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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权柄的关系(以弗所书5:21-6:13)

日期:2016-10-27作者:康来昌

务要认识神

以弗所书主要是讲:认识神,认识他绝对的慈爱良善,对我们的好,“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1:17-18)。各位,这都是我们作基督徒时时刻刻需要的。我求神打开你们的眼睛,使你们看到神、渴慕神、追求神,否则你作基督徒真的很苦。不用说其他的,如果你凭着肉体,单单让你连续听几个钟头讲道,那就真是苦啊。所以,希望圣灵感动你,神的话吸引你,让你知道耶稣是至宝,且宝贝。这并不排斥你在生活中会碰到艰难。但主的祝福,通常就是透过这种S字J的艰难给我们的。

5:21开始,保罗讲三种艰难:第一种是夫妻关系。现在台湾人不想结婚;欧洲也喜欢同居,不结婚,都是一种表现,婚姻实在太痛苦了,不敢负责任,不敢生孩子。但这样做,并没有更幸福,还更痛苦。第二种是亲子关系。每个作小孩和父母的都知道,父母管教儿女真是痛苦。至于对错,双方都有。第三种就是主仆关系。前两个加起来就是家庭,最后一个就是工作。而人生,不外是家,要不就是工作。不管是哪一个,保罗都强调要顺服。

夫妻之间

婚礼中都喜欢念这段经文,5:21-24,“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这经文这么清楚,不容许我们再有什么解释,妻子“凡事”顺服丈夫。我认为圣经都是神的话,有最高、最全备的权威,但你们能不能接受,我不晓得。

这段经文,也比你想得还要难一点。因为保罗在写“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时,恐怕很多丈夫并不是基督徒。当他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时,那作妻子的可能也不是基督徒。我想,当时以弗所的教会跟我们现在台湾的教会差不多,很少有全家都是归主的,很少是全家一起去听布道会的。不是妻子先信,就是丈夫先信,所以保罗讲这个就更难。因为,就算是基督徒,我们都很不顺服了,何况是非基督徒?

当然,我们对人间权柄的顺服不会是绝对的,都是相对的,因为堕落的权柄有他的罪恶之处。只有对上帝的顺服才是绝对的。所以,我们对人的顺服是在对神的绝对顺服之下。当神和人之间有冲突的时候,他要我们不信耶稣,我们顺服神,不顺服人。作法是我们良心有没有办法接受,虽然每个人良心的尺度不一样。

我要回头讲这“妻子凡事顺服丈夫”和“丈夫要爱妻子”。各位,我们不能顺服,如同我们不能爱,如同我们不能遵守上帝的任何一条诫命一样。律法是定我们罪的,律法不给我们赏赐。况且,在圣经内外,很多丈夫、权柄都是坏得不得了,怎么能顺服?所以,这在表达一件事,既不是你能,也不是他配,“立志顺服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各位,生活中的问题常常都是这样,你以为靠你自己的力量能,其实你不能。也不是他配,但我们得心服口服的做到。

那这基督信仰要如何应用在我们身上?“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重点在于:我们是因着主,而在顺服。也就是主给我们的力量、尺度,叫我们是一个愿意听主的话、在主给我们的位分上做事的人。圣经没有说,妻子什么都要听丈夫的话,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顺服神,不是顺服人。所以当丈夫的命令不对的时候,我们是不能顺服的。但我们需要有个态度,就是神儿女的那种柔顺和坚定的美德,在任何事上表现出你是基督徒、你是神的儿女。

而且更重要的,这里的重点不是在讲夫妻的关系,而是在讲到教会和基督,“这是极大的奥祕,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5:32)所以在一般婚礼上读这段经文并不算最恰当,而是人受浸成为基督的妻子时。但基督徒顺服基督不是只有在教会里面,而是在每件事上顺服,包括在婚姻上;你因着基督,顺服基督给你的婚姻,把基督的荣美活出来。

这里也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也就是我们在顺服中碰到困难时,需要相信主对我们的拯救。当丈夫不合理的时候,我们对耶稣给我们的带领有一种更全备的信靠和顺服。

