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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道(之一) 经文:约壹1:1-4

日期:2016-10-27作者:张忠云



  证 道 人:张忠云 牧师
  整  理:朝阳堂编辑室 
  在分享《约翰一书》之前了解当时的背景,由于在小亚西亚的众教会正受着一种雏型“诺斯底主义”异端的影响,使徒约翰提笔书写《约翰一书》,针对这些异端邪说的错谬加以辩驳,让众信徒能够分辨真道。约翰在此书信中没有问候语,也没有称呼收信人,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在书信的开始,他就论到了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今天以“生命之道(之一)——使徒对生命之道的见证”为题与大家分享《约翰一书》1章1-2节的经文。
  一、生命之道的本源
  1、人渴望了解真正生命之道
  电视媒体上的养生节目很受人欢迎,医药品、营养品、保健品有很大的市场,这些都与人求生的欲望成正比。之所以人会有如此顽强的求生意志,乃是因为神最初造人时,将永恒的渴求放在人的心中。“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永生’原文作‘永远’)。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传3:11)神是自有永有的神(参出3:14),而人又是按照神的形像和样式创造的(参创1:26),因而人具有永恒性,人的这种永恒性促使人对永生有一种深切地向往和追求,于是便自然表现出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渴望,也自然会想到要了解真正的生命之道。
  2、律法引导人认识生命之道
  《箴言》记载:“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或作‘指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6:23) 保罗说:“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就好像老师启蒙HT,给予启发、引导。律法指明人人都有罪、过犯,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得到赦免,因此需要救恩,这样引我们到基督面前,使我们因信称义。因信称义是以救赎主基督已成就的工作为基础应许给人类的,因着信靠耶稣而重生,使我们的态度、愿望、动机与以前不同。在神的话语中神启示了祂的本性、对人类的计划、祂的道德规范以及生活的原则,而训诲的责备是要我们走在生命的道上。
  3、起初就原有的生命之道
  约翰在开始就告诉了我们生命之道的本源,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这句话与《约翰福音》1章1节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其意思相近。说明基督在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祂无始无终,自有永有。“道”原文是“logos”,英文翻译“word”,中文白话“话语”。话语是由字组成的,《启示录》1章8节“主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希腊文的首末二个字母,指话或言语,用于表达思想、观念与智慧。耶稣基督是在创世以前就已经存在的道,祂乃是神的解释、说明和彰显,是祂将神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章18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基督作为神的话,将奥秘的神表明、彰显出来;神藉着耶稣基督的生命向世人说话,表达祂的心声,这是最为奇妙的事。“道与神同在”,表明道与神一样,是有位格的;道与神处于同等的地位;道与神彼此同时存在。“道就是神”是说“道”不是被造的天使或是被救赎的人类,乃是与神同尊同荣的,暗示了“三位一体神”的真理。
  《圣经》记载:“因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万物的就是神。”(来3:4)万物不可能是自然而有的,必须有一位有位格的神为创造者。因此道不是一个观念,而是创造的神。道于最早就存在,祂于创立世界以先,已与神同享荣耀(参约17:5)。祂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也是生命的赐予者。“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7)。祂是永存的,祂拥有生命、即能源、动力与生命力;祂是生命的本质,“生命在他里头”(约1:4)。生命之道意思是在其里面含有生命的话,也可以说祂的话里面有生命。我们查考《圣经》,是为要到主面前来,听祂的话,得着永生,《约翰福音》中主耶稣说:“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还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祂对我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参约6:63)。我们不要将主的话语教训仅仅当作道理来接受,乃要发掘出其话语教训的精意,好使我们得着更丰盛的生命。我们重生时所得着的就是生命之道,是会说话的生命,会表达神心意、彰显神荣耀的生命;这生命越长大成熟,我们就越能符合神的心意,也越能为神作荣耀的见证,向世人讲说基督的美善。
