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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都是教人行善的吗?

日期:2018-11-26作者:沙玉

就宗教的目的而言,我认为那些主张宗教都是以教人行善为目的的说法,都是胡扯。说这些话的人根本就不懂宗教,而且特别不懂基督教。这种看法本身就是一种哲学观点——认为此岸没有超验的事物,而世界的“彼岸”也只是一种人为的虚构。宗教之所以是宗教,它一定是论说人与神的关系的,不管这个“神”是有位格的还是没有位格的、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这种观念不但错误至极,而且是反宗教的。

首先,耶和华这位既是超越又是临在的独一真神从未把自己封闭在宇宙之外,以至于只能在彼岸观望这个世界;祂也从来不是人为的虚构,祂的救赎历史故事也不是神话传说,而是事实——唯一的、绝对真实的事实。恰恰相反,那些认为神是人自我投射的产品——换言之,神是人按照人的形象造成的——,以及救赎历史是纯粹的神话故事的论调,本身就是一种经不起考验的虚构。

这种虚构是一种最古老的罪恶:不让神为神,把神驱逐出自己的世界,好让自己成为神——自己的主宰。这样主张的人应该思量一番,把自己永恒命运的大厦都建立在这种幼稚、可笑的纯属虚构的猜测上——这种猜测只不过是压伤的芦苇而已——,是多么轻率、对自己的灵魂不负责任的举动。

其次,《圣经》从不认为基督信仰是以教人行善为目的的,基督教绝不是教人做好人的(不是说做好事不重要),而是叫人重生得救、与神和好、以神为乐的,而道德本身是救恩的副产品,它本身不是基督信仰的归宿。为什么基督教不是教人做好人的,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好人,连一个都没有(参罗3:10-18)。人类的本性已经败坏了,透过教人行善来改变人的本性,这是一条死胡同,除非人的本性改变,否则教人做好人没有什么意义:

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58:3)

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

容我说,一种没有救恩为基础的道德,是邪恶的,它只会竖立人自己的义,使人变得假冒伪善,而救恩的存在恰恰是否定人的义的,因为人本身只有罪,没有义,若有,就不需要借着信心得称为义了。

另一方面,当一个人说宗教都是教人行善、做好事的,这人对“善”和“好”都有自己的定义,但这定义肯定不是《圣经》的定义。什么是真正的“善”和“好”?

首先,前提条件是人的罪得到赦免、与神和好、因信称义、披戴基督、为神后嗣,不然人所作的一切都被自己的罪恶和私欲玷污了,以至于人在任何自己所行的“好”事上没有任何瑕疵——有任何瑕疵的行为都不能为神所悦纳,就像献祭的羊羔一定要完美无缺的一样。

第二,“善”和“好”必定是荣耀神的,这是人被造的原初目的,当人的行为是荣耀自己或神以外的人事物时,这个“好”行为就是在服侍有罪的目的了,行为再好,把它拿来服侍人的私欲、虚荣、高傲、自私等等,就玷污了行为。

第三,所谓的“善”和“好”必须以神的标准来衡量,在神以外,没有所谓的“善”和“好”,因为神是“善”和“好”的本体和源头;我们在谈论道德的时候,不过是在谈论神的属性罢了。如果一个人都不认识神,却说自己的行为是“善”和“好”的,这不过是他自己的“善”和“好”罢了,就像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哈姆雷特,而他自己的哈姆雷特与哈姆雷特本身可能是截然不同的。

那么,“善”和“好”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神的律法,凡是遵行律法的,才是“善”和“好”的,而违背律法的,不但不是“善”和“好”,反而是罪——“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若以这个标准来衡量的话,我不知道哪个非信徒是抱着遵行神的律法的态度去行他所谓的“善”的。

最后,行善的动机也具有决定性。即便一个人按照神的律法而行,而他的心中却不是由于爱,那么这个善行本身就是不完美的,行善一定牵涉到个人在神面前的身份、本性的状态、标准、动机的纯正(爱神爱人)与情景(在错误的时间和场合说出正确的话,有时会弄巧成拙,既不荣耀神,也不能造就人)这些方面。

在社会和教会中,有多少我们以为的“善”和“好”不过是人用来达到某种自私的、邪恶的目标的工具而已;又有多少的邪恶都披戴着善的外表和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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