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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终道:得救之道

日期:2016-10-27作者:陈终道

经文:徒10:43,11:18;罗3:24;约壹5;13;林后1:22;约5:24,10:28;来7:25

使徒行传10:43 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使徒行传11:18 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罗马书3: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约翰一书5: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哥林多后书1:22 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原文作“质”)。
 
约翰福音5:24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翰福音10:28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希伯来书7:25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在今天的教会里面常有这几种人:
 
第一种人他们知道自己已经得救,而且的确也有得救的经验。这种人是最有福气的,他们所在的教会一定是个信仰纯正的教会,受过真理的栽培。他们不但有生命的经历,也有生命的知识。知道《圣经》里面关乎得救的真理,也经验了这些真理。
 
第二种人还没有得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得救。这种人虽然在教会里面,但是他们那个教会没有讲得救的福音,没有讲得救的真理,没有讲生命之道,所以他们所听的根本只是一些人的道理而已,实际上没得到什么,没有听过真正的福音,也没有经验过福音。这等人在基督教的范围里面也算不少。其实这样的人不应该被算为基督徒,不应列在基督教里面。因为基督教是生命的宗教,没有生命实在不能算是得救的基督徒。
 
第三种人是已经得救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得救。有不少基督徒,他们实在有得救的经历。但如果你问他:“你得救了吗?”他不敢说他得救了。他只是说:“也许得救。”“也许将来得救。”他不敢说他是不是得救。其实他是已经有得救的经验了。这种人有经历但却没有知识。所以他心中常疑惑自己是不是得救了。那么,在他心里就没有平安。或者他不看重自己已经是神儿女的地位,他还不晓得他实在就是神的儿女。
 
第四种人是最危险的,他还没有得救,但是他却自以为已经得救了。这种人虽是在教会里面,常常听到很好的福音真道,常常听到关于得救的真理,可是他并没有这个经历。他们听了很多得救的道理,但却没有真正在神面前悔改认罪,接受耶稣做他的救主。他们只不过在思想上、在理论上赞成他们所听见的,可是并没有接受耶稣作他们的救主。这种人实在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屡次听,听惯了就把知识当作生命。所以他们的头脑很大,什么福音的道理都听过,可是他们的良心却好像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没有受感动。
 
你到底得救了没有?你到底是一个已经得救,又知道自己已是得救的人;或是已经得救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得救;或者是根本没听过得救的福音,甚至不相信人能知道自己已得救;还是你根本没有得救,却以为自己已得救了呢?

许多人对于信耶稣有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信耶稣就是参加教会。其实信耶稣并不是加入任何一个教门,乃是得着一种从罪恶里面蒙拯救的经历。这经历就是我们所说的“得救”。信耶稣就是得拯救。得了拯救才算是真真正正地信耶稣。今天教会的情形刚刚倒转过来,我们问一个人信了主没有,他说信了。若是问他得救了没有?他说不知道或者还没有。哪里有一个人信了主却还没有得救呢?得救了才算信主。所以今天所谓“信徒”的,其实他们多半只是“入教”而已!但真正的信心乃是基督的生命进入你的心里。

一、得救是什么?


“得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当我们问说“你到底得救了没有?”我们所指的“得救”是什么得救呢?在《圣经》中提到得救至少包括这三方面的意义:

(1)“得救”是指着“罪得赦免”,(徒10:43)“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得蒙赦罪”就是得救的意思。我们为什么需要得救呢?因为我们都要灭亡。为什么我们要灭亡呢?因为我们有罪。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所以按着神的圣洁和公义,我们就要受到罪的刑罚,其结果就是永远的灭亡。这样如果我们要得救就必须先得到神赦免我们的罪。“罪得赦免”就是“得救”的一个主要意义。如果一个人罪没有得到赦免,他说他得救了,这是怎样的得救呢?
 
让我们每个人问自己:“我的罪是否已得到耶稣的赦免?我在耶稣面前能说我现在是没有罪了吗?假如我今天离开世界,我的罪已经没有问题,可以坦然见主吗?”