更重要的是下面5:25-29,“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前面讲基督徒对基督的顺服。问题是,在这罪恶世界里顺服基督,有很多的痛苦。这痛苦要怎么样来对付?就是你在罪恶世界里,要伺候不好的老板和丈夫和妻子,都求主让我们对基督有绝对的相信和顺服来生活。

在世界上,我们显出对基督的顺服,有时是柔和谦卑、看似消极的,有时可能需要表现出极大的刚强壮胆、勇敢、积极来对抗恶势力,包括但以理对伯沙撒王,包括施洗约翰对希律,包括保罗对法利赛人一样。这点,我们若从耶稣在这世界上对天父的顺服来看,你就更能理解。

耶稣的顺服包括什么?包括对政府的顺服,他纳税。神设立该撒,不管该撒是好是坏,“该撒的物归给该撒,神的物归给神”。不是说该撒有什么权力,而是“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包括邪恶、罪恶的权柄。当神给了该撒一些权力,让他统管我们,我们对他们的态度,是因为他是上帝设立的,所以我们顺服。耶稣最后也顺服的死在S字J上。

耶稣在世界上的顺服,比方他对母亲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表明他的身分,但他也尊重他的母亲。意思就是,我们在这世界上顺服,不是唯唯诺诺,有时候会很勇敢的,像彼得讲的,“你和你的银子都灭亡吧”,像但以理对伯沙撒讲的很重的话。

我们不是不知道这世界有很多罪恶,所以我们不被这世界的罪恶所胜,我们也不会全心全意的相信某个制度或人。我们是因为我们认识上帝的全善和全能,信靠耶稣,相信他对我们的带领一定是美好的,所以在人间的各种制度上,我们有个柔顺的态度,因着基督,按着真理顺服,没有造反的心。

的确在圣经里,不管是妻子对丈夫,或儿女对父母,或仆人对主人,我们都讲顺服。但这一点要小心听,圣经讲的或我讲的是违反潮流的。包括从十八世纪美国革命开始,甚至独立宣言讲到神给我们天赋的权力,当政府不能保护这些权力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革命。我觉得圣经里没有允许我们这样讲。当政府不好的时候(政府十之八九都不好),圣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只能为义受BP,两个情形:一个是因拒绝遵行那违反良心的律法,我们被关起来或被杀头;一个是我们可以逃, “有人在这城里BP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至于拿起武器反抗,对不起,圣经没有这样讲。

美国的革命文献,是这三个世纪以来民主国家奉为圭臬的,大家都觉得政府不好就可以革命。世人、政治学说怎么讲,那是一回事,我觉得基督徒不要搞错,权柄不可以用武装来反抗。

旧约里有两次的武装反抗,甚至有上帝的同意。一次是所罗门的错误,神让上帝的先知建议和鼓励耶罗波安带领百姓反抗罗波安,夺去他的国十二分之十。即使这样,历代志还是说耶罗波安错。另一次是神让以利沙给耶户一个命令,杀掉亚哈全家,但何西阿书告诉我们,神要追讨耶户在耶斯列所做的恶。也就是这两次下属的造反,甚至都有神某种程度的同意,但基本上还是错的。

我要说得更严重一点,圣经里也没有我们中国人常讲的“忠孝节义”,甚至耶利米鼓励以色列人投降巴比伦。神兴起败坏的、堕落的、邪恶的权柄,来磨练信徒的信心,当然也希望恶人在顺利中能够悔改,知道上帝的宽容。

所以我再次说,顺服丈夫或顺服父母或主人,不是无条件的。基督徒有罪的教义,知道世界是邪恶的,我们不会有那种对“主义”、“领袖”、“国家”的绝对顺服。基督徒要能够独立思考、判断、怀疑。而且所有的权柄都可疑,当然最可疑的是我们自己,所以我们舍己。但是,我们相信神在这罪恶的世界掌管,所以为了主的缘故,对这些制度有某种程度的顺服,这种顺服不是他配,也不是你能,是上帝要你做的。也不是什么事都听他的,而是为着尊重上帝而为义受BP。对丈夫也是这样,我们忍受,重点在于我们对主的信靠和顺服。

