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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日期:2016-10-27作者:cslqj

腓02讲  

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读经:腓1:12-30  

   

一、他所受的捆锁是为传扬基督(1:12-18)  

1.因所受捆锁更是叫福音兴旺(12节)  

照着外面的情势来看,一个长久给关在监狱里的人,那是糟糕透了。但是保罗在这样的情况下,却是喊出了使人大得鼓舞的话,因为他在里面看见了神的手。“弟兄们,我愿意你们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兴旺”(一12)。谁能猜得透一个不能自由行动的人,竟能发出这么大的福音能力。这叫我们领会一件宝贵的事,就是不能凭外面来认识神的工作,若是只看外面的话,没有人能知道神自己在作工。人看工作的主力是在人,作工的人给关起来了,工作也就该宣告完结了。但神是作工的神,他自己能作成一切要作的工,创造是他自己作成的,救赎的工作也是他自己作成的,他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他自己的大能就可以成就大事。但是在把救赎的果效显明在人中间这事上,他定下了一样作工的规律,就是他需要人来配合他的所作,他先要得着人,然后他就显明他的工作。人是他手中的器皿,器皿在他的手中,他就藉着器皿去作工,真正去作的是神自己。保罗是神的器皿,所以在他自由的时刻,神使用他,在他受捆锁的时候,神也使用他,并且是更大的使用他,因为他没有注意自己的遭遇,他只注意基督的见证。他实在是神的器皿,随时随事他都让神随意的在他身上作工,所以他能说,”我所遭遇的,更是叫福音兴旺”。  

2.在众人中间显明所受捆锁是为基督的缘故(13节)  

一般说来,坐牢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但保罗却对这事处之泰然。并不是保罗没有羞耻的感觉,而是因为他里面没有一点的控告,因为他在神与人的面前都是清白的。亚基帕王,巡抚,与同坐的人都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徒廿六31)。既然不是因犯罪而进了牢房,那他究竟是什么原因而进到牢房里去呢?保罗可以公然的说“是为了基督”,连“在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人中,已经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一13)。就是为了作基督的见证而给关进牢里来。并且是在可以得释放的情形下,不要求释放,只要求在人面前的清白。不是这个人不爱惜自己,而是他不甘心主的名给人讥谤。他是这样的为主站立,叫接触到他的人,都知道主耶稣是谁,也都承认主耶稣是可信的,因为有人肯为着他的缘故而忍受凌辱,也毫无怨言的摆上了他自己。若是主耶稣不是真实可信的,谁肯为一些虚假的事而使自己蒙羞受害呢?一个真正拣选主的人,他的受苦也成了基督的见证。  

3.使许多弟兄因他的捆锁越发放胆传神的道(14节)  

他的站立叫弟兄们更清楚的看见他们所信的主,也因着看见主而胜过了环境的压迫,昂然的抬起头来,坚强的站住作主的见证。保罗就是那点燃众人的火苗,主先点燃了他,主再用他点燃了众人。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地方聚会,忽然风声传来说:“官方抓人来了。” 当地一个教会负责人宣布说:“你们都赶紧跑吧!”说后他就跑了。有一位神的仆人,就是杨叔叔,本来是在后面坐着,这时候就搬着凳子到前面坐下来,动也不动,说:“弟兄啊!你们走吧!你们还没有走完,我怎么好走呢?都走完以后我再走。”就这一句话,造就了多少弟兄姊妹!有的走到门口,又转回来不走了。当地的负责人已经跑掉,一看别人都没有跑出来,也转回来。知道了杨叔叔说的话,就认罪说:“主啊!我太不爱你,逃避S字J,不配作你的仆人,求主赦免我的罪。”都坐下来以后,平平安安,一点事情也没有。事实也真有警车开来,是路过这里,往别处去的。如果都一盘散沙地乱跑,见证在哪里?就这一个见证、一个动作、一句话,成了教会的榜样,教会也有了路可走。认识神的人都会说,不要按着我们的意思行,要照着神的旨意行。神叫我们如何行,我们就如何行,神会负我们一切的责任。  

   

4.只要基督能被传开,别人的动机如何,都值得欢喜(15-18节)  

有些人传基督是不怀好意,他们的目的是要结党,是要高举自己,结果是造成教会的分裂,使弟兄们失去同心。愿意体贴主心意的人看见这样的光景,实在是伤心。在他里面已经没有了人的荣誉与羞辱,只有基督。只有基督被传开,只要基督给人认识,那就好了,个人忍受一点有什么了不起呢!不追求个人的好处,只注意基督的见证,所有的喜乐与满足都是根据基督。  

二、他活着的目的是为彰显基督(1:19-26)  

1.因圣徒的祈祷和圣灵的帮助,终必得救──仍要活着(19节)  

他并不急于脱离捆锁,他非常有把握的知道,这事全在主的手中。众圣徒的祷告,主不会听不见,圣灵的代求,主一定要答应,问题全在主的时间,是在主看为最合宜的时间。  

2.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他身上照常显大(20节)  

