到了神,就认识了自己(马丁路德说:「他醒悟过来,就表明他以前是发昏了、癫狂了。」)。

他现在想起父家以及父家的丰盛:「我父亲有多少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浪子在地上思量好久了,因为地上是绝望之人的宝座(伯二8、13;赛三26,四十七1,结二十六16),在那里辗转盘旋,堕入愁苦的深渊中。他强打精神,心中生出盼望。为何在猪群中留连忘返呢?「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伯拉纠派就拿这句话来证明人能凭自己的力量回到神那里去(注一),无须有从上而来的吸引;这正如现代的独神主义派,在浪子回家的比喻中,找到一个结论,说人的悔改就足以与神和好,无须中保或献祭。(注一,奥古斯丁说:「假若没有他父亲的大慈爱在默默地感化他,他从哪里生出这个回家的念头呢?」)这种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圣经中有无数的章节足以反驳其结论。如约翰福音六章44节和希伯来书十章19至22节这两处经文,我们不能希望其中包括了基督教的全部教义,并且比喻在传讲真理上都受到相当的限制。葛德(Godet)说得很好:「这里没有代表基督牺牲的特点,是很容易解释的,因为这是个比喻,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是无须赎罪的。」(愿意知道神之真理的人,不要单注重一处圣经所说的,乃是要考査全部圣经;一处经文未论及某教义,并不能因此反驳他处无数经节的清楚陈述。瑞士神学家里根巴赫Riggenbach说:「比喻不能包括全部真理;但在浪子的比喻中,我们可以说救主与中保的道理已经包含在父亲给儿子的亲嘴之内了。」)

「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这是浪子的真正悔改,这悔改是神所作的工,是圣灵的工作。在这悔改中,他承认他的罪,承认他干犯了神的律法,抵抗了神。大卫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诗五十一4)。他犯罪得罪的是人,我们犯罪伤害我们自己,得罪了邻舍;但严格来说,我们犯罪惟独得罪了神。所以承认我们的犯罪首先是得罪神,乃是真正的悔改。此种甘愿的认罪在圣经中显然是真正悔改的表记(撒下十二13;以斯拉九6;伯九20;诗三十二5;箴二十八13;米二35;约壹一9、10)。奥古斯丁说:「他表现他自己像是一切配得的,但他却承认自己是不配的。」有一位古圣徒说:「哦,快乐的罪人哪!留心保守你谦虚敬畏的感觉;在圣灵的诸般恩赐中没有大过这个的,在神的宝库中,没有比这个更宝贵的;在一切的恩典中,没有比这个更圣洁的;在一切的圣礼中,没有比这个更完美的。你若保守你自己,你就保守言语与感觉上的谦虚,你以此态度向父神认罪,说:「父亲,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因为谦卑是在诸般恩惠中最大的恩惠,虽然谦卑是被人忽视为美德。其它别的恩惠都是由谦卑开始;借着谦卑有所长进,在谦卑内得以完全,凭谦卑得蒙保守。」

现在浪子毫不迟延,他决定去作的,他马上就行动,「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他相信他父亲的爱,他不久就会发觉他父亲的爱比他所想望的更大、更丰盛。「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他父亲首先看见他并不是出于偶然。他一定是倚门倚闾,多日盼望,等候他儿子回来。现在他的慈目远远地看见他久候归来的儿子。「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父爱的明证已由父子相拥抱的剎那描写得淋漓尽致了。父亲并未在家中等候这可怜的浪子一路回来,他自己跑向前去迎接他;他也没有装起架子,扳起面孔,显出严父的威风;他立刻以亲嘴欢迎他的儿子,这亲嘴远超过爱情,在东方有承认与和好之势约的意义(创三十三4;撒下十四33;诗二12)。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神垂听罪人心底所发出的哀鸣和叹息,因为神在人心中惊起他们的叹息(诗十17)。虽然他们离神的圣洁还远,但神仍以慈爱欢迎他们,以慈手拥抱他们,给他们至大的安慰。

