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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律法的权势

日期:2023-10-26作者:李道仁牧师

经文:罗七1~6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心灵”或作“圣灵”),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引言:律法能叫人在神面前称义吗?显然不能!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人类因为罪的缘故违背了律法,人类因为违背律法而受了咒诅,人类因为律法的咒诅而面临死亡。那人类如何才能摆脱这种死亡的局面呢?今天,我们籍着罗七1~6节的经文与弟兄姐妹分享:脱离律法的权势。通过经文的分享,使我们知道人类究竟如何才能解除律法的约束,从而走出律法的捆绑,进入到神所设立救赎的恩典里,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结出永生的果实。

一、解除约束(1~2)

罗七1~2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神向祂的选民颁布律法,不仅表明了祂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也宣告了祂的旨意:凡不照律法去行的,就被咒诅(加三10)。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律法就不可能控告他,他也不会在律法的咒诅之下面向死亡的结局。所以,这里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但因着人的肉体软弱,在律法之下的人既没有能力脱离律法的辖制,也没有能力成全律法的要求,律法就成为了我们所不能负的轭(徒十五10)。那该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拿下这个轭呢?这段经文告诉了我们一个脱离律法辖制的秘诀,什么秘诀呢?这里说: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什么意思呢?律法管人只在他活着的时候,所以只要人一死,就甚么问题都没有了。

根据申二十四1节记载,丈夫可以休妻,但是妻子却没有要求离婚的权柄(申二十四1)。当一个女人的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她没有自己绝对的自由。因为在婚约里面,她是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一生一世结为夫妇。也就是说,一个已婚的妇人,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就像受律法的约束一样归属自己丈夫。这样,婚约就把他们夫妻绑住一起,彼此之间互相约束。那么,这个约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当死亡来临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可以约束另外一个人,丈夫若死了,他的女人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在没有因信称义的道理以先,世人都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加三23),被律法所约束。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使我们籍着因信称义,与基督同死,就脱离了律法这个丈夫而归于基督。不过,并不是律法死亡,因为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律法不能死亡,圣经也从来没有说过律法会死亡,并且说律法一点一画都不能落空(路十六17)。那律法是如何不能废去、又是如何成全的呢?因为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十4);基督成全了律法(太五17)。那么是谁死了呢?是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S字J而死,所以,这里真正的意思不是说谁死了,这里真正的意思是要籍着死,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隔绝了,也就是说藉着死,人与律法的关系隔绝了,对律法来说,我已经籍着死,与律法断绝了关系,律法就不能再辖制我了,我已经不在律法辖制的范围之内了。

二、转移主权(3~4)

罗七3~4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当丈夫还在的时候,他的女人要是有了婚外情,她便是淫妇。当女人的丈夫死了以后,她再嫁给另外一个男人,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这个原则就是原先丈夫在的时候,一个男人因着婚姻限制一个女人的原则,当死把两方面隔绝以后,另一方就没有责任忠于那个已经死了的。但是,她再结婚的时候,她还要忠心与另外一个男人,不可以乱来的,不可以有婚外情的。这就有如我们脱离了律法的权势,脱离了律法所带来的咒诅,律法不能再定我的罪了,是不是我就可以随便犯罪,任意违背律法呢?不是的。我现在得救了,有了新造的生命,我虽然籍着与基督同死,脱离了律法的权势。但是我又籍着与基督同活,使我归属于耶稣基督。就像一个寡妇再嫁的时候,我们得救以后,就重新归属另外一个丈夫一样,那这个新的丈夫是谁呢?新的归属是谁呢?就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我们从前在罪中受律法的管制,得救以后就成为义的器具献给神,成为主的新妇,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这里为什么提到基督的身体呢?因为基督有身体才能死。基督的人性会死,基督的神性会不会死?基督的神性绝对不会死。当耶稣基督在S字J上担当世人罪孽的时候,就如圣经所讲的,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怎样除去世人的罪孽呢?祂担当了我们的罪,所以耶稣是在肉身中担当我们的罪。我们只有籍着与基督同死,才能向着律法死,叫我们归于别人。弟兄姐妹,我们要特别注意叫我们归于别人这句话,这句话的意思是:死并不是目的,归于别人才是目的。我们不仅要有消极的脱离,还得要有积极的归于。一面是断绝关系,一面是结合关系;一面是向律法脱离了,一面是与基督联合了,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基督。从此,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罪就必不能作我们的主。那么,在律法之下就是受罪的辖制,而在恩典之下,不仅从罪的领域中得以释放,也脱离了律法的辖制。我现在得救了,有新造的生命了。从今以后,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一个新的丈夫、新的管辖的里面,祂是谁啊?祂就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我们在祂的新生命里面,永远顺服祂。

三、结出新果(5~6)

罗七5~6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心灵”或作“圣灵”),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属肉体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呢?是得救以前?还是得救以后呢?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叫做属肉体的?属肉体的就是我们这个人还顺从肉身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得救以前,我们不是顺从肉身,而是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是肉身顺从我们的私欲(弗二2~3)。所以,还没有得救以前,不是我们这个人属于肉体,是肉体顺从我们里面的私欲,我们里面的私欲顺从空中掌权的恶魔,这是我们没有得救时的情形,这种状况跟这里说我们顺从肉体的时候是两件事情。我们得救以后,已经有新的生命,在地位上我们是属于主的。但是,这个新的生命在面对生活的时候,常常出现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使我们不能做所愿意的(加五17)。新生命虽然不在罪的权柄之下,但是新的生活常常不能得胜环境的诱惑。所以得救的人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体贴肉体,另外一个方向就是体贴圣灵。

在我们还没有得救以前,我们是走向死亡的。如果我们得救以后,还是继续顺从肉体的话,我们还有另外一种死,就是在肉身中的一种死,这种死会不会失去救恩呢?不会!这种死在第八章我们还会遇到,就是体贴肉体的就是死(罗八6),就好像非基督徒一样的生活。有一些基督徒有了生命,但是他们的生活不像真的基督徒,甚至神许可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所以,马丁路德说:我们得救以后,一面是义人,一面还是罪人。什么意思呢?在同一个状况中,在同一个时期里,按着地位来说,我们是得救的人。按生活来说,有些人没有按着里面生命的定律,顺服圣灵,过一个得救的人应当有的生活。那怎么办呢?弟兄姐妹,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什么意思呢?一个真正领受新生命的人,愿意服侍神,并且不是靠服侍赚取功劳,得神喜欢,而是出于从心里的愿意,来服侍我们的神,结出成圣的果子。

结语:弟兄姐妹,我们今天藉着罗七1~6节的经文,从解除约束、转移主权、结出新果,分享了脱离律法的权势。通过经文的分享分享叫我们知道了,在律法之下,违背律法就受审判被定罪。所以,我们当籍着与主同死,得以脱离律法的权势;与此同时,籍着与基督的同活,领受新的生命,这是神给我们的恩典,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这是神给我们的永恒、荣耀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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