(2)“得救”的第二个意思在《圣经》里面就是得到称义。《罗马书》三章二十四节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什么是“称义”呢?“称义”并不是你自己真正的是义,乃是神算你为义。神怎么样算你为义呢?是因他的恩典和基督耶稣的救赎。神要施恩给人,把罪人算作义人。但是罪人怎能白自地算作义人呢?如果罪人白白算作义人,那不是不公义了吗?但神是有根据的,就是根据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为我们成就了神的救法,作我们赎罪的功劳。神就可以根据耶稣曾经为我们赎罪的事实,称那些信靠他的罪人为义。赦罪是消极方面除去罪恶的刑罚;称义是积极方面的,不但是刑罚被除去,且在神面前被神算作义人。只有义人才能到神那里。每个得救的人必定是已被称义的人。假如你还没有被称义,就不能得拯救。所以“得救”的意义得包括“赦罪”和“称义”这两方面。

(3)“得救”的第三个意义就是“得生命”。《使徒行传》十一章十八节说:“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得救的意义就是得生命。得着永生神的生命,就是重生的经历。
 
“称义”是关乎地位的,从前是被定罪,现在是被算为义,不再被定罪了。得生命不只是地位的改变,乃是在神的性情上有份,有神所有的生命。不只是地位上是得救了,而且实际上是已经成为神的儿女。
 
人类自从亚当犯罪以后,人的生命就已经被罪败坏,是倾向于罪恶的。在人里面那个旧的生命是抵挡神的,是背叛神的,所有属神的旨意都不能也不愿意遵行;所有关乎罪恶的事却喜欢去做,而且是倾向罪恶的。
 
一个人得救了,意思不只是他的罪得赦免,更是得到神的生命。他里面有另外的一个新的生命,使他喜欢神所喜欢的,使他要去行神的旨意。这个生命会在他里面成为一种推动的力量,叫他能在世界上活出《圣经》所要求的生活来。
 
所以,“得救”不但是罪恶的刑罚得免去,不但在神面前在地位上被神称为义,而且是领受了一个实在的东西——生命。这东西虽看不见,但它是活的,它在人里面有所要求。它会长大,它要表现出生活来。
 
按我们的肉身来说,我们肉身的生命是怎样的呢?这生命也是摸不着的。虽然我们有个身体,但是身体并不是生命。但我们却知道身体里面有生命。所以按肉身的生命来说,这生命也是难以捉摸的,不过它是有所表现的,借着肉身表现出生活来,我们就知道我们有生命。
 
灵性的生命也是一样。虽然我们看不见它,摸不着它,但是我们能从所表现的生活中认识它。所以“得救”是包括这三方面的意思:得赦罪、得称义和得生命。

二、得救不是什么?


我们上面所讲的是“得救”的正面意思,就是得赦罪、得称义和得生命。但得救的反面意思(不是什么)也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因为许多基督徒有各种错误的得救观念。他们把这些错误的观念当作是得救的经历。结果,他们不去寻求那个得救的真正经历。这就是许多人没有得救却自以为得救的原因。所以,什么不是得救也是我们应该注意的。

(1)“得救”不是对宗教发生兴趣。有的人从来对宗教都不感兴趣,从来不愿意去听道。但是后来由于某一种刺激或者是家庭发生变故,婚姻发生悲剧,或者是失业,经济发生困难,或者遭遇一些意外祸患或疾病,因为受到这些意外的打击,他感到人生的空虚,感到人生的渺小,因此对宗教发生兴趣。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不像从前那样很极端地反对宗教或者根本不要去听道,他乃是改变过来,很愿意去听道,愿意参加聚会,更是因这缘故就受洗加入教会。这是不是得救呢?这可能是个转机,但这样的一个转机并不就是得救。
 
得救不是对宗教发生兴趣。许多人在感觉人生虚空,觉得世界的一切都不可靠的时候,他不一定是归向基督。他可能从此就削发为尼,跑到庙里当和尚尼姑去了。这样的人是对宗教发生兴趣,可是他和《圣经》所说的“得救”毫无关系。他只不过是从一种罪恶的享乐中出来,进入另外一种人为宗教,使肉身受苦的一种罪恶的生活里面。

