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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该怎样面对清明节 林前6:12

日期:2016-10-27作者:刘自渝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

又快到清明节了,基督徒应该怎样面对清明节?基督徒应当怎样化解因着清明节而带来的冲突?因为每一年过清明节,对基督徒而言都是一个冲击,因为:

1.必须面对祭祖的问题。其中所产生的冲突包括拿不拿香?能不能跪叩?能不能吃祭物?要不要配合异教仪式(膜拜、念口诀、烧香、烧冥纸)?

2.必须面对律法式的禁止。有时候信徒把此类祭祖问题请教属灵长辈的时候,得到的答案是刻板的二分法,他们通常会被警告禁止去接触或参与祭祖或民间信仰仪式,对于信徒个别的处境与难处,却不太能够被教导如何面对之道。

3.不知道如何与家人(族)沟通。基督徒不是不孝敬父母,更不是不慎终追远,然而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已把祭拜与孝道划上某种程度的等号,因此基督徒常常有口难辩,甚至背负背祖忘宗的恶名。

一、拿不拿香的问题

和佛道民间信仰无法区分,所以基督徒不做。

早期先人认为在世子孙的心愿,可以随着香的烟飞升到天上,获得祖先的垂听。因此在祭拜的时候相当看重献香。而西方人则多以献花在亡者墓前表示哀悼,但并不认为亡者可以闻到花香。东西方对亡者追思的表达方式不同,中国人认为献香带有一种实质庇佑的意义,但是西方则把献花当做一种象征性的表达。

以色列人敬拜上帝的时候,律法规定他们必须由祭司在香坛点香,这香乃是特制的(出30:34-35)。上帝又吩咐摩西说:「你们不可按这调和之法为自己做香,要以这香为圣,归耶和华。凡作香和这香一样,为要闻香味的,这人要从民中剪除。」(出30:37-38)在这里神为什么不愿意人制造与敬拜神的香同质的香来闻呢?因为神不要人越份侵夺应该属神的敬拜,人不应该把对神的敬拜转向人或自己。至于人制作其他的香来闻是可以的,只不过不能用在敬拜上面,因为天地间唯有耶和华神是可敬拜的。

拿香问题也可以衍生出献果或祭牲的问题。献果与摆祭牲(牲礼),它的意思就是认为亡灵可以享受这些祭物。这是与基督信仰有违背的。按照圣经的教导,亡者乃是去到乐园或阴间等候末日审判,他的灵魂是不可能再回到今世的。

二.能不能跪叩的问题

和拜偶像难以区分,也和基督徒『只跪上帝』的观念违背,所以基督徒不做。多半基督徒是接受对过世亲人鞠躬的方式。

1.跪叩在起初只是一种日常生活的礼节与习惯。在最早的中国社会中,跪、坐、拜是日常生活最经常使用的动作。中国在五胡乱华之前是没有『坐椅子』的习惯,坐椅子的习惯是在染上胡风之后才开始的。到宋代时,跪、坐、拜的动作仍只是一种日常生活礼节的表达方式。

国人在尚未养成坐椅子的习惯之前,是坐在木板床或是塌塌米之类的上面。当一个人采坐姿时(臀部坐在后脚跟上),此时若有长辈或是朋友前来,起立鞠躬反而麻烦,最直接而方便表达礼节的方式便是『叩』(两膝着地,头往前点,两掌趴地)。此外,中国人在一些场合中,也使用跪叩的礼节,例如结婚时夫妻要交拜,新年时儿孙要向长辈叩头拜年,长辈生日时晚辈要叩头拜寿。换句话说,跪叩在中国社会中是一种人际关系表达的方式。