  道是有生命的,“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神的话语就像锋利的剑,能够剖开我们的内心,显出内心的善与恶。我们不单要聆听神的话语,更要让祂的话语来带领我们的生活。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听了福音真道之后都会有所变化,生命有所更新:以前自以为义的人肯悔改归向基督;心胸狭窄的能够包容、主动饶恕他人;以前骄傲,自以为是的,会谦卑下来,看别人比自己强;信主之后的人际关系得到改善,心态趋于平和,自己能够常常喜乐,不住的祷告,凡事谢恩。这就是生命之道与其他宗教、哲学所谈论的伦理之道的不同之处,是真的会让人的生命有变化。
  二、生命之道的显现  
  约翰说这生命之道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以此来形容他认识生命之道的经过。这里讲到的是主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命和复活后的显现。
  1、我们所听见
  所听见按原文为过去式,指已经听见过。约翰和初期教会的信徒都听见主耶稣说话。他们听见祂教导那荣耀的信息,登山宝训、平原宝训、天国的比喻等,还听见神爱世人,人可以藉此脱离罪恶和死亡,永远与神同活等关于生命的信息。十二使徒和数以千计的人,不但风闻祂,更是亲耳听见祂宣讲那生命之道。他们听见祂不仅与众人讲论,也与个别人士交通畅谈。主的十二使徒,在那三年多的时间,经常专心聆听祂所说的每一句话。使徒们所听见的,就是主亲口所讲的,但并非仅限于四福音所记载的。因为主所讲的不是只有四福音所记的那么多,也包括旧约五经与先知书,耶稣复活之后,在去以马忤斯的路上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 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5-27)我们所听见这句话,还可以包括施洗约翰所讲的,以及摩西、以利亚在荣光中所讲的,也都是使徒们已经听见的。
  2、我们所看见
  所看见,指曾经观看过,约翰和初期教会的信徒亲眼看见主耶稣确实是一位有血有肉的人。《路加福音》记载:“过了不多日,耶稣周游各城、各乡传道,宣讲神国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个门徒,”(路8:1)他们看见主耶稣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他们看见祂一切奇妙的作为:在世时所作的一切工作,所行的大能,医治病人,行神迹奇事,服侍人的善行;他们还看见最为奇妙的事情就是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为世人征服了死亡;复活后多次向门徒显现,直到升天为止。
  3、亲眼看过
  亲眼看过,指近距离亲眼仔细注视过,原文指长时间凝望,希望研究、明白和了解。约翰证明,他和其他使徒以及当时的信徒都曾仔细观察耶稣基督,希望能够研究、了解来明白祂与众不同的关键之处。主耶稣“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徒1:3)
  4、亲手摸过
  亲手摸过,指亲身接触经历过,主复活前后,门徒们与主的所有接触。约翰和初期信徒曾亲手摸过耶稣。约翰对于主耶稣在睚鲁家中使他女儿复活的事曾留心注视并且铭刻在心。 主耶稣“就拉着孩子的手,对她说:‘大利大,古米!’(翻出来就是说‘闺女,我吩咐你起来!’)那闺女立时起来走,他们就大大地惊奇。”(可5:41-42)他亲眼看见主摸病人,结果使病人痊愈,死人复活;也亲眼看见病人摸主,《路加福音》第6章19节告诉我们,当主在地上的时候,“众人都想要摸他,因为有能力从他身上发出来,医好了他们。”《路加福音》24章记载,主复活以后,曾向十一个使徒显现,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为了消除他们心里的疑念,耶稣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24:39-40)之后,还吃东西,那光景是约翰亲眼看见,亲耳听见的。因着多马的疑惑,主耶稣“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20:27)主耶稣复活的身体绝对不是幻象,门徒能够摸到祂;另外,祂复活之后,能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显现或消失。
  总之,耶稣基督尽一切可能,让世人知道祂已经来到世上,来拯救世人,替人受死,并从死里复活,使人从这个罪恶和败坏的世界里得蒙拯救,祂来要赐给人永恒的生命。约翰用听见、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这四个动词来见证这位生命之道,他自身对生命之道有确实的经历:他认识生命之道,他用经历来见证所传生命之道的真实,是亲见有形有体的神儿子耶稣基督在世的显现。使徒曾跟从主耶稣基督三年半,看见祂的所作所为,听见祂的教训恩言,亲手摸过祂,靠在祂的胸膛,因他经历了主在世亲口所讲的真理之道,在S字J下他接受了主耶稣的委托,照顾马利亚的生活。
