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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窄门关乎得救吗?

日期:2016-10-27作者:小弓
 

马太7:13-27一些解经原则林道亮
    因本段经文常有不同的解释,容易误导,兹将本段经文的解经原则,略提于下,与诸位共勉之:
    一、主题
    每篇经文都有它的主题,解经者当先确定它的主题,然后根据主题来解释、发挥,才不致张冠李戴。例如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谁都知道是天国的宪法。一国的宪法,仅用于该国的人民,其他国家的人民于它无份无关。登山宝训既是天国宪法,其中的“你们”定是天国的子民。不特“你们是盐”、“你们是光”、“你们祈求”是指天国的子民,“你们要进窄门”也应指天国子民才对,否则,就不合逻辑。
    二、历史背景
    或有人说,经上明说“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太五:1)。所以除门徒外,也一定有不信耶稣的犹太人在内。但要知道,他们都是天国的子民!因为犹太人作神子民的条件,和我们信主得救不同,他们只要生在犹太人家,而且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就名正言顺的成为神的子民;不特在出埃及时如此(出四:22-23),就是在被掳时也是如此(耶31:20)。虽然在当时犹太人当中,有些没有过天国子民的生活的,可是整体来说,他们都是神的子民。他们的盼望不是得救得永生,乃是要在弥赛亚国度里有份(太20:20-21,路20:42)。
    三、修辞学
    在宝训中,从头到尾有“你们”两字。“你们祷告的时候”,“你们禁食的时候”,“你们要先求祂的国”……,都是对那些神是他们“在天上的父”的听众说的。若“你们要进窄门”专指非天国子民说的,我们的主一定会在“你们”下面加几个字。祂会说“你们这些不信神的,要进窄门”。我们的主当然懂得修辞学,祂既没有加,我们就不应自作聪明,锦上添花!
    四、神学
    特别在救恩神学上,若“进窄门”指非神子民说的,请问“得永生”是凭信(接受)获得,还是要履行“进窄门”、“走小路”这些条件才获得?谁都知道,“永生”是神在主耶稣基督里的礼物(罗6:23)。任何人什么时候接受耶稣,什么时候就有永生,并无任何条件也不需要等待。若说我们得救一定要先进窄门,走小路,才能引到永生,这简直是异端!没有一个正常的信者敢冒大不韪!同时,“引到灭亡”若指未信者说的,更是没有逻辑!不信神的人已是灭亡,何用引到灭亡?若有人说要把已死的人引到死,这人的想法一定有问题!
    五、文法
    特别在这经文里两次的“引到”,在希腊文是现在时态的分词,指继续不断的“引”,说明“引到”是一种长期的进行。若“引到”果指不信者说的,难道那些信主的,不特要进窄门,走小路,还要长期继续的前进,才能得到永生吗?这是异教的自欺,不是主基督耶稣的福音!
    六、段落
    登山宝训既是宪法,所以是一条一条的,各条自成一家,无须把它们硬凑在一起。马太福音7:13-14节系天国子民应进的门和应走的路,15-20节是天国子民应防范的,而21-27节却是天国宪法的总结,与前段“假先知”并无直接的关联,因为借着20节“所以”,很明显的把“假先知”这一段结束了。21节起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明明是宪法的结论,和24节的“所以”连在一起,正如20节的“所以”和15-19节连在一起一样。所以若要把21-23节和20节连在一起,而把24-27节作为结论,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我们主的逻辑断不至如此!
    七、难题
    那么为什么大多数学者,都把宽门、窄门(本是造就的信息)当做救恩讲?原因是他们一见“灭亡”和“永生”,就以为是指“下地狱”和“上天堂”说的。他们不留意它们在新约里各方面的意义,也没有注意到“得永生”和“引到永生”有根本不同的范畴。这样囫囵吞枣,人云亦云,不自觉的埋葬了神给祂子民的盼望,造成今日教会自满于信耶稣,上天堂,而不知信主后应进窄门,走小路,向永生的国度(指承受神自创世以来为我们所预备的国)迈进,多么害人!
    八、灵训一
    根据上文这些释经原则,宽、窄门是对天国子民说的。神的子民蒙恩后,恩主告诉我们前面有两门,我们有自由任选其一。我们若不进窄门,定进宽门,结果定会把神在我们身上的一切恩典、慈爱……“枉费”了,或说“糟蹋”了(这两个译文在新约中和“灭亡”同字)。纵然“进窄门”(彻底奉献,为主而活),走小路(遵行神旨)不容易,但藉着主的恩助,我们都有作得胜者,承受永生国度的希望(太25::34)。
    九、灵训二
    在天国宪法的结论里,那些称呼“主啊、主啊的人”,当然都是有份天国宪法的人。虽然有人说,他们是假先知,他们说称呼的“主啊”是“夫子”的意思,但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T.的作者明说:“Lord,often occurs as a form of polite address,but here it is more than that.It is addressed to Him in His supreme power in the last day.”就算21节的“主”是“夫子”的意思,在22节赶鬼时,总不致说“鬼,我奉夫子的名,叫你出来吧!”同时,“传”道、“赶”鬼、“行”异能,这些动词在原文都是过去的动作,我们有什么权威说他们没有传过道、赶出鬼,行异能呢?
    总之,宪法的结论,是要天国的子民遵行神旨,履行宪法中的要求,否则,就算我们的工作大有成就,却因为不守法,不能进入承受的国度。换句话说:我们工作的成就,不一定是因为我们的生命好,乃是因为神有职分、恩赐托付我们(罗11:29)。若我们不留意生命的长进,即使我们做了惊天动地的工作,且叫别人蒙福,自己却会成为不守法的(“作恶的”原意),在承受的国度里无份。(这话能叫有些人害怕!)愿主保守我们,不让我们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才是(林前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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