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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灵的人”与“属灵的事” 读经:林前2:6-16

日期:2016-10-27作者:杨友文

读经:林前2:6-16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信息是“属灵的人”和“属灵的事”。使徒保罗论述关于S字J的道理,这是被犹太人看为羞耻,被希腊人看为愚拙,但对我们得救的人来说,这 是上帝的大能(林前1:18)。当如何理解?属灵的事情必须属灵的人才能明白,也就是必须按照属灵的原则去理解,才有可能真正明白上帝的旨意。就如上帝的 拣选,这与人的选择截然不同。毫无疑问,人的选择首选的在最优秀的,而上帝却拣选那些不优秀的,如愚拙的,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林前 1:27-30)。

使徒保罗的传福音,内容是“耶稣并他钉S字J”,传福音所采取的,不是那有美妙的言语,乃是用简单的话语,以致有人指责他言语粗俗(林后10:10)。其 实,使徒保罗如果要用“人智慧的话语”来传福音,完全没问题的,但他不用这样的方法,目的是要使人明白:“叫人(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 神的 大能。”(林前2:5)

保罗说他并非绝对不讲智慧,在“完全人”中,他也讲智慧。这里的“完全人”,不是说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或者道德品格,行事为人已经完美无缺,乃是指信 徒在属灵的生命上是已经比较成熟。也就是说,在灵命成熟的人中,保罗也讲智慧。但不是人的智慧,乃是属灵的智慧。只有圣灵才能使人知道关于上帝的事情。只 有属灵的人才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属灵的人能参透万事。保罗所说的“万事”,不是包罗万象,不是地上的万事万物,不是天文地理,人文科学等地上的 事情,乃是指属灵的事情。上帝藉着圣灵将他自己启示给我们,但人却领悟不了。有了圣灵的感动和光照,在圣灵的帮助下,人对上帝的启示才能有所领悟。总之, 属灵的人才能明白属灵的事。对属灵的事情,以属灵的原则去看待,才能明白,假如以世俗的眼光去看,就无法明白其中的因由。

常常有听到有弟兄姊妹论说这人“属灵”(即“属灵的人”),那人“不属灵”(即“不是属灵的人”);也有弟兄姊妹强调基督徒应当追求“属灵的事”,言下之意就是不是属灵的事情就不应该去追求。究竟什么是“属灵的人”和“属灵的事”?

“属灵”一词在圣经出现不少次,与之相对的词:“属血气”。什么是“属灵的人”?

因有基督徒很喜欢说某人是“属灵”,某人“不属灵”。有信徒被人评定为不属灵,心里就很难受。信主那么多年,付出了那么多,如今仍然是“不属灵的人”。既然是“不属灵”,那是属什么?就是“属血气”。

究竟什么是属灵人?圣经告诉我们:“如果 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也就是 说:“有圣灵内住的人”就是属灵的人;反之,没有圣灵的人,就是“属血气的人”。是不是属灵的人,如何知道?圣经告诉我们:“为了表明你们是他的儿女,上 帝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我的父亲!’”(加4:6·现代中文译本)也就是说,我们能呼叫“阿爸,父”,就是上帝的儿女。

有人强调信徒只当追求“属灵的事”,“世俗的事”应当一概不做,因为信徒不能爱世界,必须爱上帝。什么是属灵的事,什么是世俗的事?衡量的标准是什么?人们讲论这事,根本没考虑以什么标准,而是只凭感觉而定。

圣经告诉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象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一2:15-17)

这就让对什么是世俗的事有了比较明确的观念。世俗的事,就世界的事,是指世界是那些不好的事情,就如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

当我们听到有人在说你“很属灵”,或者听到有人说你“不属灵”,不要忘乎所以,或者因此而自卑。

我们要明白的是每一个真正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都是属灵的人,只不过其属灵的生命成长到什么程度,有的人是长;成人,有的人还是婴孩。有的人比较成熟,有的人 还比较幼稚。假如他还没有重生得救,那他就是属肉体的,属血气的,属世界的。所以,我们蒙恩得救的人,面对人说我不属灵,不要被这些话所影响动摇我们的信 心。