浪子虽如此被恩待,但他并未因此而不认罪,就是他起初在心中所盘算的:「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神虽然赦免,但人不应该忘记,须知这认罪是在与父亲亲嘴之后。罪人越发知道并尝过神的爱,就越发为触犯神的爱而忧伤。真正的悔改乃是在赦免之后,这样的悔改乃是一生之久的事。知道罪得赦免之后,有属灵工作已经在心中进行的人,若是把悔改丢开,就是一件错误的事。所以,人越多停留在自己得赦免的悬念中是越好的,因为这样就为悔改立下更深的根基。

浪子虽然知他的父亲已经同他和好,但未能因此减去承认自己羞耻。他的确没有照原来所打算的认罪;他并没有说:「把我当作一个雇工罢吧!」解经家本格尔(Bengel)说,可能是被他父亲给打断了,没有给他机会说他心中所要说的,这也是比较正确的解释。这是浪子的真正谦卑,听他父亲的吩咐,立刻接受儿子的地位(父亲同他亲嘴就是恢复儿子地位的记号)。

「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父亲把浪子在家的地位与名义重新恢复,因为这一切的装饰并不是属于奴仆的,乃是属于自主之人的,所以这都是说到他从前名誉与尊荣的恢复。在东方的国家中,赠袍与戒指乃是表明爱戴与尊荣的最高象征(创四十一42;斯六7?11)。

有的解经家说:「那上好的袍子」,就是浪子「从前的袍子」,家中为他保存许久了,现在又给他穿上。这袍子表明基督的义归给我们,或圣洁地位的恢复。(特土良说是:『圣灵的衣服』;耶柔米说到『在别的比喻中叫做婚筵的礼服』;奥古斯丁说:『头一件袍子,就是亚当所失掉的义』。)

「把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的人」可以解作使神、人和好的福音使者们。当我们想到他们把浪子那破烂不堪,臭气难闻、污秽、喂猪的衣服脱下的时候,就同时想起撒迦利亚书三章4节的相似点来。那些站在耶和华面前的人,就等于这里的仆人;使者如何将大祭司的污秽衣服脱去,给他穿上华美的衣服,又把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仆人也是照样作在浪子身上;所不同的是浪子没有冠冕。这里提到戒指和鞋,两处所代表的作为,都有同一个意义:「我使你脱离罪孽。」所以把上好的袍子给他穿上,特别表明神的作为在消极方面是不被定罪,罪人脱离罪孽的主因;积极方面就是基督的功劳和义行归给他(赛四十一10)。

戒指表明圣灵恢复的恩赐。在东方戒指作为印记(斯三10、12;耶二十二24)。(安伯罗斯说:「戒指表明信心和圣灵的印证」。)悔改之人要有圣洁的顺服,「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弗六15)(葛罗修说:「对那些被接纳在恩典中的悔改者,神还赐给他们这个,叫他们配教导别人,如果不是用言语,也能用行为和好榜样」。)使他行走力上加力(参申三十三25)。

「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假若说这是表明基督的死,这未免有些混淆(奥利金就是这样主张的),因为在袍子上已经表明了基督的代赎。况且,基督的代赎(义袍)乃是罪人悔改(浪子回来)的根基,宰肥牛犊乃是浪子回家后的结果。这里也不能表明圣餐(特土良与克利门曾如此主张),乃表明罪人悔改在天上的喜乐。

牧羊人请他的朋友(6节),妇人请她的邻舍(9节),照样家主在这里请他的仆人同他欢喜快乐。奥利金发问说:「神有祂的筵席日吗?是的,罪人得救就是神的大筵席。」父亲招聚仆人来同他欢喜,并宣布这喜乐的原由。无疑,当仆人他们看见这个儿子突然以牧猪奴的姿态出现,又备受家主的欢迎,未免心生疑窦;因此父亲宣布说这是我的儿子,郑重声明他有儿子的权利。