生也吧,死也吧,这些在人看为极其重要的事,他都不放在心上,何况那区区的牢狱呢。他所注意的不是肉身活着的事,而是基督能否在他身上显出来。这是何等感动人的心思,只有基督,没有自己。我们实在羞愧。基督的显大是根据人的减少,“他必兴旺,我必衰微”。这是不能改变的法则。人的自己不减少,基督就不能在人身上显大。保罗渴慕基督在他身上显大,也就是说他在厌恶自己,要叫自己减少,要藉着S字J的功效除掉自己。基督的显大是从外面看生命的成长,若是转到里面去看这事,那就是基督的充满。要让基督充满,还是必须先倒空自己。在里面充满了基督,在外面就有基督的显大。  

3.活着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处(21节)  

“我活着就是基督”不是说他就是基督,而是说,他活着的时候,要让人在他身上看见基督。我若活着不能彰显基督,我就是活得不对,我算是白活了,白占地土,白白的浪费了主的恩典。  

“死了就有益处”照原来的意思把这话翻作“我死了就得着了”。意思是说活着的时候,我羡慕能活出基督,我死了就可以得着基督了,我可以面对面的看见基督,并且可以与他同在一起。生生死死都离不开基督,再没有别的事物比基督更可珍贵,基督就是我的指望,也是我的一切。  

4.离世与基督同在虽好,但为众圣徒的缘故仍要活着(22-24节)  

“工夫,”保罗常用来指他自己或别人为福音所作的工作(罗十五18;林后十11;腓二30);故这里的”工夫的果子”是指着他所看见的传福音的效果而言。两难是:死是为自己的益处,活着是为别人的益处。  

没有完成主所交托的就去见主,造成主不满意,众圣徒也没有得着益处,自己也受亏损。这样去见主是保罗所最不乐意的。他所要的是看见众圣徒在基督里长进,满足主的心意,这样他才能安然的去见主。为着这个缘故,他定规要继续活下去,那怕环境再恶劣一些,他还是要继续的活下去。他不求自己的舒适,只求众圣徒得建立,他明白神是要建立基督的身体,把众人带进身体的见证里是不容许忽视的。为着这一件大事,他必须要不顾自己的活下去。  

5.活着与众圣徒同享在基督耶稣里的喜乐(25-26节)  

为基督而活着的具体表现是活在身体的见证里,人受了拆毁,就可以活出身体的见证。叫人受拆毁不等于使人受委屈,乃是让人在跟随主的路上又长进又喜乐。因为在身体里一同享用基督。保罗看重个人得着基督,但他更看重基督的心意,要与肢体们一同享用基督。  

三、劝勉众圣徒同为基督的福音而争战(1:27-30)  

1.行事为人要与基督的福音相称(27节上):“相称”就是“配得上”,蒙救赎的人要活出配得上基督的福音的生活。福音是神极其浩大的恩典,基督是神测不透的丰富与无限的荣耀的显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表达基督福音的完全和荣美,只有作基督身体的教会这个荣耀的器皿,才能显出配得上基督的生活。  

2.要为所信的福音同灵站稳,同心努力(27节下):保罗看见或是看不见弟兄们怎样去活并不是重要的事,重要的是他们真的是实实际际的去活,活出主的荣美。基督是一切工作的内容,高举基督是一切工作的方法,归入基督是一切工作的目的。离开了基督就失去了工作的准确方向,在基督不在其中的工作里,工作越多,错误就越大。因此,基督就成了“同有一个心志”的焦点,所有的心志都是向着基督。这就是合一,也就是教会的见证。人的天然总是倾向坚持自己的主张,欣赏自己的主意,那怕是目的相同,而工作方法不一样,也不能彼此相容。但是归到一个心意里,并不是谁的要保留,谁的要放下,而是一切出于人的,都得放下,留下的只有那些来自神的话的。所以不是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选择主的心意的问题。众人都以主的心意为依归,“同有一个心志”的事实就出现了。  

3.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28节):神作了这样的拯救,也必定作更深的拯救,使他们在难处中更深的经历他。有了神作陪伴与拯救,只要他们的眼目不离开主,就不会有什么难处是他们担当不起,也不会使他们受惊吓。  

4.蒙恩是要为基督受苦(29节):信服基督就是接受基督为主,尊他为大。为他受苦乃是要人能分享他的荣耀,因为“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八17)。神用着受苦的这个方法来造就人,使人在受苦中可以脱离自己,经过受苦的熬炼,也定意要跟从主,受苦就成全了爱主的人,使他们更多的享用基督,也要与基督一同得荣耀,得基督所得的荣耀。  

5.他如何争战,众圣徒也要如何争战(30节):属灵的争战就是人站在哪一边的问题,是站在主的一边;还是站在主以外。这是极重大的问题,实际的显明配得上基督,也承认基督是配,每一个蒙恩的人都在争战中高学基督,也享用基督的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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