丈夫爱妻子,这比妻子顺服丈夫还要更难。当妻子很不好的时候,你要爱她,这爱就奇妙了,爱到舍己。下面这就困难了,“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当然是把教会洁净,但在讲丈夫对妻子的爱的时候,就是要改造对方。现在大家都说,千万不要想改变你的丈夫或妻子,对,人间可能是这样,但上帝不是这样。上帝说,神对教会是把它改变。特别以西结书16章,讲到以色列人好像一个被丢弃的女婴,上帝洗净她、养育她,最后娶她为妻。在何西阿书里继续讲上帝所娶的妻子是个荡妇,于是上帝用各样方法管教她,最后让她成为一个愿意爱丈夫的妻子。这些都是指人跟上帝的关系。上帝爱教会,用水,用上帝的话,就是耶稣的宝血,就是圣灵,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

如果从旧约来看,上帝(或耶稣)做一件事,我们这些罪人,一身“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但上帝爱我们,就用他的道、耶稣的宝血、福音洗净了我们、医治了我们,把我们变得好漂亮。

下面27节,“可以献给自己”,把教会献给自己?就像以西结书讲的,上帝就说:“这女人真可爱、真漂亮”,上帝就娶她为妻。但文意上不大通,因为,教会本来就是他的,怎么把自己的东西献给自己?这不太通。上帝怎么一个这。所以,照文意,主词是教会,每一个基督徒要跟随上帝、信靠上帝、顺服上帝,那基础是在上帝为我们所做的救恩和管理,包括他的全能和全善。但具体的来讲,是上帝差他的儿子来为我们死,差他的圣灵来光照、引导、洁净我们。从一方面来讲,上帝就动了怜爱之心,娶了我们;从文意来解释,就是当我们看到上帝把我们化腐朽为神奇的时候,我们就把自己献给上帝。这些,如果不知道上帝的爱,如果不是神的爱激励你,我们讲的实在都是假话。

“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这哪是作丈夫的做得到的?不可能的。这里只是在讲到基督对教会的爱,而他用夫妻的关系来形容这种爱,不是他配,也不是我们能,而是我们信靠上帝。所以这样讲来,丈夫爱妻子真是远远难过妻子顺服丈夫,而且要把妻子变成又干净、又漂亮、又年轻,结果她就自动的把自己献给你。这在一般生活里,我们是绝对办不到;但我们求主让我们在这罪恶、不完满的婚姻和各样制度中能够顺服我们的主,相信他的带领。

5:30-32,“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祕,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这是婚姻,我们都知道,但在这最简单、最容易了解的事上保罗说:“我不是这个意思而已,我是指基督和教会”,指着每一个人当听到福音、被圣灵感动,接受认识了这位上帝的时候,他就会做一件事,把他以前最爱的都撇掉,你的心离开父母,离开原生家庭,弃绝世界的一切,来跟随耶稣。

亲子之间

接着讲到第二种关系,6:1-2,“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同样,可能你们的父母并不是基督徒,并不善良、并不好,但你们要在主里听从他们,意思:一方面是靠着主的力量听从,另外一方面是要合乎主的旨意的才听从。

2、3节的“孝敬”我觉得是个错误的翻译,但没有办法翻得更好。英文和原文是尊荣(Honor)你的父母。两个意思:一个是尊敬他。我觉得很悲哀的,往往到了儿女长大、可以尊敬父母的时候,是父母老了、最没有安全感、最害怕的时候。不再健康了,怕以后没有人照顾。这个时候儿女的轻视是很令人伤心的。因为世界不尊重我们,我们也就罢了,但如果儿女不尊重,这叫父母很难过。所以保罗(包括在旧约圣经)提醒,要尊敬父母,不管他怎么样,至少他生了你、养了你。另外一个,你要养育他。提摩太前后书都有讲到,如果我们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比不信的还不好。所以基督教、圣经里的观念,对父母是尊重的,是养育的。

这跟我们中国的“孝顺”有什么不一样?大大不一样。我们中国人讲孝顺,就是盲目的听从,像廿四孝,像“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什么“君要臣死,父要子亡”的这种愚忠愚孝。事实上,很多父母都有很多的不是。但在神使用他们养育我们长大的事上,我们应该尊重他们。而最大的一个尊重,包括当他们年老时,我们在主里面用感恩照顾他们。

