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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讲章:新年谈新车《撒母耳记下》六1-15

日期:2016-10-27作者:洪光良

读经:《撒母耳记下》六1-15

一、楔子

每当岁末年初,不少人对来年的各种行业总会作出漫无边际的预测。国际如此,国家也然。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比较靠谱的分析和报导,例如预言明年经济会出现怎样的情况,股市会是“牛市”还是“熊市”等等?对车迷们来说,大家更多关心的却是明年会出现什么新车以及各款新车的性能和价格如何等等。那么,我们基督徒又能预测或祈求些什么呢?继续老生常谈地谈灵命丰盛吗?教会增长吗?福音广传吗?世界和平、教会合一吗?当然,这些年年要谈的主题都很重要,即使年年期待年年成效不着还是要一路期待下去的。但是,我却忽然异想天开起来,今次在“老生常谈”的主题之外,也要来谈一点和“牛”与“车”有关的副题,这是否更有新意呢?对个人的灵性是否更能増值呢?

当然,际此2016年的首个主日,我不会也无把握和大家谈股市和车市,要谈的却是三千多年前发生在以色列国的一篇老新闻。

话说大卫的政敌扫罗全家为国捐躯之后,连约拿单的残废儿子米非波设也被巧妙地除掉了。扫罗其余的子孙七人,更被大卫假基遍人的手杀害了(撒下廿一7-9);如今江山一统,对内则攻取了麦基洗德后人耶布斯人的堡垒,并在其上辟土建造了大卫城。对外则打败了周围的异邦宿敌。连前朝被掳去的上帝约柜也已经从非利士人手中送回来了。于是大卫为了让大家相信他是上帝宠爱的不貮之君,为了自家的山河神授找寻根据,就决心把长期停放在亚比拿达家中的上帝约柜搬到大卫城来,一来可以随时求问上帝,二来也可以让一切潜在敌人知道他有约柜作为镇国护家之宝而不敢僭越。于是大卫就组织了从以色列(全国)众支派挑选出来的三万人,又用一辆当时最新款的牛车,打算把上帝的约柜从亚比拿达家中接过来。

亚比拿达(义为:我父是尊贵的)有两个儿子,就是“以利亚撒”(义为:上帝是帮助)和“亚希约”(义为:兄弟或亲如手足)。有学者主张,“以利亚撒”的简称就是“乌撒”(义为:强壮有力的),也就是在拿艮禾场上被上帝击杀的那个人。原因是约柜按大卫的意愿搬上新牛车之后,大卫就自己带头用琴、瑟、锣、鼓、和号角在约柜前头喧哗作乐、尽情跳舞。谁知拉车的牛可能是受到上帝使者的威吓或突而其来密锣紧鼓夹杂着号声的刺激而失了前蹄,乌撒见状马上就伸手去扶住正要倾倒的约柜,谁知这一举动却令上帝发怒,实时将他击杀。

“乌撒之死”的详情主要记载在《撒母耳记下》第六章,对于这件事向来有不同看法,酌情论理,着实令人不解。

二、乌撒何辜

有人认为乌撒是无辜的。从表面来看,或许有人会认为乌撒是好心不得好报。不过,乌撒被杀的事件,绝非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虽然,约柜只不过是一个大约一公尺长,宽和高都是70公分左右的木箱子而己(详细构造可参阅:出廿五11-22),里面放有三件东西:就是上帝亲自用指头写着十诫的两块法板、亚伦用以显示神迹的发芽的杖、和一罐象征天粮的吗哪。当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岁月里,约柜乃是上帝同在更是看得见的具体记号,也是民族的象征,它跟着以色列人一起迁徙。然而,可以移动的约柜,却不容许被人任意亵渎和操纵。照摩西五经的记载,强调约柜移动的时候,必须由利未人来扛抬搬运才可以;大卫或许是为了提高效率,又或者是为了配合队伍的排场而改用效率较高的牛车来搬运,这就违反了上帝的吩咐。毕竟约柜是上帝赐给人的,因此应该由人自己来感恩扛抬而未许使用牲畜代劳。