(2)“得救”不是偶然的良心发现。有一些人,因为行恶太多,偶然他也会有良心的发现,甚至流泪痛哭,打自己,刑罚自己。这可能是一个人很好的一个转机。这个人可以归信基督而得救。可是这个转机的本身并不是得救的经历。如果人只是这样悔恨罪恶,悔恨自己以往的错误而没有跟神发生关系,这个人是不能算是得救的。因为悔改如果不归向神,这就不是“得救”。普通人当他作恶到一个地步,有时也会有这种良心发现的情形。因为神把良心放在每一个人心中,它会在人犯罪时控告人,指控人的不是。
 
有一个人,行为败坏,五毒俱全,结果妻子和他离婚,他自己因行为不检染上污秽的病。这个人虽然后来懊悔他的错,要求跟他妻子和好,他的病也渐好了。可是过了不久,他却落在另一种罪中——在赌博的捆绑中。终于,他整个家庭给破坏了。因为他一切所有的,都因为赌钱的缘故完全破产。

所以一个人的良心发现和《圣经》里面所说的得救是不同的。良心发现不过是知罪,为这罪悔悟,可是未必是他的罪得到赦免。你不能因你发现自己有罪,你的罪就得赦免。这罪得赦免还需要经过一个手续。你不能因你知道自己是个大罪人,就会被神称义,被神称义还需要经过一个步骤。你不会因为你懊悔过去的行为不好,就是已得了生命。要得生命必须经过重生的经历,用信心来接受耶稣基督的生命。所以良心发现并不是得救,就如某人有病,且知道自己有病,这并不就是说他的病好了,他必须经过医治,他的病才会好的。

(3)“得救”并不是在某一次的危险当中得到拯救,好像病得很重,得医治而痊愈那样;或是在一种很危险的经历当中,化险为夷,如在一次汽车失事的经历中,本来是应该丧生的,可是很奇妙地,却意外地保全了生命。这些并不是《圣经》所说的“得救”。这些“得救”,只不过是身体上得到拯救,不是灵魂的得拯救。有时我们问一个人得救了没有,他会说出他曾经得救许多次的经历,所说的都是肉身方面的蒙医治或者逃避灾祸的事。显然不少人把肉身的得救当作是灵魂的得救。假如我们灵魂没有得救,假如我们没有得到赦罪、称义和生命,虽然这肉身得到拯救,最后还是要归于沉沦。肉身只不过是暂时的,灵魂才是永远的。

我们所提到的这些“什么不是得救的经历”都可能是一种机会,引致人因信靠主而得救。事实上有不少的人,他所以会得救是因他开始对宗教发生兴趣,或是他良心发现,或是在某一次的疾病、灾祸中得到神拯救他的身体。因这些缘故,他就信靠耶稣,接受耶稣做救主。于是,他也得到灵魂的拯救。得救并不是看见了奇迹,看见神显出他的能力。得救乃是接受神所给我们的救恩,接受耶稣替我们赎罪的功劳。不过有时候我们因为看见神迹和神的能力,于是我们就接受耶稣的救恩,这样我们就得救了。

三、得救是今生可知道的吗?

 
“得救”是否今生可以确知的呢?是的。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人生了。”S字J旁边的强盗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那强盗求耶稣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却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个强盗知道他已得救吗?知道的,主耶稣很清楚地告诉他:“今天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耶稣对当时的犹太人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注意“已经”这两个字。那些信他的,是“已经”出死人生,是在相信以后就“已经”出死入生了,并不是在将来才出死人生。

使徒约翰告诉我们:“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注意《约翰一书》五章十三节使徒约翰说他写这些话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要他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可见“有永生”是可知道的。“你是否已得救”是今生可知道的,是《圣经》给我们看见的亮光。

所以,得救是今生的事。我们必须在今生弄清楚你已经得救了没有?假如你还不清楚,你现在就要弄清楚。有人掉在水里,被人救起来。假如我问他说:“你得救了没有?”他会不会说:“我不知道。”当然他不会说我不知道。因为他明明从水里被人救出来,他一定会把他怎么被救出来的经过告诉别人的。照样一个基督徒在灵性上得救,也是一定会知道的。

四、怎么知道你得救了没有?


既然得救是人所能确实知道的。那么,怎么知道你是已经得救了,或是还没有得救呢?

