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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当然的三件事 读经:雅1:4、罗12:1、弗6:1-3

日期:2016-10-27作者:谢炳国

读经:雅1:4、罗12:1、弗6:1-3

全本《圣经》三次提到"理所当然"。它的意思是不可推脱。是当尽的本份,是应当的事。没有任何条件,任何理由。

一、爱主是理所当然

主对我们的爱,难于形容。为我们舍命,保罗说主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而我们是否爱主?常爱自己胜过爱主,爱物质胜过爱主,爱罪中之乐胜过爱主。体贴肉体,以已为中心,不肯顺服主,体贴主的意思。求主光照我们,S字J的爱再次激励我们。爱主不要停留于口头,要在实际行动中。保罗说,若有人不爱主,是可咒可诅的。让我们每个人都能爱主更深,胜于一切。

二、事奉神是理所当然

比钱财更为重要的奉献,那就是我们整个人的奉献,人生的奉献,生命的奉献。人若不先奉献,他就无法事奉。我们不再属于自己,乃是属于主。,从主而来的,应奉献于主。基督徒的人生应该是事奉主的人生。马丁路德说得好:"基督徒不是为自己活,乃是为基督和他的邻居活,不然,他就不是基督徒。"

三、孝敬父母是理所当然

孝敬父母是人的本份和责任,是当尽的义务,不是功劳。父母的养育之恩不可忘记。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道出了天下父母心:"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所以孝敬父母是理所当然。敬拜上帝是人的大根本,敬爱老人是人的小根本。树的根是本,有本始有干,有干才有叶子和果子。忘本即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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