回顾约柜被造的时候,上帝若许可,在旷野里更有理由使用牛车来减轻人的劳累。可是牛车并未被分配给哥辖的子孙使用,因为他们所办的既是圣所的事,就必须甘心情愿以自己的肩头来扛抬圣物,而毋庸以其他的方法来代替。由此可知上帝并不喜欢世人用取巧的手段来事奉祂。这个道理,相信亚比拿达一家、大卫和大卫身边的神职人员都是清楚的,但就是无人对用牛车搬运约柜一事提出异议。等到事情发生了,就要乌撒一个人来负责且要遭受枉死的刑罚。这样做符合上帝公平正义的本性吗?中国古今不乏“鬼怕恶人”的故事(如《搜神记》上的“宋定伯捉鬼”;《艾子杂说》上的“鬼怕恶人”等等),莫非上帝亦是这样对待无辜的乌撒?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是,乌撒毕竟死了,世人总不能不思考个中缘由并引以为警惕罢,这就是新年谈新车的理由。

三、乌撒该死

我们都知道上帝是绝对正义公平的,更是仁爱慈悲的。所以,乌撒之死必定有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有人很简单地就遽下结论,说乌撒之死不但是应该的,而且也是咎由自取的。常见的说法至少可以归纳成下面三点理由。

1,习惯藐视说:约柜既然是上帝临在的实物标志,其威严和圣洁是无可比拟的。摩西律法严格规定约柜搬迁的时候一定要由利未人用肩头来扛抬,祭司来到约柜面前也有一套固定的仪式(民三29-31;七:9),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回顾昔日在旷野的时候,无论路途如何崎岖难行,约柜照样都是扛在祭司肩头上而未见采用过别的工具或其他方法。所以,即使在约旦河河水断流和耶利哥城城垣倒塌这类重大事件中,约柜依然都是由祭司扛着进入和绕行的。然而,约柜在亚比拿达家中这么多年,乌撒竟然不知道应当如何尊重约柜吗?也不重视前不久发生在伯示麦人身上的惨痛教训(撒上六19记载伯示麦人因擅自观看约柜而死了七十个人)吗?居然敢用牛车来运载上帝的约柜又敢用手去扶它。乌撒这种举动,有人推测可能是因为约柜在亚比拿达家中存放多年的缘故,以致乌撒对它已经见惯不怪乃至不再存敬畏之心,因而习惯上已经对其养成轻忽怠惰的态度。正因为这种藐视或不经意的心理在作怪,乌撒之死便不是没有原因也并非无辜的了。

但是,论者却忘记造新车的始作俑者并非乌撒而是大卫,乌撒何能改变大卫造车运柜的决定呢?所以,平民与君王相比,责任孰轻孰重?我们岂能故意无视呢?

2,旧罪新偿说:有的论者认为上帝既是公义和信实的,就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击杀乌撒,想必是他心灵或生活中有隐藏的又不肯悔改的罪所使然。圣经虽未明显记载,我们也无从知道乌撒犯过什么罪,但相信上帝是鉴察人心又知道人心里一切所存的,怎能被人蒙混过去呢?圣经也曾严肃地劝告过从事圣职的人:“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赛五二11)。上帝从前也曾嘱咐过摩西说:又叫亲近我的祭司自洁,恐怕我忽然出来击杀他们”(出十九22)。我门都知道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为在上帝面前献凡火,“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利十1,2)的事情,那岂不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根据圣经一贯的教训,我们应当知道:上帝击杀乌撒的原因,一定是因为他在心灵或生活中隐藏着某种严重而又不肯悔改的罪。否则的话,即使因为一时的疏忽而干犯了律法中有关扛抬约柜的规定,相信上帝还是会给他悔改的机会的。但他的心灵在罪中既已变得越来越刚硬,以致达不到再受圣灵感动而悔改的地步。实质上就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了。因此圣灵再也无办法感动他。这就是一个人由于长久犯罪,又不肯悔改,常常消灭圣灵的感动,终于造成可怕后果的原因。假如乌撒的心还有接受圣灵感动而悔改的余地,相信上帝必然会给他悔改的机会。就如经上所说:“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一样,可以挽救的,上帝总要挽救他到底。因为经上说:“上帝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提前二4.;彼后三9)。

这种意见虽然听起来冠冕堂皇,可惜并不符合律法的精神,因为一个人在未被定罪之前,按律法的精神首先是要为其作“无罪推论”而非作“先罪后论”的。何况持此论者所引用的经文除了摩西律法之外,都是来自乌撒死后才问世的经卷。以后律判前案似乎也不易服人。所以,用这种近似“莫须有”的观点来定乌撒的死罪。求主怜悯,本人始终未有共识。

3,拆字会意说:根据《撒母耳记上》第七章1节告诉我们,当约柜从非利士人送回来的时候,基列耶琳人就下来,将耶和华的约柜接上去,放在山冈上亚比拿达的家中;并分派他的儿子以利亚撒,看守耶和华的约柜。

