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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释义(续)--哥林多前书10:1-22

日期:2016-11-08作者:音歆

《哥林多前书》释义(续)--(哥林多前书10:1--22)

(三)自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10:1—22)


在希腊文中,10章1节开头有“因此”一词,但《中文和合译本圣经》没有译出。这个连词将10章1--22节与8--9章连接起来。在8--9章,保罗告诉哥林多信徒,为了福音的缘故和哥林多信徒的益
处,保罗甘愿放弃个人权利。

在10章1--22节,保罗以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惨痛经历,告诫哥林多信徒不要重蹈以色列民的覆辙。那些自以为有知识,自以为能站立得稳的信徒,在吃祭偶像之物上,“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0:12)。

1.当以古代以色列人为警戒(10:1—13)


在9章中,保罗论到他的使徒权柄、自由和权利。在10章--13节,保罗论到权利与责任的关系。作为上帝的选民,以色列民拥有上帝所赐予的许多特权,但他们忽略了责任。保罗藉着以色列人失败的经历,告诫哥林多教会如果体贴私欲,就很可能妄用自由,招致失败。

10章1--13节这段经文,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保罗提醒哥林多教会要重温以色列民的历史;2、保罗解析以色列民历史悲剧的原因;3、保罗希望哥林多信徒以史为鉴,免得跌倒。
 
 (1)重温以色列民历史(10:1--5)

“弟兄们”(10:1),保罗再次称呼哥林多信徒为弟兄们,也唤起他们的注意,留意保罗接下来对他们的教导。

“我们的祖宗”(10:1),虽然哥林多教会中有些信徒是外邦人,但保罗认为他们和旧约中的以色列人有着传承关系。“我们的祖宗”指当年跟随摩西出埃及过红海的60万以色列人。

在10章1--4节,保罗一连用了5个“都”,重温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历史(出13:17--14:31)。那时上帝拯救在埃及奴役的那一代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经历旷野漂流。

以色列人“都在云下,都从海中”(10:1),指耶和华上帝用云柱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出13:17--22)和带领他们经过红海(出14章)。

以色列人“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两”(10:2),上帝曾藉着摩西把红海分开,使以色列人逃脱埃及追兵;后来上帝又藉着摩西使海水流回海里,并将埃及追兵淹没在海中(出14:1--31)。可能保罗将摩西预表作基督,将以色列人过红海类比作“受洗归入基督”(罗6:3)。

以色列人“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10:3--4),“灵食”指以色列人走旷野时耶和华上帝从天所降下的、供应他们的吗哪(出16:4--36);“灵水”指上帝吩咐摩西用杖击打磐石,磐石就流出活水给以色列人喝(出17:1--7)。以色列人所喝的灵水是出于“灵磐石”(10:4)。保罗说,“那磐石就是基督”(10:4),可能他相信基督以属灵的形式常与以色列人同在,供应他们食物和水,并审判试探他的人(10:9)。有的解经家认为,保罗采用寓意解经法,认为那出水的磐石就是基督。

尽管以色列人经历上帝的奇妙拯救,蒙他供应食物和水,但由于悖逆和向上帝发怨言,出埃及的那一代以色列人最终没能到达应许之地(民14:22--23)。虽然以色列人都看见上帝行了许多神迹,但只有极少数人真正信靠他,最终到达应许之地。出埃及的那一代人中,除了约书亚和迦勒外,绝大多数人都倒毙旷野(10:5)。“倒毙”希腊文是“katastrōnnumi”,意为“播撒”,“撒落”。六十万尸体撒落在茫茫旷野中,这是何等触目惊心的场面!