(1)一个得救的人对于罪,有知罪、悔罪的经验。因为得救既是罪得赦免,当然他必须先知道自己有罪,而且痛悔他的罪,承认他的罪,求神赦免他的罪,然后他的罪才得赦免,罪得赦免才有这得救的经历。《圣经》告诉我们说,圣灵来,是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参约16:8)这是圣灵对罪的工作。一个人的得救是由于圣灵的感动在人心中责备人,叫人知道自己有罪,在神面前不能逃避神的审判。因这个缘故他就来仰望神的救恩。所以每一个得救的人,他一定有知罪、悔罪的经历。若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我们实在要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实在清楚得救了?

使徒保罗得救的时候,他的经历更加明显。他曾有三天的时间,一方面他的眼睛看不见,一方面他在那里自己为罪忧伤。保罗和那S字J上的强盗,虽然他们各自为罪难过的程度不一样,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知罪、悔罪、自责的心。

(2)有赦罪的平安。既然有知罪、悔罪的心求耶稣赦免,那么当他得到赦免的时候,他一定得到一种赦罪的平安。你做错了事,要得到人的饶恕。在得到饶恕之后,你一定有一种平安,好像心中一块大石头掉下来,一个重担脱落似的。我们灵性上的罪得到主的赦免,也是这样。当你得到赦免的时候,同时也得到这种平安。

《路加福音》七章记载的女罪人,她坐在耶稣跟前哭。虽然她没有说一句话,但后来耶稣却自己说这个女人许多的罪都已经得赦免了。最后她对这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注意耶稣一面对这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一面又对她说:“平平安安地回去吧!”可见一个罪得赦免的人,他是有一种赦罪平安的经历的。这是一个刚刚得救的人一定有的经历。

(3)有圣灵的印记。《哥林多后书》一章二十二节说:“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我们是有圣灵的印记的。每个信耶稣基督的人,当他信耶稣以后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这圣灵要住在人心中,永远跟人同住。人有了圣灵在他心中结果怎样呢?他对于罪恶方面的事良心的感觉特别敏锐。圣灵常常借着真道向他的良心说话,使他知道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事。人的良心本来对罪是有感觉的。神造人的时候把良心放在人心中。这良心是完全公正的。当你做错事情时,它就发出声音来控告你。但是当人犯了罪以后,人的良心就失去正常的作用,再也没有力量控告人、指正人。它只能在偶然间叫人听见它控告的声音,叫人心里觉得不平安而已!因为罪使人的心麻木了,使人的良心失去标准。但人得救以后,圣灵就恢复我们良心的敏感作用,使我们对罪有很敏锐的感觉。所以每一个得救的基督徒,他犯罪的时候,必定会觉得痛苦。他对于罪有更大的约束力量,这是圣灵的印记。

有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他常常偷他母亲的钱。到他得救以后,他有这样的经历:有一次他照样偷了母亲的钱,可是他偷了以后,整夜心里都没有平安,甚至不能睡觉。终于他把所偷的钱还给母亲。我们看到这孩子,实在有圣灵的印记在他里面。每一个得救的人一定对罪有感觉。这种感觉是圣灵在他里面做工的结果。

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中有个犹大,他是带着钱囊的。《圣经》说他常取其中所存的。注意“常取”是表示犹大对罪没有感觉。他拿了一次又一次,竟不觉得是犯罪。所以最后他才会想到把耶稣卖了,要得三十块钱。
 
许多挂名的教友,很多宗教习惯都可以学会,很多《圣经》的道理他都可以模仿着说。但有一样他是没法子模仿的,就是对罪有感觉。对罪的感觉是出于生命、出于圣灵。如果你在死人的腿上扭他一把,他不会觉得痛,因为他是死的。但如果你在活人的腿上扭他一把,他就会喊叫起来。因为他是活的,这是生命的感觉。生命的感觉不是学得来的,是很自然的表现,因为有圣灵在他心中。

圣灵在得救的人心里的工作不只是对付罪,还有引导人、感动人、启示人,给人能力胜过罪。对一个刚刚得救的人,圣灵最清楚的表现是在对付罪恶这方面。当撒该信主的时候,对耶稣说:“……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是耶稣告诉他讹诈人不对吗?没有。是耶稣告诉他讹诈了人应该赔偿吗?也不是。这是撒该自己说出来的。可是撒该一信了主,一得救,他立刻对罪有感觉,因为圣灵在他心中使他知罪。