论者指出这里的“分派”一词,原文字义就是“分别为圣”的意思;而“以利亚撒”的意思则是“上帝是帮助”。这就无异对我们说:上帝将以利亚撒分别为圣来看守祂的约柜;又帮助他持守在圣洁的职分上。所以,约柜才能够长达二十年停放在亚比拿达家里而没有出事。

论者又认为:当亚比拿达一家有了二十年看守约柜的阅历之后,也许已经自觉身份非凡而不忌讳将赞美归给自己了。如果确如学者研究的结果所说:“乌撒”就是“以利亚撒”的简称;“以利亚撒”便是“乌撒”的话。那么,名字的意义就己经透露出乌撒必死的端倪了。因为他已经不再是“上帝是帮助”而被换成了“强壮有力的人”了。一个本来是靠上帝帮助的人忽然变成了倚靠强壮有力的人,不消说,悲剧终将无可避免地要发生。果然,当约柜来到拿艮禾场的时候,牛就失了前蹄。

此外,又有人从原文字典中进一步得知“伯示麦”之意就是“太阳之家”,并附会说那里的人自以为有明光照耀而自命不凡,终于酿成被惨杀的悲剧;而“基列耶琳”的意思则是“森林之城”,意谓自认是个缺乏阳光的地方;这种谦卑态度,注定上帝的约柜可以在这里停留长达二十年之久。可惜的是世人多半会日久生骄,“基列耶琳”如今也换成了“巴拉犹大”。“巴拉犹大”的意思乃是“犹大的主人们”或“赞美归于主人”。还有,“拿艮”的意思乃是“预备好了”(按:“拿艮”在代上十三9作“基顿”,意思是“标枪”,大概是形容闪电的快速和形状)。所以不管乌撒有无伸手去扶约柜,上帝都已经“预备好”要击杀他。原因就是上述一连串的骄傲所使然。

这样解经,确实比之中国文字“六书”中的“会意”法更精彩。然而,若未能准确弄清楚圣经中的人名地名和历史事实之间次序的孰先孰后,便望文生义地附会演绎,恐怕任何“热心”于文字游戏的人也都可以随意孳乳并提出更多新奇的解释。所以,在使用拆字法解经的时候,最好尚须仔细寻找罗列出更多的考古学成果来资佐证。

本人对以上三种观点不抱立场,却愿意冒昧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惩前毖后

大卫要把上帝的约柜接到大卫城去,就和千夫长、百夫长商议(代上十三),却不依照律法书上的吩咐(民四4-15)去行,反而仿效非利士人的方法去做。非利士人不懂摩西的规矩,上帝可以不责怪他们;但大卫不是不懂律法而是不照上帝的命令而已,这才是上帝所不容许的。此事也帮助后世的我们明白,凡打算在圣经之外寻找新玩意来为上帝大发热心的人,都不会得到上帝的喜悦。这也说明上帝无论是对信徒的个人生活或对教会里的圣职亊奉,同样不会允许我们用世俗的方法或手段去经营,更不容许我们擅自更改祂藉圣经所赐下的一切准则。平心而论,乌撒用手去扶约柜,未尝不是发自爱护约柜的热心。但这并不是上帝所喜悦的。何况在整个过程中,任何人和事物都仅仅是配角而已,只有上帝的约柜才是真正的主角。所以,意义上应该是上帝保护人而不是人能够保护上帝。乌撒不可以冒失却冒失了,一心想藉此次盛大游行来巩固政权的大卫更不应该有任何冒失。因此,乌撒之死严格地说应该是因大卫的“冒失”而起的;更可以说乌撒是替大卫而死的。没有大卫的冒失在前,就不会有乌撒的冒失在后。明乎此,可知上帝的愤怒看似只落在乌撒一人身上,其实却是落在大卫脸上和心上。大卫对此是清楚的,这才是大卫心里最感“愁烦”(愁烦原文的意义是“懊恼”或“生气”)的原因。大卫或许是在对上帝“生气”,他劳师动众地从全国调集了三万人,又隆而重之造了一台新车欲将上帝的约柜载去自己的城。结果是约柜不但没有照大卫的想法被运回来,反而因此死了一个精壮的人。他当然要生气,因此再也不敢也不肯再将耶和华的约柜运进大卫城去,却就近将之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去。

