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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认识耶稣为至宝 经文:腓3:1-11

日期:2016-10-27作者:唐卫民

以认识耶稣为至宝

证道:唐卫民牧师

经文:腓3:1-11

圣经的目标是要人对神有清楚的认识,认识不够会影响信心、奉献和人生;保罗以认识耶稣为至宝。“宝”是有价值的东西,由于人的价值观不同,对宝的界定标准也不同,有的人以财为宝,有的人以人为宝,有的人以地为宝。什么是至宝呢?就是无价之宝、宝中之宝。保罗在认识耶稣前的身份是:罗马、犹太双重国籍公民,地位高(徒22:25-29);着名的犹太教师,学问大(徒22:3);便雅悯支派的法利赛人,律法熟(腓3:5),这些先前的人和事在他看来对他的生命已没有价值和意义,他为什么称耶稣为至宝呢?

一、耶稣的名为至宝

先知以赛亚说:“他名称为奇妙”(赛9:6),他的名称、他的话语、他的作为让普世人惊讶;无论什么地方都有人跟从,无论什么人都有人跟从,无论怎样都有人跟从,一提他的名就有力量。

1奉主的名就得着。耶稣在约翰福音14-16章中反复6次提醒门徒要奉他的名祷告(约14:13、14;15:16;16:23、24、26)。为什么要奉耶稣的名祷告呢?他是馨香之祭;神的丰富都在耶稣里(西2:9);我们不配来到神的面前,只有靠着主的名;耶稣的名向神有效力、向人有能力、对鬼有威力。我们奉主的名得着神儿女的名分、救恩、福分、权柄等。这是何等奇妙的奥秘!何等浩大的恩典!

2奉主的名就医治。使徒行传3:1-10  耶稣应许靠他的名祈求就必得着,这一应许,彼得没有忘记,当他进圣殿之时,一个生来瘸腿不能行路的人天天被人抬来在圣殿门口求周济,彼得进殿时不但没给他钱,还加了一句“你看我们”,彼得凭信心,奉耶稣的名拉他起来、让他行走,他就起来了,走着跳着赞美神,金和银没有让这位瘸子行走,耶稣的名使这位瘸子站了起来,这是彼得第一次奉主的名行神迹。

3求主的名就得救。保罗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我们要求告主名,首先要明白耶稣名字的意义,耶稣为:“拯救”的意思,他是救世主,不是灭世主,我们求他将我们从罪恶里拯救出来,他希望万人得救,神的救恩超越了人的界限,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只要肯接受他就能得救;得救的功夫很简单,即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相信就必得救。

他的名之所以称为至宝,是因为他的名在天下人间是独一无二的(徒4:12;腓2:9-10)

二、主的话为至宝

主的话之所以为至宝,是因为他的话真实、没有多余、不更改。圣经上说:“神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如同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诗12:6),人的话会加减修改,神的话没有水分、没有虚假、没有空话。耶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过去皇帝的话叫金口玉言,但也有不少冤案。

1主的话语有权柄。马可福音4:35-39  耶稣吩咐海浪平息、斥责狂风平静,风和海也听他的。人有权柄的时候吩咐人,人便听从,但吩咐大自然的时候大自然却不是那么顺服,因为万物都是他造的,也属于他,他命立就立,命有就有,他的话不像文士,像有权柄的人。

2主的话语有亮光。诗篇119:105“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这里不但指人生的道路,也指生命的道路,他让我们行路有亮光,有引导。人生最怕的是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在黑暗中行走。

3主的话有生命。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5:24)。这句话好像大人在教导孩子要听话,听主的话,又信他是神的儿子,不但有生命,而且是永远的生命,耶稣是生命之宝,他就是生命,人生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了,旧约先知们对神的话如饥似渴,当成食物吃了,主的话是灵粮,灵命需要灵粮喂养。

三、主的血为至宝

血代表生命,一个人贫血就会乏力,气血旺盛就充满力量,失血过多就会危及生命,人的血是从祖先遗传下来的,且有罪性(创4:10;诗51:5)。我们称耶稣的血为宝血,是因为他的血是从天上来的,人有了属天的血统,才有属天的生命,才能成为天父的儿女。

1立约的血。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说“这是我立约的血”(可14:24)。血本身不是约,是立约的凭据、记号,因为约是双方同意才生效的。旧约在西乃山上有十诫之约(出24:1-8),百姓愿意遵守,才将血洒在他们身上,耶稣来没有更改十诫之约,而是将自己的血作为立约的凭据。

2赦罪的血。基督徒在祷告时常提到靠主的宝血涂抹。施洗约翰为耶稣作见证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看”就是让我们引起注意,这位羔羊即将被杀,流血赦免人的罪。来9:22“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这是神的命令,若没有基督的宝血,人类的罪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会赦免。

3得胜的血。基督徒得胜撒但的兵器不是靠刀枪棍棒,乃是靠耶稣基督的宝血。启12:11“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因众人都犯了罪卧在恶者的手下,众人远离了神,顺从了撒但,所犯的罪无法解决,神宣布:“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3:15),这就是神向撒但的宣战书,这场属灵的争战延续了四千年,基督耶稣用了一天时间以胜利告捷,当他在S字J上流血的时候,他的血成了我们的赎价,最近在亚丁湾出现很多海盗劫持很多人,当你交完赎金后他们就放人,圣经上说我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20),这重价就是耶稣的生命和宝血;他的血涂抹了我们的不义,上帝是公义的神,我们犯了罪没有满足他公义的要求,耶稣用他的血遮盖了我们的不义,用他的义代替了我们的不义;他的血使我们脱离了撒但的控告,撒但被形容成遍地游行的饥饿狮子,它要控告犯罪的人、吞吃犯罪的人,人无论犯什么罪,都会良心不安。来2:14告诉我们,耶稣成为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并将罪的奴仆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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