(4)新生命的表现。既然得救是得生命,生命是有表现的。生命的表现就是生活。所以得救的人必定在生活上有改变,包括观点、爱好、性格、兴趣等方面的改变。如果你是一个孩子,你的兴趣是小孩子的兴趣,你的看法是小孩子的看法,你的思想也是小孩子的思想。小孩子的思想、看法和兴趣,必定和成年人的思想、看法和兴趣不一样。照样,当我们生命有了改变,我们的观点、兴趣也随着改变了。你不能使一个猴子有人的思想,因为它具有不同的生命。不同的生命不能有一样的思想、一样的习惯、一样的兴趣和看法。所以一个得救的人一定在生命上有所表现,这个表现就是新生活。

一个有了新生命的人,一定对神的话发生兴趣,好像一个婴孩喜欢吃奶一样。既然是有了生命,这属灵的生命是需要饮食的。所以一个基督徒在刚刚得救以后,他一定在神的话语上有新的兴趣。以前读《圣经》完全没有味道,现在读《圣经》却是津津有味。

《圣经》也给我们看见从神生的人,一定会爱那些从神而生的人。那就是说,有一颗爱弟兄的心。基督徒在初得救时,会有一种感觉,看见别的弟兄姊妹分外觉得亲热;因为他们在灵性方面有同胞的关系,是同一位父所生的。有些人有清楚得救的经历的时候,有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就是他很关心别人的灵魂,关心他家人和亲属的灵魂。这是得救的生命表现之一。既然自己已经蒙恩得救,既然自己知道罪得赦免的恩典是这样的宝贵,当然很自然地喜欢告诉别人,正如有时我们在百货公司买到一些便宜的东西,我们回来马上作义务宣传,去告诉我们的朋友,希望他们也去买。同样地,我们得到这宝贵的救恩,如果真的得着,自然也去告诉别人,喜欢别人也得着。

有了基督生命的人,他对于属灵的事情是有体会的能力的。在没有得生命以前对属灵的事心窍完全不开。虽然一个刚刚得救的基督徒他的灵命还是幼稚,可是他已经对属灵的事有所领会。《圣经》说,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得救的人既然有神的灵住在他心中,所以他对神的事就能够有体会的力量。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应该在这一方面更多操练,更加顺服圣灵,学习怎样从神的话语里面多多明白神的心意,叫我们更晓得怎样体会神的心来生活。
 
 (5)知道自己已否得救的最后一个凭据就是“信心”。这是得救最大的凭据。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人生了。”这是主自己所说的话。我们信主所说的就是“我们已经出死人生了”,这就是得救的凭据。主的话就是我们的凭据。虽然我们以上提过的这几样凭据,是从《圣经》中的榜样和我们在教会工作的经验中提出来的,但《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节的话却是主耶稣亲口说的。我们知道,主的话有时候比人的经验更加可靠。人的经验可能各人有不同的地方,因为人的性情随时变化,人的感觉也会有不同的改变。《圣经》的榜样固然可作我们得救的借鉴,可是那些榜样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因为《圣经》的榜样也不是一律相同的。有人在知罪的时候痛哭流泪,有人却没有这样痛哭流泪。所以得救的最大凭据就是“你自己确实信主的话”。既然信了,这就是你已经得救的凭据了。
 
我们最要紧的就是问:“我们的信是否是实在的信?”如果你的信是实在的,那你就可以相信神的应许也是实在的。不管你的感觉如何,不管你的心里面有没有平安,不管你是不是曾经祷告,但是,主的话是这样说,信他的就已经出死人生了。所以你信了,你就是已经出死人生了。

《约翰一书》一章九节也同样告诉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神既然是信实、公义的,那么,我们如果已经认了我们的罪,我们就可以相信他一定会赦免我们的罪。这样,我们确实地知道我们的罪已得赦免,我们已得到主的拯救。这不是根据人所说的意见,也不是根据我们自己的感觉,乃是根据主的话,这就是我们的凭据。惟愿我们每个人不但是有清楚得救的经历,也清楚知道我们实在是已经得救了。并且要过一个与得救的基督徒相称的生活。让我们用施洗约翰所说的一句话作本文的结束。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
 

摘选自陈终道的《从初信到成长》,题目为编者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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