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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无比的魅力(二)

日期:2016-10-27作者:清心


基督无比的魅力(二)

传道人:清心

义就是圣洁,与上帝相似;并且“上帝就是爱”(约一4:16)。义就是顺从上帝的律法,“因你一切的命令尽都公义”(诗l19:172),而“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义就是爱,爱就是上帝的光和生命。上帝的义已经在基督里具体地表现出来了。我们在接受他的同时也就接受了义。

“义就是爱”,而这样的义或爱就包含在基督里。所以只有通过接受基督才能接受这义或爱。这就是基督怎样成了“天上的贵宾”或在人内心“持久的同在”。因此,当我们接受耶稣到我们心里,我们就接受了义,就是爱。通过看到他怎样先爱我们,看到他“无比的魅力”或义;然后当我们被这如此的魅力吸引到他那里时,作为报答我们爱他,并乐意让基督来掌管我们的内心。这样的爱就是义。

同时,“义就是顺从上帝的律法(与上帝的律法一致)”,但通常我们所理解的这种顺从或一致与爱是完全不同的某件事。我们知道耶稣是这样描述律法的:

太22:36-40“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显然任何对律法的顺从应该是爱的行为。我们也知道圣经描述上帝的品格说“上帝就是爱”(约一4:16)。既然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副本,律法就必须是爱。并且保罗在罗马书13章10节证实了这一切:“…爱就完全了律法。”

但事实上有很多人看律法为独裁的要求,违背律法就定我们有罪。律法被视为一位苛刻的统治者所提出的不合理的义务;等着一看到我们犯罪就要刑罚我们。哦!有如此多的人陷在一种罪责感当中,是因为他们对上帝和他的律法的这些错误观念啊!

顺从律法不是某种使我们成为义的行为。真实地顺从律法是我们对上帝和所有人的爱的表达,是基督之爱的激励,这爱必须已经在我们的心中,这样的爱才是义。我们不可能也不会有义,除非基督是在我们的心中,因为义或爱是包含在他里面。这就是为什么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须知顺从不仅是一种外表的信服,而是有爱心的服务。上帝的律法原是他本性的体现,是他仁爱的大原则的具体化,故亦是上帝治理天地的基础。若是我们的心真已照着上帝的形象更新,上帝神圣的爱真已栽在我们的心内,我们岂会不将上帝的律法在生活上实行出来么?人心既然种着仁爱之道,身心既已照着造化主的形象而更新,那新约的应许也就应验在他身上:“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来10:36)律法既已刻在我们心中,岂会不影响我们的行为呢?顺从——尽忠尽爱的服务——是真门徒的记号,所以圣经说:“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5:3,2:4)

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顺从。履行这种顺从绝非获得任何功劳或宠爱,也绝不是为了逃避罪责或处罚。而是简单地以爱为顺从的动机。但唯恐在现时代,我们以当今普遍的那种世俗上的见解来定义爱,我们必须记得圣经上所说的爱是什么,上帝的爱是:

从耶稣脸上焕发出来的,乃是自我牺牲之爱的荣光。从髑髅地所发出的光辉中可以看出:舍己之爱的律,正是贯通天地的生命之律。那“不求自己的益处”的爱,本发源于上帝之心;而且,那住在人不能靠近之光中的天父的品德,显明在那位心里柔和谦卑的主基督身上。

这爱彰显在耶稣的生活上。耶稣所呈现的上帝及其律法,是何等不同的画面啊:

世人既误解了上帝,大地就黑暗了。所以为了使幽暗的世界重见光明,使人类与上帝重归于好,撒旦欺骗的权势必须予以粉碎。但这不是强权所能做到的,因为强权与上帝施政的原则相悖。他所要的是爱的侍奉;但爱是不能命令的,也不能用强权和威势获得。惟有爱能唤醒爱;人认识了上帝,就会爱他。所以他的品德必须表现出来,与撒旦的品性对比。这表现上帝品德的工作,在宇宙之间只有一位能做:只有明白上帝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的基督,才能将上帝的爱表现出来。在这黑暗的世界中,那“公义的日头”必须升起,“其光线有医治之能。”(玛4:2)

不是强迫!不是法令!耶稣只用他的爱来赢得我们的忠诚和服务。唯独耶稣知道永在上帝的爱,上帝就是爱,他的律法也是爱,唯有耶稣才能让人知道并彰显上帝之爱的真实特征。

在基督里可以看到的这种高深的爱,就是那“无比的魅力”。那就是义。那是在基督人子里全然可见的,为了拥有义——这义就是爱,也是真实地成为义——那么我们必须接受他进到我们的心中。我们并非一定要接受他,这里没有任何强迫性质。通过仰望耶稣品格的荣耀之美,他努力吸引我们的注意力、我们的兴趣、我们的爱。