  主耶稣绝不是历史上虚构的人物,因为祂确实被人的耳、目、手所查证过;也绝不是受造之物,因为祂从起初就已存在。主耶稣基督是神而人:是完全的神,因祂是那从起初就原有的;又是完全的人,因祂是那能听、能看、能摸的。这生命之道是人们所能感受得到的。约翰显然是特别针对当时的异端。魔鬼最怕人认识耶稣基督是神而人者,所以藉异端传播两种极端看法:一种祂只是神,并不是人;另外一种,耶稣只是人,并不是神。因基督若只是神,不会与我们有关系;若只是人,根本就不能救我们,因祂无法把神的生命给我们。《希伯来书》记载: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主耶稣在S字J上受死,看似失败,其实是藉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完成了一种能彻底拯救人脱离罪恶,使人得着永生的救法。耶稣基督是生命之道,祂是关乎生命的好消息,也就是福音。祂来到世上时,把生命之道赐给了世人,祂自己的言行和教导,是完全人的典范。人要得生命,必须要在基督里。只有在基督里,才能找到生命的能源、动力和本质。祂告诉了我们应如何生活,祂向人显明这重要的信息,也需要人将生命之道向他人传报。
  三、生命之道的传报   
  2节解释了第1节所说的生命之道,并不只是一种信息,乃是一种永远的生命。一种原是人所不能接近,却已经在肉身显现出来的生命,并且已经被使徒们和信徒们所领受的。约翰特别强调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是他们所见过,又传扬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这生命指前面所讲的生命之道,就是主耶稣基督;已经显现出来指祂降世为人,祂的显现乃是可以注目观看的一位实体人物。
  我也看见过。说出人方面之经历,怎样跟这已显现出来的生命,也就是基督发生关系。今天我们不能像约翰一样,看见基督的血肉之体,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用信心的眼睛看见祂。现在又作见证……传给你们。作见证指将所看见的向别人证明。说出蒙恩的人应怎样尽责任,把我们所领受的生命传播给他人。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因此,神打发爱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寻找失丧的人。《路加福音》19章10节“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并且藉着祂所成功的救法,把神的生命赐给信的人。“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凡接受耶稣基督为生命之主的人便在灵里重生,从神领受新生命,永生神的生命,而那永生神的生命,是不会静止的,必然会结出子粒来的。就如主耶稣所讲撒种的比喻:“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23)主耶稣还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约15:16)福音是生命的道,能够使人从死亡中获得拯救,进入生命之中。基督福音的特色是神主动的爱,叫人藉着基督可与神发生生命的关系,又把生命传播出去。生命之道的传报,也就是要为主作见证,传扬福音。
  传报的对象是那原与父同在的永远的生命;那永远的生命并不是出于神学家或哲学家的臆断,而是由当初的目击证人所传下来千真万确的事实。
  传报的资格是亲自看见祂的显现;神的生命并不是一种抽象,难以捉摸和领会的事物,乃是具体而活生生的显现在主耶稣基督身上,也显给了我们。
  传报的方式是作见证,我们须亲身经历过主,才能为主作见证。作见证和传是宣教的两个主要手段:将我们所经历的基督,藉着言语和生活为人传报给未信的世人。我们教会在周四有见证会,弟兄姐妹就是讲述自己从神而来的恩典向众人作见证,荣耀神。有时我们安慰人,也会提到自身的见证,我当初如何,现在的改变不是由于自己有多好,而是神的恩典临到,我们要将荣耀归给生命之道,归给又真又活的父神。这节经文也在提醒我们:凡为基督作见证的人,必须要传扬这真理,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已经来到世上,祂带来了关乎生命之道的荣耀信息。世人不用再活在罪恶、败坏和死亡的恐惧中,人在今世和永恒都可以享受神所赐的丰盛是爱、喜乐与平安。
  回顾我们今天的分享,《约翰一书》1章1-2节是使徒对生命之道的见证,首先我们从自身的角度看到我们人都渴望了解真正的生命之道;旧约的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导人来到基督面前,认识生命之道;使徒约翰论到了从起初就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创造宇宙万物的造物主。使徒约翰用自己对生命之道的经历,来辩驳当时的异端,这生命之道的显现,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这生命之道与我们的关系是,我们要去传报,将好消息告诉身边的人。我们传报的对象是那原与父同在的永远的生命。愿我们都能够得到生命之道,经历生命之道对我们的改变,在生活中为生命之道作美好见证,并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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