接着,上帝让大卫看到祂才是约柜的主人,有祂同在的地方就有祂的赐福,这一切都完全是上帝自己的主权,而非人的手段可以左右的。因此,乌撒之死就成了上帝借以公开儆戒和教训大卫的直接教材。好在大卫聪明,立刻领悟了上帝的用意,没有让声势隆重的游行継续下去,而是将约柜处置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去。大卫是否企图把灾祸转移出去,嫁祸于俄别以东不得而知。然而,最令大卫难堪的是:历时三个月,俄别以东不但平安无事,上帝反而因此赐福俄别以东和他的全家。这对大卫不啻又是另一次打击。这个俄别以东到底是谁呢?有学者说“俄别以东”的意思就是“以东的仆人”。可能就是大卫雇佣兵团中的一名外邦人。若然,此事就表明一个属上帝的人,无论是谁,只要肯承认自己只是“卑微的仆人”,他就可以代替“犹大的主人”的地位了,就有幸将上帝的约柜迎进自己的家,并且得到上帝沛赐全家的福泽了。(按:代上十五24-25说俄别以东也是利未人,迦特临门则是一座利未人的城市。大卫谅必也不会把约柜让一个非利士人去保管。)

我们对上帝约柜移动的轨迹若能稍作回顾,就不难体贴上帝的心意。

先是以色列人跟非利士人打仗,因为害怕打败,就自作聪明地把本来放在圣幕里的约柜扛到前线去助威。结果还是打输了,连约柜也成了敌人的俘掳。原因就出在老祭司以利两个不肖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身上(撒上第四章)。

接下来,我们又看到非利士人虽然使用不符合上帝规定的牛车把上帝的约柜送回来。却能平安无事(撒上第五至六章)。

再后来,就发生了乌撒之死和俄别以东之福这两件事。这些事实显示的属灵定律无非就是:“上帝阻挡骄傲的人,却赐恩给谦卑的人”(雅四6)。而且也让我们不得不承认:人不能保护上帝,却始终需要上帝的赐福和保护。

最后,经过比较,我们更发现了上帝对待非利士人很宽松,对待以色列人反而很严厉。这又说明一个道理,上帝所爱的,必要接受更加严厉的管教。目的就是要叫我们不可倚靠自己的血气和才能,单单要倚靠上帝而得福。这个功课,我们仍须不断地琢磨和学习。因为我们经常对自己认识不够,总以为可以单凭个人的意志和能力,就能够给上帝办最大的事或给上帝最好的服侍;甚至还时时自我陶醉在表面的火热中,导致未能真正谦卑地去寻求何为上帝的旨意,以为上帝非我的热心就不行,却不肯承认自己没有上帝的同在就一切都不行。这样有问题的诸多热心善行,最后反而可能就是大卫的“新车”,甚至变成乌撒的黑手而不自知。

当大卫明白上帝的权柄和自己的狂妄之后,虽然曾一度懊恼,但很快他就淸醒过来了,不敢继续自己的方法。三个月过后,他也改变了当初的自负。完全以上帝认可的方式,欢欢喜喜地完成了将上帝的约柜迎进了耶路撒冷的工程,享受上帝同在的喜乐。

这件事很容易使人想起中国一则“惩前毖后”的成语故事。故事的时间背景和结果与今天经文所反映的事实相若,其效果也都有“吃一堑长一智”的相似处(参阅《诗经·周颂·小毖》的典故背景)。

五、大胆联想

去年八月,我在“徐州汉画像石艺术博物馆”流连竟日之后,还从该馆购得刘辉着的《汉画新释》一册。在该书的第333-334页处又读到“从汉画《闵子骞失椎》谈起”的文章,介绍的却是山东武梁祠西壁汉画像石第三层中间表达“闵子失椎”的画像石。一马拉的轺车上坐着闵子骞的弟弟和父亲,其父正转身伸手在抚慰跪在地上的闵子骞。其旁述曰:“闵子骞与假母居,爱其偏移。子骞衣寒,御车失椎。”这个故事向来就是京剧和徽剧“鞭打芦花”戏目的滥觞。剧情极赚观众的眼涙。说是闵子骞(名损)幼时丧母,其父续弦后又生二子。后母对他极尽刻薄虐待的能事。时逢严冬,后母给两个亲生儿子穿的是温暖的丝棉袄,给他穿的却是用芦花做的假棉衣。当闵子骞为父亲和弟弟当车夫驾车外出的时候,因为天气严寒,闵子骞被冻得浑身直抖,冷得手中打马(戏台上的马换成了牛)的椎或勒马的紖也失落了。其父因此发怒并用力鞭打他直到衣服破裂,谁知露出来的不是丝棉而是芦花。真相大白之后,其父悲愤悔恨交加,决定休妻去妇。谁知闵子骞反而跪在地上为后母极力求情,还说了一些诸如“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的话。父亲听劝之后就用手抚摸闵损的头表示惭愧和安慰。后母亦从此悔改,视损如己出。孔子曾赞扬闵损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后人亦有诗云:“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车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

