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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创造与宗教伦理

日期:2016-10-27作者:丁光训

上帝的创造与宗教伦理

作者:丁光训

(一)问:“半成品”何所指,请解释。

答:我愿意根据从阅读圣经所得的亮光试答如下:我们的上帝是创造之主。他的创造是一个长过程,不是六天就完成,接着就一直在休息。《创世记》一章告诉我们,上帝对六天的创造是表示满意的,但如果认为上帝的创造就局限于那六天而已,此后他已经停止创造,那今天的世界会是多么原始,人对上帝的认识又会是多么幼稚。对那最初六天,上帝说:“甚好”,但此后,上帝的创造得处理人类的罪行,得解决人类的罪性问题,创造就不像起初六天那么简单顺利了。但是上帝是创造之主,昨天是,今天是,明天还是。他决不是半途而废。创造是在不断进行中的工程。这创造决不是没有成效的。被造的世界在上帝创造过程中总体上已经是半成品,但还不过是半成品,总的说来是处在向成品发展转化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工。“半成品”三字圣经里是没有的,正像电灯、电视,圣经也是没有的。说“半成品”对现代工业社会的人们可能较易想象。就我们人来说,圣经中既对人有犯罪作恶,一无是处的话,也有“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的话(诗8∶4-5)这不矛盾,不过是说明人们在被造过程中有反复,有差别,有先后。“半成品”是指尚未成为正品,不是指次品或废品。能在创造主的手中成为半成品,是荣耀尊贵的,但我们要谦卑,经常看到自己的不足,不要自以为完全。根据不少处新约圣经的话,说自己是“半成品”看来还是比较恰当的,例如:“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13∶11-12)“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2-14)连道成肉身的基督在世为人的时候,也有一个成长的过程:“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2∶52)圣经神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业。对世人的评价仅仅以圣经中一句话为依据是不妥的。我认为,把亚当和夏娃,浪子回头故事里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彼得和约翰,帮助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喇合和抹大拉马利亚,还有百基拉和亚居拉,神学教授和神学同学,科学家和生产能手,……都看作上帝创造大业中的半成品,可以防止把世人高抬到天上,也防止对他们尽情奚落。可否认为这样来看比较合乎中道,请考虑。我在个人的私祷中,时常喜欢借用一位古代圣徒(十一世纪末,十二世纪初圣安瑟伦)的祷告文来祈祷,希望各位读者也喜欢它:上帝,你是生命、智慧、真理、丰富、祝福、永恒、惟一的至善。主,你是我的希望,我的喜悦。我怀着感恩向你承认,我是照你的形象被造的,所以我爱你,我所有的思想转向你,以便爱你更深,以你为乐,接受你。因为在地上难以完全享受这蒙福的光景,就让我每天成长,直到在末世达到完善。在这里我渐渐地认识你,到那里我会完成认识你,在这里,我对你的爱渐渐增长,到那里,这爱将要成熟。在这里,我在盼望中得喜乐,到那里,这盼望将会完全实现。阿门。

(二)问:你是否赞同可以用道德代替宗教?

答:我不便代替其他宗教说话,但就基督教来说,我固然认为基督教应当高举伦理道德,但这绝不是说基督教只讲伦理道德,更不是主张以伦理道德代替基督教信仰。基督教和它的前身犹太教都有非常重视伦理道德的传统。二者共有的十诫中的六诫都属伦理道德,诸如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奸淫等等。圣经是一本大讲伦理道德的书。旧约圣经的先知更把伦理道德的内涵从个人行为扩大到社会和政治方面。尽管如此,伦理道德不等于就是基督教,也不能代替基督教。基督教的核心是信仰和教义。基督教的信仰和教义归纳在已有一两千年历史的《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里。伦理道德观念随着时代而慢慢在变。神学思想也不是信仰和教义,它们是解释信仰和教义的,并且必然因人因时因地而变化。世界只有一个基督教,但基督教里有多种多样的神学观点。光一部圣经里就有不同的神学观点,也有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任何一个比较高级的宗教都讲究伦理道德。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从恐惧的宗教发展到道德的宗教,是人类宗教进化史上的一个飞跃。”这是十分正确的。香港有一位作者前不久写文章以“讲伦理道德的基督教”为题,认为凡主张重视伦理道德的便是否定基督教的独特性。这位作者甚至说我们大陆基督教讲伦理道德是为了讨好×××。岂不知早在世界上有中共之前的几千年间,无数古圣先贤诸如孔子、孟子、墨子、苏格拉底、保罗以及圣经几乎每一位作者都莫不推崇、高举伦理道德?讨好中共云云,正足以说明批评者的着眼点以反不反共为标准,不反共就是讨好。

(三)问:你把解放军在抗洪时所表现的那种勇敢和牺牲精神大肆张扬,抬到半天高,认为是爱的表现。可是我们基督徒知道,这种爱和上帝的圣爱相比是微乎其微,不值挂齿的。基督徒应当荣耀上帝,传扬他的圣爱,不应当赞美人。你以为如何?