2.跪叩被赋予某种特定的意义。中国民间宗教仪式中的跪叩礼,多与牲礼、祭品或冥纸、香烛等一并献上,因此就予人分不清是单纯的礼节,或是一种有所指涉的偶像崇拜。所以,基督面对的跪叩要求,就已经不是单纯的伦理层面的要求,而与偶像崇拜和祭器相混淆的难题了。以中国人的礼节,来表达对先人的尊敬,不是相信祖先亡灵可以庇佑子孙,而是表达一种感恩。拿花或拿香意思都一样,要紧的是心里要分别为圣。若是你献花的时候,是带着祈求亡灵庇佑的心态,那就是拜偶像。

三.沟通的问题

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曾经就祭祖或跪叩的问题,与家人或家族亲戚沟通过。我相信基督徒对于祭祖或跪叩方面的压力,是因为不去主动沟通这方面的问题,或是沟通的方式让家人无法了解。当然,教会方面能够提供给信徒有关这方面的教导与资料也是相当缺乏。最好的沟通并不是在出现问题时才来解释,而是平常就应当以行动来表明立场。可以参考以下的沟通方式:

1.平常就当孝敬父母。基督徒平常对父母若是极为孝顺,较不会因为不配合某种祭拜仪式而被认为不孝。

2.对先人的过世日期要记得。这一天可以邀集家人一起做追思礼拜(教会牧师应该会很愿意参与或主领聚会),或是上山扫墓。

3.对先人的墓地要好好维护。墓地若是杂草丛生,则容易给别人一种对先人莫不关心的印象。

4.解释基督信仰对祭祖与敬祖的看法。让家人了解你的立场和对先人表达追思的方式,提早为可能面对的问题,寻找合适的解决之道。不要遇到问题了再来处理。

针对以上所叙述的三点,可以引用保罗分别在哥林多前书6章12节和10章23节的经文来做为处理冲突的原则:

一、凡事都可行,但不都能造就人。基于此,对于基督徒在跪叩礼已经被赋予某种定义的前题下,是否适宜以跪叩礼来表达对亡者先人的礼节或孝思,按保罗的行事原则可以如此说『对过往者可以中国人的跪叩礼,来表达孝敬追思之意,但基督徒如此行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是否会让人误会你是在拜偶像,若是,你就没有使人得造就,反倒成为他们的绊脚石,以为基督徒也可以拜偶像、祭祖先』。

二、凡事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总不受它的辖制。意思是说『行不行跪叩礼是基督徒的自由,绝不是任何人能够以任何方式所能强迫的。但是为了以中国人的礼表达对先人的尊敬,我可以采取跪叩的方式,当然,基督徒用来表达对先人的尊敬,有许多方式,若是别人对基督徒行跪叩礼的方式有所误会(认为这是与偶像崇拜认同),就当用其他不使人误会的方式来表达』。

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意即『若是可以避免使用已经被民间宗教信仰定义的方式,作为对先人的礼节表达,那么就应当尽量避免,不必制造无谓的误会,除非众人都能够理解你跪叩的纯正动机,并且对你采取中国人的礼节来表达对先人的孝道有正面的评价,并能肯定基督的信仰在孝道的遵行上有见证,否则应当避免使用已经被民间宗教定义的符号』。

四.凡事都可行,但要为荣耀神而行。按保罗的行事原则,认为基督徒的行为具有见证基督的效果,所以是否实行跪叩礼,应当考虑基督是否能够在你的行为上得荣耀。换句话说,就是『若我采取跪叩礼,能够叫亲友知道这并非拜偶像,也能够对我所信仰的上帝更加敬畏,对基督的信仰更加佩服,赞美我们的上帝,那么为何不能以跪叩礼来做为对先人尽孝道的表达方式』。

基督徒在慎终追远上,基督徒要敬祖,但不是祭祖。最好的敬祖,乃是实践圣经里的孝道。保罗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基督徒要好好把握父母在世的年日,好好尽孝,所谓「生前一颗豆,胜过死后拜猪头」,莫等子欲养之时,亲却不待了。其次,基督徒应该思想『如何在亲友的面前为基督做美好的见证』才是更积极、更健康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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