(2)以色列民历史悲剧的原因(10:6--10)

保罗告诫哥林多信徒,以色列民的“这些事”(10:6)都是“我们的鉴戒”(10:6)。为什么悲剧会发生在上帝的选民身上?保罗列举了以色列民失败的5个原因:贪恋恶事,拜偶像,行奸淫,不信,发怨言,但这些不是根据它们当年在旷野实际发生的次序来排列的。

a.贪恋恶事(10:6)。那时,以色列民中的闲杂人,大起贪欲之心。以色列人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于是上帝吩咐鹌鹑降在他们中间(民11:4)。以色列民贪恋上帝供应之外的事物。他们为什么没有肉吃?答案很简单,因为上帝没有供应他们,然而他们却想要。贪恋违犯了上帝的诫命(出20:17;申5:21),贪恋也是败坏的开端,是万恶之根(提前6:10)。

b.拜偶像(10:7)。“贪心”和“拜偶像”比邻而居(弗5:5)。保罗说,哥林多信徒以为在异教神庙里吃喝是他们的权利,但他们这样做其实是拜偶像,是重蹈昔日以色到民的覆辙。

c.行奸淫(10:8)。以色列民在什亭拜摩押偶像巴力毗珥,与摩押女子行奸淫,那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若不是非尼哈的义愤之举,瘟疫将会使更多百姓倒毙(民25:1--9)。这里保罗说是“二万三千人”,而《民数记》25章9节说是“二万四千人”,保罗可能减去了被审判官所杀的一千人(民25:5);也可能这两处所记载都只是大约的死亡人数。保罗藉此强调拜偶像所带来的极其严重的后果。

d.试探主(10:9)。《民数记》21章4 6节记载,以色列人试探耶和华上帝,结果被蛇所灭。以色列百姓从何珥山起行,绕过以东地,在旷野缺粮缺水时,就怨怨耶和华上帝和摩西说,“你们为为么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使我们死在旷野里?”结果蛇就进人百姓中间,咬死了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主”(10:9),保罗可能认为以色列人在等候水和食物的供应时,因等得不耐烦而埋怨上帝(民21:5),实际上就是在试探基督。

e.发怨言(10:10)。《民数记》11章1节、14章1--38节和16章11--35节等记载以色列人多次向上帝发怨言,每次发怨言都带来上帝的审判。当时百姓中的闲杂人起贪欲之心,煽动百姓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我们记得在埃及的时候,不花钱就吃鱼,也记得有黄瓜、西瓜、韭菜、葱、蒜。现在我们的心血枯竭了,除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并没有别的东西”(民11:4--6)。“我们为何出了埃及呢?”(民11:20)。结果,耶和华的怒气大作,使鹌鹑飞落在营地周围,击杀了百姓中的贪欲之人(民11:31--34)。

“灭命的”指施行毁灭的天使。虽然《民数记》中没有提到那“灭命的”天使,但保罗认为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为上帝执行审判、击杀埃及头生的天使(出12:23),也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毁灭的任务。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向上帝发怨言,必遭到上帝的审判。

(3)以史为鉴,免得跌倒(10:11--13)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以色列民“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0:11)。那些自以为站立得稳的人,“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0:12)。在希腊文中,“跌倒”和“倒毙”(10:8)是同一字根,与“站立得稳”相对。

“自己以为站得稳”(10:12),可能是指哥林多信徒误以为自己有权在偶像的庙里吃喝(8:9--10)。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虽然他们享有自由,但自由是受限制或制约的,因此务要谨慎,免得用自由来遮盖恶事。彼得提醒他的读者说,“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仆人”(彼前2:16)。
“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10:13)。“出路”希腊文是“ekbasis”,指一个山的峡谷,喻指自行军被困于荒山僻野,竞从绝境中寻得山峡而出险。在当时的哥林多,“贪恋恶事”,“拜偶像”,“行奸淫”诸如此类的试探可以说比比皆是。但保罗安慰哥林多信徒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10:13),你们虽然会经受试探,但“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10:13)。保罗的意思是,不是说上帝不会让哥林多信徒跌倒,而是说上帝会眷顾、保守他们,使他们不致跌倒。

2.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0:14—22)


在10章14--22节,保罗再次答复哥林多教会中有关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保罗特别告诫那些在偶像庙里坐席却不以为意的信徒,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而“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0:14)。保罗指出,主的筵席与魔鬼的筵席是不能相容的。人若吃了魔鬼的筵席,主的筵席对他就毫无意义了。

