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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真理之预定论的争议

日期:2018-11-01作者:小保罗

在未曾下笔之前,我先要说,关于预定论的争议,是教会历史上一个大难题,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讲的清楚的,要搞清楚这些问题,很不容易。

近些年来,在中国内地的教会,关于所谓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一神学命题的争论愈演愈烈,争论的各方甚至到了互相定对方为异端,成为死敌的地步,争论的双方主要为所谓的改革宗(或称归正宗)加尔文派和所谓的亚米念派,我们不能简单武断的说谁对谁错,笔者在此也不想指责任何一方,也不支持任何一方,只是想本着圣经,把自己的观点讲出来,供大家参考。

其实,关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争论,在西方教会由来已久,甚至为此还爆发过流血冲突,现在听起来,叫人甚感悲哀,如今这些争论又漫延进中国,在教会中引起极大混乱,真是可怜,对这一现象,我只想说一句,这些人好可怜,因为他们根本不明白圣经,只是人云亦云而已,想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依靠某一派的神学,而是回到圣经看神怎么说,关于加尔文泒他们的圣经根据,主要有:

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以弗所书 1:4-5 )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翰福音 10:27-29 )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马书 8:28-30 和)

另外还有好多经文,由于篇幅所限,不再列出,加尔文派的人根据这些圣经发明了所谓的<预定论>,简单讲预定论的主要观点是说.<每一个罪人的得救,都是神在创世之前就预定拣选的,所以,得救的人永远不会失落>,而亚米念派的观点刚好相反,他们认为人的得救完全是出于人的自由,在乎人的信与不信,而且人得救之后还是会有失落的可能,他们的主要圣经根据有: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约翰一书 2:2 )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约翰福音 6:47 )

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译:审判世人;下同)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 (约翰福音 3:17-18 )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彼得后书 3:9 )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 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S字J,明明地羞辱他。 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 神得福; 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希伯来书 6:4-8 )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希伯来书 10:26-27 )

......等等,双方都有圣经的根据,又各执一词,所以几百年来互相攻击,水火不容,但其实,他们的观点各都有道理,完全不必大动干戈,在中国教会的历史中,因为中国教会的特殊历史背景的缘故,从前的老一辈传道人大多持守中间立场,互不攻击,对于得救的问题上,既接受预定和拣选,又不否定人的自由意志,对于得救的保障,也是两种观点都有,只是近些年随着海外改革宗的神学进入大陆,才引发了新的冲突。

在此,笔者想本着客观态度,着眼于圣经本身的意思,表达自己的立场,首先,对于加尔文派所持观点及所根据的圣经中的以弗所书1章4-5节: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以弗所书 1:4-5 ),他们的解释是,神在创世之前就预定了某些罪人得救,这其实完全是谬解圣经了,因为他们对这节经文中几个关键词的定义解释错误,才产生了偏差,这里的<我们>指的是教会,而不是预定论所说的未得救的罪人,完全是两个概念,另外<在基督里拣选>,很明显的指的是拣选的范围,是说凡是在基督里的都蒙拣选,但可惜的是,但凡是改革宗的人在讲到这里的时候,通常只会说<神在创世之前拣选了我们>,故意把<在基督里>拿掉了,这样完全改变了经文原来的意思,造成人为的错误,那什么是<在基督里>?

很显然,这是指那些归于主耶稣的人所拥有的生命的地位,(不信主的是在亚当里,信主的在基督里),总之神所拣选的人一定是已经在基督里的人,基督之外没有拣选,更不会有救恩,如果预定论是成立的,我们传福音岂不是多余?至于说在创世之前拣选,那是因为神是无所不知的,他早已预先知道我们,也就预先拣选了这一群人,还有更重要的是,以弗所书是写给一群蒙恩的圣徒的,第一章1-14节所讲的是圣徒在基督里所得各样的福气,这段圣经中的预定是指预定教会将来得荣耀,不是预定某些罪人得救,所以他们是张冠李戴了,还有在罗马书8章28-30节这一段,同样也是在讲预定基督徒将来得荣耀,不是在讲预定罪人得救,因为这是一群爱主的人,神是无所不知的,神预先知道我们,也预定要我们将来得荣耀。还有在使徒行传13章48节,这也是改革宗的人所坚持的,最为明显为预定论根据的一节经文,但这里的<预定>,在原文中有(安排就绪,命令,决意,指派)等意思,虽然大多的圣经版本都翻译作<预定>,但有解经家指出这个词还可以翻译作<愿意,打算,决定>等意思,尽管这一节圣经的争议很多,但我们不能只凭一节圣经就决定一个教义,而忽略了圣经全面的教导,另外,关于亚米念派的人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他们也强调神先在的恩典),我认为还应该注意一点,就是绝对不能忽略了神的恩典和圣灵的工作:

所以我告诉你们,被 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哥林多前书 12:3 )

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 (创世记 6:8 )

人之所以能信,是因为神先向人施恩,并由圣灵感动的结果,至于人得救后还会否失落,我认为,神的救恩是永远有效的,因为主耶稣在S字J上一次献祭,成全救恩,主的宝血永远有功效,但在约翰福音10章27-29节的应许是给全教会的,不是给个人的,神绝对不会主动丢弃某个人,问题是我们每一个人能否将信心坚持到底,一直活在主里面,永远不会离开主?还有,若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那信主之后是否可以不用追求圣洁?若是这样,希伯来书12章14节怎么解释?

因此,我们不可偏颇于某一神学观点,而是要注意圣经真理的平衡与启示的完整,既要确定主救恩的永久有效,亦不可忽视圣经对罪的警告,两者都是圣经的真理,我知道,我写出这些,一定会有人指责我,但是,我们信主的人,不能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为标准。我们既知道主的救恩何等宝贵,就当倍加珍惜,主是慈爱的,也是圣洁公义的,我们当好好追求圣洁,我想奉劝那些自以为是神所预定拣选的,永不失落的人一句话,你若是以为自己已经得救,就当在生活中活出圣洁,好预备见主面,若是仍然马马虎虎的过生活,信主多年,生命仍未改变,你说你是神所拣选的,你已经得救了,将来一定能去天堂,一定不会失去救恩,那我说你是在做梦,自欺欺人罢了,但愿我们都不要受某些人,某些神学观点的捆绑,好好回归圣经,好好追求圣洁,敬畏敬虔度日,等候主来,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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