答:抗洪以来这样的问题我也是时常在想的。我愿意把我的想法写下来,不知你以为然否?我理解为什么有些信徒只承认上帝的爱为爱,称之为圣爱,原因大概是因为看到或身受一些人出于自私的动机,以爱为外衣,让人受骗上当,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许多单纯的人在这种人手中的遭遇,使他们实在寒心,觉得世界上人们的爱到头来全是虚假的,靠不住的,唯有仰望上帝的圣爱。我同情那些受骗上当的单纯的人,但是作为基督徒,我还是坚信,在整个宇宙这受造世界的背后,存在着上帝圣父这一位创造之主,爱是他全部运行和工作的动力,是他最本质的属性。他是宇宙中那位看不见的爱者。他的公义也出于他的爱,他的公义不是和他的爱相对立的。他正在继续进行着创造的工程。我坚信他的三位一体。这工程包括圣子的动人的榜样和救赎,包括圣灵的启发和圣化。这三位一体的上帝正在把芸芸众生渐渐地、有快有慢地、有先有后地改造成为我们所谓的“半成品”,把我们从上帝创造事业,也就是爱的事业,也就是天国事业的阻力转变而为与他配合的助力和同工。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可以想象,有些半成品正在成为成品,也有人坚决背弃上帝的创造,终于自取毁灭。多年前我在金陵曾用过几个星期的时间(每周半天)介绍解放神学、德日进神学和过程神学。这三方面的神学家以及其他许多神学家都崇奉上帝是爱,把爱视为上帝最基本属性,认为这是圣经启示的最高点。人类一些其他宗教大多都把公义视为上帝的最高属性,就是把他看为一位赏善罚恶的、掌握生杀大权的审判官或报复者。这样一位上帝很容易被人们假定而为一位为了报复刑罚不惜打击一大片,对许多无辜者也同时加以打击的上帝。在有些部分的旧约圣经中这一倾向也相当突出,尽管它有些部分也使用很美的辞藻叙述上帝的爱(例如何西阿根据他自己的切身经历讲到上帝的慈绳爱索)。但一当我们步入新约,迎面而来的四福音让我们看见的,是一位道成肉身的圣子,上帝愿意在他身上彰显的是上帝的爱或一位爱的上帝。保罗的因信称义也是旨在高举那位被爱所驱使,上了十架,从而把人从律法的捆绑下解放出来的基督。后来在《约翰一书》,新约圣经更用毫不含糊的语言告诉我们:“上帝就是爱”(约壹4∶8)。人类进步到今天,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里,打击、报复和刑罚已不是处理罪犯的最高原则,代之而起的指导思想是教育、感化和改造。有的国家连死刑也废止了。我们基督徒中却至今仍然有人充满了对世人的对立情绪,渲染到一天上帝将藉着审判和报复,毁灭无数世人,或把他们投入永火,信徒就可以扬眉吐气。事关我们基督徒的上帝观,这是很值得我们再思的。我们在电视上看到,当一名解放军在抗洪中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紧抱着一棵树,一松手就会落入长江洪流中去的时候,他不顾个人安危,把小船开过去,一把抓住那孩子,使她转危为安。这冒死救人的行为就是爱。我不能认为这爱“微乎其微,不足挂齿”。我认为这是伟大的爱,是神圣的爱,因为这爱的创造者就是上帝。看到这样的爱,上帝必然感到喜悦,对之我们基督徒也理应感谢,不应加以贬低。难道做了基督徒,连世人的好行为也要奚落鄙视,这正常吗?那末我们的基督教还能和人民有什么共同语言呢?《约翰福音》告诉我们:“神爱世人……”(约3∶16)但愿我们体会上帝的心意,也用爱心去看世人。

1999年2月作者时任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名誉主席、中国基督教协会名誉会长、金陵协和神学院院长。原载《圣经、信仰、教会》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丛书之一,2005年6月出版,第57-64页。

【原题】上帝的创造与宗教伦理——答读者问

【来源】中国基督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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