在希腊文中,10章14节开头有“因此”一词,但《中文和合译本圣经》没有译出。这个连词表明10章13节与10章14节之间有因果关系。因为“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所以“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0:14)

保罗再次称呼哥林多信徒为“我所亲爱的弟兄”(10:14)。虽然他们的问题很多,也很严重,但他们是主内的弟兄,是保罗规劝和挽救的对象。

在6章18节,保罗曾劝诫哥林多信徒,“你们要逃避淫行”;在这里,保罗劝诫他们,“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在当时的哥林多,拜偶像与淫行密切相关。哥林多人在偶像庙里酗酒之后,常有淫乱行为。可能保罗在这里是指般社会交往中亲女色和犯奸淫;也可能保罗在这里一语双关,既指在偶像庙里的淫乱行为,也指哥林多城中的淫乱行为。

(2)与主联合,蒙主恩典(10:15--17)

保罗说:“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10:15)。对于这节经文,解经家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解经家认为,这是一句讽刺的话。保罗曾嘲讽哥林多信徒自以为聪明,这里又嘲讽他们。有的解经家认为,保罗假定哥林多信徒是有知识、见解和智慧的人,所以他呼吁说“你们要审察我的话”(10:15)。

保罗在这里提到圣餐的仪式。“我们所祝福的杯”(10:16)指圣餐中的杯。在“最后的晚餐”中,耶稣拿起杯来祝谢(太26:27;可14:23;路22:17)。“同领”希腊文是“koinōnia”,词义很丰富,有时指与耶稣基督相交;有时指有份于别人的事工(罗15:26;林后8:4,9:13);这里保罗可能指领受圣餐的人是与耶稣联合。
 
“同领基督的身体”可能有两层意思:一是同领基督已经献于S字J上的肉身(11:23--24);二是同领那作为基督身体的教会(10:17,12:12)。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1:22--23)。信徒藉着圣餐的仪式,同领“一个饼”,因与基督联合而互相联合,成为“一个身体”(10:17)。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他们是蒙基督所救赎的上帝的子民,是已经与基督联合成为一体,与基督一同得份的人。既然这样,就不能拜偶像,吃祭偶像之物。

(3)与鬼(偶像)相交,惹神愤恨(10:18--22)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10:18),是指按肉身作以色列人的。保罗说,按肉身作以色列人的,当他们按旧约律法献祭的时候,有份吃祭坛上的祭物(10:18;参利7:15,8:31;申12:18)。“有份”希腊文是“koinōnoi”,可以理解为“一同领受”。这种有份是表明共同享用上帝的恩典。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10:19)这句话是保罗补充他在第8章说的“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也算不得什么”(8:4,8)。保罗说,“祭偶像之物算不得什么,偶像算不得什么”,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死的。但如果在偶像的庙里坐席,那意义就不一样了,就不是简单的吃的问题,而是表示信仰立场的问题了。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10:20)。保罗指出,外邦人所献的祭是鬼的筵席。“祭鬼而不是祭上帝”引自《申命记》32章17节。在保罗看来,拜偶像的人,是与鬼相交。保罗不希望哥林多人落入这样的光景中。

为什么不可以到偶像的庙里去赴筵席呢?因为外邦人所拜的,实际上不是死的偶像,而是那偶像背后的鬼魔。信徒到庙里赴筵席,就等于降服了魔鬼,与偶像相交。所以保罗说,我们既然喝主的杯,就不能喝鬼的杯;既然吃主的筵席,就不能在庙里吃鬼的筵席。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10:22)。这是句反问句,答案是否定的:不可!我们不应该惹主的愤恨。保罗特别将拜偶像与上帝的愤恨联系起来。上帝是忌邪的(出20:5),因此拜偶像的人若惹起上帝的嫉恨,必定会受到他忿怒的审判。
 
保罗警戒哥林多信徒,如果你们明明知道鬼的筵席不能参加,却自以为站立得稳,参加了鬼的筵席,那就等于向上帝的主权挑战,惹上帝的愤恨。
 
 
《教材》2016年第1期14--21页圣经研究。作者:音歆(xī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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