另外,什么是属灵的事?什么是属世界的事?也许我们的确不容易给出一个很明确的界线。因此有人认为世界上的事情,没有圣俗之分。那是要看我们以什么样的心 态去做,以侍奉上帝的心去做就是圣的。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就专论述这问题。我们说,这样的论证和结论不够严谨。虽然圣俗不容易一刀切,不容易很明显给出一 个分界线。但圣经多次多方强调,上帝的选民要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归耶和华为圣”的教训。以色列人约柜的搬运,是必须“分别为圣”的利未人来承担,其他人 没权利做这事(申10:8)。献祭的事情,也不是随便的人都可行的,不是社会地位高的人就可操作这事,当年的扫罗,虽然已是身为以色列民的王,但献祭的事 情仍然不是他可以去操办的(撒上13:1-14)所以,上帝藉着圣经给我们的启示是很明显的,在上帝的眼中,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圣俗之分。

另一方面,刚才已经说到,圣俗之分,很难给出量化的标尺。达到多少就是圣的?可以说,的确是没卡尺。

是不是我们在礼拜堂礼拜的人就都是做圣的事?在礼拜的时候,有个小偷,跑到礼拜堂混杂是礼拜的人群中,他的目的是伺机偷窃。他在崇拜的人群中,信徒唱诗,他也跟着唱;信徒读经,他也跟着读。他所做的是圣的吗?我们很清楚,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使徒行传记载了有一个人名叫西门,“西门看见使徒按手,便有圣灵赐下。就拿钱给使徒,说,把这权柄也给我,叫我手按着谁。谁就可以受圣灵。” (徒8:18-19)表面上,这西门是渴望得到使徒彼得有这按手使人得恩典的能力,想通过出钱购买的方式得这能力。有能力不是可更好做事吗?但这是圣的 吗?圣经记载了彼得对此事的回应:“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徒8:20)

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讲的事,是给我们最好的提醒:主耶稣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 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 我去吧。”(太7:21-23)

这里别说是称呼:“主啊,主啊!”这一称呼当如何理解?这可理解为在上主面前的祷告。也就是说,即或是在上帝面前的祷告,这仍然有可能不是圣的。这就如在 主耶稣所列举的在圣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 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2)祷告的地方是圣殿,这法利赛人祷告所站的地方本来就是圣地,加上是在向上帝祷告,本来应该圣圣 加圣,但法利赛人的祷告,你能说是圣的吗?主耶稣说他是在自言自语。

有的人所做的事,表面看来,很爱主,很虔诚,很神圣,很有恩赐,很有能力。总的来说,那是很“属灵的事”。“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的确可谓是轰轰烈烈的圣工,但很可悲的是主耶稣不认识他们。被主耶稣定为做恶的。

其实,他们的确是做了不少的事,只不过他们所作所为,虽然在人看来很属灵,但在主耶稣眼中,却是做恶。

今天,我们每天都要面对许许多多的事情,圣经告诉我们,不要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3:19),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2),主耶 稣对当年领受了“五饼二鱼”神迹之后前来找他的人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 (约6:27)这是主耶稣对我们生活的教导。有的基督徒很愿意将事情分出“圣”与“俗”,假如真的能分清,当然是好的。但假如对事情是“圣”是“俗”难分 难辩,这也不要紧,就别将时间和精力耗在分别“圣俗”的问题上,我们可从另外的角度去看待事情。作为基督徒我们如此做是否合适?如何看待?圣经告诉我们: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林前10:23-24,31)

所以,作为基督徒每天面对繁杂的事情,不仅仅考虑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他人的益处,更重要的是,我们所做的,是否上帝得荣耀?求主帮助我们,使我们属灵的生命日益成熟,使我们的生活,更荣耀上帝。(讲员:杨友文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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