我不厌其烦地提起这件事,就是受到“闵子失椎”和“牛失前蹄”两个故事情节上的相似性所启发。故事里的最高权威都是“父亲”,事故都是由“失”蹄或失紖导至;闵损和乌撒都无辜受到击打。因此,照我的理解,两位“父亲”的本质也都是公义和慈爱的。所以,我猜想乌撒之死不一定就是他有罪,上帝的愤怒也不一定是对他而发,而是藉此间接给大卫一个严肃警告和悔改的机会。若然,乌撒的牺牲,反而成了大卫家和全以色列的拯救。所以,原谅我大胆假设:乌撒诚然担当了大卫的忧患,背负了大卫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是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了。.哪知乌撒竟然是为大卫的过犯受害,为以色列家的罪孽被压伤。因他所受的刑罚,大卫才得平安;因他所受的鞭伤,以色列才得医治。

六、尾声

乌撒之死对不少人都会引起信心的纠结,如果事件发生在后现代的今日,当我们目击耶和华的约柜倾倒的时候,究竟是去“扶”还是“不扶”呢?

近年来,在国内,救人反被讹的事情频频出现,导至有人在公众场合跌倒,也少有旁人敢贸然施加援手,都害怕被无良者“碰瓷”。自从2006年南京彭宇案发生后,中国从此流行起一个令人听起来脸红心寒的新名词———“扶不扶”?

回到约柜的问题来,如果我是乌撒,当牛失前蹄、约柜倾斜的时候,我刚巧在场,见状的我,有何决定呢?到底是去扶还是不扶呢?不扶吧,心里不能平安,也无法面对坚贞信仰的“拷打”,亦自问良心有愧。见不得人,将来亦无颜去见上帝。扶吧,明知结果就是死,死后还会留下一个“错误”、“冒失”、“藐视”的恶名,千秋万代成为信徒的议论和反面教材。

有人说:这个假设是个不存在的“伪命题”,因为我们不会看到约柜,所以也无须去考虑扶或不扶的事。但是,如果将“约柜”换成“S字J”或“礼拜堂”呢?这又应该如何选择回答呢?因为S字J和礼拜堂在现实中都是具体的事物,教堂被毁和S字J被拆在历时历世中也不是孤例。所以,说不定乌撒之死对今天的基督徒已经成为具体的考验了。对我个人而言,求主怜悯和帮助,加我爱心和勇气,在任何场合,若看见真有人跌倒需要帮助,莫问是否会被“碰瓷”,我的选择就是一定要去扶。但是,对于S字J和礼拜堂倾颓倒塌的事,我会事先祷告,求主启示并赐下智慧,对事物加以分析判断之后才开始行动,该扶的一定要扶,虽九死而无悔。不该扶的不但不扶,还要对违法乱纪的人加以劝勉甚至谴责。当然,全宇宙都是上帝的殿,真正的S字J都是竖立在信徒的心中和生命里,自己若不是被永生上帝弃绝的人,谁也无法把我们的S字J拆下来的。反观圣经世界里的各国,特别是在约旦、土耳其乃至欧美各处,都不乏具有数百乃至近千年历史的教堂,和各种古旧典雅的S字J,可惜大多数都已经沦为艺术品,只供游客参观欣赏而已。这就使人难免要潸然慨叹:这些地方虽然还有辉煌壮观的教堂,却极难再发现有上帝同在的教会。

今天,藉着乌撒之死这个问题,求圣灵给我们更多的启发,让我们能够看到更多的事物和更远的异象。同时也祝愿大家不会因为有宽敞堂皇的教堂便骄傲,更不会因为教堂简陋或还没有教堂就自卑和惭愧。须知整个天地就是一个大教会,在这里面只要大家能够切实互相尊重、彼此相爱、专心敬畏上帝,上帝约柜的荣耀和基督S字J的能力就必定永远和我们同在。没有倾倒,何劳你来扶;无人能拆,何须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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