律法虽是圣洁的,但犹太人也不能靠着自己努力遵守律法而得以称义。基督的门徒若愿进入天国,就必须获得一种义,其性质与法利赛人的义完全不同。上帝借着他的儿子,向他们提供了那属于律法的完全的义。他们若肯将心门完全敞开接受基督,则上帝自己的生命——他的爱——就要住在他们里面,使他们变化而与他的形象相似,这样,他们借着上帝白白的恩赐,便可享有律法所要求的义了。

一切皆在耶稣里得以成就。多么奇妙!多么吸引人!我们的上帝是如此良善,“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他而来(雅1:17)。

在加拉太书中的律法

加3:21-25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多年来,很多人一直都解释、教导并传讲“训蒙的师傅”仅仅是指仪文律法,而不包括十条诫命。

有关加拉太书中的律法,引我们到基督那里的训蒙的师傅是什么律法呢?是仪文律法和十条诫命的道德律法。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在这节经文中,圣灵通过使徒特别说到是道德律法。

到如今很多传道人已经认识到了这一解释。但是,也许还没有完全明白既然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那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它。训蒙师傅乃是十诫的教导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我们必须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我们不再在十诫律法之下,为什么需要遵守它呢?

作为一班子民,我们一直宣讲律法,直到我们干旱如同基利波山没有雨也没有露。我们必须传讲在律法中的基督,并且在传讲时必有汁液和营养,就如同将食物给饥饿中的上帝的百姓。

显然,在我们传讲律法的方法上有一些错误。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放弃对律法的强调,也不是要传讲基督我们的义来取而代之,而是要“传讲在律法中的基督”。怎样传讲在律法中的基督呢?关键是要理解“基督和律法的关系”。

我们应当理解基督与道德律法的关系…我们应当详述律法和福音,说明基督与这伟大的义的标准的关系。一旦把基督放在他和律法之关系中的真实地位上,在这一重要问题上存在的错误概念就会消除。律法和福音是如此结合的,如果没有把这些题目完美协调地结合起来,就不可能传讲在耶稣里的真理。律法是隐藏着的(蒙上面纱的)基督的福音;耶稣的福音正好就是详细说明的律法,显示其广泛的原则。

从西奈山赐下的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写照。很多人声称是真理的教师,但在向百姓传讲律法时完全不懂他们是在谈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学习它;他们没有付出心力来理解其意义…他们没有理解基督和律法的关系,所以不能向他们的听众以展示救赎的计划这样一种方式来传讲它。

上帝的律法只是衡量品格的真实标准。基督通过他的生活和教训,通过他神圣的品格,向全世界展示了顺从律法意味着什么。

主耶稣来到我们世上,彰显了他父的品格。他来活出了律法,他的话语和品格每天都是对上帝律法的正确展示。耶稣乃是对律法是什么的一个生动的表现,并且他在他个人的品格里揭示了其真实的意义。

主耶稣在他的生活和榜样里将上帝的品德展示给人。上帝的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写照。而在基督里人们有了其原则的例证,并且榜样远比已有的规则更加有效。耶稣是律法的成全的一个活的例证,但耶稣成全律法并不是意味着破坏和废除。他成全了律法,履行了律法所要求的每一方面。圣经写到基督说,“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他怎样做到这一点呢?——在天上宇宙面前,在未堕落的诸世界面前,也在犯罪的人类面前,他活出了律法。

总而言之,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副本;然而“基督显示父”,“上帝在基督里显现”。“基督是律法的人格化”,“他是上帝律法的活的代表”,“他是上帝律法的具体化”,“他的品格是上帝律法的表达”,“在人性里他活出了律法”,“他活用了律法”。

石版上的十诫是上帝品格的描述;但耶稣是活的律法,他是一个示范。他是人性化的律法;以我们相同的人性行走,呼吸,谈话。尽管这与写在石版上的律法相同,但当我们从耶稣身上看的时候,是多么不一样啊!

所以,当十诫律法,训蒙的师傅,带我到基督那里,信心就随之而来了,我就不再在石版上的道德律法之下,而是在基督之下,他是带着新的层面的律法,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会进一步看到这一点。

当训蒙的师傅(十诫律法)引我到基督那里,我不再在训蒙师傅之下,基督,活的律法说:“跟从我。”(太4:19)跟从耶稣却不守上帝的律法,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耶稣声称,“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约15:10)

所以,当说到把基督放到律法里,是指义或耶稣义的品格,也就是他对律法的顺从。这就是基督“那无比的魅力”。因此,当我们把基督放到律法里,我们就将他完美的品格放到律法里,并且当道德律法引人到基督那里,它就引我们到基督我们的义那里,就是他对律法的完全顺从。当律法从这样的观点被接受时,它也是“无比的魅力”。当发现并经历这一点时,我们就会和大卫一同说,“我却喜爱你的律法,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70,97)

石版上的律法仍然需要吗?