「因为我这个儿子」——他父亲在众仆人面前提他的名字——「是死」——因为罪的状态就是死的状态(约壹三14;太八22;提前五6;弗二1;歌二13),「而复活」,因为在神里面的生命才是唯一的真生命(约十28)——「失而又得的」(彼前二25);既然是失而又得,死而复活,「他们就快乐起来」。

「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小儿子在外面浪费资财,耗尽他一切所有的时候,大儿子在家中耕种他父亲的田地。一日的劳作完毕,回到家里,他还不知家中有何事发生,只「听见作乐跳舞的声音」,他不认为这是客人在作乐跳舞,因这不是东方的习惯。按东方的习惯,客人坐在那里听音乐、看跳舞,而且奏乐和跳舞的人是雇来的,所以他是大为惊奇,「便叫过一个仆人来,问是什么事」,这就看出这大儿子的心肠狭窄了。他并未立刻进去,他也不以为父亲设摆筵席,必定是值得欢喜快乐的。「仆人说:『你兄弟回来了;你父亲因为他得无灾病的回来,把肥牛犊宰了。』」此处的描述,又是何等的巧妙优美!在他父亲的喜乐中,流露出小儿子的回家满有道德上的意义——昔今判若两人。仆人看到他父亲喜乐的深处,而现正在接待他;他说他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仆人只是论到事情的外表,只论到事实,小儿子的确经过了许多苦难,他父亲见他无病无灾的回来,当然要接待他。

这个解释未能满足大儿子的心。父亲的喜乐,兄弟的安然归来,没有令他心里快乐,反而使他不满;不但不是拥抱他久别的胞弟,以表手足的情谊,他「却生气,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他」,他也未除掉成见,只是一味傲慢地发不平之鸣,说他父亲对待不公,又溺爱他的兄弟:「我服事你那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令,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我们可以注意到在大儿子的谈话中并没有提到「父亲」二字,他只是斤斤计较他和他兄弟所受的待遇。「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他没有说:「我的兄弟」,也没有说:「回来了」。(本格尔说,「一来了」是对生人说的),「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这不过是他的猜测而已,他或许是把所罗门的话给倒念了,「与妓女结交的,却浪费钱财J(箴二十九3)。「为他宰了肥牛犊」,不仅是个山羊羔,而且是个肥牛犊,是牛栏中最上好的。他从仆人那里听到这一点消息,就气得不进去家门,假如他知道浪子所得到的一切装备,他不知会怎样怒发冲冠呢?

大儿子的不平是毫无道理的,他也陷入浪子起初所犯的罪中——「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现在也觉得他没有实际握有产权,他必得将家产分出来,这才叫作他自己的。

「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他父亲仍然用最大的温柔来称呼他:「儿啊!」这就叫他知道他没有爱心,因为没有爱心,所以生出不满不平。比喻就此结束,我们不知到底大儿子是否在听了他父亲的劝导后,放下心中的不满。奥古斯丁说小儿子代表外邦人,大儿子代表犹太人。大儿子所表明的义是虚假的呢?或是真的呢?如果是真的,他怎能对他父亲如此顽梗,而对他的兄弟这样缺乏爱心呢?真正信神的人,还能说神不公平、偏待人吗?所以我们一点也看不出来,他有什么真的义,他们的义是假冒为善者的义。

大儿子对父亲的回答(29、30节),表明他对神国的性质是盲目无知的。他是在要求他顺服的报酬,不愿意拥有在神里面的一切丰盛,乃是从神得到一些东西。他父亲并没有说你可以占有一切,乃是说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我们要特别留意,在父亲所说的:「你常和我同在」,意思是说:「儿啊,你有父亲,不是强过许多朋友吗?我所有的都是你的,你还谈什么一只山羊羔呢?」这也是他父亲的斥责:「我还不如你的朋友吗?」在这头一个字句中,表示对他过去顺服的承认后,就是一个诚实的警告:「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如果你如此承认,如果你注意我的财产,胜过与我有交通,不能令你发财致富,那么我又能为你作什么呢?」「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这句话就指示我们天国赏赐的真意义。神恩典的泉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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