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也是很难的。我觉得我们东方文化里缺少一种人和人之间平等的尊重,以致在教导儿女的事上,有两个很普遍的极端。以前是太多的管教,无限权威的打骂教育;现在刚好相反,是父母太多的纵容,儿女霸道不讲理、对父母打骂。这些都不是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我承认很多父母对儿女所谓的爱就是辖制,你要照我的意思来做事,这都是错误。

主仆之间

第三方面,主仆之间,6:5-9,“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这里有些翻译的问题。首先,“主人”的“人”字要去掉,因为原文里没有。然后,“仆人”应该翻作“奴隶”,才恰当。跟前面一样,这不是讲到我们人际关系的顺服。

“你们作奴隶的,要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一样,不是他配他好,不是我能。他有很多错误,但我们因着信靠顺服上帝,对神所设立的这些罪恶权柄就能有一个恰当的作法。而且,我们听从肉身的主,好像听从基督一样。这里没有讲造反。包括罗马时代,简直不把人当人,但初代教会的圣徒一样没有鼓励“造反”。

“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但是服事他,不是做给人看,不是表面工夫,讨人喜欢。各位,我们做什么事都不是做给人看,都是做给主看,也都是主在我们里面做的。但我们只能在主里面做我们该有的分,主要我们对他尊重,我们就尊重。但我甘心服事,不是为五斗米折腰,是因为神的心在我里面,所以我遵守神要我做的,“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最后,“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我知道我讲这些,一定被人骂,但圣经是要我们这样理解的。也就是在今天是没有公平的报应,我们只能仰望主将来给我们的赏赐。不是说我们就不看重今生,而是我们专心仰望将来,今天才有力量。

将来如何,取决于我们今生是不是信主、听主的话。这种顺服的态度是最积极的,也不是奴性,而是对主的信靠,因他在掌管。整个西方文明,包括资本主义、包括中世纪,都是在那种修道院、加尔文主义的绝对顺服上帝中发展出来的。现在人不顺服上帝,而想要有这有那,怎么可能?我们相信有审判,有报应。今生也有,但将来是完全的。

基督徒的生活是争战

保罗不是只讲顺服,10节以后,他也讲到争战,6:10-12,“你们要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原文作摔跤;下同),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你知道“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是什么吗?就是你的丈夫、父母、主人。他们的特点就是神赋予他们权柄。这些权柄是上帝所造,上帝所管,上帝使用的,但也有堕落的成分,所以我们与他们是有争战的。

这些权柄、权势、权威、权力(power、authority),有自然的,有人文的,有看得见的,有看不见的,“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1:16)。看得见的就像核子弹、雷、闪电、旋风、海啸、太阳黑子;看不见的,无形的,就像人间的政权、经济、知识、美丽。

这些“天空属灵气的恶魔”,有人说这些就是天使,有人说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的政权后面有个天使。总之,因为这些权柄的力量是这样的大,甚至圣经也把它位格化。好比金钱的名字叫玛门;政权在但以理书讲到“波斯的君”、“希腊的君”。

歌罗西书2:10说,神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他在掌管它们。不管这些是不是天使或什么该撒、玛门、学问、文化、经济,总之就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被上帝所使用。我们在主里顺服这些力量,也因着知道它们有邪恶,我们也在作战。只是作战,不是凭着血气,而是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凭着信心、凭着上帝的话、凭着圣灵、凭着福音,这就是我们属灵的兵器。

结论:不是我能,不是他配,是顺服主

我们在世上生活的时候,蒙上帝拯救,重生得救,认识了上帝,认识上帝的创造、管理、拯救,认识上帝在我们心中给我们的盼望和力量,使我们不仅是将来在天上快乐无比,现在在地上也能过一个属天的生活。也包括我们今天在这世界上,面对信主的或不信主的各样权柄,包括不好的配偶、父母、老板、制度,我们在主里顺服,也穿上主所赐的全副军装,跟它们对抗。又顺服,又对抗,这没有矛盾。但以理或任何一个神的仆人在这罪恶的世界都是如此,耶稣基督也是。希望我们生活里,因着更认识上帝,就活得更圣洁、更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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