“在这信来到之前,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锁上,直到信显示出来。”(加3:23,NEB)在信来到之前,我们是在律法之下。

那么,我们怎样达到这个信呢?“这样,律法被赋予责任,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加3:24,NEB)所以是律法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去信。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4-25)因此,律法有美好的工作,就是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

我们必须小心,不要期待律法去做上帝未曾计划的某些事。我们总须记得律法不能使我们去顺从或成为义,因为它因肉体是软弱的(罗8:3)。我们软弱之人的肉体,没有能力履行它的要求。上帝会留下我们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而仍然要求我们顺从它吗?不!定我们罪的律法是用于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他有能力使我们去顺从。

使徒保罗清楚地说明,在新约之下信心与律法之间的关系。他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不能使人称义,因为人在罪恶的本性中,不能遵守律法,——“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5:1,3:31,8:3-4)

律法的目的是带我到基督那里,但它不能赦免我的罪。相反,它是定我罪的。我不能改变我有罪的心,所以律法就引导我到基督那里,他是那位唯一能为我成就这些的。

“旧约”的条件乃是顺命者生:“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结20:11,利18:5)“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申27:26)“新约”则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这应许包括赦罪,上帝恩典的更新人心,并使之与上帝律法的原则相符。“耶和华说:那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31:33-34)

圣灵要把那刻在石版上的律法刻在人的心版上。我们不是要建立自己的义,乃是要接受基督的义。他的血要为我们赎罪。他的顺从要当作我们的顺从被悦纳。于是那被圣灵更新的心必要结出“圣灵的果子”来。借着基督的恩典,我们便能顺从那写在我们心版上的上帝的律法了。我们有了基督的灵,就必照主所行的去行。

唯有基督能够饶恕,更新心灵,给予义并在我里面生发出满足律法所要求的顺从。

当人心被引向髑髅地的S字J,有缺点的人目睹基督在羞耻的S字J上。他为什么而死?是罪的缘故。罪是什么?违背律法。于是睁开双眼看清罪的本质。律法被违犯了却不能饶恕违背者。它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定罪我们该受刑罚。救治之方何在?律法驱使我们到基督那里,就是那被挂在S字J上,能赐给堕落人类之义的一位,并因此在他义的品格里将人献给他的父。

但是信何时来到?当耶稣住在地球上?当他死在髑髅地?按照保罗在加拉太书3:22,“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当律法引导我到基督那里求饶恕、帮助和拯救的时候,信来到了。这就是保罗所教导的。这会在不同的时间发生在我们各人身上,甚至对同一家庭的成员也是如此。圣灵在我们的心中运行,常常历经长久的时期,产生有罪之感并被律法定罪,律法不能帮助我,却带领我到基督那里,并因我如此急切需要的帮助而信他。

无论何处,只要人忠心传讲上帝的话,就必有效果证明它是出于神圣的来源。上帝的灵常随着他仆人所传的信息,因此,他们的话里有权柄。罪人觉得自己的良心苏醒起来了。那“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光照亮了他们心灵深处的秘密,一切隐藏的事就都显明了。他们心中有了深切的感悟,为罪、为义,为将来的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他们感觉到耶和华的公义,以及自己犯罪和不洁的丑态,在那鉴察人心的主面前暴露出来是何等可怕。他们在剧烈的精神痛苦中不禁呼喊说:“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当髑髅地的S字J及其为世人的罪所付上的无限牺牲显现出来时。他们就看出:除了基督的功劳之外,没有什么足以救他们脱离违犯律法的罪;惟有他的功劳能使人类与上帝和好。他们就凭着信心和谦卑接受了那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借着耶稣的宝血,他们“先时所犯的罪”就得蒙赦免了。

甚至对那些已经被引到基督那里并信他的人,石版上的律法仍然是需要的,为什么?因为我们可能在忙碌的生活中忽视他,或者因忽视他的圣言和祈祷而变得麻木和疏远。我们也会因与基督几乎没有联系而远离,徘徊。还有更糟的是,我们可能倒退。但是感谢上帝,他并不撇弃我们。圣灵仍旧在工作,律法仍旧能起作用再次引我们到基督那里。

当律法从西奈山被宣告,上帝使人得知他品格的圣洁,通过这样的对比他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有罪。律法的颁布是为了显明他们的罪,并启示他们需要一位救主。律法应当做成这一点,同时律法的原则通过圣灵应用于内心。这一工作仍然是律法要做的。在基督的生活中,律法的原则变得清晰;当上帝的圣灵触及人心,当基督的光向人显明他们需要他洁净之宝血和他称义之义,律法仍然是一个领事,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

【作者简介】清心,传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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